01316 耐世特 公告及通告:主席变更;执行董事变更;董事调任;及授权代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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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Nexter Automotive Group Limited
耐世特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主席变更;
执行董事变更;
董事调任;及
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布,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i)
雷自力先生已辞任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i)
雷自力先生已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i)
雷自力先生已不再担任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及
(iv)
丁峰涛先生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并已获委任为主席兼首
席执行官及本公司授权代表。
主席、首席执行官辞任及董事调任
耐世特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雷自力先生(「雷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已辞任董事
会主席(「主席」)及本集团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职务,自
年
月
日起
生效。彼辞任后,董事会已调任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雷先生确认,彼并无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索,与董事会之间亦无意见分歧。此
外,概无有关彼辞任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及彼获调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
(「股东」)垂注。
雷先生已就调任与本公司订立新服务协议,据此,彼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初
步任期由
年
月
日起计为期三年,且须根据(其中包括)本公司组织章程细
则于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雷先生作为董事会非执
行董事有权收取每年
50,700
美元的董事袍金,以及董事会参考其经验、职责、
工作量、投入时间、对本集团所作贡献、可资比较公司支付的酬金及本集团的
业绩后厘定的酌情花红。
截至本公告日期,雷先生于本公司股票期权计划项下所授出的股票期权所涉
及的
555,990
股本公司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
所界定的权益。
雷先生的履历详情已于
年
月
日刊发的本公司年报中披露。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雷先生
(i)
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
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i)
与本公
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i)
并无持有其
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或于本集团担任何其他职务;
(iv)
确认概无其他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h)
至
13.51(2)(v)
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之资料;及
(v)
确认并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获
委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就雷先生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彼之领
导才干及远见卓识已留下深远影响,我们衷心期待彼于本公司发展过程中继
续给予支持和指导。
董事调任、委任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
年
月
日起,现任非执行董事丁峰涛先生(「丁先生」)
已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并已获委任为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丁先生的简历详情如下:
丁峰涛先生,
岁,于
年
月
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彼现任中国航空汽
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彼自
年
月以来亦担任贵州贵航汽车
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
600523.
SH
)董事长,并自
年
月起同时担任瀚德汽车控股公司董事和恒以德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丁先生有超过
年的汽车行业经验,且为中国汽车工程学
会理事。丁先生曾于
年
月至
年
月担任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从
年至
年,彼还曾在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多
个职务,包括汽车零部件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战略规划部长、海外
事业管理部长、总经理助理。从
年至
年,彼担任新乡航空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豫北公司总经理。之
后,彼获委任为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任期至
年
月。
丁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获得机械电子工程学位专业。
丁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新服务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且须
受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载退任及轮值条文规限。丁先生作为主席有权收取
每年
124,000
美元的董事袍金,以及董事会参考其经验、职责、工作量、投入时
间、对本集团所作贡献、可资比较公司支付的酬金及本集团的业绩后厘定的酌
情花红。
于本公告日期,丁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持有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i)
丁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
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i)
彼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
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i)
彼亦无持有其他主要任命
及专业资格,或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丁先生确认概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
至
13.51(2)
(v)
条须予披露之资料,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彼获委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
C1
第二部分守则条文第
C.2.1
条,主席及首席执行官的角色
应有所区分,且不应由一
人同时兼任。主席与首席执行官之间的职责划分应明
确并以书面形式列明。委任后,丁先生将担任主席及首席执行官双重职务
,
因
此偏离上市规则附录
C1
第二部分守则条文第
C.2.1
条。董事会认为,委任丁先
生
为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可为本集团未来提供一致的领导,更有效地实施本集团
的整体策略。此外,此架
构并不会损害权力与权限的平衡,原因为重大决策须
与董事会磋商后方可作出。本集团目前高级管理团
队亦具备不同专业领域的
丰富知识及经验,协助丁先生就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作出决策。
董事会相信,丁先生的丰富经验及深厚行业知识将带领本集团迈向新的里程
碑。其任命切合我们的战略目标,并预期将为我们的发展、日常营运及管理带
来重大裨益。展望未来,本集团已准备就绪,迎接未来机遇及挑战,矢志提升
其行业领导地位。
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继雷先生辞任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后,自
年
月
日起,
雷先生将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
3.05
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而
丁先生将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耐世特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丁峰涛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丁峰涛先生(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Robin Zane MILAVEC
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雷自力先生、张文冬女士及乔堃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健君先生、王斌博士及岳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