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67 庄士机构国际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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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本公
司」)谨订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三时正透过线上网络会议
(htps:/evoting.vistra.com/#/888 )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i) 批准、认许及确认庄士机构有限公司(「卖方」)、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卖方担保人)、Anex W
Group Limited(「买方」)及吴静涛女士(作为买方担保人)就(其中包括)卖方与
买方以估计代价约538,500,000港元(根据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可予调整
及经调整后)买卖香岛37投资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及
目标公司于紧接买卖协议完成前结欠卖方之全部股东贷款金额所订立日
期为2025年6月19日之有条件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其注有「A」字样之副
本已提呈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
(i) 授权本公司董事(包括任何获董事会正式授权之委员会)在彼等认为就落
实或完成买卖协议及/或更改、修订或豁免买卖协议之条款而言属必要、
恰当或权宜之情况下作出所有相关事宜及行动,及签署一切有关文件。」
承董事会命
Chuang’s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庄士机构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李慧贞
香港,2025年8月14日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中环
遮打道18号
历山大厦
25楼
附注:
- ,代其出席及以
按股数投票方式表决。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 (如有)或经证明之授权书或
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在香港之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及转让办事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
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星期二),本公司将由
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2025年9月2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股份过户。为符合出席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
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之前,送达本公司在香港
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及转让办事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
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 。股东可使用电脑、平板装置或智能手机浏览网站
(htps:/evoting.vistra.com/#/888 )以透过电子投票系统(「电子投票系统」)出席大会。股东以电
子投票系统出席大会将被视为已出席大会,并将计入大会法定人数。
已登记股东可出席大会,以及透过电子投票系统投票、发言及向我们及其他股东提出问
题或提供意见。每位已登记股东的个人用户名称及密码将于大会举行前一周左右以个别
副本寄发予有关人士。如属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将仅向联名登记持有人提供一
份用户名称及密码。任何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均可就有关股份出席大会或投票,犹如彼
为唯一有权投票的人士。
透过银行、经纪、托管商或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于中央结算系统持有股份的未登记股
东亦可出席大会,以及透过电子投票系统投票、发言及向我们及其他股东提出问题或提
供意见。就此,彼等应直接咨询其银行、经纪或托管商(视乎情况而定),以作出必要安排。
就于大会上进行网上投票,股东可参考我们将个别寄发的函件及网上股东大会操作指引
(透过浏览超连结或扫描当中所载的二维码)了解详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于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联络本公司在香港之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及转让办事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热线电话为(852) 2980 1333。
有意出席大会并行使其投票权的股东可透过以下其中一个方式投票:
(i) 透过可进行现场直播及问答互动平台的电子投票系统出席大会,并在网上投票;或
(i) 委任大会主席或其他人士作为受委代表代为投票。
各已登记股东均须提供其受委代表(委任「大会主席」为受委代表除外)的有效电邮地址,
以便接收用户名称及密码,从而观看大会的网络直播,并透过电子投票系统于网上投票、
发言以及提出问题或提供意见。如已登记股东透过电子投票系统出席大会及投票,则向
其受委代表作出的授权及指示将被撤销。
- 、超强台风引致之「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于大会日期
上午十一时零一分至中午十二时正之间任何时间取消,大会将顺延至同日下午四时正举
行。惟倘于上述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超强台风引致之「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
号于大会举行日期中午十二时正后任何时间生效并继续生效,则大会将顺延至下一个营
业日下午三时正举行。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早于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各自网站刊发公布,通知股东重新安排之大会之日期及时间。
于本公布日期,庄家彬先生、洪定豪先生、庄家丰先生、李美心小姐、
罗庄家蕙女士、庄家淦先生及陈俊文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而石礼谦先生、
方承光先生、邱智明先生、朱幼麟先生及谢伟铨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