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55 MI能源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
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
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MIE HOLDINGS CORPORATION
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55)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
主要经营及财务业绩概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变动百分比
平均实现原油价格(美元╱桶)69.6381.31(11.68)(14.4%)
原油总产量(桶)1,522,1181,698,093(175,975)(10.4%)
原油净产量(桶)729,939797,321(67,382)(8.5%)
原油净销量(桶)731,238798,902(67,664)(8.5%)
日平均净原油产量(桶)4,0334,381(348)(7.9%)
期内钻井数(总数)–不适用
总收入(人民币千元)365,702461,288(95,586)(20.7%)
经营利润(人民币千元)(附注)55,171113,611(58,440)(51.4%)
本期亏损(人民币千元)(148,019)(110,090)(37,929)34.5%
基本每股亏损(每股人民币)(0.04)(0.03)(0.01)33.3%
EBITDA(人民币千元)214,001286,652(72,651)(25.3%)
经调整EBITDA(人民币千元)213,183281,215(68,032)(24.2%)
附注:
经营利润为不包含净财务费用的税前利润。
简明中期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客户合同收入4365,702461,288
折旧、折耗及摊销(158,830)(173,041)
税项(所得税除外)5(7,158)(24,949)
员工薪酬成本(46,337)(46,177)
采购、服务及其他直接成本(100,640)(110,811)
其他利得╱(损失),净额2,4347,301
利息收入1785
财务费用(184,520)(193,884)
除所得税前亏损(129,332)(80,188)
所得税费用6(18,687)(29,902)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本期亏损(148,019)(110,090)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税后其他综合收益:
其后可能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境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6,118(8,438)
其后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呈列货币产生的汇兑差额5,727(6,427)
税后本期其他综合收益11,845(14,865)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136,174)(124,955)
本公司普通股东应占亏损的
每股亏损
(每股人民币)
— 基本7(0.04)(0.03)
— 稀释7(0.04)(0.03)
简明中期合并综合收益表(续)
简明中期合并财务状况表
于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于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不动产、工厂及设备823,109951,943
无形资产18,66822,257
使用权资产8,8934,5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3,72513,782
预付款、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25126
受限制现金214,038176,149
非流动资产总额1,078,4581,168,778
流动资产
存货29,32027,533
预付款、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49,47644,634
应收账款955,64068,223
受限制现金1,3701,1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1,86271,883
流动资产总额187,668213,415
资产总额1,266,1261,382,193
权益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股本及股本溢价1,108,1751,108,175
储备(3,514,174)(3,378,000)
股东亏损总额(2,405,999)(2,269,825)
于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于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112,850,3842,786,845
租赁负债4,6311,961
递延所得税负债109,877128,309
应付账款1062316,617
准备、预提及其他应付款315,400282,674
非流动负债总额3,280,9153,216,40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078,535123,105
准备、预提及其他应付款117,281133,623
租赁负债4,4772,786
当期所得税负债38,92442,881
借款11151,993133,217
流动负债总额391,210435,612
负债总额3,672,1253,652,018
股东亏损及负债总额1,266,1261,382,193
净流动负债203,542222,197
资产总额减去流动负债874,916946,581
简明中期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附注
1. 一般资料
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按照产品分成合同,从事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本集团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团」)
获得批准,将大安产品分成合同的到期日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长至
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受Far East Energy Limited(「FEL」)间接控制,
FEL拥有本公司股本的43.39%,并且是本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FEL为一家在香港
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最终受益方为张瑞霖先生、赵江巍先生及赵江波女士
(张瑞霖先生之配偶,以下简称「张夫人」)。最终控股公司的控股东为张瑞霖先生。
本公司的股份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主板上市。
除非另有说明,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以人民币列报。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
已经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批准和授权刊发。
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但尚未经本公司的审计师审阅
或审核。
-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
本集团采用的新准则、解释及修订
编制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未经审核)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惟采纳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新订准则除外。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任何
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解释或修订。
一项修订于二零二五年首次适用,但该修订不会对本集团的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
料造成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3. 编制基础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已根据国际会
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不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通常包含的所有类型附注。因此,
本报告应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本公司在中
期报告期间发布的公告一起阅读。
3.1 合规声明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是根据国
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所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解释(以下
统称「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的。本简明
中期合并财务资料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中适用的披露条文。
3.2 计量依据
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惟以下会计政策中解释的若
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除外。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中期合并财务资料需要使用特定关键会计
估计。这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程中行使其判断。
3.3 持续经营假设
近年来,本集团的业绩受到一般性融资及再融资目的所发生的借款成本较高
以及石油商品价格波动的显著影响。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集团净亏损为人民币148.0百万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流动
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为人民币203.5百万元,股东累计亏损为人民币2,406.0百万元。
于同日,本集团借款总额为人民币3,002.4百万元,及只有人民币51.9百万元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
为评估使用持续经营基础编制中期合并财务资料的适当性,管理层已编制截
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现金流量预测(「预测」)。在编制预测时,管理
层已审慎考虑本集团未来流动资金、业绩以及其可获得的融资来源,以判断其
是否具备充足的财务资源维持续经营并已采取若干措施以减轻流动资金的
压力并改善其现金流量:
(a) 本集团将维持生产以产生足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及
(b) 计划提高运营效率,并采取措施减少可自由支配支出、管理成本及运营成本,
以改善本集团的流动性。
除上述措施外,长远而言,本集团将继续在新融资文件(定义见附注11)允许的
范围内寻求替代融资,以履行现有融资义务及用于未来的运营和资本支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预测,并认为在考虑上述计划及措施后,
本集团将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满足经营所需,并在预测期内履行其到期之
财务义务。因此,董事相信,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
属恰当。
然而,上述措施的未来结果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这些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
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本集团是否能够保持续经营将取决
于以下条件:
(i) 整个预测期内的实际原油价格与现金流预测中的预测水平保持一致;及
(i) 在新融资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本集团有能力产生经营现金流和获得额外融
资来源,为本集团的石油勘探及生产业务提供资金,包括资本支出以及其
他资金需求。
倘本集团未能实现上述计划及措施,则可能无法维持续经营,并须作出以下
调整以将本集团的资产账面价值调整至其可收回金额,计提可能进一步产生
的负债拨备,同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该等调整的影响尚未反映于本简明中期合并财务资料中。
4. 分部信息
(a) 分部描述
主要营运决策者(「CODM」)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总裁,负责审阅本集团的内
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和分配资源。CODM已根据该等报告确定经营分部。
CODM从地域的角度考虑了本集团的业绩表现。本集团仅有一个分部,其主要
在中国按照产品分成合同从事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
(b) 客户合同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企业层面信息
收入按类别分析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
— 销售原油365,702461,231
于某一时段内
— 提供服务–57
365,702461,288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
在中国的原油销售收入均为销售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股份」)
取得的收入。本期从中石油股份取得的原油销售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100%(截
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99.99%)。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第15号规定,对于原预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咨询服务合同,
分配给这些未履行合同的交易价格不予披露。
(c) 地区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
所有收入均来自中国。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
集团的非流动资产,除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位于中国。
- (所得税除外)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石油特别收益金(附注)5,97623,469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601,458
其他2222
7,15824,949
附注: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当销售价格高于65美元╱桶时,本集团在中国销售原油
所得收益将收取石油特别收益金。
6. 所得税费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当期所得税37,11751,906
递延所得税(18,430)(22,004)
18,68729,902
课税按照本期间估计应课税利润计算,计算基础乃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的现
行税率。
7. 每股亏损
基本每股亏损和稀释每股亏损的计算基础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本期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亏损(人民币千元)(148,019)(110,090)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千股)3,386,5263,386,526
调整已发行股票期权的潜在摊薄效应(千股)–
为计算稀释每股亏损的潜在稀释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千股)3,386,5263,386,526
基本每股亏损(人民币)(0.04)(0.03)
稀释每股亏损(人民币)(0.04)(0.03)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录得亏损。反摊薄性购股权之影
响,本集团无须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每股摊薄亏损以每股基本亏损所用同样方式计
算。
8. 股息
董事会并无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派付中期股息(截至二
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9.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于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于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不超过1个月55,64068,223
本集团给予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的政策,通常为1个月至6个月。于报告日,最大的
信用风险敞口为各类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并未持有任何担保品作为抵押。
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本集团就所有应收账款拨备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未确认
任何应收账款减值损失是由于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对财务报表不重大。
通过戈壁持有的大安产品分成合同下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借款的担保。
10. 应付账款
基于发票日期的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于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于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不超过6个月65,961101,428
6个月至1年94417,587
1至2年1337,866
2至3年1,5531,241
多于3年10,56711,600
79,158139,722
应付账款的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11. 借款
于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于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负债部分
— 抵押借款1,107,1221,161,875
— 优先票据1,376,7151,305,374
— 应付利息(按照票面利率核算)516,436449,880
3,000,2732,917,129
衍生部分
— 抵押借款1,3241,847
— 优先票据7801,086
2,1042,933
减:流动部分(151,993)(133,217)
非流动部分2,850,3842,786,845
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合同到期日为二零二年四月十二日的优先
票据(「2022优先票据」)已被注销,合同到期日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新票
据(「2024优先票据」)已发行,在满足延期条件后可延期至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并于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债务重组计划
下的修订条款如下:
‧ 将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的本集团所有交叉违约抵押借款(「交叉违约借款」)
和2022优先票据的累计未付利息资本化,转成相应的债务本金;
‧ 免除交叉违约借款和2022优先票据的累计罚息和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起至
债务重组计划生效日的未付利息;
‧ 新抵押借款的年利率已修订为5%或11%,具体取决于与各自贷款人的协议,而
2024优先票据在剩余还款期限内不计息。新抵押借款的利息将在各债务本金全
部偿还后开始支付;
‧ 新抵押借款和2024优先票据的本金和到期利息偿还(如适用)修订为每半年一次。
每半年结算的最低偿还金额取决于平均原油价格;除最低偿还金额之外,本集
团还需在每个结算日将修订交叉违约借款及2022优先票据的条款(「新融资文件」)
中定义的所有可用现金余额,用于支付本金和利息(提前还款特征);以及
‧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还款日」),新抵押借款和2024优先票据的所有
未付本金和利息将立即到期,除非本集团能够与中石油集团成功延长大安产
品分成合同的终止日期至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若大安产品分成合同期
限延长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一日之后,则还款日将进一步延期至大安产品分成
合同期限的最后一天,前提是没有违约事件发生且持续至二零二八年二月
二十九日。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本集团获得中石油集团的批准,将大安产品分成合同的
到期日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延长至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12. 诉讼
本集团与一家电力供应商就其对电力供应及其他相关服务的超额收费存在若干争议。
该电力供应商作为原告,向中国法院对本集团提起了两起独立的法律诉讼,截至二
零二五年二月,修订后的索赔总额约为人民币20.5百万元。本集团已将截至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发生的交易足额记账并对欠款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了支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14.1百万元已计入中期合并财务状况
表的应付账款中。截至本公告日期,这两起诉讼仍在进行中,尚未达成决议。
管理层认为,上述两起诉讼导致本集团重大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极低。
业务回顾及前景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保持温和增长,国际原油市场供应宽松,原
油价格同比下行。美国推动的对等关税贸易战,叠加石油输出国组织(「欧
佩克」)和非欧佩克产油国(统称「欧佩克+」)增产,是导致原油市场价格下
行的主要原因。期间俄乌问题、以伊冲突等造成了短期的原油价格上涨,
但幅度有限。原油价格面临宏观贸易纠纷和欧佩克+增产的双重利空,整
体趋势偏弱。本集团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统筹推进生产经营、
提质增效、绿色低碳等工作,有序推进原油产能建设,持续巩固成本优势。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我们位于中国的项目依然保持著
相对稳定的产量水平。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在中国持有
大安产品分成合同100%的外国合同者权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原油总产量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约1.70百万桶减少10.4%至约1.52百万桶。归属于本集团的原油净产量份额
较之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约0.80百万桶减少8.5%至约0.73百万
桶。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日均原油总产量下降9.9%至8,409桶,日均原油净
产量下降7.9%至4,033桶。原油净产量的减少主要是由总产量的下降所致。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平均实现油价比截至二零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81.31美元╱桶下降14.4%至69.63美元╱桶。
大安油田的直接采油成本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17.21
美元╱桶增长0.13美元╱桶,或者0.8%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7.34美元╱桶。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在大安油田未实施钻井。
本集团的收入与同期对比下降20.7%至人民币3.657亿元,全部来自于中国。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共录得净亏损人民币1.480
亿元,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净亏损人民币1.101亿元,
净亏损增加人民币0.379亿元,相关的基本每股亏损为人民币0.04元。
本集团的EBITDA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867
亿元减少人民币0.727亿元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140
亿元,经调整EBITDA减少人民币0.680亿元至人民币2.132亿元。
以下是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发生的勘探、开发及
生产支出的汇总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勘探支出开发支出生产成本
中国项目(大安)–2796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的六个月内,本集团中国境内发生开发支
出人民币27百万元,生产支出人民币96百万元。
根据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本集团与中石油集团签订的大安石油合同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本集团需要在补充协议生效后三年内投资并钻探
至少268口新井。截至二零二年末,本集团新钻井268口已全部完成钻探
工作。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中石油集团批准大安产品分成合同
的运营期至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的延期已经生效。
二零二五年展望
展望二零二五年下半年,尽管基本面中性偏空,但地缘局势仍存在变数,
中美贸易谈判取得阶段性进展,风险偏好有所回升,市场重心将重回供需,
国际原油价格预计会在震荡中承压。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本集团
将持续推动管理数智化工作,通过科技创新赋能油田发展,为本集团高
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经营业绩回顾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石油产品及提供服务。
本集团石油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全部来自中国油田,由截至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4.612亿元减少人民币9,550万元或
20.7%,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3.657亿元。
原油净销量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80万桶减少至二零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73万桶,减少了7万桶,或8.5%。本集团平
均实现油价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81.31美元╱桶下降
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69.63美元╱桶,减少了11.68美元╱桶,
或14.4%。本集团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油价和原油净销量的下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于提供服务的收入为人
民币10万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发生。
经营支出
折旧,折耗及摊销
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的人民币1.730亿元减少人民币1,420万元或8.2%,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1.588亿元。折旧,折耗及摊销的减少主要
是由于原油净产量的下降。
税项(所得税除外)
本集团的税项(所得税除外)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的人民币2,490万元减少人民币1,770万元或71.1%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720万元。下表分别列示了截至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税项(所得税除外):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石油特别收益金5,97623,469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601,458
其他2222
7,15824,949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由55美元╱桶调整为
65美元╱桶。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由于原油价格超
过65美元╱桶而产生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截至二零二四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产生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2,350万元。
员工薪酬成本
本集团的员工薪酬成本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
民币4,620万元增加人民币10万元或0.2%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4,630万元。两年同期员工薪酬成本基本持平。
采购、服务及其他直接成本
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直接成本减少人民币1,020万元或9.2%,由截
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1.108亿元减少至截至二
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1.006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i)油价降低,本集团在大安油田减少老井增油措施致操作费减少约人民
币800万元;及(i)本集团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致管理费用减
少约人民币180万元。
其他利得╱(损失),净额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其他净利得为人民
币240万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则为人民币730万元。
其他净利得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借款衍生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减少
约人民币460万元。
财务费用
本集团的财务费用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人民币
1.938亿元减少人民币930万元或4.8%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期间的人民币1.845亿元。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影响。
所有利息费用均按权责发生制记账,在相关本金被清偿之前无需支付。
扣除掉利息费用这个应计费用的影响,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期间本集团将产生净利润人民币2,740万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
本集团除所得税前亏损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为人民
币1.293亿元,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除所得税前
亏损人民币8,020万元,增加人民币4,910万元。该增加主要由于油价和原
油净销量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约人民币9,550万元,但被经营费用及财务费
用分别减少约人民币3,710万元及人民币930万元所部分抵销。
所得税费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
币1,870万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所得税费用
为人民币2,990万元,减少人民币1,120万元,或37.5%。
本期亏损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亏损人民币1.480亿元,
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亏损人民币1.101亿元,增加
人民币3,790万元。亏损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公告提及上述因素的累积影响。
EBITDA和经调整EBITDA
我们已提供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与除所得税前利润╱(亏损)的调节,
所得税前利润╱(亏损)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及呈列的最直接的
可资比较财务表现。EBITDA指扣除所得税、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及折旧、
折耗及摊销前盈利。经调整EBITDA指EBITDA经调整已扣除非现金及非经
常性项目,如购股权计划下雇员服务成本、金融资产的净减值损失、资产
减值损失,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其他非现金或非经常性收入╱支出。
我们已将EBITDA和经调整EBITDA纳入考虑范围,因为我们认为EBITDA
是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常用的财务指标。我们相信EBITDA及经调整EBITDA
乃由我们管理层、投资者、研究分析师、银行及其他人士用作补充财务计
量,以评估我们相较于业内其他公司的经营表现、现金流量及资本回报,
以及我们进行融资的能力。然而,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不可独立于经
营溢利或任何其他表现计量予以考虑,亦不可诠释为经营溢利或任何其
他表现计量的替代项目,或诠释为我们经营表现或盈利能力的指标。
EBITDA及经调整EBITDA并不计及税项、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及其他非经
营性现金开支。EBITDA及经调整EBITDA并无考虑可能导致我们须就任何
目的而保留及分配资金的任何业务的功能或法定要求。
下表载列为持续经营EBITDA及经调整EBITDA于相应期间之除所得税前
亏损的对比: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除所得税前亏损(129,332)(80,188)
利息收入(17)(85)
财务费用184,520193,884
折旧、折耗及摊销158,830173,041
EBITDA214,001286,652
新抵押借款及2024优先票据衍生部分的
公允价值变动的净额(818)(5,437)
经调整EBITDA213,183281,215
本集团的EBITDA减少约人民币7,270万元或25.3%,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约人民币2.867亿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约人民币2.140亿元。该减少主要由于油价和原油净
销量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约人民币9,550万元。
本集团的经调整EBITDA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约
人民币2.812亿元减少约人民币6,800万元或24.2%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约人民币2.132亿元。该减少主要由于油价和原油净
销量下降导致收入减少约人民币9,550万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
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的EBITDA及经调整EBITDA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中国其他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除所得税前利润╱(亏损)21,674(151,006)(129,332)
利息收入(17)–(17)
财务费用62,951121,569184,520
折旧、折耗及摊销157,1721,658158,830
EBITDA241,780(27,779)214,001
新抵押借款及2024优先票据衍生
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净额215(1,033)(818)
经调整EBITDA241,995(28,812)213,183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中国其他合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除所得税前利润╱(亏损)71,287(151,475)(80,188)
利息收入(85)–(85)
财务费用71,634122,250193,884
折旧、折耗及摊销171,3461,695173,041
EBITDA314,182(27,530)286,652
新抵押借款及2024优先票据衍生
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的净额(2,573)(2,864)(5,437)
经调整EBITDA311,609(30,394)281,215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概览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主要现金来源为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大部分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以人民币、美元或港币计值。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亿元,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104亿元,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万元,外币兑换的换算损失为人民
币2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现金余额
人民币7,190万元减少人民币2,000万元。
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借款约为人民币30.024亿元,较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加约人民币8,230万元。本集团的借贷中,一年
内需偿还的借款约为人民币1.520亿元,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增
加人民币1,880万元。本集团的所有借款均以美元或港币计值。本集团的
所有借款均为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没有为借款做套期保值。
我们的负债率(借款总额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借款额」)除以净借款
额和总权益之和),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492.4%,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为541.9%。
我们的经调整EBITDA比率(借贷总额除以经调整EBITDA)由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3增加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7.0。
市场风险
我们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石油价格及汇率的波动。
原油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实现石油价格乃参照国际市场油价厘定,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动
将对我们产生重大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不稳定及高波动性对本集团的
收入及溢利造成显著影响。
货币风险
本集团于中国经营的大部分销售以美元计值,而于中国的生产及其他支
出则以人民币入账。人民币并非为自由转换货币,须受中国政府规管。中
国政府对外汇交易所设定的限制可能导致未来汇率与当前或历史汇率相
比出现大幅变动。
本集团现时并未从事旨在或意在管理外汇率风险的对冲活动。本集团
将继续监察外汇变动,以尽量保障本集团的现金价值。
集团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以位于中国的产品分成合同权益,若
干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份作为抵押担保,以担保授予本集团的借款余额
为人民币16.249亿元。
雇员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拥有920名雇员,全部位于中国(大陆及
香港)。而就雇员薪酬、薪酬政策及员工发展方面的资料与本公司截至二
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内所披露的并无重大变动。
或有事项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会概无知悉任何重大或有事项。
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派发中期股息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共同审阅本集团采用之会计准则及常规,并讨
论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事宜,包括审阅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采纳符合载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的企业管治
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职权范围。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
二十四日修订,并已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
回购、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止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回购、出售或赎回本
公司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期间遵守上市
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标准守则」),并将其应用于可能拥有未刊发之本公司内幕消息
之董事及雇员。
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董事已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此外,本公司概无知悉任何雇
员不遵守标准守则。
刊发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
本中期业绩公告的电子版本登载于本公司之网站(w.mienergy.com.cn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网站(w.hkexnews.hk )及新加坡证券交易
所有限公司之网站(w.sgx.com )。
载有上市规则附录D2所规定之所有资料之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中期报告将于适当时候刊发予本公司股东及载于前述网站。
承董事会命
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赵江巍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1)执行董事赵江巍先生及黄耀驱先生;(2)非
执行董事张瑞霖先生、韩烨先生及闫瑞冰先生;及(3)独立非执行董事梅
建平先生、廖英顺先生、杨日泉先生、彭萍女士及艾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