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55 大方广瑞德 公告及通告: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EVGREAT GROUP LIMITED
大方广瑞德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55)
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的
补充公告
兹提述大方广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年度报告,该报告已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刊发(「二零二四年度报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二零二四年度报告所
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旨在向二零二四年度报告补充资料,应与二零二四年度报告
一并阅读。
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谨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1(6)条的规定,就二零二四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提供更
多资料。
关于持续关连交易,即协议期由二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有关提供物业建设及管理服务的框架协议,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并在作出合理查询后,
本集团于本年度并无进行任何持续关连交易,交易金额为零。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该交易乃(i) 属本集团日常业务中订立;(i)
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i) 根据有关协议之条款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
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核数师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
受聘就本集团之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汇报,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不含保留意见函并确
认无发现任何情况令其相信上述持续关连交易:
(a) 并未获董事会批准;
(b)若涉及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
(c)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及
(d) 超逾本公司所设定的年度上限。
关联方交易
关于本集团于本年度所进行并于二零二四年度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第33项披露之关联方
交易,除(i)应收前附属公司款项、(i)财务担保及(i)框架协议(其详情已于二零二四年度报
告董事会报告之「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部分披露)外,并无其他关联方交易构成本
集团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须予披露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进一步确认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规定。
上述资料属二零二四年度报告的补充资料,并不影响二零二四年度报告内的其他资料。除
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外,二零二四年度报告的内容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大方广瑞德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李珍女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珍女士、龙天宇先生及皮敏捷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邹洋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关浣非博士、曹海良先生、林芯竹博士及王禹洲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