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52 华富建业金融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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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52)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

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董事会根据现有资

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税前溢利将不多于约

300万港元,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税前溢利则约1,200万

港元。

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税前溢利下降,主要因为于

期内确认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之亏损及预期信贷损失之回拨净额减少。而上述的影响部分

已被抵销,主要通过成本控制措施减少开支、于期内出售一项投资物业产生之收益、以及医

健通医疗健康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亏损减少。

载于本公告的资料仅反映本公司管理层按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管理帐目所作之初步评估,而

并非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资料或数据,相关内容可能作出调整。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二

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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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席主席

韩晓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韩晓生先生 (联席主席) 卢华基先生

林建兴先生 (联席主席) 刘纪鹏先生

刘洪伟先生 江小菁女士

非执行董事:

汪六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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