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2 鳄鱼恤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鳄鱼恤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
: 122)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鳄鱼恤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
条及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现正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间」)之中期业
绩。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
团最新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本公司预期,本集团于中期间之除税前亏损将
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同期(「去年同期」)之
百万港元收窄逾
50%
至
百万港元。上述本集团除税前亏损大幅减少之主要原因为
(i)
成功优化店舖网络及结
构性成本减少;及
(i)
中期间之融资成本净额负担较去年同期减轻。
尽管如此,由于中期间并无于去年同期因注销本集团在中国内地一间分公司而记录
之一次性拨回应付所得税约
百万港元,故预期于中期间录得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亏损将增加至约
百万港元,而去年同期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则约为
百万港元。
本公司尚未落实本集团于中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其目
前所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仍有待本公司审核委
员会审阅。预期本集团于中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下旬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鳄鱼恤有限公司
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林炜珊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即林炜珊女士(主席兼行政总裁)及林建康先
生;三名非执行董事,即周炳朝先生、林淑莹女士及林孝信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即梁树贤先生(副主席)、冯卓能先生及胡劲恒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