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47 PACIFIC LEGEND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PACIFIC LEGEND GROUP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8547)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Pacific Legend Group Limited(「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
十时正假座香港鸭脷洲利荣街2号新海怡广场6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
别大会」),供审议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
除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之通函(「通函」)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 「动议:
(a) 在下文第(c)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董事」)在有
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
公司股本中的额外股份(「股份」),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
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附有权力可认购或转换为股份之债券、
认股权证、债权证及其他证券);
(b) 上文第(a)段所述的批准将授权董事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作出或
授出将会或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之内或在有关期间届满后
方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附有权力可认购或
转换为股份之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及其他证券);
(c) 董事依据上文(a)段所载批准而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
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及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在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之已发行股份(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总数的
20%,而上述批准亦须相应受此数额限制,惟下文所列各项除外:
(i) 供股(定义见下文);或
(i) 根据本公司发行之任何附有权利可认购或转换为股份之现有认股
权证、债券、债权证、票据或其他证券之条款而行使认购权或转换权;
或
(i) 根据向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项下的合资格参与者授出可购
买股份之权利或发行股份之有关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发行股份;
或
(iv) 根据本公司不时的组织章程细则发行股份以代替股息;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时间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
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时;或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方式撤销或修订该决议
案所载列授权的日期;及
「供股」指于董事指定的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
份持有人(及(倘适宜)有权提呈发售之本公司其他证券持有人)按其于
该日期当时持有该等股份(或(倘适宜)该等其他证券)的比例提呈发售股份,
惟董事有权就零碎股权,或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定、或任何认可监
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责任,作出彼等认为必要或适
当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 「动议待通过上文第1项决议案后,藉加入相当于根据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
6月5日之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所载之第5项决议案授权购回股份总数,
以扩大根据上文第1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惟该数目不
得超过本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
包括任何库存股份)总数之10%。」
承董事会命
Pacific Legend Group Limited
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咏雯
香港,2025年8月13日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鸭脷洲
利荣街2号
新海怡广场6楼
附注:
- ,均有权委派一位或以上(倘其持有两股或以上之股份)
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 ,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任代表就该等股份投票,犹
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之持有人。然而,若多于一名联名持有人出席任何大会,则排名首
位之持有人(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之投票将被接纳,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将属无效。
就此而言,有关联名持股排名先后将以股东名册内之排名次序为准。
- 。
- 。
- (如有)或经证明之授权书,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
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即不迟于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送达本公司
之香港股份过户及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
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亲身出席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 ,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暂停办理过户登
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会登记股份转让。为符合资格出席上述会议并于会上投票,所有
填妥的转让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须确保最迟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前,送达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及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办理登记手续。
- ,「黑色」暴雨警告或于香港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
过后的极端情况」于当日上午7时后任何时间生效╱悬挂时,会议将会推迟。本公司将于
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w.pacificlegendgroup.com 上刊发公告以通知股
东重新安排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黄咏雯女士、黄瑞炽先生、罗世杰
先生及林晋轩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苏伟成先生、李光明先生及陈健新
先生。
本通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
事愿就本通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
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并无误
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通告所载任何陈述或
本通告产生误导。
本通告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七日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
司公告」网页刊载。本通告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pacificlegendgroup.com 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