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51 亚洲能源物流 公告及通告:亏损情况改善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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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IA ENERGY LOGISTICS GROUP LIMITED

亏损情况改善

本公告乃由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

条及香港法例第

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目前董事

会可获得之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来自持续

经营之亏损将约为

15,000,000

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同期持续经营之亏损

约为

36,000,000

港元。此改善乃主要由于

(i)

员工成本及其他经营开支减少及

(i)

与二零二四

年同期比较,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并无录得出售透过损益按公

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的亏损。

本公司仍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

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本公司核数师

确认或审核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后作出之初步评估及目前可获得之资料而作出,并

可予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刊发之

本期间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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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亚洲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及执行董事

彭越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彭越先生(主席)、孙朋先生及王季倬先生;本公司非

执行董事为刘思远女士;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冠云先生、黄焯彬先生及韩铭生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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