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33 阿仕特朗金融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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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33)

正面盈利预喜

本公告乃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 (「GEM上市规则」) 第17.10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而作

出。

本公司董事 (「董事」) 会 (「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 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资料而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本期间录得约0.2百万港元

的净溢利,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同期」) 则录得净亏损约19.6百

万港元。预期本期间扭亏为盈主要由于(a)本期间确认上市股本证券及非上市投资基金的公

平值收益约1.4百万港元(同期:亏损约9.9百万港元);(b)收益大幅增加约4.8百万港元;

及(c)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减少约2.9百万港元。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本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目前可获得

的资料及本集团于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其并未经本公司核数

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并可予调整。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下旬或前后刊发之本公司于本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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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阿仕特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潘稷

主席兼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为:

执行董事

潘稷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关振义先生(董事总经理)

余凯玲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沈龙先生

刘汉基先生

余颂诗女士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

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

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

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由刊发日

期起计最少保存七天)及本公司之网站 (w.astrum-capital.com) 内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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