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96 复锐医疗科技 公告及通告:派发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的记录日期及预扣税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以色列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Sisram Medical Ltd

复(cid:18567)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派发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的记录日期及预扣税率

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提述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作出的公告(「该

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末期业绩。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董事会议决宣派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

0.126

港元(含税)(「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除非另有所

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将会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九日或前后派付予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于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

公司股东(「股东」)。为符合资格收取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本公司未登记股份持

有人应确保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下午

分之前将所有股份过户

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号舖,以办理登记

手续。

根据《以色列税务条例》及基于适用于本公司的税收制度,股东须就二零二四年末

期股息缴纳

20%

的预扣税。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的有关税收将由本公司于源头扣

缴,除非股东向以色列税务局申请并取得根据以色列与股东居住国之间的适用税

收协定而有权享有减免税率的批准。


根据以色列与股东居住国之间的适用税收协定而有权享有减免税率但于股息派付

前尚未取得以色列税务局批准的股东,可以透过向以色列税务局提交税务申报(个

人表格

及公司表格

)及相关文件(如身份证文件、税收居民文件、注册证

书及税项扣缴的确认)的方式申请退税。本公司将于派发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后向

以色列税务局申请有关税项扣缴的确认。股东可通过本公司官网站

w.sisram-medical.com

所示的多种沟通渠道联系本公司以获取有关确认的副

本。于税务申报时,股东须呈报其于以色列所得的所有收入(倘该股东为以色列税

收居民,其亦须呈报全球范围内的收入)。有关表格及如何申请退税的详情,请参

阅以色列税务局网站

w.taxes.gov.il

。退税申请可于有关股息分派年度结束时起

六年内向以色列税务局提交。

以色列与香港目前并无税收协定,因此就收取本公司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居住

于香港的股东不享有任何税务优惠。

股东务请寻求其自有独立专业税务意见。

代表董事会

SisramMedicalLtd

复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席

刘毅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毅先生、

LiorMosheDAYAN

先生及李家宏先生;非执行董事吴以芳先生及冯蓉丽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方香

生先生、陈志峰先生、陈怡芳女士及廖启宇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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