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3 环球大通集团 公告及通告:额外复牌指引及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lobal Mastermind Holdings Limited
环球大通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
额外复牌指引
及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
Global Mastermind Holdings Limited
环球大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第
17.10
条及香
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
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月七日、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
日、二零二五年二月七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五
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之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i)
股
份自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起暂停买卖,原因为本公司未能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并拥
有相当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以保证股份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17.26
条继续上市;
(i)
延迟刊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及寄发同期
年报;及
(i)
恢复股份买卖之初步复牌指引及先前额外复牌指引(统称为「复牌指引」)。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
仅供识别
兹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周丹青先生
(「周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自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起生效。于周先生辞任
后,本公司未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5.14
条有关公司秘书须具备专业资格或相关经验之
规定。
兹进一步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蒙品文
先生(「蒙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以及刘美盈女士(「刘女士」)及姚道华先生(「姚
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起
生效。于蒙先生、刘女士及姚先生辞任后,本公司未遵守
(i) GEM
上市规则第
5.05
条项下
有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
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i) GEM
上市规则第
5.28
条项下审核委员会最少有三名成员,
其中至少一名为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i) GEM
上市规则第
5.34
条项下薪酬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及
(iv) GEM
上
市规则第
17.104(2)
条项下董事会有不同性别董事之规定。
额外复牌指引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七日及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列以
下有关恢复股份买卖之进一步额外复牌指引(「额外复牌指引」):
-
重新遵守
GEM
规则第
5.14
条
-
重新遵守
GEM
规则第
5.05
、
5.28
、
5.34
及
17.104(2)
条。
联交所提醒本公司,为免生疑,本公司必须达成所有复牌指引(包括复牌指引及额外复
牌指引)、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之实质问题及全面遵守
GEM
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
方可获准恢复其证券买卖。为达致此目的,本公司主要负责制定其复牌行动计划。
联交所可能适时修改复牌指引及╱或作出进一步指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
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Global Mastermind Holdings Limited
环球大通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蒙建强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蒙建强先生及吴岩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冯维正先
生所组成。
本公告乃遵照
GEM
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告
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
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且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
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于刊发日起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
公司公告」页内刊登最少七天,并在本公司网站
w.globalmholdings.com
内刊载。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