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8 申万宏源香港 展示文件:2024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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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皇后大道东1号太古广场三座六楼
年 度 报 告
电话:(852) 2509 8333
传真:(852) 3525 8368
网址:w.swhyhk.com
SHENWAN HONGYUAN (H.K.) LIMITED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218)
SHENWAN HONGYUAN (H.K.) LIMITED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申
万
宏
源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页次
公司资料 2
主席报告 3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 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1. 关于本报告 14
2. 我们处理ESG问题的方法 15
3. 我们的环境 17
4. 我们的员工 21
5. 营运惯例 25
6. 我们的社区 30
- 、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 31
企业管治报告 39
董事局报告 68
独立核数师报告 8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87
综合财务状况表 89
综合权益变动表 91
综合现金流量表 92
财务报表附注 94
目录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吴萌(主席)
谈伟军
梁钧(行政总裁)
胡憬(首席风险官)
非执行董事
张磊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琳广
刘持金
赵丽娟(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赵丽娟(主席)(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郭琳广
刘持金
薪酬委员会
郭琳广(主席)
刘持金
赵丽娟(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吴萌(主席)
郭琳广
刘持金
赵丽娟(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风险委员会
赵丽娟(主席)(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谈伟军
梁钧
胡憬
郭琳广
刘持金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吴萌(主席)
梁钧
胡憬
郭琳广
刘持金
赵丽娟(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公司秘书
张启昌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核数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
实体核数师
注册办事处
香港
皇后大道东1号
太古广场三座六楼
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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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
主席报告
二零二四年市场回顾
二零二四年,全球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蔓延,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宏观经济
延续复苏分化态势,海外主要经济体的货币紧缩周期逐步进入尾声。美国经济在消费支撑下保持温和
增长,这主要得益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以及劳动力市场的相对稳定,但利率长期处于高位对经济
的抑制作用逐渐显现,企业投融资活动放缓,居民购房需求削弱,制造业处于收缩区间。为预防经济
衰退,美联储于9月降息50bps,标志著全球货币政策周期由紧缩转向宽松。相比之下,由于需求疲软
和能源价格波动,欧洲经济持续承压,欧洲央行于6月率先降息,报告期内降息4次,但整体增速仍接
近零值。
内地经济方面,二零二四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0%。在外需旺盛以及补库存需求推动下,
全年出口同比增长达5.9%,制造业投资全年累计同比增长9.2%,出口和制造业投资成为二零二四年实
现经济增长目标的主要支撑力量。然而,房地产行业形势依然严峻,居民消费改善动能不足,内需扩
张亟需政策进一步支持与引导。为应对种挑战,二零二四年政府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降准和
结构性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援力度;同时,实施积极的财政策,组
合使用赤字、专项债、财政补助、贴息、税收等多种政策工具,适度提高财政赤字率。在美元指数高
位运行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整体呈现温和贬值、双向波动的趋势。
内地证券市场在二零二四年呈现「V型」走势,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和创业板指分别上涨12.67%、
9.34%和13.23%。在新「国九条」强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优化发行制度的背景下,A股新股发
行市场表现低迷,全年仅有100只新股上市,同比下降68.05%,募资673.5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
81.11%。
香港方面,二零二四年实际GDP同比增速为2.5%,经济实现温和增长。在美联储降息以及内地经济政
策增量加码的背景下,二零二四年恒生指数上涨17.67%,全年主板日均成交额达1,318亿港元,较二
零二三年增长26%。新股方面,二零二四年共有67只新股上市,对比二零二三年的68家,新股数量减
少1家,融资规模回升,总计融资约877亿港元,同比增长约102%。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
主席报告(续)
中资美元债方面,受内地部分房企债务重组、地产扶持政策等因素推动,二零二四年整体表现平稳,
但结构性分化明显,高收益债券回暖幅度较大,投资级债券因风险偏好下降和收益率相对稳定,仍是
资金主要配置方向。但由于境外美元融资成本持续高于境内人民币,中资美元债一级发行和二级交易
量维持缩量态势。
将来计划及展望
展望二零二五年,全球经济预计整体呈现温和复苏,但政策区域分化与地缘政治风险仍将带来较大不
确定性。考虑到美国劳动力市场韧性较强、消费需求稳健,美国通胀下降速度可能慢于预期,美联储
可能放缓降息节奏,美元汇率保持强势。同时,特朗普政府回归延续对华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政策,
中美贸易摩擦或将加剧,一定程度上削弱中国出口竞争力。由于经济长期低迷,欧元区复苏步伐依然
缓慢,欧洲央行预计将持续执行宽松货币政策,维持低利率以推动经济回暖、维持物价稳定。
内地方面,随著外需放缓和国际贸易环境持续复杂,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或将减弱;房地产业
和制造业的修复尚需时日,但企业盈利水平有望逐步改善。尽管经济增长短期内承压,但整体呈现稳
步复苏的良好态势。针对当前形势,内地政府将著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增速,加大基建投资力度,
同时优化贸易布局,以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在内外压力交织下,政策支援与结构调整将成为经济转型
的关键动力,二零二五年经济增速预计仍将维持在5%左右。
香港方面,美联储降息节奏将影响港股流动性,外资流出或导致港股行情承压,但内地适度宽松的货
币政策和稳增长措施,以及港股在全球权益市场中的估值优势,有望共同为港股带来增量资金。随著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跨境资本流动与国际融资活动将
为经济注入新活力。此外,香港交易所持续优化上市规则以及吸引中概股回归等改革措施,也将为港
股市场带来长期利好。二零二五年港股有望在宽幅震荡中上行。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
主席报告(续)
二零二五年,本集团将在复杂多变的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和监管环境下,紧跟宏观政策导向,灵活调整
策略,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作为申万宏源集团境外及跨境业务的展业中心和执行平台,本集团将
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境外平台专业优势,积极落实服务国家战略,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以及
「一带一路」建设,深化跨境业务协同。本集团亦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推动产品服务升级,提升金融
服务能力;完善合规风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成本管控,提升资金与
运营效率;加快金融科技应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业务与管理的提质增效,为高水平发展注入持
久动力。
主席
吴萌
香港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2024年 |
---|
千港元 |
232,254 |
238,950 |
(415,307) |
55,89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
业务回顾
二零二四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全球经济复苏放缓与地缘局势不确定性,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挖掘内需
潜力,积极布局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新兴领域,以轻资本业务为根基,稳步优化业务结构,巩固跨
境跨市场平台,推动跨境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本集团持续完善治理机制,强
化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稳健高效运营。
二零二四年,本集团收入由二零二三年的6.18亿港元,同比减少91%,至0.56亿港元。二零二四年,
本集团录得股东应占亏损1.61亿港元,而二零二三年则录得股东应占亏损1.92亿港元。报告期内亏损
的主要原因在于,美联储年内开启降息时点较晚,尽管降息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有所回暖,但仍难以
弥补市场长期低迷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合并投资基金层面的业务估值调整亦产生不利影响。本集
团营运一切正常。
2023年
千港元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24,862
利息收入271,626
投资业务(亏损)╱收益121,727
618,215
回顾期内,因近年来跨境业务监管政策趋严以及市场长时间低迷,经纪、保荐与承销等业务持续承
压,利息收入减少12%至2.39亿港元;投资业务收益由盈转亏,主要是受合并投资基金层面的业务估
值调整影响。本集团积极把握四季度港股市场回暖契机,扭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跌势,该类收入增长
3%至2.32亿港元。
2024年 |
---|
千港元 |
70,039 |
196,078 |
89,085 |
106,993 |
10 |
266,12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向个人客户及非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金融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供
包括证券、期货及期权经纪,财富管理、场外交易等金融产品销售,证券保证金融资等一系列综合金
融服务。
2023年
千港元%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5,5837%
利息收入235,737(17%)
— 来自客户贷款91,011(2%)
— 其他144,726(26%)
投资业务收益╱(亏损)(71)114%
301,249(12%)
二零二四年,本集团加快推进财富管理业务系统建设,完成「赢家理财 - 启航版」交易应用程式的开
发,并增加「申易赢」程式服务功能,利用金融科技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产品服务,进一步
夯实基础,持续向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和财富管理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型。
回顾期内,本集团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约12%,在四季度市场反弹带动下,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为7,004万港元,较二零二三年6,558万港元增长约7%;利息收入方面,总收入为1.96亿港元,较二
零二三年减少约17%,其中来自客户贷款的利息收入累计为8,909万港元,与二零二三年收入基本持
平,其他利息收入累计为1.07亿港元,因银行存款利率及存款余额均降低,该收入较二零二三年有所
下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成功取得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资格,是首批获得资格的证券公司之
一。本集团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开启更加便捷、多元化的跨境投资,更好地满足大湾区居民跨境投
资理财和全球配置资产的需要。
本集团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秉承稳中求进的发展基调,持续提升综合业务能力,为
广大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理财产品,开发高效便捷的交易系统,并为专业投资者量身定制客制化服务,
持续建设具有竞争力的综合财富管理品牌「Wyner赢家理财」,以持之以恒的态度,为广大客户提供一
站式、优质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
2024年 |
---|
千港元 |
89,921 |
(435,635) |
(345,714)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企业金融业务
企业金融业务由企业融资业务和投资业务组成。企业融资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
销及财务顾问服务;投资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等。
2023年
千港元%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0,02528%
投资业务(亏损)╱收益101,428(530%)
171,453(302%)
二零二四年,企业金融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年上升28%,至8,992万港元。此外,由于投资项目业
务估值调整,合并投资基金层面录得投资业务亏损4.36亿港元。
— 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
本集团积极践行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深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境内外一体化联动,不断提升
专业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保荐项目1个,作为牵头保荐人协助港股「音视频APaS第一股」
七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同时,本集团不断加大优质保荐项目储备,在硬
科技、新能源、大健康、新消费等重点领域取得显著进展,在审项目储备数量持续增加。本集团
亦持续拓展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项目,完成5单涉及《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财务顾
问项目,按该口径统计,本集团在香港市场的项目数量位居第3位。本集团企业融资业务表现获
得业界认可,报告期内荣获第十七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海外市场能力最佳投行」等奖项。未
来,本集团将继续发挥境内外一体化全链条服务优势,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的保荐及财务顾问等
综合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助力高质量发展。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企业金融业务(续)
— 股票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市场波动中,积极开发境内项目资源,深化跨境业务协同,参与港股首次公
开发售承销项目15单。根据Dealogic统计,本集团在港股IPO承销数量中位列中资券商第6位。
同时,本集团积极布局重点行业,服务优质企业来港上市,不断巩固提升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等
方面的服务能力,参与完成了多个具有市场影响力的项目,包括越疆科技、佑驾创新、多点数
智、出门问、健康之路等科创企业项目。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股票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深度
发掘业务机会,扩大境内外销售网络,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专业支持。
— 债券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完成312单境外债券项目,根据彭博资料库统计,本集团在中资离岸债承销
数量排名中位列中资券商第5位。本集团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持续优化债券业务结构,聚焦
人民币国际化、绿色金融和区域融资等重点领域,参与了海南省政府、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
共计12单离岸人民币债券项目,以及重庆市涪陵实业发展集团人民币点心债券、茂名港集团全
国首笔「蓝标+绿标」境外债券、重庆市南部新城产业投资集团绿色债券等多项发行工作。报告
期内,本集团获得了WST Pro(华尔街交易员Ap)╱SereSbond(中资美元债平台)举办的中资
离岸债卓越机构与最佳交易年度评选「点心债最佳承销商」奖项、中证信用科技Dealing Matrix
International债券平台举办的中资离岸债年度机构评选「最佳ESG承销机构」奖项等。面对境外债
务资本市场的监管政策收紧与市场波动,本集团将持续开发大型央企、综合国企等优质企业境外
债券项目,持续提升境内外团队协作能力,努力实现市场影响力和业务收益的双重提升。
2024年 | 2024年 | 2024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 70,877 | — | — — 35,889 | 14,267 | 10,894 9,476 — | 14,267 |
— | — | 6,051 | 6,051 | |||
61,036 | 42,872 | — | 103,908 | |||
70,877 | 35,889 | 20,370 | ||||
61,036 | 42,872 | 20,318 | 124,22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
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主要向机构及专业个人客户提供环球股票经纪和交易、研究咨询,固定收益债
券、外汇、场内外衍生品等交易投资、投融资解决方案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投资业务收益总计
2023年
千港元%
固定收益、外汇
及商品10,89431%
结构性产品9,476(36%)
股票业务106,766(3%)
127,136(2%)
二零二四年,美元利率全年高位震荡,债券信用利差接近历史最低水准。尽管市场环境充满挑战,固
定收益团队迎难而上,积极拓展二级市场做市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实现代客交易量逾28亿美元,同比
增长约5%。本集团精准把握二零二四年下半年美联储降息的时间窗口,在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前提
下,通过交易持仓的高信用等级债券成功创收。报告期内,固定收益业务实现收入约1,427万港元,同
比增长31%。
金融创新团队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全面梳理产品与服务,重点优化具备服务新质生产力特质
的产品。报告期内,金融创新团队严格遵循监管要求,高标准开展客户KYC审查,切实保障业务的合
规性和规范化。由于受到市场监管和业务转型的双重影响,业务收入同比减少约36%。
回顾期内,本集团在市场波动环境下,坚持审慎稳健的投资策略,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的投资业务收
入实现收益2,032万港元,与二零二三年收益基本持平。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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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港元 |
11,25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业务回顾(续)
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续)
机构销售、机构交易与企业关系团队持续深化海外股票业务服务布局。一方面,加强与日韩、欧美市
场机构的沟通联系,与日本当地券商就日股交易执行开展深度合作,与美国、英国、巴西等地机构保
持密切沟通,探索新的合作机会;另一方面,进一步挖掘新兴市场业务机会,团队对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资本市场进行摸排调研,重点挖掘东南亚市场潜力,与马来西亚券商伙伴MIDF携手开发政府
基金投资机会。依托多区域联动,机构业务实现佣金收入多元化增长,美股、日股、B股、韩股等市场
佣金收入均有所提升,其中美股和日股佣金收入二零二四年同比分别增长约77%和243%。报告期内,
机构服务及交易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6,104万港元,按年减少14%;利息收入为4,287万港元,
按年增长19%。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线主要提供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顾问及委托专户管理服务。
2023年
千港元%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8,377(39%)
二零二四年,本集团资产管理业务充满挑战,尽管美元资产表现强势,人民币资产整体收益仍显著落
后,叠加市场环境波动及跨境监管政策趋严的影响,客户投资需求受到抑制,业务拓展面临多重阻
力。面对严峻展业形势,本集团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战略性布局,著力稳定资产管理费率水平,最大限
度减轻市场不利影响。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1,126万港元,按年减少39%。
展望未来,本集团资产管理业务将继续秉持稳健与创新并行的发展理念,立足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紧
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机遇,探索新的业务机会。本集团将持续优化经营布局,推动业务模式
转型升级,深入挖掘政策性机遇,深化与重点国家(地区)金融机构的合作,择机合作开发标杆性策略
产品,力争成为客户首选的跨境资产管理服务商和全球资产配置管理的信赖伙伴。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发行普通股合共1,561,138,689股,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则约为26.29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7.90亿港元)。
司库政策
本集团的业务活动资金一般来自内部现金流及银行贷款。本集团大部分银行信贷会每年重续,惟须按
浮动利率计息。另外,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以应付债务到期时需要应付的还款。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负债率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现金4.40亿港元(二零二三年:12.87亿港元)及经损益按
公平价值列帐之金融资产30.32亿港元(二零二三年:36.63亿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持有未动用之银行信贷总额为74.06亿港元(二零二三年:80.01亿港元),其中74.06亿港元(二
零二三年:80.01亿港元)为毋须发出通知或完成前提条件下即可动用。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偿还短期银行借贷及已发行票据分别为4.36亿港元(二零二三
年:2.34亿港元)及零港元(二零二三年:4.17亿港元),而流动资金率(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
率)及资本负债率(即借贷与资产净值之比率)分别为142%(二零二三年:124%)及17%(二零二三
年:23%)。
本集团具备充裕财务资源进行日常营运,并有足够财务能力把握适当投资机会。
所持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
年内,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亦无重大收购或出售。
集团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予以抵押。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
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续)
风险管理
本集团对批核客户交易及信贷限额之审核、定期检讨所授信贷、监察信贷风险及跟进逾期债务之相关
信贷风险等方面实施适当之信贷管理政策。有关政策会定时进行检讨及更新。
管理层紧密注视市场情况,以便作出预防措施,减低本集团可能会面对之任何风险。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给予客户之垫款分别为现金客户之逾期应收帐款及孖展贷款。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帐计量的现金客户之应收帐款余额及孖展贷款余
额分别为0.28亿港元(二零二三年:0.22亿港元)及11.58亿港元(二零二三年:10.74亿港元)。
孖展贷款余额中的33%(二零二三年:42%)借予企业客户,其余则借予个人客户。
汇率波动风险及任何对冲机制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以港元及美元交易及列账。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故本集团并无面临重大外汇风
险。其他外币风险相对于其总资产及负债相对较低。本集团会密切留意其外汇风险状况,当有需要时
会采取必要之措施。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除于主席报告中「将来计划及前景」一段所披露之未来计划外,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
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其他未来计划。
雇员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职雇员总数为256人(二零二三年:283人)。年内员工成本合共约
2.33亿港元(二零二三年:2.49亿港元)。
本集团对员工招聘、薪酬、晋升以及培训制定了规章制度,并由本集团委任的独立顾问定期进行薪酬
调查以保持本集团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市场情况,本集团将制定相关及适当的薪酬和激励计划以吸引
及留住人才。本集团支持平等机会,并在全球招聘胜任人士。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1. 关于本报告
本集团于一九三年进驻香港金融业并开展业务。若不是我们的持份者(其中包括股东、雇员、
客户及供应商)过去作出的不懈贡献及支持,我们便不可能自那时起持续发展。我们未来的持续
发展亦将继续依赖该等持份者。我们亦忧他们之忧。过去数载,我们一直努力解决社会及管治议
题。随著环境议题及气候变化亦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全球议题,我们将于每年度在报告中继续处理
该等议题。
我们需要以负责任及可持续的方式经营我们的业务,当中已考虑环境、社会及管治(「ESG」)议题
对本公司、员工、供应链以及我们及客户工作及生活所在社区及环境的长期影响。
在本报告中,阁下将了解我们如何识别重要ESG议题、我们如何制定措施以尽量减少该等ESG议
题的影响,以及我们如何在适当及有必要时根据预先设定的量化目标衡量我们的表现。
报告期间为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报告期间」)。
1.1 汇报原则
本报告乃采用以下汇报原则编撰:
重要性:本报告已涵盖本集团认为重要的ESG信息,并由ESG委员会进行筛选及重要性评
估,界定重大的ESG议题。
量化:本报告提供编制可量化关键绩效指标的相关计算标准、方法及假设已作出适当的披
露。
一致性:除非另有说明,本集团采用一致的数据统计方式编制及披露ESG数据,以便读者进
行对比。
1.2 汇报范围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的范围涵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该等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及海外代表处除外)在香港办事处的营运,主要业务包括经纪业务、企业
融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及贷款业务以及投资及其他业务。与本集团相比,独立投资
组合公司及海外代表处各自的资产管理规模(AUM)及营运规模均较小。本集团将在有需要时
考虑扩大本报告范围。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2. 我们处理ESG问题的方法
2.1 管治架构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主动授权不同层级的工作小组专门处理ESG相关事宜并成立ESG
管治架构如下:
董事局
ESG委员会
ESG工作小组
风险委员会
最终监管
监察及检讨
落实
董事局全面负责监管本集团的ESG相关议题,并授权ESG委员会监察及检讨重要策略及政
策。ESG委员会目前由三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ESG工作小组乃为实施及执行本集团的ESG相关策略及政策而成立,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主管
组成。
ESG相关风险已被纳入本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并由风险委员会负责不时识别及检讨ESG相
关风险,以确保本集团设有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范畴 | ESG议题 | |
---|---|---|
环境 | 1. | 温室气体排放 |
2. | 能源消耗 | |
3. | 用水量 | |
4. | 纸张使用及处理 | |
5. | 有害废弃物 | |
6. | 气候变化风险及缓解措施 | |
员工 | 7. | 员工组成 |
8. | 员工福利 | |
9. | 健康与安全 | |
10. | 发展和培训 | |
11. | 劳工准则 | |
营运惯例 | 12. | 供应链管理 |
13. | 公平及负责任的市场行销与传讯 | |
14. | 客户信息安全 | |
15. | 产品责任 | |
16. | 遵守法例及法规 | |
17. | 反贪污 | |
社区 | 18. | 社会服务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2.2 识别重要议题
全球有大量的ESG议题须紧急处理。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本集团将优先处理该等对我们及
持份者重要或相关的议题。二零二四年,我们从(i)二零二一年ESG重要性评估结果;(i)香港
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ESG报告守则」);(i)永续会计准则委员会
的重要性图谱
®
筛选出ESG议题;(iv)行业趋势;(v)同业基准;(vi)本集团持份者的意见;(vi)
本集团的ESG方针、企业价值及发展策略等;及(vi)相关议题对业务和持份者的影响等方
面,进行检阅、评估及识别了以下18项(包括「公平及负责任的市场行销与传讯」、「客户信
息安全」、「员工福利」及「遵守法例及法规」4项获董事局于二零二一年确认为未来数年的「重
要ESG议题」)于报告期间被视为对我们及持份者重要的ESG议题:
在以下第三章:我们的环境;第四章:我们的员工;第五章:营运惯例及第六章:我们的社
区,我们将逐一列出上述重要ESG议题,然后报告我们如何制定措施以尽量减少该等ESG议
题的影响,并在适当及有必要时根据预先设定的量化目标衡量我们的表现。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3. 我们的环境
二零二四年,本集团致力以有效和可持续的方式经营业务,我们不断寻找机会,通过减少使用能
源及其他资源来改善我们的环保绩效。
作为金融服务机构,我们对环境构成的直接影响主要集中在办事处之能源使用和相关的温室气体
排放。其他环境影响来自使用公司公务车辆、纸张消耗和弃置资讯科技设备等。
为让公司可有序地规划及推进各项减排节能工作及措施,于二零二年,董事局订立本集团中期
(2022-2025年)减排节能目标包括:
- %,即
到二零二五年底的公司公务车辆所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12.48吨;
- ╱人均电力消耗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较二零二一年底减
少15%,即到二零二五年底的单位面积及人均电力消耗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分别减
少至0.12吨及1.24吨;
- ╱人均能源消耗量较二零二一年底减少15%,即到二零二五年底
的单位面积及人均能源消耗量分别减少至0.18兆瓦小时及1.84兆瓦小时;及
- %,即到二零二五年底的人均纸张
使用量减少至0.019吨。
3.1 有效利用资源及废物管理
3.1.1 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直接透过公司的公务车辆及间接透过办事处设施的电力及纸张消耗产生温室气
体。我们致力于通过定期监察本集团的能源消耗情况,识别节能范畴,并向所有部门提
供能源消耗报告,以鼓励减排。
于二零二四年,我们鼓励员工多使用视频会议系统以减少使用公司汽车,使得于报告期
内本集团公司公务车辆所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99公吨二氧化碳
,较去年减
少约38.85%。
以上资料根据机电工程署和环境保护署制定的《香港建筑物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减除的核算和报告指引》计算得出。
二零二四年 |
---|
464.57 |
0.110 |
1.31 |
476.22 |
0.113 |
1.34 |
2.99 |
461.58 |
0.109 |
1.30 |
11.65 |
10.19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8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本集团电力消耗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461.58吨二氧化碳
,较二零二三年
减少7.93%,人均电力消耗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30吨二氧化碳,较去年
增加5.69%,单位面积电力消耗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0.109吨,较去年减少
6.84%。另外,纸张消耗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1.65吨二氧化碳
,与二零
二三年相比减少28.66%。
温室气体排放
a,b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c
(范围1及2)(吨)506.21555.97
每平方米楼面积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
围1及2)(吨╱平方米)0.1180.104
每位雇员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及2)(吨
╱雇员)1.251.28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2及3)(吨)522.54573.91
每平方米楼面积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
围1、2及3)(吨╱平方米)0.1220.108
每位雇员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2及3)
(吨╱雇员)1.291.33
温室气体直接排放(范围1)(吨)公司公务
车辆4.895.72
温室气体间接排放(范围2)(吨)电力501.32550.25
每平方米楼面积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范围2)(吨╱平方米)0.1170.103
每位雇员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范围2)(吨
╱雇员)1.231.27
温室气体间接排放
d
(范围3)(吨)纸张消耗
(扣除废纸回收)16.3317.94
透过废纸回收避免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吨)6.8213.26
a 除另有说明外,环境数据仅涵盖本集团于香港的营运业务。
b 基于本集团业务性质,其最重大气体排放为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源自使用由化石燃料转化的电力及燃
料。
c 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乃按二氧化碳当量呈列,并根据机电工程署及环境保护署刊发的《香港建筑物(商
业、住宅或公共用途)的温室气体排放及减除的核算和报告指引》的汇报规定计算。
d 本集团目前并无就航空旅程的排放量作出报告。我们计划于未来的报告中披露。
二零二四年 |
---|
702.71 |
0.166 |
1.9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9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3.1.2 能源消耗
能源消耗是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成因。于二零二四年,本集团实施各种节能措
施,从而提高营运效率及降低能源消耗。延续二零二年的节能措施,本集团持续于各
部门续使用高效能的办公设备,并已在新办公室安装节能系统,如运动感应照明装置,
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益。
能源消耗
a,e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能源消耗总量
f
(兆瓦小时)748.89797.08
每平方米楼面积能源消耗总量
(兆瓦小时╱平方米)0.1750.150
每位雇员能源消耗总量(兆瓦小时╱雇员)1.841.84
e 能源消耗量数据是根据电力及燃料的消耗量计算。
f 能源消耗数字以兆瓦小时为单位计算。
3.1.3 用水量
因本集团香港业务于租赁办公地方营运,供水和排水均为大厦管业处自行控制,而相关
管业处认为向个别租户提供用水和排水数据或分表并不可行。因此,我们无法获得及监
察我们的用水数据。
3.1.4 纸张使用及处理
本集团继续尽可能选用有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的印刷用纸(即以负责任采购木纤
维制造的纸张)。于二零二四年,我们所使用约99%纸张为有FSC认证的印刷用纸。
此外,为响应环保,我们鼓励股东透过公司网站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浏览公
司通讯如年报、中期报告或通函。
本集团继续透过鼓励客户选择电子结单而非纸质报表,致力减少客户结单的纸张使用。
至于办公用纸,我们持续在办公室工作间实施智能列印及影印方案。
二零二四年 |
---|
4.32 |
0.012 |
3.78 |
0.54 |
2.12 |
99%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于二零二四年,办公室耗纸量为3.78吨,较去年减少约11%,人均耗纸量为0.012吨,
与去年维持相同,而客户结单用纸耗纸量为0.54吨,较去年减少约8%。这些令人满意
的结果乃归功于我们积极推广,鼓励客户选择使用电子结单,以及鼓励员工使用办公室
自动化(OA)系统进行内部审批流程。另外,于二零二四年,回收废纸收集量为2.12吨。
于二零二四年,我们继续安排供应商收集废纸以作回收。本集团荣获由香港绿色组织认
证(HKGOC)的「减废证书」,以表彰我们对减少废物的贡献。
为了实现增加无害废弃物回收总量的目标,我们已在每个办公室设置废纸回收箱,用于
收集废纸,以鼓励同事进行回收,转废为材。供应商将定期收集废纸。
纸张消耗
a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总耗纸量
g
(吨)4.826.50
每位雇员总耗纸量(吨╱雇员)0.0120.015
办公室用纸4.235.58
客户结单用纸0.590.92
废纸回收1.422.76
使用FSC认证纸(%)99%99%
g 包括用于列印客户结单,提案和办公文件的纸张。
另外,我们透过转废为材,推动分类回收以促进减废,具体为在办公场室放置胶樽及铝
罐回收箱,再交到大厦管理处作统一处理。
3.1.5 有害废弃物
本集团业务没有产生任何有害废弃物。
然而,使用和处理资讯科技设备,如电子计算机和伺服器等是本集团另一个在营运可持
续发展范畴的重点。资讯科技设备硬体从生产和使用到最终弃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具有
一系列潜在的环境影响。本集团继续致力通过将弃用设备捐赠给非牟利机构以延长资讯
科技设备的使用寿命。所有资讯科技设备的回收或捐赠均符合我们严格的数据安全标
准。所有用于办公或营运的软硬体设备均为正版,并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
展望未来,我们将采取不同的节约能源及用纸措施以及其他举措,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及无害废弃物。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3.2 气候变化风险及缓解措施
本集团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绝大部分为转型风险。从现在起到二零六零年,全球主要经济体
将作出重大努力以争取实现碳中和。这意味著很多领域将发生重大变化,例如监管要求、从
化石基础能源消耗转变、技术发展及行业惯例。该等变化的程度或为史无前例,对实体经济
及金融市场可能产生重大及不可低估的影响。例如,高碳排放的行业将蒙受更高生产及履约
成本,导致更低回报及资产贬值。由于投资及贷款为本集团两项主要业务,本集团将加强其
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分析,作为其风险管理议程的优先目标之一。此外,其将努力监察及评估
气候变化为本集团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们将加大绿色金融力度。本集团继续将重大的ESG风险考虑因素纳入投
资或贷款或其他商业活动决策流程,更加重视绿色及低碳行业。绿色及低碳行业(包括清洁
能源、低碳技术、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及高碳行业向低碳行业的转型将为我们的重点。
截至二零二四年底,本集团没有持有绿色债券(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底持有5只绿色债券),
亦没有推出绿色投资基金产品(二零二三年推出2只绿色投资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规模超过4
亿港元)。
4. 我们的员工
4.1 员工组成
本集团对员工招聘、薪酬、晋升以及培训制定了规章制度,并由本集团委任的独立顾问定期
进行薪酬调查以保持本集团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市场情况,本集团将制定相关及适当的薪酬
和激励计划以吸引及留住人才。本集团支持平等机会,并在全球招聘胜任人士。
二零二四年 |
---|
256 |
128 |
128 |
256 |
0 |
0 |
39 |
188 |
29 |
232 |
15 |
9 |
25% |
20% |
30% |
26% |
26% |
21% |
28% |
0% |
1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员工组成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雇员总数
h
按性别
女134150
男149165
按受聘类别
全职283315
兼职00
临时00
按年龄组别
30岁以下3857
30至50岁214227
超过50岁3131
按地区
香港260282
中国内地1424
其他99
雇员流失人数及比率(%)26%36%
按性别
女28%31%
男25%42%
按年龄组别
30岁以下23%39%
30至50岁25%36%
超过50岁43%34%
按地区
香港28%38%
中国内地7%9%
其他19%75%
h 员工总人数包括香港、中国内地及其他地区的员工。
二零二四年 |
---|
0 |
0% |
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3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4.2 员工福利
本集团一向重视员工薪酬福利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为确保薪酬福利的市场竞争力,集团聘请
独立顾问机构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并据此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方案,以吸引和保
留优秀人才。
本集团于人力资源政策与程序手册中明确制定了关于解雇及员工自愿终止雇佣合约的政策,
有关政策严格遵守香港雇佣条例终止员工的规定。
本集团建立了科学完善的绩效管理体系,将员工绩效评估作为人才发展的重要环节。每年对
员工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激励方案制定、培训发展计划实施、晋升决策以及
人才保留策略的重要依据。
本集团重视员工的意见,鼓励员工发表工作意见,推动有效和双向的沟通管道。同时,集团
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员工凝聚力,提升员工对集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4.3 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始终将员工健康与安全置于首位,致力于打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我们严格遵循
《职业安全及健康(显示幕设备)规例》的相关要求,依据《使用显示幕设备的工作守则》
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评估与优化,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健康标准。
本集团持续加强办公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常态化防疫措施和完善的安全防护
机制,为全体员工营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健康与安全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因工作关系而死亡人数00
因工作关系而死亡比率(%)0%0%
因工作关系而损失工作日数00
二零二四年 |
---|
196 |
27.5 |
12.5 |
100% |
87 |
109 |
4 |
19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4.4 发展和培训
持续的员工发展和培训可确保持续提升员工的技能及知识。本集团制定了培训政策,并组织
各种培训计划,旨在提升员工的技能及提高本集团专业水准和效率。员工于本集团任职期间
均可获得在职培训。本集团也制定了员工发展政策。在符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有关
规定的条件下,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为所有持牌员工举办了合
共17场持续专业培训研讨会。
发展和培训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接受培训雇员总人数242294
雇员接受培训总时数(小时)48.9528.5
每名雇员平均培训时数(小时)及接受培训雇员
百分比(%)1410.5
100%100%
按性别
女98120
男144174
按雇员类型
管理人员45
一般员工238289
4.5 劳工准则
为了维持良好的雇佣关系,本集团致力提供一个杜绝任何形式歧视与骚扰的包容性工作环
境,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机会。所有员工均了解本集团的雇佣政策及方针指引,符合相关法
律及法规。所有员工均可通过本集团内联网上的《人力资源手册》了解本集团的用工规章、
雇佣条款以及员工福利等。
本集团定期检讨招聘惯例,以确保遵守《雇佣条例》及其他有关童工及强制劳工的条例。截
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没有相关事件。
二零二四年 |
---|
258 |
200 |
27 |
3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5. 营运惯例
5.1 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会选择可靠的供应商、代理及第三方金融机构(「供应商」)以支持其业务营运,并尽
量坚持在业务运作中只与以对社会负责任及符合我们道德期望方式行事的供应商进行交易。
本集团会考虑其声誉、企业标准、专业及能力等,务求能够选择最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此
外,在获得有关管理层审批后方能与供应商签订合约。此程序旨在提升营运效益、厘清职
责,以及确保作出最好的选择。
本集团采用认可供应商评估程序,与供货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该等供应商如提供环保产
品,或采用环保方式营运业务,将成为其中一项重要评估标准。在供应商甄选程序中,只有
认可供应商可参与招标或报价,而所有认可供应商将需接受定期评估。
另外,为减低对环境及社会的负面影响,本集团会选购和使用较可持续及高效能的产品和服
务。例如,我们会采购较高能源效益的电器用品及可循环再用炭粉盒等。本集团会优先考虑
具备环保认证或「商界展关怀」公司的供应商。
供应链管理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主要供应商数目
i
按地区
香港162170
中国内地2623
其他4965
i 「主要供应商」指向集团提供合约总值超过1,000港元(或其等值)产品及╱或服务的供应商。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5.2 对产品及服务的责任
5.2.1 公平及负责任的市场行销与传讯
作为一家金融业务营运商,本集团的目标是在产品和服务中向客户提供透明及不偏不倚
的披露,以符合监管规定及市场惯例。
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之前,员工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材料及文件,并清楚明白该产品相关
的结构及风险。在接受客户的订单之前必须向客户清晰说明此等材料及资料。此外,员
工应确保在所有情况下其向客户作出的建议或招揽行为合理。
公司网站和相关文件中明确披露所有与证券服务有关的费用和收费。法律部和合规部
会审查其他所需披露,例如风险披露声明和利益冲突(如有)以及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材
料,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从准备营销材料和相关文件到接受客户的订单,这些程序均载于我们的内部政策和指引
中,并符合监管规定。
本集团设有多种沟通渠道来处理客户的查询,例如免费客户服务热线及公司网站上有关
营运事宜的常见问题解答。任何提出的投诉将由合规部门处理及作出调查(如必要)。
涉及重大监管合规问题的投诉(如有)将被评估并提交相关监管机构进行进一步调查。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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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客户信息安全
本集团十分重视数据及信息安全工作,持续对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与网络安全进行改善
及提升,始终将信息安全策略应用在信息系统规划、开发、运作等各个环节中。
- :本集团持续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涵盖各业
务、各管控流程与各环节,通过集成实现各系统之间的数据安全链路,保障数据
在采集、储存、传输、处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本集团积极推进信息
安全工作的规划、设计及实施,也通过制定信息安全政策、终端用户电脑使用政
策、各类系统操作规范等,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制度体系。
- :本集团采用具有自动威胁检测机制的智能安全防
护装置,并通过入侵检测、安全防御、物理隔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底层网络安
全;通过加强用户验证、授权、审计安全颗粒度增加安全审计等级;并持续优化
本集团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有效执行。通过集中信息安全技术管控机制,并采
用外部独立的IT安全审计来协助防范网路安全风险,加强对客户个人敏感信息的
安全保护,防范外部恶意入侵,降低信息安全风险,保障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资
产的安全。
- :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包括事件监测、报告、评
估和处置等环节,建立应急响应团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以在发生资讯安全
事件时快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客户的影响。
- :本集团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及考核,提升员工
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理解和认识。
二零二四年 |
---|
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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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产品责任
于本年度,就提供及使用本集团产品和服务方面,本集团并不知悉有任何违反广告和私
隐相关规例及守则的事宜。
本集团已制定有关提供服务及产品的程序。为了迎合客户的需求,本集团会透过「了解
你的客户」的程序以及评估基制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交易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从
而提供合适他们的金融服务及产品。我们承诺为客户提供清晰和全面的资讯,并通过向
客户清晰说明产品特色、条款及细则,以及任何相关风险,来确保他们掌握足够资讯作
出决定。此外,本集团对广告及销售宣传资料制订了标准,要求所有包含在广告及销售
宣传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并于任何通讯形式上禁止使用虚假、误导或不正确的陈述。
另外,本集团亦非常重视客户的私隐保障,并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来收集、
处理及使用客户资料。具体处理及保障客户资料详情载于相关内部程序手册内。本集团
将适当时加载有关客户资料保密之条款,以防止泄露客户资料及保障客户私隐。于本年
度,本集团并没有接获任何有关泄露客户资料的投诉。
本集团已制订政策,提供处理客户投诉程序指引。现时合规部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
产品责任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处理投诉数目12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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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遵守法例及法规
5.3.1 概要
本集团深知遵守有关ESG议题适用法律法规对本集团的运营非常重要,本集团也意识到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会对本集团的运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声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
集团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政策和监控措施,以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集团亦持续关注
最新监管动态,并不时为相关员工和雇员提供相关培训。
于二零二四年,本集团并未发现本集团有任何严重违反、触犯或不遵守对其业务及营运
产生重大影响的适用法律法规。
5.3.2 反贪污
本集团维持并有效实施一套健全的内部监控及严谨的政策制度,包括「合规守则」及
「举报政策」,从而预防发生舞弊或欺诈问题,并透过切实执行以推广诚信价值及防止
不道德行为。我们提供简便的举报渠道并鼓励员工及相关往来者对涉嫌违规事宜作出举
报。
当员工或相关往来者发现任何涉嫌不法或违规行为,例如收受贿赂、财务欺诈、渎职
等,员工可以向审核委员会主席或内审部主管作出举报及予以处理。内审部进行调查、
核实并视乎情况,提交报告予有关监管或执法机构。
此外,本集团订立了有关新客户接纳的政策,通过「了解你的客户」的程序来了解客户
背景及财务状况。我们会对新客户进行名称搜索,以识别新客户是否为政治公众人物或
其关连人士且存在较高贿赂和贪污风险。本集团已制定相关程式以识别及减低上述风
险。本集团将会拒绝向涉嫌有可疑的客户提供服务。
本集团一直坚持最高的道德标准。于本年度,并没有发现任何与贿赂有关的重大风险,
亦没有出现任何有关本集团的已确认贪污事件或针对本集团或其雇员有关贪污的公开法
律诉讼。本集团会继续遵守道德规范,秉持优良信誉,预防任何贪渎事件发生。
二零二四年 |
---|
0 |
二零二四年 |
---|
19,00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年内,本集团向董事局及全体员工提供了反贪污培训,内容包括有关反贪污的法规。
反贪污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对发行人及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
案件的数目00
6. 我们的社区
6.1 社会服务
在社区参与方面,本集团致力回馈社区,积极履行其企业社会责任的承诺,透过建立社区伙
伴关系、支援低收入家庭,以支持长远的社区投资。
于二零二四年,本集团与香港家庭福利会合办各种慈善及关怀活动,包括为低收入家庭的单
亲儿童举办手工体验工作坊活动,并将精美的扩香石与盆栽赠送给单亲家长。我们还举办了
中秋节探访老人义工活动,本集团员工踊跃报名参与活动,于中秋佳节之际,为九龙土瓜湾
社区长者制作及赠送福袋,向独居长者传达关怀与问候,整年累计雇员义工服务时数超过50
小时。
通过这些社会活动,我们希望不仅能帮助有需要人士,同时也培养员工的关爱精神及社区责
任感。
于二零二四年,本集团再度荣获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授予的「商界展关怀- 10年以上服务」
标志,以表彰我们不断为社会、民生及环境作出贡献。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参与慈善活动,以帮助有需要人士,并达致环保目的。
社区参与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
赞助及捐款(港元)19,60018,800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A1:排放物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A1.1 | |||
关键绩效指标 A1.2 | |||
关键绩效指标 A1.3 | |||
关键绩效指标 A1.4 | |||
关键绩效指标 A1.5 | |||
关键绩效指标 A1.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 、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A2:资源使用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A2.1 | |||
关键绩效指标 A2.2 | |||
关键绩效指标 A2.3 | |||
关键绩效指标 A2.4 | |||
关键绩效指标 A2.5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A3:环境及天然资源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A3.1 | |||
层面A4:气候变化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A4.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3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B1:雇佣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1.1 | |||
关键绩效指标 B1.2 | |||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2.1 | |||
关键绩效指标 B2.2 | |||
关键绩效指标 B2.3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3.1 | |||
关键绩效指标 B3.2 | |||
层面B4:劳工准则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4.1 | |||
关键绩效指标 B4.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B5:供应链管理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5.1 | |||
关键绩效指标 B5.2 | |||
关键绩效指标 B5.3 | |||
关键绩效指标 B5.4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B6:产品责任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6.1 | |||
关键绩效指标 B6.2 | |||
关键绩效指标 B6.3 | |||
关键绩效指标 B6.4 | |||
关键绩效指标 B6.5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7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 | 描述 | 章节╱声明 | 页数 |
---|---|---|---|
层面B7:反贪污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7.1 | |||
关键绩效指标 B7.2 | |||
关键绩效指标 B7.3 | |||
层面B8:社区投资 | |||
一般披露 | |||
关键绩效指标 B8.1 | |||
关键绩效指标 B8.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8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39
企业管治报告
为令本公司的透明度及对股东的问责性更臻美好,本公司在实际情况许可下一直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
业管治。本公司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遵守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守则」)第二部分中所有适用的守则条文。
企业管治的原则及申万宏源香港的管治常规:
A.1 企业策略、业务模式及文化
原则:发行人应以一个行之有效的董事会为首;董事会应负有领导及监控发行人的责任,并应
集体负责统管并监督发行人事务以促使发行人成功。董事应该客观行事,所作决策须符合发行
人的最佳利益。
本公司致力于成为具备市场知名度及国际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服务商,以合法、合乎道德及负责任
的方式行事为核心价值观来经营业务,为股东缔造可持续的长远价值。为实践该等目标,本公司
将通过有效的风险及合规管理、完善制度及系统建设、流程优化等精益管理工作,以维持高水平
的企业管治。本公司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完善管理的核心基础,所有董事行事须持正不
阿、以身作则,带领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以守法诚信负责任的经营理念,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经营文化。
对本集团表现之讨论及分析、本公司长远产生或保留价值基础之解释以及实现本公司所订立目标
之策略分别载于本年报第3至5页的「主席报告」及第6至13页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A.2 企业管治职能
原则: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责,并可将责任指派予一个或多个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已指派审核委员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如下:
- ,并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0
企业管治报告(续)
- ;
- 、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 《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B.1 董事会组成、继任及评核
原则:董事会应根据发行人业务而具备适当所需技巧、经验及多样的观点与角度,并应确保各
董事能按其角色及董事会职责向发行人投入足够时间并作出贡献。董事会应确保其组成人员的
变动不会带来不适当的干扰。董事会中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组合应
该保持均衡,以使董事会上有强大的独立元素,能够有效地作出独立判断。非执行董事应有足
够才干和人数,以使其意见具有影响力。
本公司董事局目前由八名董事组成,本公司董事局的组成与彼等各自之姓名及职衔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吴萌(主席)
谈伟军
梁钧(行政总裁)
胡憬(首席风险官)
非执行董事
张磊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琳广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赵丽娟(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获委任)
在所有载有本公司董事姓名的公司通讯中,已按董事类别,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说明各董事身份。
本公司最新的董事局成员名单,并列明其角色和职能,以及注明其是否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载于香
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及本公司网站。
于本财政年度内,刘持金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于二零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就上市规则项下适用于其作为董事的规定以及向联交所作出虚假声明或提供
虚假资料可能产生的后果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项下所提述的法律意见,并已确认其了解其作
为董事的义务。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1
企业管治报告(续)
据董事所知,各董事之间并无任何财务、业务、亲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
于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少于上市规则第3.10(1)及3.10A条规定的,
分别为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局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详情请参
考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三日及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的公
告。虽然本公司未能委任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当中三分之一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但本
公司亦已有效的机制以确保董事局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载列如下:
- 《上市规则》之规定及可行情况下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加入董事局委员会,以确
保取得独立观点和意见。
- ,以听取有
关本集团各项事宜的独立意见。
- 《上市规则》第3.13条在获委任时及每年分别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及本公司书面确认其独立性,而提名委员会负责评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所
作出的年度确认,以确保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作出判断时保持独立、客观和不受任何干
扰。
- ,以及于公众公司或组织所持之董事职
务及主要任命,以供评估。
-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任何交易、合约或安排中拥有重大利益,则不得就通过该交
易、合约或安排之董事决议案表决,亦不得计入法定人数内。
- ,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B.2 委任、重选和罢免
原则:新董事的委任程序应正式、经审慎考虑并具透明度,另发行人应设定有秩序的董事继任
计划。所有董事均应每隔若干时距即重新选举。发行人必须就任何董事辞任或遭罢免解释原因。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占当时董事人数三分之一(若董事人数并非
三或三之倍数,则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之董事须轮席告退,惟各董事须最少每三年一次轮
席告退。另外,任何新委任董事之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的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符合资格
膺选连任。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2
企业管治报告(续)
提名委员会就有关事宜向董事局提出建议(见B.3段所述)。经此委任的董事须于即将举行之股
东周年大会告退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此外,股东亦可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提名候选
人于股东大会上参选董事。股东提名程序载于本公司网站。所有候选董事必须具备有关的技能、
知识及经验,以协助董事局执行本公司业务,方会成功获委任。此外,所有候选董事必须符合
《上市规则》第3.08条及3.09条所载之准则。如候选董事将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亦须符合
《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准则。为进一步提升问责,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担任董事超过
9年,其是否获续任将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通过。
有关连任董事候选人的资料载于寄予股东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内。
B.3 提名委员会
原则: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须充分考虑第B.1 条及第B.2 条下的原则。
本公司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主要为检讨董事局的架构、人数及
组成(包括技能、知识、经验及多样化的观点与角度方面);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
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局提供意见;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
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局提出建议;以及监察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
行;并在适当的时候检讨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的权责范围详情,载于港交所及本
公司网站。
提名委员会已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并在有需要时在本公司支付费用下寻求独立专业意
见。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本公司主席吴
萌女士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生。吴萌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3
企业管治报告(续)
提名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举行一次会议。于本财政年度的提名
委员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委员会成员姓名
会议出席╱
举行次数
吴萌(主席)1/1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1/1
郭琳广1/1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不适用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0/0
于本财政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已检讨董事局的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水平,评核每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就重选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之退任董事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另外,
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以书面决议通过向董事局建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委任刘持金先生出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局现时之组成及人数属合适的,并认为其具均衡的多元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当中列载达致董事局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在设定董
事局成员组合时会从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的技能、知识、专业经验、性别、年
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和其他资历。董事局所有的委任均以用人唯才的准则,以客观标准考虑董事
局成员人选,并适当考虑董事局成员多元化的好处。提名委员会监察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的
执行及在适当的时候检讨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行之有效。
于本年度内,提名委员会检讨董事局组成的多元化并认为本公司董事具备多元化视野、教育背景
及专业知识,拥有在证券、金融、企业融资、会计及法律行业方面的专长及经验,均与公司业务
息相关,为董事局的多元化带来贡献,乃符合本公司业务的要求。
本公司重视公司人员的多样性,尊重及认同来自不同背景人才的知识、专长和经验对于实现商业
目标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4
企业管治报告(续)
我们努力实现从董事局成员、高级管理层到一般员工的所有职级范围内保持男女员工比例的平
衡。吴萌女士自二零二一年十月起成为本公司首位女性董事局主席,标志著公司迈向性别多元化
的新方向。继吴萌女士获委任后,俞力黎女士于同年出任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此外,自二零
二四年八月九日起,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席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梁钧先生,变更为吴萌女
士,该委员会由七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本公司正不断努力改善员工队伍性别多元化,并将继续
在提名及甄选董事局成员时考虑不同教育背景、性别和年龄层等因素。本公司透过不断完善招聘
策略促进员工队伍构成的多元化,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男女员工的比例保持
在50:50均衡的水平。
另外,本公司亦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当中列载提名委员会于作出任何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
及董事继任计划而向董事局提供意见时所采用的主要甄选准则及程序,以确保董事局保持与本公
司业务需求相应的才能、经验和观点多元化的平衡。在评估候选人是否适合时,提名委员会考
虑多项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正直度、才能、经验和观点多元化、投入时间以及独立性。董事提名
政策亦列明下述提名程序:(i)委任新任或替补董事;(i)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及(i)股东提名
新董事。
C.1 董事责任
原则:每名董事须时刻了解其作为发行人董事的职责,以及发行人的经营方式、业务活动及发
展。由于董事会本质上是个一体组织,非执行董事应有与执行董事相同的受信责任以及以应有
谨慎态度和技能行事的责任。
本公司须于每名董事获委任时由公司秘书向该名新任董事提供一份指引资料,让董事了解本公司
的经营和业务,确保其本身完全得知根据法规及普通法、《上市规则》、适用的法律及其他监管规
定以及本公司的业务及管治政策下之责任。此外,董事亦可向公司秘书要求安排以出席有关课程
及研讨会。
非执行董事的职能包括守则条文C.1.2(a)至(d)所订明的职能。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
董事或有关雇员进行《标准守则》所界定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操守则。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特
别咨询。根据彼等的回复,所有董事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遵守所有
《标准守则》内之规定。本公司亦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订明的其他规定。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5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确认,彼等已遵守有关董事培训之守则条文C.1.4。于本年度内,董事均已透过下列方式参与
及更新彼等知识及技能之持续专业发展,并已向本公司提供彼等所接受培训之记录。
董事姓名所接受培训
(附注)
执行董事
吴萌(主席)A,B,E
谈伟军E
梁钧(行政总裁)A
胡憬(首席风险官)E
非执行董事
张磊A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琳广A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A,B,C,E
附注:
A 出席课堂及╱或研讨会及╱或论坛
B 出席内部简介会
C 于课堂及╱或研讨会及╱或论坛发表演说
D 出席由律师所提供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
E 阅读及╱或参与有关本公司业务或董事职务及责任的材料及╱或活动
每名董事知悉其应付出足够时间及精神以处理本公司的事务。经检讨(i)各董事就投入时间发出之
年度确认和各董事于公众公司或组织所持之董事职务及主要任命;及(i)各董事于董事局会议及委
员会议之出席率,认为全体董事于本年度内均已付出足够时间履行其职责。
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可能会面对的法律行动作适当的投保安排。本公司每年均会检讨该保险的承保
范围及保额。
C.2 主席及行政总裁
原则:每家发行人在经营管理上皆有两大方面—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的日常管理。这两者
之间必须清楚区分,以确保权力和授权分布均衡,不致权力仅集中于一位人士。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6
企业管治报告(续)
为确保权力及授权均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主席一职由吴萌女士担任,而行政总
裁一职则由梁钧生先担任。
主席与行政总裁各自的责任已清楚区分。主席负责领导及管理董事局,而行政总裁则负责本集团
业务的日常管理,包括落实董事局拟定的重要策略。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之公告中披
露,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起,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梁钧先生,变
更为董事局主席兼本公司执行董事吴萌女士,以及梁钧先生调任为经营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董事
局认为委任吴萌女士担任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席,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为本公司带
来贯彻的领导,并确保制定及执行本集团经营策略的效率,而董事局的运作仍然具有足够的权力
及职权平衡。
主席确保已妥善告知所有董事有关董事局会议上讨论的事项。
主席负责确保董事能够适时收到充分的资料,而有关资料均属准确清晰及完备可靠。
主席已确保董事局有效地运作,且履行应有职责,并及时就所有重要的适当事项进行讨论。行政
总裁及公司秘书协助主席准备每次董事局会议程,而所有董事均已获得咨询并就所有建议事项
列入议程内。
主席已确保本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致力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
董事均被鼓励就董事局的事务表达其观点及关注的事宜(如有),并于会议上,董事获得充裕的时
间讨论议题,主席带领讨论达致共识及作总结,使全体董事了解所同意的事宜。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主席已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
出席之会议。
主席确保已采取适当步骤,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使他们的意见传达至整个董事局。董事局已制
定股东通讯政策并载于本公司网站。
C.3 管理功能
原则:发行人应有一个正式的预定计划,列载特别要董事会批准的事项。董事会应明确指示管
理层哪些事项须先经由董事会批准而后方可代表发行人作出决定。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7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局负责制订整体策略,监察及控制本公司的表现,而管理层则负责管理本公司的日常业务。
当董事局将其管理及行政职能权力转授予管理层时,已同时就管理层的权力,给予清晰的指引,
特别是在管理层应向董事局汇报,以及在代表本公司作出任何决定或订立任何承诺前应予取得董
事局批准等事宜方面。
董事已清楚了解既定的权力转授安排。本公司已向各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发
出正式的委任书,订明有关委任的主要条款及条件。
保留予董事局批准的事项包括:
- ;
- ;及
- 。
C.4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原则: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的成立应订有书面的特定职权范围,清楚列载委员会权力及职责。
倘若成立委员会以处理事务,董事局会向有关委员会提供充分清楚的权责范围,让其能适当地履
行职能。
除审核委员会(详情在D.3段披露)、薪酬委员会(详情在E.1段披露)、提名委员会(详情在B.3段
披露)及风险委员会(详情在D.2段披露)外,董事局亦已成立一个执行董事委员会及一个经营管
理委员会,各有特定权责范围。执行董事委员会由所有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及检讨本公司有
关业务及营运方面的重大策略。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局主席、行政总裁、副总经理及首
席风险官。经营管理委员会不时举行会议,制定有关本公司日常管理及业务的政策。另外,风险
委员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并有特定权责范围。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行政总裁、首席风险官、
首席财务官、合规负责人,以及各业务分管领导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通常每季度举行一次会
议,负责协调、促进与经营管理相关的重要事务以及风控工作。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8
企业管治报告(续)
另外,董事局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局监察与本
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事宜。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
日,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由三名执行董事(为吴萌女士、梁钧先生及胡憬先生)及两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生)组成。吴萌女士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举行一次会议。于本财
政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委员会成员姓名会议出席╱举行次数
吴萌(主席)1/1
梁钧1/1
胡憬1/1
郭琳广1/1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不适用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获委任)0/0
于本财政年度内,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二零二年ESG表现;审阅并呈董事局
通过二零二三年ESG报告以及审阅并呈董事局通过集团中期(2022-2025)减排节能措施方案。
有关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宜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4页至第38页之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内。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委员会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须向董事局汇
报其决定或建议。其他董事局辖下的委员会亦会根据其权责范围向董事局汇报重要事项。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49
企业管治报告(续)
C.5 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资料提供及使用
原则:发行人应确保董事能够以有意义和有效的方式参与董事会议事程序。董事应获提供适当
的适时资料,其形式及素质须使董事能够在掌握有关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定,并能履行其职责
及责任。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举行六次董事局会议及四次股东大会,即于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二零二四年十一
月二十九日,及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个别董事之出席纪录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局会议
出席╱举行次数
股东大会
出席╱举行次数
执行董事
吴萌(主席)4/63/4
谈伟军5/64/4
梁钧(行政总裁)6/64/4
胡憬6/64/4
非执行董事
张磊5/62/4
任晓涛(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辞任)5/52/2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5/52/2
郭琳广6/63/4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不适用不适用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1/20/2
董事局会议程初稿均于会前送呈董事以提供意见。董事可提出商讨事项列入董事局会议程。
董事局会议通告已于董事局定期会议举行前至少14天发出,以使全体董事皆有机会腾空出席。其
他所有董事局会议亦有合理之通知期。
董事局、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委员会以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的会
议纪录由公司秘书备存。其他董事局辖下委员会(列于C.4段的董事局辖下委员会项下)的会议纪
录则由每个委员会委任的秘书备存。董事须至少于两天前向公司秘书发出通知,便可于办公时间
内查阅有关会议纪录。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0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局及其辖下委员会的会议纪录,已对会议上所考虑事项及达致的决定作足够详细的记录,其
中包括董事提出的任何问题或表达的反对意见。会议纪录的初稿及最终定稿通常在董事局会议举
行后一个月内送呈全体董事,以供董事表达意见及作其记录之用。
本公司已建立一套董事咨询独立专业意见政策,让董事可在适当的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
用由本公司支付。董事须向主席提交书面要求,列明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的原因。主席会直接批准
董事的请求,或考虑召开董事局会议决有关事宜。
若任何主要股东或董事在董事局将予考虑且其认为属于重大事项中有利益冲突,有关事项应以举
行现场董事局会议(而非书面决议)方式处理。在交易中本身及其紧密联系人均没有重大利益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应出席有关董事局会议。
董事局定期会议的议程及相关会议文件(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已全部及时送交全体董事,并至少在
计划举行董事局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日期的三天前发出。
诚如上文C.3段所述,某些事项须保留予董事局批准。管理层知悉其有责任向董事局及其辖下委
员会提供充足的适时资料,以使其能够作出知情决定。管理层所提供的资料均属完整可靠。董事
局及个别董事可各自独立地接触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董事均有权查阅董事局文件、会议纪录及相关资料。
C.6 公司秘书
原则:公司秘书在支援董事会上担当重要角色,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资讯交流良好,以及遵循
董事会政策及程序。公司秘书负责透过主席及╱或行政总裁向董事会提供管治事宜方面意见,
并安排董事的入职培训及专业发展。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为张启昌先生(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高级经理),主要负责协
助上市公司处理专业公司秘书工作。加入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前,彼曾担任股份于
联交所上市的若干公司的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彼于公司秘书、会计及财务事宜方面积逾20年专
业经验。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于英国格拉摩根大学取得
会计及金融专业文学士(荣誉)学位。张启昌先生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络人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
政总裁,梁钧先生。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1
企业管治报告(续)
公司秘书的委任及罢免须经董事局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批准。董事可获得公司秘书的意见和
服务,确保董事局议事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均获得遵守。
公司秘书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参与不
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D.1 财务汇报
原则:董事会应平衡、清晰及全面地评核公司的表现、情况及前景。
管理层已向董事局提供充分的解释及资料,让董事局可就提呈董事局批准的财务及其他资料,作
出有根据的评估。
管理层已向董事局全体成员提供每月更新资料,载列有关本公司的表现、状况及前景的公正及易
于理解的评估,内容足以让董事局全体及各董事履行《上市规则》第3.08条及第13章所规定的职
责。
董事均已承认彼等对编制本公司账目之责任。
外聘核数师的申报责任声明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内。
董事局已在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及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财务资料内,对本公司表
现作出平衡、清晰及容易理解的评审,以及向监管者提交的报告书及根据法例规定披露的资料内
作出同样的陈述。
环境、社会及 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执行董 管治委员会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2
企业管治报告(续)
D.2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原则: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发行人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确保发
行人设立及维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上述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环境、社会
及管治有关的重大风险(详情见《上市规则》附录C2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董事会
应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而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有关
系统是否有效的确认。
(a) 本集团风险管治架构
本集团的风险管治架构如下:
董事局
审核委员会风险委
董事局层面
事委员会
经营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ESG工作小组经营管理层面╱
执行层面
(b) 三道防线模式
本集团采用了「三道防线」的模式来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第一道防线 - 风险管理(所有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对各自范围的风险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并联合筑成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第一
道防线,其主要风险管理措施包括:
- 、程序及指引,以及法律、法规及市场惯例的要求,并确保各环节
皆有适当的监控措施。
- 《雇员举报政策》,确保雇员可通过适当和有系统的程序对任何涉嫌不法或不当的
行为作出举报。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3
企业管治报告(续)
- 、内部控制管理相关专项评价与检查工作,各
部门配合进行制度流程检阅、人员访谈、业务流程材料抽查等,对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
建设、授权管理、主要业务运行情况,以及对集团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的识
别、评估、计量、监测等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识别与评估出的风险隐患及控
制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根据二零二四年的评价与检查结果,各部门在执行
既定集团内部监控政策的总体表现良好。
第二道防线 - 风险监控(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法律部等各中后台部门)
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法律部等各中后台部门筑成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第二道防线。
有关部门在管理上独立于业务部门,其主要风险监控工作包括:
- 、程序和指引,以及风险原则及容忍度等,并在法律、法
规、市场惯例或其他内外因素有所更新时,作出相应修订。
- 、指导和培训。
- 。
- 、风险点及相应内部控制措施,供各部门持续评估,
及作建立以风险为本的内部审核计划之用。
- ,明确规定汇报机制。当触发事件发生
时,有关事件会根据既定门槛报告予管理层,并在需要时作出修正行动。采用有关方法
有助于界定责任范围,加强各部门监控和问责制度。
- (审核委员会权责范
围内之财务监控及汇报相关部份除外)的主要工作结果,而风险委员会已向董事局作出
相应的汇报。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4
企业管治报告(续)
第三道防线 - 独立风险确认(内部审计部)
- ,定期独立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
内部监控系统进行系统性检查。内部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独立于第一、第二道防
线,负责监察第一道和第二道防线对于政策及程序的遵从。内部审计部主管最少每半年
向审核委员会进行直接汇报,并定期透过审核委员会向董事局报告。
- 。
- 。而
审核委员会已向董事局作出相应的汇报。
(c)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董事局授权,负责监察本集团整体管理及成效,并就此向董事局提供意见。
审核委员会代表董事局定期进行有关业务流程及营运的检讨,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
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回应进行研究。审核委员会亦会与管理层讨论本集
团财务监控及汇报相关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建立有效系统的职
责。
除此之外,审核委员会检讨及监察本集团内部审计部的成效,并确保内部审计部有足够资源
运作及具有适当的地位。对于外聘核数师方面,审核委员会根据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
核数师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审计过程的有效性。审核委员会亦会在核数工作开始前与外聘
核数师讨论核数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外聘核数师亦会向审核委员会报告其审计结果
和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内控问题。审核委员会在妥善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制度的成效后,向董
事局报告。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已举行两次会议。成员名单及出席纪录载于下文D.3段。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5
企业管治报告(续)
(d) 内部审计部
本集团设有独立内部审计部,支援董事局监控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情况及确保本集团已建立一
套健全和运作良好的内部监察系统。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各部门于遵守本集团政策、程序和指
引,以及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合适性和有效性作独立评估和审查。
此外,内部审计部亦会就审核委员会所界定的特别范畴进行特定审计。内部审计部在进行审
核工作时,会评估当时本集团营运流程和内部监控系统的合适性和有效性。当发现存在内部
监控漏缺时,内部审计部会向相关部门提供改善建议及监察整改进度,并定期向审核委员会
汇报主要审核问题和整改状况。
(e) 风险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由董事局授权,负责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审核委员会权责范围内之财
务监控及汇报相关部份除外),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系统;亦负责审阅由风
险管理委员会建议的风险原则及容忍度等工作。风险委员会亦负责识别及检讨环境、社会及
管治相关风险,详情请亦参阅本年报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风险委员会的详细权责范
围,已载于港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风险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及三名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生;执行董事为谭伟军
先生、梁钧先生及胡憬先生。
风险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举行两次会议。于本年度财政年
度的风险委员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委员会委员姓名会议出席╱举行次数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2/2
谈伟军2/2
梁钧2/2
胡憬2/2
郭琳广2/2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不适用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1/1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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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委员会于本财政年度的工作概要列示如下:
- (审核委员会权责范围内之财务监控及
汇报相关部分除外);及
- 。
(f)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促进与风险管理相关的重要事务以及风控工
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订风险战略、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制订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推行风险管治框架中的各环节工作;拟订风险容忍度,呈报风险委
员会和董事局批准后落实执行,并审批各类风险政策、风险额度和关键风险监控指标;及听
取相关部门关于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研究公司风险情况,提出工作指导意见等。
(g) 风险管理部
本集团设有风险管理部,独立于业务部门,负责整体风险管治,建设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推动本集团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制定风险管理的基本规则,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风险容忍度及相关政策;
提供指引,协助业务部门识别、评估、监控及汇报其工作中所涉及到的风险;及为业务部门
提供有关风险管理之咨询服务,包括审视新产品的风险评估等。
(h) 本集团主要风险及管理措施
本集团秉持审慎经营的理念,力求壮大现有业务之余,继续加速推动业务转型,努力打造多
元化金融产品及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以构建全球交易及投融资服务网络,赢取股东、客
户、监管机构、合作伙伴以至其他投资者,和各阶层员工之信赖。因应本集团之监管环境、
财政资源、营商环境、经营及营运模式等主、客观条件,就其对六项主要风险之承受能力订
定风险容忍度,作为风险管理之本。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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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规风险及法律风险
合规风险指本集团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市场惯例 - 牵涉范围不论是业务、金融罪行或
一般法例,遭政府或监管机构处分(如劝喻、警告、谴责和罚款等)甚至起诉,而蒙受
财务或非财务损失之风险。
法律风险指本集团因牵涉入法律争议或诉讼 - 不论是否由合规风险事件所衍生,而蒙
受财务或非财务损失之风险。
本集团的受规管业务,包括经纪业务、企业融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证券研究业务,
皆已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市场惯例(包括守则和指引等),制订相关合规政策及程
序,其中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检查、客户对产品的合适性测试、职能分隔措施
及防范利益冲突机制等合规措施,并记录在本集团的合规手册及营运手册内,供相关员
工落实执行。
本集团设有合规部及法律部,各自独立于业务部门。合规部负责合规风险管理,进行合
规监察和检查。而法律部负责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草拟及检视具法律性质文件。
(2) 流动性和融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本集团即使偿付能力无虞,惟因调动不及,致未能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作还
款付款,或需以较高成本安排资金方能履约,而蒙受财务损失之风险。
融资风险指本集团因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不足以配合业务发展所需之风险。
本集团部份子公司须符合当地监管机构所规定的各项法定流动资金规定。现时已设立监
控机制,以确保相关持牌子公司具备充裕的流动资金来支持其业务承诺所需及遵守相关
财政资源规则。财务部亦对本集团的现金流以及本集团资产负债情况进行紧密监控。此
外,信贷部会对抵押证券的保证金按贷比率进行定期检讨,确保抵押证券具有足够流动
性,从而减低流动性风险。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8
企业管治报告(续)
(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本集团因债务方(含客户、担保方及关联方)、对手(含交易对手、交易经纪
商、银行及托管商)或资产发行方(含担保方及关联方),未能如期还款、付款或交收
等,而蒙受财务损失之风险。
牵涉信贷之业务应以分散风险为原则,选择信誉良好之债务方、对手及资产发行方,并
以有抵押或担保为佳。
股票融资、并购融资、保证金融资、客户或交易对手的信贷及交易额度,以及证券保证
金贷款比率等均须遵照本集团既定的授权授信审批制度进行。
本集团信贷部负责日常监控客户账户证券仓位(包括股票、期货及期权)和融资比例的
情况,并按照本集团的既定政策及程序严格执行追收保证金及强制性平仓的行动。当发
现存在违反本集团融资或信贷政策时,信贷部会即时向管理层汇报。信贷部定期对客户
就其还款能力方面进行压力测试,以识别当市况大幅波动时有可能出现保证金不足的客
户账户。
为避免信用风险过度集中,本集团分别设定单一客户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敞口,股票和
债券集中度风险的最高限额。
(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本集团因汇率、利率、金融资产价格等之不利波动,而蒙受财务损失之风
险。本集团之投资交易业务尽量分散风险,组合及其每项组成投资和交易,皆应在既定
之审批额度内。
本集团设有管理办法及风险监控指标,定时监察投资业务之市场风险敞口,确保业务在
风险可控环境下进行。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59
企业管治报告(续)
(5)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本集团因内部流程、员工或系统之不足或失误,又或外部事件使然,而蒙受
财务或非财务损失之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管理委员会督导本集团的日常运作,按业务实际情况进行风险管理。操作
手册经审批后,经本集团内联网发布供相关部门和员工遵守和执行。本集团不时检查操
作手册,并作出相应更新,以确保本集团的实际操作与手册内之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管
理措施一致。
(6)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指本集团因经营行为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监管机构、客户、合作伙伴以至其他
投资者对本集团产生负面评价之风险。具体表现如媒体批评、股价下挫等。声誉风险事
件可自行发生,亦可为其他风险事件所衍生。
本集团致力维护公司声誉,以公司长远利益为前提,并于遇事时按既定要求及时处理。
本集团并根据上述风险容忍度制定风险政策和风险额度等其他文件、措施,作为本集团
管理风险之具体办法。
(i) 处理及发布内幕资料
本集团建立了一个关于处理及发布内幕资料的架构以规范其处理程序及内部监控,以确保本
集团的内幕资料按《上市规则》、适用法律及法规要求向公众作适时披露。此架构及其成效会
按照既定之程序定期予以检讨。
(j)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董事局承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该等系
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
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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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持续监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董事局已透过上述各架构及措
施,确保本集团已建立一套合适并且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局亦已审阅本集
团在合规、风险管理、会计、内部审核、财务汇报以及与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和汇
报相关职能方面有充分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足够。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已分别向风险委
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提呈有关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报告。
本公司维持并有效实施一套健全的内部监控及严谨的政策制度,包括「合规守则」及「举报政
策」,从而预防发生舞弊及欺诈问题,并透过切实执行以推广诚信价值及防止不道德行为。
D.3 审核委员会
原则:董事会应就如何应用财务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原则及如何维持与发行人核数师适
当的关系作出正规及具透明度的安排。根据《上市规则》成立的审核委员会须具有清晰的职权范
围。
审核委员会于一九年成立。审核委员会的责任主要为确保财务报表的完整性、监察财务报告
系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以及向董事局提供意见及建议。有关审核委员会的权责范围详
情,已载于港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成,分别为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生。
审核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止已举行两次会议。于本财政年度的审
核委员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委员会成员姓名
会议出席╱
举行次数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2/2
郭琳广2/2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不适用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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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于本财政年度的工作概要列示如下:
- ,审阅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 ;
(4) 提名于二零二四年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续聘外聘核数师及考虑外聘核数师的酬金及续聘条
款的建议;
- ;
- ;
- ;及
- ,审阅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资格能力,及其酬金等因
素,并向董事局提出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委任新外聘核数师及考虑其酬金的建议。
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及审阅结果已向董事局报告。在年内,已提交管理层以及董事局所需留意
的事项,其重要性不足以需在年报内披露。
董事局已同意审核委员会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二五年外聘核数师的建议。有关
建议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予股东批准。
董事局亦同意审核委员会对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本公司新外聘核数师的建议,及对有关
建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予股东批准。
审核委员会的完整会议纪录由公司秘书保存。会议纪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通常在会议后一个月内
送呈委员会全体成员,以供彼等发表意见及作其记录之用。
本公司的审核委员会并无本公司现任外聘核数师的前任合伙人。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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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财政年度内,本公司缴付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酬金
额如下:
服务性质千港元
审核服务1,746
税务顾问服务215
审核委员会已获提供充足资源,包括外聘核数师及内部审计部的意见,以履行其职责。
审核委员会已制定本集团举报程序。根据相关举报程序,雇员及本集团相关往来者可向审核委员
会主席汇报任何与可能的财务报告不当行为有关的问题。
E.1 薪酬的水平及组成及其披露
原则:发行人应就董事酬金及其他与薪酬相关的事宜制定正规而具透明度的政策;应设有正规
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定有关执行董事酬金及全体董事薪酬待遇的政策。所定薪酬的水平应
足以吸引及挽留董事管好公司营运,而又不致支付过多的酬金。任何董事不得参与订定本身的
酬金。
本公司已于二零五年四月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主要为检讨及向董事局提供有关
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及架构之建议。薪酬委员会的权责范围已包括守则条
文E.1.2(a)至(h)所载的职权,惟因应需要而作出适当修改。薪酬委员会获董事局转授责任,厘定
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薪酬委员会的权责范围详情,载于港交所及本公司网
站。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薪酬委员会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分别为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生。郭琳广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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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举行两次会议。于本财政年度的薪酬
委员会议出席记录如下:
委员会成员姓名
会议出席╱
举行次数
郭琳广(主席)2/2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2/2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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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已审阅及审议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薪酬待遇及
福利。而且,该委员会亦已审阅本集团之薪酬政策,并与其他规模相约的公司作指标比较;亦向
董事局建议本集团之奖金制度、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二零二四年度
员工薪酬。本公司概无董事参与厘定本身的薪酬待遇。薪酬委员会满意目前本集团的薪酬政策和
待遇。
薪酬委员会就董事的薪酬建议咨询主席及╱或行政总裁,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可咨询独立专
业意见。
薪酬委员会已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酬金详情按组别披露如下:
酬金组别
高级管理
人员人数*
零 - 3,000,000港元0
3,000,001港元 - 5,000,000港元5
5,000,001港元 - 7,000,000港元0
- 。因此,奖金之金额尚未厘定而最终金额将适时披露。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D2须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董事酬金以及五位最
高薪酬雇员披露之详情已载于财务报表附注8及9。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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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有效沟通
原则:董事会应负责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尤其是藉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他全体会议与股东沟通
及鼓励他们的参与。
董事局已制定股息政策一方面允许其股东分享本公司之利润,另一方面保留足够之储备用作日后
业务发展。一般而言,派息率为本集团于当时财政年度综合除税后溢利的40%至60%之间。除此
以外,董事局亦可于其认为合适时宣派特别股息。
根据《上市规则》及守则的披露规定,本公司须披露股东权利如下:
下文载列本公司股东可:(a)召开股东特别大会;(b)向董事局提出查询;(c)于股东大会提出建议的
程序;及(d)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此等程序一般由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及适用法例、规则
及规例规管,如有歧义,概以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及适用法例、规则及规例为准。
(a) 股东如何可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第69条,股东须按《公司条例》的规定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占全体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的股东的总表决权最少5%
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书面要求:
(i) 必须述明有待在有关股东大会上处理的事务的一般性质,并可包含可在该股东大会上恰
当地动议并拟在该股东大会上动议的决议的文本(若有关决议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提出,
则书面要求须包含该决议的文本,并指明拟采用特别决议的形式提出该决议的意向);
(i) 必须经由提出要求者签署;及
(i) 可以印本形式送达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1号太古广场三座六楼,或
以电子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co.sec@swhyhk.com。
董事局须于规定的日期后的二十一日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而该股东特别大会须在该大会的
通知的发出日期后的二十八日内举行。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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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董事局未有召开前述股东特别大会,提出要求者或占全体提出要求者的总表决权过半数的
提出要求者,可自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惟据此而召开的任何股东特别大会必须于董事局于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规定的日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提出要求者如因董事局没有妥为召开股东
特别大会而产生的相关合理开支,该等开支须由本公司付还。
(b) 股东可向董事局提出查询的程序,并提供足够的联络资料以便有关查询可获恰当处理
股东和其他权益人可透过公司秘书向董事局提出意见及问题,公司秘书的联络详情如下:
注册办事处: 香港皇后大道1号太古广场三座六楼
电邮: co.sec@swhyhk.com
(c) 在股东大会提出建议的程序及足够的联络资料
任何股东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书面要求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决议案:
(i) 占全体有权在该要求所关乎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决议表决的股东的总表决权最少
2.5%的股东;或
(i) 最少50名有权在该要求所关乎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决议表决的股东。
书面要求:
(i) 必须指出有待发出通知所关乎的决议;
(i) 必须经由提出要求者签署;及
(i) 必须在不迟于该要求所关乎的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的六个星期之前,或(如较后)该股
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发出之时,可以印本形式送达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
道1号太古广场三座六楼,或以电子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co.sec@swhyh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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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第113条,若有股东欲推荐将退任董事以外的人士在股东大会上
参选董事,股东须于由寄发有关该选举的股东大会通告翌日至该指定大会举行日期前七日期
间,给予本公司不少于七日的通知、向本公司送交拟提名某人参选董事的书面通知,及由该
人表示愿意参选的书面通知。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组织章程文件没有任何重大变动。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可于联交所及本公
司网站查阅。
董事局已采纳载列本公司有关维持与股东持续对话之股东通讯政策。该政策将定期作出检讨以确
保其有效性。于本财政年度根据股东通讯政策进行的工作概述如下:
- 、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2)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委任刘持金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4)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
司新核数师,以填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后之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
束为止,并授权本公司董事局厘定其酬金;及
- ,自二零二年九月起,股东可选择以电子方式收取
公司通讯。
经考虑上述已进行的工作认为公司的股东通讯政策确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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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股东大会
原则: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须给予股东充分通知,并应确保股东熟悉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详
细程序,同时应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回答股东的提问。
于二零二四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主席就各项个别独立的事宜提出决议案。
于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举行了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二零二四年六月
二十八日、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举行了股东特别大会。
(a)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董事局主席,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风险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的主席或相关委员会的成员及外聘核数
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之代表均出席了该大会,以回应股东之提问。
(b)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就委任刘持金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获得股东批准,薪酬委员会的主席,及相关委员会的成
员均出席了该大会,以回应提问。
(c)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就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获得股东
批准,董事局主席,薪酬委员会的主席,和提名委员会的主席及相关委员会的成员均出席了
该大会,以回应提问。
(d)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就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
司新核数师,以填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后之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
束为止,并授权本公司董事局厘定其酬金获得股东批准,董事局主席,和提名委员会的主席
及相关委员会的成员均出席了该大会,以回应提问。
为确保股东熟悉投票程序,于二零二四年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上,主席(经公司
秘书和公司秘书部之员工)已向股东解释以投票方式表决的详细程序。
于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有关投票结果详情已刊发于港交所网站
(htp:/w.hkexnews.hk)及本公司之网站(htp:/w.swhyhk.com)。
董事局报告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8
董事谨提呈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局报告及经审核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于本年度内,本集
团在主要业务性质上并无任何重大变动。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及本公司与本集团于该日期之财政状况载于经审
核财务报表内。
本公司之现行股息政策一方面允许其股东分享本公司之利润,另一方面保留足够之储备用作日后业务
发展。一般而言,派息率为本集团于当时财政年度综合除税后溢利的40%至60%之间。除此以外,本
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亦可于其认为合适时宣派特别股息。
董事议决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业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务回顾已分别载于本年报第3页至第5页之主席报
告、第6页至第13页之管理层探讨与分析、第14页至第38页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及第39页至67
页之企业管治报告内阐述。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55,897 |
250,338 |
(32,780) |
(233,103) |
(49,584) |
(36,741) |
(87,597) |
(133,570) |
(27,156) |
(27,156) |
(160,726) |
(160,726) |
(160,726) |
– |
(160,726)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8,782,940 |
(6,153,593) |
– |
2,629,34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69
董事局报告(续)
五年财务概要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零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业绩
收入618,215426,340730,287835,317
其他收益╱(开支),净额(43,868)(119,535)12,09218,585
佣金费用(31,290)(56,006)(150,541)(96,864)
雇员薪酬和福利费用(248,925)(297,992)(265,890)(280,047)
折旧(54,858)(66,197)(53,110)(44,188)
利息费用(127,978)(108,118)(94,794)(98,103)
其他费用净额(235,823)(649,597)(296,212)(125,740)
除税前(亏损)╱溢利(124,527)(871,105)(118,168)208,960
所得税(67,927)(8,819)22,418(33,334) (67,927)(8,819)22,418(33,334)
(192,454)(879,924)(95,750)175,626本年度(亏损)╱溢利(192,454)(879,924)(95,750)175,626
应占(亏损)╱溢利: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192,454)(879,924)(95,750)175,626
非控股权益–
(192,454)(879,924)(95,750)175,626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零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负债及非控股权益
资产总额12,851,86216,516,68322,907,28316,288,574
负债总额(10,061,684)(13,556,800)(19,052,624)(12,249,908)
非控股权益–(2,626)(2,626)
2,790,1782,959,8833,852,0334,036,040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0
董事局报告(续)
税务宽免及豁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其持有本公司上市证券而享有任何税务宽免。
股本
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于年内并无变动详情。
股票挂钩协议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订立或存在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于本年度内购买、赎回或出售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包括库存股份)。
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291、297及299条所规定之方式计
算,本公司没有可供分派的储备。
慈善捐款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慈善捐款。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1
董事局报告(续)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向五大客户作出之销售占本年度销售总额不足30%。
本公司董事或任何彼等之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深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者)概
无于本集团五大客户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本集团为金融服务供应商,因此董事认为,披露本集团供应商之详情并无价值。
董事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之董事芳名如下:
执行董事:
吴萌(主席)
谈伟军
梁钧(行政总裁)
胡憬(首席风险官)
非执行董事:
张磊
任晓涛(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
郭琳广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00条及第109(A)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
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B.2.3之规定,胡憬先生、张磊先生、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
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告退,惟彼等均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
本公司已接获郭琳广先生及刘持金先生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发出的年度独立确认书,而本公司于
本报告日期仍视彼等为独立于本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本报告日期止的期间,所有出任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局的董事姓名单已载
于本公司网站w.swhyhk.com。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2
董事局报告(续)
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
执行董事
吴萌 - 主席
吴萌女士,现年43岁,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及执行董事委员会主
席。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主席。吴女士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成员、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Shenwan
Hongyuan Holdings (B.V.I.) Limited董事,该等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06.HK, 000166.SZ)控制之公司。加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前,吴女士曾先后任职中国建银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部及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
部。彼拥有20年相关业务经验。吴女士持有金融与投资理学硕士学位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谈伟军
谈伟军先生,现年59岁,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风险委员会成员及执
行董事委员会成员。谈先生亦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部首席顾问、申万宏源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及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等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公司申万宏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6806.HK,000166.SZ)控制之公司。谈先生于一九二年九月加入原上海万国证券公
司,并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稽核总部、评审中心及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心等担任不同职位。彼拥有
超过22年证券业务的风险管理经验。谈先生于华东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及东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
究生毕业,并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从业资格。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3
董事局报告(续)
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续)
执行董事(续)
梁钧 - 行政总裁
梁钧先生,现年40岁,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梁先生目前为
本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风险委员会成员、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及执行董事委员会成
员。梁先生亦担任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6806.HK, 000166.SZ)控制之公司。彼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加入本集团担任股票资本市场
部主管,随后获委任为本集团副总经理兼全球资本市场业务条线负责人。梁先生于加入本集团前,曾
先后任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及固定收益部,以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
司股票资本市场部。彼在证券业务领域累计超过18年工作经验。梁先生持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位,亦为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及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
胡憬 - 首席风险官
胡憬先生,现年40岁,于二零二年七月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风险委员会成员、环
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及执行董事委员会成员,及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
风险官及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胡先生亦担任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Shenwan
Hongyu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董事及Shenwan Hongyuan Holdings (B.V.I.) Limited董事,该
等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06.HK, 000166.SZ)控制之公司。胡先生曾
于二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期间以及二零一七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期间分别于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务部及风险管理总部任职。彼拥有近17年证券业经验。胡先生持有南京审计
大学管理学士学位及奥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定量金融经济学理学硕士学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4
董事局报告(续)
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续)
非执行董事
张磊
张磊先生,现年56岁,于二零一三年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于一九七年取得上海交通
大学金融管理工程博士学位。张先生拥有多年证券业经验。彼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客户资产管理总部副经理。张先生于二零六年七月加入上海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现为该公司之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彼目前并担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若干全资附属公
司之董事及上海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负责人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琳广,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郭琳广先生,现年69岁,于一九五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目前为本公司薪酬
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风险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郭先生为香港执业律师,同时具有澳大利亚、英格兰及威尔斯及新加坡之执业律师资格。彼亦具有香
港、澳大利亚和英格兰及威尔斯之会计师及特许会计师资格。郭先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分别
持有经济学士学位、法律学士学位以及法律硕士学位。彼亦持有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文
凭。
刘持金
刘持金,现年62岁,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之成员。刘先生亦担任泛太平洋集团
董事长,中国人寿战略顾问委员会成员,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于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6682)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刘先生曾任厦门国际信托独立
董事,中国建材集团公司独立监事。刘先生亦被委任为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国际金融博士班客座教
授,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国资委干教中心特聘讲师。刘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半导体物理学
士学位,并拥有孟菲斯大学物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5
董事局报告(续)
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续)
高级管理人员
夏明睿 - 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副总经理
夏明睿先生,现年52岁,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加入本集团为本集团总经理助理,并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获
委任为本集团副总经理。彼曾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市场发展部经理等职位,在证
券业务方面积累约30年经验。夏先生于上海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毕
业,大学本科学历。
俞力黎 - 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兼企业融资业务条线主管
俞力黎女士,现年41岁,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加入本集团任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二零二年二
月获委任为本集团副总经理,分管企业融资业务。俞女士加入本集团前,曾先后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并购业务线、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任职。彼在企业融资
领域拥有15年工作经验。俞女士持有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理学硕士、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硕士及华东师
范大学经济学士学位。
张海潇 - 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兼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张海潇先生,现年43岁,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加入本集团,为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并兼任人力资源部负
责人。张先生拥有超过18年的政府及金融业相关工作经验,曾先后在中国政府部门、中国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和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任职。彼拥有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罗洪巍 - 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兼资产管理业务条线主管
罗洪巍先生,现年45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加入本集团,为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并兼任资产管理业务
条线主管。罗先生在金融和投资领域拥有超过18年的经验,曾先后在澳大利亚未来基金担任投资总
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投资管理业务,也曾获聘为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外国专家。彼拥有墨尔本理
工大学博士学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6
董事局报告(续)
董事之服务合约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不得由本公司于一年内终止时免付赔偿(法
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董事酬金
董事袍金须待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其他酬金则由本公司之董事局经考虑董事之职责及表现以及本
集团之业绩厘定。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于本年度内,董事或董事的关连人士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同集团附属公司
所订立之任何有关本集团业务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每位董事有权在执行其职务或在其他方面而可能蒙受或产生之所有
损失或责任自本公司资产中获得弥偿。
本公司于年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责任保险,为其董事可能面对之有关法律行动提供适当的保障。
董事于股份之权益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联系法团(定义见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被假设或视为持有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而须记入本公司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备存之登记册,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上巿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于本年度内任何时间,并无向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授出藉购买本公司股份或债权
证而获得利益之权利,或由彼等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集团
附属公司参与任何安排,以使董事于任何其他法人团体获得该等权利。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7
董事局报告(续)
主要股东于股份之权益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本公司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予以备存之登记册所记
录(或本公司获通知),除本公司之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以外,各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或相
关股份百分之五或以上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普通股之长仓
名称身份及权益性质
拥有权益的
普通股数目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
百分比
(附注)
Shenwan Hongyuan Holdings (B.V.I.)
Limited(「SWHYHBVI」)
直接实益拥有402,502,312
(1)
25.78
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透过受控法团402,502,312
(1)
25.78
直接实益拥有768,306,257
(2)
49.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透过受控法团1,170,808,569
(1)(2)
75.0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透过受控法团1,170,808,569
(1)(2)
75.00
附注:
-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60.82%权益,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由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全资拥有,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则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申万宏源(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均被视为于SWHYHBVI持有之同
一批402,502,312股份中拥有权益。
-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亦直接持有768,306,257股本公司股份。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亦被视为于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之同一批768,306,257股份中拥有权
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获悉任何人士拥有本公司股份或相关
股份之权益或淡仓而须记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备存之登记册内。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8
董事局报告(续)
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年内,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已按照《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规定披露。
持续关连交易
(a) 于二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本公司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公司」)就申万宏
源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未来三年可能发生的交易签订合作备忘
录,以取代本公司与申万宏源集团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订立之合作备忘录。该交易已
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获本公司独立股东于二零二年五月三十日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该交易之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四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年五月三十日之公告及
日期为二零二年五月十三日之通函。
(b) 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财务报表附注34(a)(i-iv)所载之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该等交易乃
(i)在本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i)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进行;及(i)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
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获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证委聘准则第
3000号(修订)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的核证委聘并参照实务说明第740号(修订)关于香
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就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德勤•关黄陈
方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无保留意见的函件,载列其就本集团于上文
所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所取得的结果及结论。
公众持股量充裕程度
根据可供本公司公开查阅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于本报告日期,公众人士至少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数目总额25%。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79
董事局报告(续)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于本年度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以下董事被认为拥有根据《上市规则》定义之直接或间接与本集团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权益:
吴萌女士(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为:
- 、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该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及
-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并透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Shenwan Hongyuan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及基金管理。
谈伟军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
- ,
该公司从事证券业务;
- ,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部首席顾问,该公司从事证券
业务;
- ,担任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该公司从
事股权投资业务;
- ,该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及
-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并透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Shenwan
Hongyuan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及基金管理。
梁钧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为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为投资控
股公司并透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Shenwan Hongyuan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及基
金管理。
胡憬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风险官)为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该公司为投
资控股公司并透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Shenwan Hongyuan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及基金管理。
张磊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上海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负责人员,该公司从事提供资产管
理服务。
于任何建议交易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的任何董事将全面披露其权益,并将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的适用规定放弃就相关决议案投票,故本集团可按公平基准独立于该等公司╱实体之业务经营其业务。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0
董事局报告(续)
期后事项
- ,本公司之主要股东Shenwan Hongyuan Holdings (B.V.I.) Limited
(「SWHY BVI」)告知本公司,其已按于SWHY BVI的持股百分比,将SWHY BVI持有本公司
402,502,312股份(即相当于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25.78%),
以实物方式向其股东派发分派股份。根据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国际」)、上
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实业」)及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第一上海」)分别拥有SWHY
BVI的约60.82%、19.95%及19.23%权益的比例,申万宏源国际、上海实业财务有限公司(上
海实业指定接收分派股份的实体)及第一上海获得分派本公司股份的股数分为244,825,535股,
80,280,188股,及77,396,589股。紧随分派完成后,本公司根据股权结构的变更,本公司的主要
股东之权益为,申万宏源国际以直接实益拥有方式持有本公司的普通股数目为1,013,131,792股,
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64.9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透过受控法团持有1,013,131,792股,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64.90%,详情请参考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的公告。
- 、董事局审核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主席、董事局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委员吴永铿(「吴先生」)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离世后,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
数少于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0(1)及3.10A条规定的,分别为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占董事局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此外,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亦低于上市规则第3.21
条规定的最低人数。由于本公司需要物色适合的董事候选人及对其处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本
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11条及第3.23条的规定,自吴先生离世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独立非
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的委任,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一次性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3.10(1),3.10A,3.11,3.21及3.23条(「豁免」)的宽限期至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并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联交所授出豁免宽限期至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一日,而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一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通过委任赵丽娟女士(「赵女士」)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委任赵女士为本公司之董事局审核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主席、董事局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之委员。于赵女士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后,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规定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第3.10A条规
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及3.21条规定审核委员会须全部为
非执行董事及至少有三名成员的要求。详情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及二零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的公告。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1
董事局报告(续)
核数师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在审核委员会推
荐下,董事局已决议建议委任执业会计师及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为本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毕马威辞任后之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
周年大会结束为止。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德勤审核,其
将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退任并符合资格及愿意接受膺选连任。
代表董事局
主席
吴萌
香港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2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全体成员的独立核数师报告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87页至180页的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为「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
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包括重要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说明性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
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
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之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
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
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3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
被分类为第三级公平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下的非上市股本(「非上市股本」)的公平价值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由于评估该金融工具所涉及的复杂程度,以及管
理层在厘定重大估计及估值模型所使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数据时所作出的判断程度,我们将评估非
上市股本的公平价值确定为主要审计事项。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归类为第三级公
平价值计量且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项
下的非上市股本为1,700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之非上市股本之未
变现公平价值亏损为4.36亿港元。
非上市股本的估值采用市场法,涉及管理层与第
三方专业估值师共同厘定重大估计及不可观察输
入数据,包括选择可资比较公司及考虑定价倍数。
详情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及37。
我们评估非上市股本公平价值的相关审计程序包
括:
- 、了解非上市股本估值的相关控制;
- ,以了解合约条
款与估值相关的金融工具特征;及
- ,评估非上市
股本的公平价值,包括:
取得评估报告,并评估第三方专业估值
师的资格、能力和客观性;
根据非上市股本的行业知识及业务发展
状况评估值方法的合适性;及
基于外部数据及公开可得资料,评估非
上市股本估值中所用重大估计及不可观
察输入数据的合适性。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4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其他事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由另一位核数师审核,该核数师于二零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对该等财务报表示无保留意见。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刊载于年度报告内的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
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
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
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
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人员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拟备真实而中
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
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
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
替代方案。
治理人员负责监督贵集团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05条的规定,仅向整体成员报告,
除此之外本报告别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
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
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
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5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
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
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 。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
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
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
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
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
易和事项。
- ,以取得与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资讯相关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作为
对集团财务报表形成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审查为集团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审计工
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6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治理人员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亦向治理人员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
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为消除对独立性的威胁所采取的行动或
防范措施(若适用)。
从与治理人员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
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
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夏康耀。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零二四年 | |
---|---|
千港元 | |
55,897 | |
251,585 | |
232,254 | |
(427,942) | |
250,338 | |
(32,780) | |
(233,103) | |
(49,584) | |
(36,741) | |
7,191 | |
(94,788) | |
(133,570) | |
(27,156) | |
(160,726) | |
(10.30)港仙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7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
收入5618,215
— 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之利息收入200,307
— 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之客户合约收入224,862
— 源自其他来源收入193,046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5(43,868)
佣金费用(31,290)
雇员福利费用7(248,925)
折旧7(54,858)
利息费用7(127,978)
预期信贷亏损拨回╱(费用)净额6(129,381)
其他费用6(106,442)
除税前亏损7(124,527)
所得税10(67,927)
本年度亏损(192,454)
每股亏损
基本12(12.33)港仙
第94至180页之附注乃此等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60,726) |
157 |
(262) |
(105) |
(160,83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本年度亏损(192,454)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于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 重估可转回储备的变动净额22,550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的汇兑(亏损)╱收益199
除税后其他全面(亏损)╱收益22,749
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169,705)
第94至180页之附注乃此等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10,903 |
34,226 |
4,212 |
24,787 |
– |
57 |
74,185 |
3,032,043 |
144,503 |
598,086 |
1,158,277 |
151,288 |
– |
458 |
3,184,320 |
439,780 |
8,708,755 |
2,035,021 |
3,438,149 |
1,488 |
186,556 |
435,772 |
– |
52,531 |
2,682 |
6,152,199 |
2,556,556 |
2,630,74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89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39,882
使用权资产1476,608
联交及期交所交易权154,212
其他资产1671,857
其他金融资产19216,096
递延税项资产1726,743
非流动资产总额405,398
流动资产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183,663,108
其他金融资产1970,352
应收账款202,697,520
贷款及垫款211,073,84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2213,224
反向回购协议172,462
可退回税项12,734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233,255,979
现金及银行结存241,287,243
流动资产总额12,446,464
流动负债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253,258,420
应付账款265,945,953
合约负债83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27106,696
计息银行借贷28234,360
已发行票据29416,547
租赁负债3048,953
应缴税项2,989
流动负债总额10,014,755
流动资产净值2,431,70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2,837,107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827 |
567 |
1,394 |
2,629,347 |
2,782,477 |
(153,130) |
2,629,34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0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17546
租赁负债3046,383
非流动负债总额46,929
资产净值2,790,178
权益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312,782,477
其他储备327,701
权益总额2,790,178
第87页至180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
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梁钧胡憬
董事董事
第94至180页之附注乃此等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2,782,477 | 15* | 138* | (981)* | (3)* | 8,532* | 2,790,178 |
---|---|---|---|---|---|---|
– | – | – | – | – | (160,726) | (160,726) |
– | – | – | 157 | – | – | 157 |
– | – | – | – | (262) | – | (262) |
– | – | – | 157 | (262) | (160,726) | (160,831) |
2,782,477 | 15* | 138* | (824)* | (265)* | (152,194)* | 2,629,34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1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
股本股本储备普通储备重估可转回汇兑储备
保留溢利
(累计亏损)权益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2,782,47715138(23,531)(202)200,986*2,959,883
本年度亏损–(192,454)(192,454)
其他全面收益: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金融资产
— 重估可转回储备的变动净额–22,550–22,550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的汇兑收益–199–199
全面收益╱(亏损)总额–22,550199(192,454)(169,705)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782,47715138(981)(3)8,532*2,790,178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本年度亏损
其他全面收益: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金融资产
— 重估可转回储备的变动净额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之汇兑亏损
全面收益╱(亏损)总额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53,13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7,701,000港元)。
第94至180页之附注乃此等财务报表之组成部分。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33,570) |
49,584 |
(251,585) |
36,741 |
566 |
(7,191) |
(305,455) |
46,200 |
631,065 |
147,315 |
(967,171) |
172,537 |
2,101,551 |
(84,439) |
48,363 |
72,269 |
651 |
(2,507,804) |
(176,630) |
(821,548) |
10,978 |
(18) |
265,158 |
(20,961) |
(566,39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2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
除税前亏损(124,527)
就下列项目作出调整:
折旧754,858
利息收入5(298,072)
利息费用7127,978
出售会所债券之亏损5–
预期信贷亏损(拨回)╱费用净额6129,381
(110,382)
其他资产减少╱(增加)(45,462)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减少净额76,070
其他金融资产减少净额446,947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减少)╱增加净额308,049
反向回购协议减少729,324
应收账款减少34,853
贷款及垫款(增加)╱减少235,00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68,677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减少1,946,864
合约负债增加╱(减少)(908)
应付账款减少(577,77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减少(563,888)
经营(所用)╱产生之现金2,547,375
退还╱(已付)香港利得税(34,756)
已付海外税项(70)
已收利息291,541
已付利息–
经营活动(所用)╱产生之现金流量净额2,804,090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6,247) |
305 |
(5,942) |
7,212,110 |
(7,011,498) |
– |
(12,015) |
(44,215) |
(1,545) |
(417,967) |
– |
(275,130) |
(847,463) |
1,248,743 |
401,28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3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13(11,866)
出售会所债券之所得付款净额–
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11,866)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来自银行贷款之所得付款24(b)6,497,034
来自银行贷款之偿还款项24(b)(7,738,774)
回购协议之偿还款项24(b)(173,706)
已付利息24(b)(139,368)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份24(b)(44,073)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份24(b)(1,737)
已发行票据之所得付款净额24(b)416,547
已发行债券之偿还净额24(b)(1,559,400)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2,743,4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48,747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199,996
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a)1,248,743
二零二四年 |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零二四年 |
---|
— |
— |
— |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
位于香港皇后大道东1号太古广场三座六楼。
本年度内,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如下:
— 经纪业务
— 企业融资业务
— 资产管理业务
— 融资及贷款业务
— 投资及其他业务
本公司为申万宏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该公司为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董
事认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0166)及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6806)上市。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主要附属公司均在香港注册成立及经营。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如下:
名称
已发行普通股
股本╱单位
本公司应占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三年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700,000,000港元100—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
申万宏源期货(香港)有限公司30,000,000港元100—期货及期权经纪
申万宏源融资(香港)有限公司20,000,000港元100—企业融资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0,000,000港元100100—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二零二四年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100 |
100 |
— |
二零二四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公司及集团资料(续)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续)
名称
已发行普通股
股本╱单位
本公司应占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三年
申万宏源研究(香港)有限公司300,000港元100—提供证券研究服务
申万宏源策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10,000港元100—证券买卖及投资控股
申万宏源财务(香港)有限公司25,000,000港元100—提供金融服务
申万宏源企业(香港)有限公司15,000,000港元100—提供管理及库务服务
申万宏源网络有限公司2港元100—出租电脑设备
金井有限公司2港元100—持有物业
华富利有限公司2港元100—持有物业
First Milion Holdings Ltd.*1美元100—投资控股
申万宏源金融产品有限公司*1美元100—提供融资服务
申万宏源委托(香港)有限公司1,000港元100—提供股份代管及代理服
务
Shenwan Hongyuan HK
Sustainable Energy Fund SP
50,350,000美元—41证券买卖及投资控股
*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上表所列乃董事认为对本年度业绩有重大影响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主要部分之本公司附属公
司。董事认为提供其他附属公司之详情将过于冗长。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合规声明
此等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包括香港会计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之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
则」)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之规定而编制,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本集团所采用之重大会计政策摘要载于附注2.5内。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准则自本集团的本会计期间
首次生效或可供提前采用。于本期间及过往会计期间,由于初次运用上述与本集团有关之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导致会计政策变动已反映于财务报表中,其资料载于附注2.3及2.4内。
2.2 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法,惟以下按公平价值列账之资产(于下文会计政策
说明)除外。
-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及负债
-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 其他持有人于合并投资基金应占权益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该等判断、估计及
假设会影响会计政策的应用及所呈报的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金额。该等估计及有关假设乃以
过往经验及相信于该等情况下乃属合理之各项其他因素为基准而作出,所得结果构成就目前未能
从其他来源获得的对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所作判断的基准。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财务报表编制基准(续)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予以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对作出修订的期间产生影响,则有关
修订会在该期间内确认;倘会计估计的修订对现时及未来期间均产生影响,则会在该修订期间和
未来期间内确认。
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时,管理层所作出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
要来源的讨论载于附注3。
2.3 会计政策之更改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该等修订于
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以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相关修订
(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现金流量表及金融工具披露 — 供应商融资
于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和表现及╱或该等
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资料并无重大影响。
2.4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可能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
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28号(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尚未确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可供采纳。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经修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于可见将来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可能影响(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金融工具厘清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确认及终止确认,并增加一
项例外情况,即当且仅当符合若干条件时,允许实体可将使用电子付款系统以现金结算之财务负
债视为于结算日期之前偿付。
该等修订亦就评估财务资产之合约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提供指引。该等修订
明,实体应当专注于获得补偿的实体而非补偿金额。倘合约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
量挂钩,则其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该等修订陈述,在若干情况下,或然特征可能于合约现金
流量变动之前及之后引致与基本贷款安排一致之合约现金流量,惟或然事件本身之性质与基本借
贷风险及成本之变化并不直接相关。此外,该等修订中加强对「无追索权」一词之描述以及厘清
「合约相关工具」之特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有关指定为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工具的
投资之披露规定已予修订。尤其是,实体须披露于期内其他全面收益内呈列之公平价值收益或亏
损,分别列示与于报告期内已终止确认之投资相关者。实体亦须披露于报告期内已终止确认投资
相关之权益内累计收益或亏损之任何转拨。此外,该等修订引进对可能影响基于或然事件(即使
与基本借贷风险及成本不直接相关)之合约现金流量之合约条款进行定性及定量披露之要求。
该等修订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并允许提早应用。应用该等修
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表现造成重大影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9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可能影响(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载列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规定,将取代香港会
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本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在延续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中众多规定之
同时,引入于损益表中呈列指定类别及定义小计之新规定;就财务报表附注中管理层界定之表现
计量提供披露及改进于财务报表中将予披露之合并及分类资料。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部
分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动及错误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作出细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之修订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
效,并允许提早应用。应用新准则预期将影响损益表之呈列以及未来财务报表之披露。本集团正
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详细影响。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合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的实体之财务报表。本公司于下列情况取
得控制权:
- ;
- ;及
- 。
倘事实和情况显示上述控制权的三项因素中一项或多项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
被投资公司。
本集团于获得附属公司控制权时将附属公司综合入账,并于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时终止入账。具
体而言,于本年度内购入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之收入及开支,按自本集团获得控制权当日起至本集
团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当日止,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于有必要情况下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一致。
所有集团间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有关本集团内成员间之交易之现金流量已于综合
入账时全数对销。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合并基准(续)
当本集团是基金的投资者,而本集团同时担任基金经理时,本集团会决定其为主事人还是代理
人,以评估本集团是否控制相关基金。
代理人是主要受聘代表另一方或多方(主事人)并为其利益行事的一方,因此在行使决策权时不会
控制被投资方。在厘定本集团是否为基金的代理人时,本集团将评估:
- ;
- ;
- ;及
- 。
附属公司于本集团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开始综合入账,并于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
权时终止。具体而言,年内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及开支,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计入
综合损益表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直至本集团不再控制该附属公司为止。
溢利或亏损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个项目均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的全面收
入总额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公平价值计量
公平价值指于计量日期之市场参与者之间之有序交易中,就出售资产所收取之价格或转让负债所
支付之价格。公平价值计量乃基于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之交易于资产或负债之主要市场,或
在未有主要市场之情况下,则于资产或负债之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或最有利市场须位于本集团
能到达之地方。资产或负债之公平价值乃使用市场参与者为资产或负债定价所用之假设计量(假
设市场参与者依照彼等之最佳经济利益行事)。
非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计量乃经计及一名市场参与者透过使用其资产之最高及最佳用途或透过将
资产出售予将使用其最高及最佳用途之另一名市场参与者而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之能力。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公平价值计量(续)
本集团使用适用于不同情况之估值技术,而其有足够数据计量公平价值,以尽量利用相关可观察
输入数据及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于财务报表计量或披露公平价值之所有资产及负债,乃参照估值技术所用输入数据之可观察性及
重要性在下述公平价值等级架构内进行分类:
-第一级估值:仅使用第一级输入数据计量之公平价值,即于计量日期相同资产或负债
在活跃市场之未经调整报价。
-第二级估值:使用第二级输入数据计量之公平价值,即不符合第一级之可观察输入数
据且未有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不可观察输入数据指无法取得市
场资料之输入数据。
-第三级估值: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计量之公平价值。
就按经常性基准按公平价值计量及于财务报表确认之资产及负债而言,本集团于每个报告期完结
日通过重新评估分类以决定等级架构内各级之间是否有转移。
租赁
于合约开始时,本集团会评估合约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合约赋予于一段时间内控制已识别
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代价,则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客户既有权指示已识别资产之使用,
亦有权自该使用中获得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则控制权已转移。
倘合约包含租赁部分及非租赁部分,则本集团已选择区分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入账。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赁及低价值
资产租赁除外)。与该等并无资本化租赁相关之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系统基准确认为开支。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租赁(续)
当租赁资本化时,租赁负债初步按于租期内应付之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并按租赁中所隐含的利率
贴现,或倘该利率不能轻易厘定,则以相关增量借贷利率贴现。于初步确认后,租赁负债按利息
增值及租赁付款调整。
于租赁资本化所确认之使用权资产初步以成本计量,其包括租赁负债之初步金额加于开始日期或
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赁付款,以及产生之任何初步直接成本。于适用时,使用权资产成本亦包括拆
卸及移除相关资产或修复相关资产或相关资产所在地之估计成本(已贴现至其现值),减去任何已
收取之租赁优惠,使用权资产其后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值。
当指数或利率变动而引致未来租赁付款出现变动,或本集团对预期根据剩余价值担保应付之估计
金额出现变动,或因重新评估本集团将能否合理确定行使购买、续租或终止选择权而引致变动
时,便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租赁负债于此情况下重新计量时,便对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作出相
应调整,或倘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减至零,则记入损益。
当租赁范畴发生变化或租赁合约原先并无规定的租赁代价发生变化(「租赁修改」),且未作为单独
的租赁入账时,则亦要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在此情况下,租赁负债根据经修订的租赁付款
和租赁期限,使用经修订的贴现率在修改生效日重新计量。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长期租赁负债的流动部份被断定为须于报告期后十二个月内结付的合约付
款现值。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同条文订约方时确认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所有正常方
式买卖的金融资产均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和终止确认。正常方式买卖是指一项金融资产的买卖根据
市场的规章制度或惯例所确立的时间限度内交付。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除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产生的贸易应收款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进行初始计量外,其他金融
资产及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平价值计量。直接归属于购入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损益计入
公平价值(「FVPL」)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除外)之交易成本于初始确认时计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视适用情况而定)的公平价值或从中扣除。直接归属于购入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的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确认。
实际利率法是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及利息费用分配至相关期间的
方法。实际利率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整个预计年期或较短期间内(如适当)的估计未来可收
取现金和付款(包括所有已付或已收的费用,该等费用为实际利率、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
的组成部分)准确贴现至初始确认时的账面净值的利率。
本集团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均作为收入列报。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符合下述条件的金融资产后续按摊销成本计量:
- ;及
- 。
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随后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FVOCI」)计量:
- ;及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续)
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其后均经FVPL列账,但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集团可能不可撤销地选择在
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权投资(非持作交易,亦非业务合并中收购方的或有代价)的公平价值其后
变动,而一般仅将股息收入确认为损益。
金融资产按已摊销成本或按FVOCI持有,视乎持有资产之业务模式目标而定。业务模式指本集团
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本集团对业务模式的目标进行评估。于业务模式中,资产
以组合层面持有,原因为此乃最有效反映业务管理的方法及向管理层提供信息的方式。考虑的信
息包括:
- 如何评估组合的表现并向本集团的管理层报告;
- 影响业务模式(及该业务模式下持有的金融资产)表现的风险以及管理该等风险的方法;
- 业务管理人员的补偿方式(例如补偿是否根据所管理资产的公平价值或所收取的合约现金流
量决定);及
- 过往期间金融资产之销售频率、销量及时间,出售原因以及未来销售活动的预期。然而,有
关销售活动的资料不作独立考虑,但属于本集团如何达到管理金融资产的已定目标及如何变
现金流量的整体评估的一部分。
若出现以下情况,则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交易性持有资产:
- ,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
- ,且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 。
另外,本集团可以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将符合以摊销成本或按FVOCI计量标准的金融资产指定
为按FVPL,前提是该指定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不匹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续)
(i) 摊销成本与利息收入
以摊销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应根据金融资产
的账面总值乘以实际利率法来计算,但后续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后续发
生了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从下个报告期开始,按照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乘以实际利率确
认利息收入(摊销成本为总账面值减值拨备)。如果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改善使得金融资产不再面临信用减值,那么从确定该资产不再发生减值后的报告期开始,通
过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乘以实际利率来确认利息收入。
(i) FVPL的金融资产
不满足以摊销成本计量或按FVOCI或指定为按FVOCI标准的金融资产则按FVPL计量。
于每个报告期末,按FVPL的金融资产以公平价值计量,产生的任何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于损益中确认的利得或损失净额包括金融资产生的股利和利息,并计入「源自其他来源收
入」项目。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依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对金融资产(包括其他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应
收账款、贷款及垫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逆回购协议、代客户持有的银行结余及根据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予减值的银行结余)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以
反映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代表在相关工具的预期寿命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所产生的预期信贷亏
损。相反,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代表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
发生的违约事件所产生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部分。评估乃根据本集团过往的信贷亏损经验进行,
并就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一般经济状况及于报告日期的现况评估及未来状况预测作出调整。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本集团会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这些资
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会针对有重大结余的债务人进行个别评估,及╱或采用拨备矩阵对有类似信贷
评级的债务人进行集体评估。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计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予减值的所有金
融资产(如有)的预期信贷亏损。在此基础上,本集团计量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
备,除非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大幅增加,在此情况下,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在评估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后是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将该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的违约风险
与该金融工具于首次确认日期的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此项评估时,本集团考虑合理及
可支持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如适用),包括过往经验及在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
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就孖展客户贷款及垫款而言,管理层根据定性及定量因素(如适用)厘定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的标准,包括逾期利息及本金,已抵押上市证券的公平价值变动分别触发追加抵押品的孖展
催缴或构成违反合约的事件,以及孖展催缴状况。信贷风险大幅增加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
21。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续)
就金融资产(予孖展客户的贷款及垫款除外)而言,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时,会考
虑下列资料: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例如债务人的信贷利差、信贷违约掉期价格显著上
升;
- 、财务或经济状况出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预期会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义务的
能力大幅降低;
- ;
- 、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现时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义务
的能力严重下降。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会假设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大
幅增加(惟向孖展客户提供的贷款及垫款除外,因为董事考虑到业务运作的性质及管理信贷
风险的惯例而采用较短的「逾期」期限),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及可支持的资料证明情况并非如
此。评估信贷风险大幅增加时会考虑的资料亦载于附注38。
本集团定期监控用于识别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的标准的有效性,并适当修订该等标准,以
确保该等标准能够在款项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的大幅增加。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i) 违约的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当内部发展或从外部来源取得的资讯显示债务人不可能全额偿还
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持有的任何抵押品)时,则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发
生。
就上文而言,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及可支持的资料证明较滞后的违约准则更为合适,否则本集
团认为当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时,即表示违约已发生(惟向孖展客户提供的贷款及垫款除
外,因为董事考虑到业务运作的性质及管理信贷风险的惯例而采用较短的「逾期」期限)。
(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的违约事件时,金融资产出现信
贷减值。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关于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 违反合约,例如不履约或逾期事件;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基于与借款人财务困难相关的财务或合约原因,向借款人提供了贷款人
原本不会考虑的优惠;或
(d) 借款人很可能会陷入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0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iv) 撇销政策
当有信息表明交易对方处于严重的财务困境且没有现实的恢复希望时,例如:当交易对方已
处于清算程序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时,则本集团撇销该金融资产。考虑到法律建议,在适当情
况下,被撇销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在本集团的追偿程序下受到强制执行。撇销构成终止确认,
后续收回的款项于损益中确认。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通过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损失的程度)及违约风险暴露的函数进行
计量。对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评估,是基于历史数据和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对预期
信贷亏损的估计反映了无偏和概率加权金额,该金额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厘定。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是本集团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的所
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按初始确认时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组合评估言,本集团在制定分组时考虑了以下特征:
- ;
- 、规模、背景和行业;及
- (如有)。
管理阶层会定期检讨分组,以确保各分组的组成要素持续具有类似的信贷风险特征。
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计算,除非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在此情况下,利息收
入则根据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从下一个报告期间开始计算。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续)
本集团透过调整所有金融工具的账面值,在损益内确认减值收益或亏损,但孖展客户贷款及
垫款除外,其相应调整透过亏损拨备账确认。
对于经FVOCI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亏损拨备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累计至FVOCI重估可
转回储备,而不减少该等债务工具的账面值。该金额代表与累计亏损拨备相关的FVOCI重估
可转回储备变动。
在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根据本集团过往的信贷亏损经验进行评估,并就
借款人的特定因素、报告日的现况及未来情况的预测作出调整。在计量减值时,本集团亦会
审阅从客户收到的抵押品价值。用于估计减值金额的方法及假设会定期检讨,以减少亏损估
计与实际亏损经验之间的任何差异。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于资产现金流的合约权利届满时,或将金融资产及资产拥有权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让
予另一实体时,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和之间的差额在损益中
确认。
终止确认分类为按FVOCI的债务工具投资时,先前累计至FVOCI重估可转回的累计收益或亏损重
新分类至损益。
金融负债及权益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由集团实体发行的债务和权益工具会根据合同条款的实质以及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分类为
金融负债或权益。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权益(续)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实体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约。本公司发行的权益
工具以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后的金额确认。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计息银行借贷及已发行票据)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销成本计量。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仅当本集团的责任解除、注销或到期时,本集团才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
面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在损益中确认。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抵销
仅当本集团目前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以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拟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
资产及清偿负债时,方可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并将净额呈列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现金及银行结存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银行结存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
金并一般于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且对价值变动之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之短期及高度流通投资。
就综合财务状况表而言,现金及银行结存包括手头现金及银行现金(包括定期存款)以及性质与现
金类似之资产,而其用途乃不受限制。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
本集团已将客户资金分类为综合财务状况表之流动资产部份项下之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并相应
确认应付有关客户账款,原因为本集团须对客户资金之任何损失或挪用负责。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拨备
如因过往事宜而导致现时出现法律或推定责任,且日后资源可能须流出以清偿该责任,倘对该等
责任之金额可作出可靠估计时,则要确认拨备。
倘贴现具有重大影响,则须确认之拨备金额为清偿有关责任之预期所需未来支出于报告期末之现
值。已贴现之现值因时间过去而出现之金额增加,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列入利息开支。
所得税
年度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变动。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变动
均在损益确认,惟倘变动与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则有关税项金额分
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即期税项为年度采用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已颁布的税率计算的应课税收益的预期应付税项,
以及就过往年度应付税项作出的任何调整。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分别自可扣税及应课税的暂时差额产生,即就财务报告而言资产和负债的账
面值与其税基之间的差额。递延税项资产亦源自未动用税项亏损及未动用税项抵免。
除若干少数例外情况外,将确认所有递延税项负债,以及于可能有日后应课税溢利供抵销可动用
资产时确认所有递延税项资产。可引证确认源自可扣税暂时差额的递延税项资产的日后应课税溢
利,包括拨回现有应课税暂时差额将产生者,惟有关差额须与相同税务机关及相同税务实体有
关,并预期在可扣税暂时差额预计拨回的同一期间或递延税项资产所产生税项亏损可拨回或结转
的期间拨回。倘该等差额与相同税务机关及相同税务实体有关,并预期可于动用税项亏损或抵免
期间拨回,则厘定现有应课税暂时差额是否足以确认源自未动用税项亏损及抵免的递延税项资产
时,亦采纳相同准则。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会于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在不再可能产生足够的应课税溢利以使用有
关的税务利益时作调减。倘可能存在足够的应课税溢利供利用,则任何该等扣减将被拨回。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所得税(续)
当期税项结余及递延税项结余与其变动将分开列示,且不会抵销。倘本公司及本集团有可依法执
行的权利以当期税项资产抵销当期税项负债,且符合下列附带条件,则当期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
资产可分别抵销当期税项负债及递延税项负债:
— 倘为当期税项资产及负债,本公司或本集团计划按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或
— 倘为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则该等资产及负债须与同一税务机关就以下其中一项征收的所得
税有关:
— 同一课税实体;或
— 计划在预期须清偿或收回大额递延税项负债或资产的每个未来期间,按净额或同时变现及清
偿当期税项资产与当期税项负债的不同课税实体。
与客户订立合约之收入
收益在服务控制权按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取的约定代价金额(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该等金额)转
让予客户时确认。
倘合约载有可变代价,本集团会估计其将有权就向客户转交约定货品或服务而换取的代价金额,
且于交易价内计入所估计部分或全部可变代价,致使仅于很可能不会重大拨回已确认累计收益金
额之情况下方会确认收益。
本集团之收入确认政策之进一步详情如下:
(a) 经纪业务收入
经纪佣金收入于进行有关交易时按交易日期确认。经纪业务所产生之手续及结算费收入于提
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与客户订立合约之收入(续)
(b) 企业融资业务收入
(i) 包销费收入
包销费收入于本集团已履行其于包销合约项下责任时确认。
(i) 保荐费收入及财务及合规顾问费收入
视乎性质及合约条款,收入采用可反映本集团表现之方法随时间确认,或于完成顾问服
务之某个时间点确认。
(c) 资产管理费收入
资产管理费收入包括按所管理资产计算的定期管理费。有关收入仅于很可能不会重大拨回已
确认累计收益金额之情况下方会采用可反映本集团表现之方法随时间确认。
本集团亦有权在相关表现期间根据私人配售备忘录取得达到特定水平的表现时获得表现费,
并在相关表现期间结束时确认,而当与可变代价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其后获解决时,则已确认
的累计收入金额极有可能不会出现重大拨回。
计息贷款
计息贷款初步按公平价值减交易成本计量。首次确认后,计息贷款使用实际利率法按已摊销成本
列账。利息开支乃根据本集团有关借贷成本之会计政策确认。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及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薪金、年度花红、已付年假、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及非货币福利成本于雇员提供相关服务之年
度应计。倘延迟付款或结算将构成重大影响,则此等金额会以现值列账。
本集团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全体雇员设立界定供款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
计划」)。本集团亦保留以往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登记之退休计划(「退休计划」),作为雇员之额
外福利。
供款额按雇员之有关收入或基本薪金之较高者按特定百分比计算,并于根据强积金计划及退休计
划规则应付时自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扣除。就退休计划而言,倘供款超过法定上限规
定,则多出之供款会拨入退休计划作为雇主之自愿性供款。雇主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之强制性供款
于供款时即全数归于雇员所有。雇主向退休计划作出之自愿性供款则根据退休计划归属级别归于
雇员所有。倘雇员在其供款获悉数归属前离开本集团,则没收之供款可供本集团用作抵销其日后
之自愿性供款。
强积金计划及退休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资产分开管理,并由独立管理基金持有。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集团不再撤销提供该等福利时或其确认涉及支付离职福利之重组费用时(以较早发生
者为准)确认。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外币
此等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功能货币港元列值。本集团各实体决定本身之功能货币,而各实体财务报
表中之项目采用有关功能货币计量。本集团实体录得之外币交易初步采用交易日期适用相关功能
货币汇率入账。于报告期结算日,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与负债按当日适用功能货币汇率换算。
结算或换算货币项目产生之差额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按历史成本计量之外币非货币项目采用交易日期适用汇率换算。按公平价值计量之外币非货币项
目采用计量公平价值当日之汇率换算。因换算按公平价值计量之非货币项目而产生之收益或亏损
按与确认该项目公平价值变动之收益或亏损一致之方式处理(即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确认公平
价值收益或亏损之项目所涉及汇兑差额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中确认)。
倘海外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并非港元,于报告期结算日,该等实体之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结算日
适用汇率换算为港元,而其损益表按年度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因此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
收益中确认,并于汇兑储备中累计。出售海外业务时,与该特定海外业务相关之其他全面收益组
成部分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海外附属公司之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当日适用汇率换算为港元。海外附
属公司于整个年度产生之经常现金流量按年度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
分部呈报
营运分部及财务报表所呈报各分部项目金额,与就分配资源予本集团不同业务及地区并评估该等
业务及地区表现而定期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层(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之财务资料相
同。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分部呈报(续)
个别重大之营运分部不会就财务报告目的合并,惟分部间经济特征相若及在产品及服务性质、生
产过程性质、客户类型或类别、分销产品或提供服务所用方法以及监管环境性质方面相类似则除
外。倘并非个别重大之营运分部符合大部分该等标准,则该等营运分部可能予以合并。
3 主要判断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该等判断、估
计及假设可影响收入、费用、资产与负债之呈报金额及相关披露资料以及或然负债之披露资料。
此等假设与估计之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日后须对受影响之资产或负债之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之结
果。
估计之不确定性
下文阐述有关未来及于报告期结算日估计不确定性之其他主要来源之主要假设。该等假设具相当
大风险,可导致须对下个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
被归类为第三级金融工具项下的非上市股本的公平价值计量
被归类为第三级金融工具项下的非上市股本的公平价值,由管理层与第三方专业估值师共同厘
定,并根据附注2.5所载的本集团重大会计政策,使用估值技术进行重大估计和不可观察输入数
据,包括选择可资比较公司和考虑定价倍数。在厘定相关估值技术及其相关输入数据时需要判断
和估计。与该等因素有关的假设变动可能影响该非上市股本的报告公平价值。进一步披露请参阅
附注37。
重大判断
除涉及估计者(见下文)外,以下为本公司董事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的关键判断,该
等判断对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有最重大影响。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判断及会计估计(续)
重大判断(续)
厘定若干投资的合并范围
本集团投资于若干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其投票权或其他类似权利可能不会成为控制该等投
资决定性因素,例如任何投票权仅与行政任务有关,以及相关活动以合约安排方式作出指引。
评估本集团作为投资者是否控制该等投资时,须考虑一切事实及情况。控制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控
制权要素:(a)对该等投资的权力;(b)因参与该等投资而承担或享有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及(c)
运用对该等投资的权力影响投资者的回报金额的能力。
投资者控制权之初步评估或其作为主事人或代理人之身份不会仅因为市况的改变(例如市况带
动投资对象回报的改变)而出现变动,除非市况变动使上文列示的三项控制权要素中的一项或多
项要素发生变化,或使主事人与代理人的整体关系发生变化。
在进行评估厘定合并范围时,本公司董事考虑本集团在事实及情况下是否有权移除或控制有能力
指示该等投资相关活动的一方,以及本集团于该等投资有否可变回报。就本集团所持有并由本集
团(作为投资经理)直接或间接参与的该等投资,在厘定集团是否为该等投资的代理人时,本集团
会评估:
- ;
- ;及
• 所持投资权益连同服务及管理该等投资基金的酬金是否使该等投资的回报承担重大变化风
险。
有关评估控制的详细会计政策载于附注2.5「合并基准」。
企业金融 | ||||||
---|---|---|---|---|---|---|
企业融资 | 本金投资 | 财富管理 | 机构服务及 交易 | 资产管理 | 其他 | 合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72,421 | (435,635) | 70,049 | 81,354 | — | — | (211,811) |
17,500 | — | 196,078 | 42,872 | 11,258 | — | 267,708 |
89,921 | (435,635) | 266,127 | 124,226 | 11,258 | — | 55,897 |
— | 248,887 | — | — | — | 1,451 | 250,338 |
89,921 | (186,748) | 266,127 | 124,226 | 11,258 | 1,451 | 306,235 |
(9,867) | (178,079) | 67,680 | 11,894 | (26,649) | 1,451 | (133,570) |
— | — | 196,078 | 55,507 | — | — | 251,585 |
1,158 | — | 24,164 | 7,301 | 4,118 | — | 36,741 |
9,049 | — | 26,712 | 12,544 | 1,279 | — | 49,584 |
1,112 | — | 3,379 | 1,617 | 139 | — | 6,24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1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营运分部资料
为便于管理,本集团按所提供之服务划分业务单位,分为下表披露五个须予呈报及营运分部。
管理层监察本集团各个别营运分部之业绩,以作出资源分配决策及评估表现。分部表现根据须予
呈报分部溢利╱(亏损)(以除税前经调整溢利╱(亏损)计量)评估。并无定期向首席营运决策者
提供须予呈报分部的资产总值及负债总额的计量。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收入确认时间划分来自外部客户之
分部收入
— 某个时间点
— 随时间
来自外部客户之分部收入
其他收入净额
来自外部客户之分部收益及
其他收入╱(亏损)
分部业绩及除税前亏损
其他分部资料:
利息收入
利息费用
折旧费用
资本开支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企业金融
企业融资本金投资财富管理
机构服务及
交易资产管理其他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收入确认时间划分来自外部客户之
分部收入
— 某个时间点57,836101,428301,249127,136—587,649
— 随时间12,189—18,377—30,566
来自外部客户之分部收入70,025101,428301,249127,13618,377—618,215
其他(亏损)╱收入净额—(51,273)—7,405(43,868)
来自外部客户之分部收益及其他亏损70,02550,155301,249127,13618,3777,405574,347
分部业绩及除税前亏损(13,070)18,13690,292(191,401)(35,889)7,405(124,527)
其他分部资料:
利息收入—235,73762,335—298,072
利息费用1,101—38,30782,5965,974—127,978
折旧费用6,4788,46325,44112,5501,926—54,858
资本开支1,0501,5215,7583,261276—11,866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大部分位于香港,而本集团绝大部分非流动资产亦位于香港,因此并没有呈列地区
资料之详细分析。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由于5大客户产生之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之收入于年内合计占本集团总收入30%以下,因此并没
有根据主板上市规则呈列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63,159 |
29,730 |
10,225 |
72,541 |
17,500 |
11,258 |
6,469 |
21,372 |
232,254 |
149,796 |
186 |
88,968 |
— |
238,95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收入及其他收入╱(亏损)净额
收入(亦为本集团之营业额)及其他收入╱(亏损)净额分析如下:
分拆收入及其他收入╱(亏损)净额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属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之客户合约收入:
代理买卖证券佣金收入
— 港股59,701
— 非港股26,249
代理买卖期货及期权合约佣金收入13,817
首次公开发售、配售、包销及分包销佣金收入58,509
财务顾问、合规顾问、保荐费收入及其他12,189
管理费、投资顾问费收入及表现费收入18,377
手续费收入7,944
研究费收入及其他服务收入28,076
224,862
计息交易之收入:
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之利息收入:
银行及其他利息收入173,691
首次公开发售贷款利息收入170
现金客户及孖展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源自其他来源之利息收入:
现金客户及孖展客户贷款利息收入97,765
271,626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2,635 |
(435,607) |
1,979 |
5,686 |
(415,307) |
55,897 |
2,017 |
248,887 |
(566) |
250,33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收入及其他收入╱(亏损)净额(续)
分拆收入及其他收入╱(亏损)净额(续)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投资业务收益:
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之利息收入:
债务证券利息收入26,446
源自其他来源收入:
金融工具之(亏损)╱收益净额:
— 股本及期货102,714
— 债务证券及衍生工具(406,149)
— 结构性产品398,716
121,727
618,215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汇兑收益净额7,405
合并投资基金其他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之变动(51,273)
出售会所债券之亏损—
(43,868)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受控制投资基金的收入及支出计入综合损益表及其
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投资基金项下非上市股本的公平价
值变动所产生的影响计入股本及期货净亏损4.36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净收益1.01亿港元)及综
合投资基金其他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的其他收益2.49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其他亏损5,100
万港元)。综合投资基金项下非上市权益的公平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净影响为亏损1.87亿港元(二零
二三年:收益5,000万港元)。
预计日后确认于报告日期之现有客户合约所产生收入
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续的企业融资业务合约而言,本集团日后将于合约项下余下履约
责任获履行时确认预期收入。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121段之实际权宜方法,
不披露分配予该等未履行合约的交易价格,因为本集团有权就本集团迄今向客户履约直接对应的
价值开发账单。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2,117) |
4 |
(3,520) |
(873) |
(610) |
(75) |
(7,191)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7,840 |
13,571 |
7,063 |
1,207 |
5,213 |
4,064 |
4,535 |
955 |
608 |
9,732 |
94,78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其他开支
预期信贷亏损(拨回)费用净额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应收账款之减值亏损(拨回)╱费用102,966
贷款及垫款之减值亏损费用—
按FVOCI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回)╱费用13,075
按已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拨回)╱费用16,702
定期存款之减值亏损拨回(3,209)
反向回购协议之减值亏损拨回(153)
129,381
其他开支
本集团的其他开支包括下列各项: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系统开支及保养50,825
办公室水电开支14,171
结算所及托管费8,672
介绍及顾问费5,699
法律及专业费5,625
一般办公室开支4,833
差旅及交通费3,889
公共关系及业务招待费2,205
维修及保养开支813
其他9,710
106,442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222,591 |
15,060 |
(4,548) |
10,512 |
233,103 |
12,815 |
20,961 |
1,545 |
— |
— |
1,420 |
36,741 |
49,584 |
3,053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除税前亏损已扣除: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雇员福利费用(包括董事酬金 — 附注8):
薪金及其他员工成本237,74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6,897
减:已没收之供款(5,721)
退休福利计划净供款11,176
248,925
利息开支
— 贷款72,293
— 应付客户账款—
— 租赁负债1,737
— 已发行债券2,078
— 回购协议6,690
— 融资性票据45,180
127,978
折旧费用54,858
核数师酬金3,206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394 |
3,840* |
384 |
4,224 |
4,618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90 |
180 |
32 |
92 |
394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董事酬金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a)、(b)、(c)及(f)条以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2
部披露本年度董事酬金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袍金540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3,862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384
4,246
4,786
- ,故尚未厘定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金额,并将于适当时候
披露最终金额。
二零二三年之金额已于二零二四年完成评估执行董事表现后重列。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年度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袍金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吴永铿(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辞任)180
郭琳广180
陈利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辞任)180
刘持金(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本年度概无其他应付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二零二三年:无)。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乃为其
担任本公司董事而获得的报酬。
袍金 | 薪金、津贴及 实物利益 |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 | 总酬金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 | — |
— | — | — | — |
— | 3,840* | 384 | 4,224* |
— | — | — | — |
— | 3,840 | 384 | 4,224 |
— | — | — | — |
— | — | — | — |
— | 3,840 | 384 | 4,224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本年度支付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执行董事:
吴萌
谈伟军
梁钧
胡憬
非执行董事:
张磊
任晓涛(于二零二四年
九月二十五日辞任)
- ,故尚未厘定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金额,并将于适当时候披露最终金额。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续)
袍金
薪金、津贴及
实物利益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酬金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
执行董事:
吴萌—
谈伟军(于二零二三年
三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张剑(于二零二三年
十月二十日辞任)—
梁钧—3,8623844,246
胡憬—
—3,8623844,246
非执行董事:
张磊—
任晓涛(于二零二三年
十月二十日获委任)—
—3,8623844,246
二零二三年之金额已于二零二四年完成评估执行董事表现后重列。
上述执行董事酬金乃为其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而获得的报酬。上述非执行董事酬金乃为其担
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如适用)董事而获得的报酬。
本年度概无任何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于两个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向本公司董事
或五名最高薪人士支付酬金,以作为加入本集团的奖励或于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离职的
补偿。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0,980 |
2,044* |
455 |
13,479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3 |
1 |
— |
4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本年度之五名最高薪酬雇员包括一名董事(二零二三年:一名),其酬金详情载于上文附注8。四
名(二零二三年:四名)非董事最高薪酬雇员于本年度之酬金详情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10,836
奖金1,791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677
13,304
雇员数目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3,000,001港元至3,500,000港元1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2
4,000,001港元至4,500,000港元1
- 。因此,花红金额尚未厘定,最终金额将于适当时候披露。
二零二三年之金额已于二零二四年完成评估雇员表现后重列。完成评估雇员表现后,将更新四名非董事、最高薪资
雇员列表。员工人数也会相应更新。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874 |
118 |
992 |
17 |
26,147 |
27,156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33,570) |
(22,039) |
118 |
(21,472) |
3,250 |
2 |
46,957 |
(4,882) |
25,520 |
17 |
(315) |
27,15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2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所得税
(a)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之税项指: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本期税项 —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拨备1,139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6,895
8,034
本期税项 — 其他70
递延税项(附注17)59,823
67,927
已就年内源于香港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二三年:16.5%)税率作出香港利得税拨
备。其他应课税溢利之税项按本集团有业务经营之司法权区现行适用本期税率计算。
(b) 按适用税率计算之税项费用与会计亏损之对账:
按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注册所在司法权区之法定税率计算适用于除税前亏损之税项费
用,与按实际税率计算之本年度税项费用之对账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124,527)
按法定税率16.5%(二零二三年:16.5%)计算之税项(20,547)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6,895
非应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33,722)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6,626
于其他司法权区营运之公司之不同税率之影响20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61,501
动用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12,919)
拨回先前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的税务亏损59,000
海外税项70
其他1,003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本年度税项费用
(二零二四年:(20.3)%;二零二三年:(55.9)%)67,927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60,726) |
1,561,139 |
(10.3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股息
(a) 归属于本年度应付本公司权益股东的股息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于报告期结束后拟派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零港仙
(二零二三年:零港仙)—
(b) 归属于上一财政年度但于本年度批准及派付的应付本公司权益股东的股息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就上一个财政年度批准及于年内派付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
零港仙(二零二三年:零港仙)—
12.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计算。本集团于该等年度内并无已发行具摊薄效应之潜在普通股。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61,138,689股(二零二三年:1,561,138,689股)。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盈利
本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千港元)(192,454)
股份数目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1,561,139
每股基本亏损(每股港仙)(12.33)
楼宇 | 租赁物业 装修 | 家私、 装置及设备 | 汽车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4,095 | 49,021 | 79,833 | 1,025 | 133,974 |
(3,259) | (45,659) | (74,515) | (659) | (124,092) |
836 | 3,362 | 5,318 | 366 | 9,882 |
836 | 3,362 | 5,318 | 366 | 9,882 |
— | — | 5,828 | 419 | 6,247 |
(51) | (2,014) | (3,063) | (98) | (5,226) |
— | (16,311) | (16,803) | — | (33,114) |
— | 16,311 | 16,803 | — | 33,114 |
785 | 1,348 | 8,083 | 687 | 10,903 |
4,095 | 32,710 | 68,858 | 1,444 | 107,107 |
(3,310) | (31,362) | (60,775) | (757) | (96,204) |
785 | 1,348 | 8,083 | 687 | 10,903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年初账面净值
增加
本年度折旧拨备
出售:
— 成本
— 累计折旧
年末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续)
楼宇
租赁物业
装修
家私、
装置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成本4,09541,97575,3992,463123,932
累计折旧(3,228)(41,256)(71,008)(2,463)(117,955)
账面净值8677194,391—5,977
年初账面净值8677194,391—5,977
增加—7,0464,43438611,866
本年度折旧拨备(31)(4,403)(3,507)(20)(7,961)
出售:
— 成本—(1,824)(1,824)
— 累计折旧—1,8241,824
年末账面净值8363,3625,3183669,882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4,09549,02179,8331,025133,974
累计折旧(3,259)(45,659)(74,515)(659)(124,092)
账面净值8363,3625,3183669,882
160,513 |
---|
(56,221) |
(46,897) |
15,735 |
(87,383) |
(44,358) |
5,454 |
(126,287) |
34,22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4. 使用权资产
按成本列账之
租赁作自用之
物业及设备
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164,778
增加14,948
出售(15,735)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163,991
增加2,244
出售(5,722)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年内费用
出售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年内费用
出售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6,608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4,139 |
219 |
44,358 |
1,545 |
523 |
34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212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22,004 |
1,600 |
1,183 |
24,78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于损益中确认之有关租赁之开支项目分析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按相关资产类别划分之使用权资产之折旧费用:
租赁作自用之物业46,679
厂房、机器及设备218
46,897
租赁负债之利息(附注24(b))1,737
与短期租赁有关之开支1,653
与低价值资产有关之开支989
于年内,添置至使用权资产为2,24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4,948,000港元)。该数额主要与根
据新租赁协议应付之资本化租赁付款有关。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的抵押权益外,租赁协议并
无施加任何契诺。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款用途的担保。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租赁负债之到期日分析及尚未开始之租赁产生之未来现金流出之详情分别载
于附注24(c)及30。
15. 联交及期交所交易权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于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成本及账面值4,212
16. 其他资产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交易及结算所之按金67,712
非上市会所债券2,470
其他按金1,675
71,857
以上资产概无逾期交易及清算所之按金及其他按金概无重大预期信贷亏损。
25,520 | 47 | 356 | 820 | 26,743 |
---|---|---|---|---|
(25,520) | (8) | (338) | — | (25,866) |
— | — | — | (820) | (820) |
— | 39 | 18 | — | 5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递延税项
年内,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变动如下:
可供抵销
未来应课税
溢利之亏损
可扣减之
暂时差额信贷亏损拨备
按FVOCI
列账金融资产
之公平价值
变动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84,520471,2953,46489,326
于年内扣除自损益之递延税项
(附注10)(59,000)—(939)—(59,939)
于年内计入储备之递延税项—(2,644)(2,644)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于年内扣除自损益之
递延税项(附注10)
于年内扣除自储备之递延税项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46 |
---|
281 |
827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加速税项
折旧
千港元
递延税项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662
于年内计入损益之递延税项(附注10)(116)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于年内计入损益之递延税项(附注10)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税项亏损25,52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外(二零二四年:
零港元),本集团于香港产生未确认税项亏损2,262,80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007,804,000港
元),可在税务局同意情况下无限期用作抵销录得亏损公司之未来应课税溢利。由于不确定该等集
团成员公司会否产生可动用税项亏损抵销之足够未来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该等亏损确认递延税
项资产。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任何将就应付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之未汇入盈利涉
及之未确认重大递延税项负债(二零二三年:无)。
本公司向其股东派付股息并无附带任何所得税后果。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2,001,908 |
16,993 |
984,890 |
28,252 |
3,032,043 |
二零二四年 | ||
---|---|---|
合约╱ 名义金额 | 公平价值 | |
资产 | 负债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9,368 | 18,298 | (18,298) |
56,010 | 1,452 | (119) |
196,542 | 8,502 | (8,502) |
28,252 | (26,919)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债务证券(附注)1,487,900
非上市股本453,463
非上市基金(附注)1,681,056
衍生金融工具40,689
3,663,108
附注: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已发行结构票据的驱动下按公平价值购入债务证券10.10亿港元(二零二三
年:10.05亿港元)及非上市基金9.85亿港元(二零二三年:16.81亿港元),并成为其相关投资及对冲项目,以对冲
已发行结构票据的经济风险,其中派息与上述相关投资的价值或回报挂钩。
下表概述了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各类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名义金额的公平价值:
总回报掉期
汇率合约
掉期
股本期权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3,682 |
140,821 |
144,503 |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144,503 |
— |
144,503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二零二三年
合约╱
名义金额
公平价值
资产负债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总回报掉期1,754,565509(471)
汇率合约
掉期983,88131,475(24,554)
期货合约1,070,5283,798—
信贷违约掉期62,376—(1,599)
股本期权25,9774,907(4,907)
40,689(31,531)
19. 其他金融资产
(a) 其他金融资产包括: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145,252
按已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141,196
286,448
按到期日分析: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债务证券
12个月内70,352
12个月以上216,096
286,448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3,682 |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预期信贷亏损 | |||
---|---|---|---|
第1阶段 | 第2阶段 | 第3阶段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317 | 85 | 258,978 | 260,380 |
(1,317) | (85) | (2,118) | (3,520) |
— | — | (127,198) | (127,198) |
— | — | — | — |
— | — | 129,662 | 129,66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3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按公平价值列账之债务证券(附注)145,252
附注: 本集团于年内就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回为3,520,000港元(二零二三
年:费用13,075,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为129,662,000港元(二零
二三年:260,380,000港元)已计入重估可转回储备。
于年内,本集团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之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之公
平价值变动累计亏损结余约为129,66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亏损为
265,348,000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变动如下: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预期信贷亏损
第1阶段第2阶段第3阶段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一月一日7,028—240,277247,305
(计入)╱扣除自损益之
减值亏损(1,545)—18,70117,156
自处置抵销(4,081)—(4,081)
由第一级转至第二级(85)85—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1,31785258,978260,380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201,864 |
(61,043) |
140,821 |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预期信贷亏损 | |||
---|---|---|---|
第1阶段 | 第2阶段 | 第3阶段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757 | — | 61,160 | 61,917 |
(645) | — | (228) | (873) |
112 | — | 60,932 | 61,043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c) 按已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债务投资203,113
减:按已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61,917)
141,196
于年内,预期信贷亏损拨回87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费用
16,702,000港元)已予确认。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预期信贷亏损
第1阶段第2阶段第3阶段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一月一日852—44,36345,215
(计入)╱扣除损益之
减值亏损(95)—16,79716,702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757—61,16061,917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27,711 |
61,082 |
238,611 |
244,469 |
571,873 |
33,702 |
605,575 |
(2,557) |
(4,932) |
598,08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应收账款
(a) 应收账款包括: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代理买卖证券产生之应收账款:
— 给予现金客户之垫款21,521
— 现金客户1,384,099
— 经纪及证券行435,694
— 结算所463,959
2,305,273
企业融资、顾问及其他服务产生之应收账款
— 企业客户1,009,647
3,314,920
减:预期信贷亏损(第一阶段)(3,827)
减:预期信贷亏损(第三阶段)(613,573)
总计2,697,520
代理买卖证券产生之应收帐款 | 企业融资、 咨询及其他 服务产生之 应收帐款 | |||
---|---|---|---|---|
现金客户 | 经纪及证券行 | 结算所 | 企业客户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88,793 | 238,611 | 244,469 | 28,770 | 600,643 |
(26) | (991) | (111) | (1,429) | (2,557) |
88,767 | 237,620 | 244,358 | 27,341 | 598,086 |
— | — | — | 4,932 | 4,932 |
— | — | — | (4,932) | (4,932) |
— | — | — | — | — |
88,767 | 237,620 | 244,358 | 27,341 | 598,08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应收账款包括:(续)
本集团于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面值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阶段
账面总值
减:预期信贷亏损
第三阶段
账面总值
减:预期信贷亏损
总计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应收账款包括:(续)
代理买卖证券产生之应收帐款
企业融资、
咨询及其他
服务产生之
应收帐款
现金客户经纪及证券行结算所企业客户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阶段
账面总值1,405,620435,694463,959395,9742,701,247
减:预期信贷亏损—(2,430)(198)(1,199)(3,827)
1,405,620433,264463,761394,7752,697,420
第三阶段
账面总值—613,673613,673
减:预期信贷亏损(附注)—(613,573)(613,573)
—100100
总计1,405,620433,264463,761394,8752,697,520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就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项下的企业融资、咨询及其他服务所产生
的应收账款作出减值拨备6.13亿港元,账面值总额为6.13亿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
事厘定该等财务资产经损益按公平价值计量,原因是该等财务资产乃由已发行的结构票据所产生。由于对二
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权益净值并无影响,因此重新分类对比较结余并无重大影响。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75,023 |
1,875 |
1,912 |
9,983 |
88,793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300 |
1,000 |
5,549 |
6,849 |
26,853 |
33,70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应收账款之账龄分析
根据交易日期呈列之应收现金客户账款及给予现金客户之垫款(减值前)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一个月内1,381,521
一至两个月5,512
两至三个月147
超过三个月18,440
1,405,620
应收结算所、经纪及证券行账款之账龄为一个月内,且并未逾期。有关账款来自(1)买卖证券
业务之待结算买卖交易,一般于交易日后数日内到期;(2)买卖证券、期货及期权合约业务之
结算所保证金;及(3)于经纪及证券行存置之现金及存款。
来自企业融资、咨询及其他服务的企业客户应收账款(减值前)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一至两个月765
两至三个月1,100
超过三个月608,398
逾期应收账款610,263
未逾期应收账款399,384
1,009,647
除本集团同意给予信贷期外,应收现金客户之账款乃于各证券及期货合约交易结算日到期。
鉴于本集团应收账款涉及大量各类客户,因此并无高度集中之信贷风险。虽然本集团并无就
现金客户之应收账款持有任何抵押品或推行其他加强信贷措施,惟本集团可出售客户存置
于本集团之证券以结偿任何逾期款项。给予现金客户之垫款27,71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21,521,000港元)主要以参考港元最优惠利率厘定之利率计息。给予现金客户之垫款包括在
巿场总值1,374,349,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324,779,000港元)之存交于本集团之证券。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贷款及垫款
贷款及垫款指给予孖展客户之贷款及垫款1,158,27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073,842,000港
元)。客户须就获授贷款及垫款向本集团提供抵押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客户就上
述获授贷款及垫款向本集团质押作为抵押品之证券市值总额为4,907,356,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3,831,185,000港元)。概无有关抵押品已质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已动用银行贷款(附注28)及未动用银行融资之抵押。
本集团可出售抵押品以结清客户维持协定孖展水平之责任及客户结欠本集团之任何其他负债。按
照适用法例及规例,本集团可将抵押品存置于认可机构,作为本集团获授财务通融之抵押品。
鉴于本集团之贷款及垫款涉及大量各类客户,因此并无高度集中之信贷风险。给予孖展客户之贷
款及垫款1,158,27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073,842,000港元)主要以参考港元最优惠利率厘
定之利率计息。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董事决定孖展融资业务的业务模式为持有及收取合
约现金流量,故向孖展客户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按摊销成本计量。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37,560,000港元、1,644,000港元及119,077,000港元的结余分别列为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未有信贷减值)以及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的信贷风险级别评估。于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经考虑抵押品价值,本公司董事认为预期信贷亏损对本集团的影响
不大,因此并无编制对账亏损拨备。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孖展客户贷款及垫款已作分
类,并按公平价值透过损益计量。
于报告期结算日,本集团给予客户之贷款及垫款须按要求偿还。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8,644 |
142,644 |
151,288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01,280 |
38,500 |
439,78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预付款项20,312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92,912
213,224
上述资产概无逾期。上述结余中之金融资产涉及近期并无违约记录之对手。该等结余概无重大预
期信贷亏损。
23.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
本集团根据相关法例于持牌银行开设独立信托账户以持有客户款项。本集团获准许保留客户款项
之部分或全部利息,惟不得将客户款项用于结偿其本身债项。该等结余概无重大预期信贷亏损。
24. 现金及银行结存以及其他现金流量资料
(a) 现金及银行结存: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48,743
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但十二个月以下的银行存款38,500
1,287,243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之现金及银行结存为93,901,000港元
(二零二三年:96,234,000港元)。
银行结存现金乃按每日银行存款利率以浮动利率赚取利息。短期定期存款期限为一个星期,
并按相关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赚取利息。现金及银行结存置于信誉良好且近期并无违约记录
之银行。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就现金及银行结存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51,000港元(二
零二三年:761,000港元)。
租赁负债 | 计息银 行借贷 | 已发行票据 | 总计 |
---|---|---|---|
(附注30) | (附注28)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95,336 | 234,360 | 416,547 | 746,243 |
— | 7,212,110 | — | 7,212,110 |
— | (7,011,498) | — | (7,011,498) |
— | — | (417,967) | (417,967) |
— | (12,015) | — | (12,015) |
(44,215) | — | — | (44,215) |
(1,545) | — | — | (1,545) |
(45,760) | 188,597 | (417,967) | (275,130) |
1,977 | — | — | 1,977 |
1,545 | 12,815 | 1,420 | 15,780 |
53,098 | 435,772 | — | 488,87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对账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银行贷款所得付款净额
偿还银行贷款之款项
偿还已发行票据净额
已付利息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份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份
其他变动:
于期内订立新租赁使
租赁负债增加
利息支出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对账(续)
租赁负债
计息银行
借贷已发行债券已发行票据回购协议总计
(附注29)(附注28)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124,4611,489,2271,559,400—173,7063,346,794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银行贷款所得付款净额—6,497,034—6,497,034
偿还银行贷款之款项—(7,738,774)—(7,738,774)
已发行票据所得付款净额—416,547—416,547
偿还已发行债券净额—(1,559,400)—(1,559,400)
回购协议减少—(173,706)(173,706)
已付利息—(85,420)(2,078)(45,180)(6,690)(139,368)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份(44,073)—(44,073)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份(1,737)—(1,737)
(45,810)(1,327,160)(1,561,478)371,367(180,396)(2,743,477)
其他变动:
于期内订立新租赁使租赁
负债增加14,948—14,948
利息支出1,73772,2932,07845,1806,690127,978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95,336234,360—416,547—746,243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5,760 |
1,545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5,760 |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2,001,127 |
— |
26,919 |
6,975 |
2,035,02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4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c)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列入综合现金流量表的租赁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融资现金流量内45,810
营运现金流量内1,737
该等金额与下列各项有关: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已付租赁租金45,810
25.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已发行结构性票据(附注18)2,705,043
债务证券淡仓265,618
衍生金融工具(附注18)31,531
其他持有人于合并投资基金应占权益(附注)256,228
3,258,420
附注: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持有人于综合投资基金应占权益指分占第三方持有的投资基金资
产净值,其入账记录为负债,乃由于该等第三方可随时酌情参考投资基金于赎回日期的等值公平价值以现金或实物
赎回其参与股份。因此,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持有人于综合投资基金应占权益约6,975,000港元(二
零二三年:256,228,000港元)被分类为负债。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3,391,932 |
45,939 |
278 |
3,438,149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54,506 |
32,050 |
186,556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35,77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应付账款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应付账款
— 客户5,780,823
— 经纪及证券行119,414
— 结算所45,716
5,945,953
所有应付账款均于一个月内到期或须按要求偿还。
2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其他应付款项55,599
应计费用51,097
106,696
其他应付款项乃免息及须于一年内偿还。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因包销及配售服务业务而应付经纪的
款项94,83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
28. 计息银行借贷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分析为:
须按要求偿还之银行贷款234,360
附注:
(a)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动用银行贷款并无以客户质押予本集团之若干有价证券作抵
押。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其附属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1,719,48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1,725,425,000港元)提供担保。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该笔贷款尚未动用(二零二三年:零港元)。
(b)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借贷以美元及港元计值。
(c) 本集团借贷之账面值与其公平价值相若。
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最低租赁 | 最低租赁 |
付款现值 | 付款总额 |
千港元 | 千港元 |
52,531 | 53,043 |
567 | 575 |
— | — |
567 | 575 |
53,098 | 53,618 |
(520) | |
53,098 | |
52,531 | |
567 | |
53,09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已发行票据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二零二三年:四张)已发行及尚未偿还的票据(原到期日少
于一年)总额为零港元(二零二三年:416,547,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该四张融资性票据的
票面利率介乎每年5.65%至5.70%。
30. 租赁负债
下表列示本集团于当前及过往报告期末之租赁负债之余下合约期限:
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最低租赁最低租赁
付款现值付款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
1年内48,95350,290
1年后但2年内46,32646,984
2年后但5年内5757
46,38347,041
95,33697,331
减:未来利息费用总额(1,995)
租赁负债现值95,336
为:
流动48,953
非流动46,383
95,336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2,782,477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5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1. 股本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
1,561,138,689股(二零二三年:1,561,138,689股)普通股2,782,477
本公司之股本概述如下:
已发行
股份数目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61,138,689
32. 其他储备
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储备金额及其变动于财务报表之综合权益变动表内呈列。
本集团的汇兑储备包括换算海外营运所产生的所有外汇差额。
本集团的重估可转回储备指报告期末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持按FVOCI计量的金融资产
之公平价值累积变动净额。款项净额于该等金融资产被处置时重新分类至损益。
33. 承担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约安排租赁其若干办公室物业。物业租期经磋商为介乎一至五年(二零二三年:
一至六年)。
于财务报表内并未计提拨备之未动用短期租赁承担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一年内773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承担。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799 |
3,020 |
21,970 |
5,447 |
1,749 |
32,985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与关连人士之交易
(a) 与关连人士之重大交易
除该等财务报表其他章节详述之交易及结余外,本集团于年内曾进行下列与关连人士之重大
交易:
二零二三年
附注千港元
就中国资本市场提供经纪服务而支付予最终控股
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佣金费用(i)149
就中国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支付予最终控股公司
之附属公司之顾问费开支(i)3,179
就香港及海外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由最终控股
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应付之顾问费收入(i)27,769
与最终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开展互为对手方之
金融产品交易(iv)1,175,376
就香港及海外资本市场的经纪服务而由最终控股公
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支付的佣金收入(v)—
1,206,473
附注:
(i) 最终控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佣金费用乃按客户之深圳及上海B股交易金额根据已签订合作协议所述
指定百分比计算。
(i) 就中国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支付予最终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之顾问费乃参照实际产生成本根据已签订协议所
厘定固定金额收取。
(i) 就香港及海外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由最终控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支付之顾问费乃按最终控股公司之全
资附属公司所赚取有关佣金之固定百分比计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若干款项尚未支付及计入应
收账款结余,且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iv) 互为对手方开展之交易乃于本集团与最终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之间开展。金额指与债券、回购协议及总回报
掉期交易有关的总交易金额,其包括客户应占净收益或净亏损及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杠杆融资安排的利息收
入。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与关连人士之重大交易(续)
(v) 最终控股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所支付的佣金收入,乃根据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所载客户在香港及海外市场股票
交易金额的指定百分比计算。
(vi) 诚如附注20所披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账款结余包括就中国资本市场提供经纪服务而产生
之应收最终控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14,69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4,297,000港元)。该结余为
无抵押、免息及须于有关交易结算日偿还。
(v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账款结余中包括就提供资产管理的支持服务而产生之应收最终控股公司
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3,617,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343,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有
关交易之结算日偿还。
(v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应收款项结余包括就香港及海外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产生之应收最终控
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顾问费34,63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40,315,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免
息及须于有关交易结算日偿还。
(ix)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付账款结余包括就中国资本市场提供经纪服务而产生之应付本公司最终控
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27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48,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须
于有关交易结算日偿付。
(x)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应付款项结余包括就香港及海外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产生之应付本公司
最终控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33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18,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免
息及须于有关交易结算日偿付。
(x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付账款结余中包括代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持有之独立客户金额24,788,000
港元(二零二三年:15,206,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以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并按需求偿付。
(x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应收款项结余中包括就香港及海外市场提供支持服务而产生之应收最终
控股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之款项56,82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6,258,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
须于有关交易之结算日偿还。
(x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账款结余中包括应收直接控股公司之包销费零港元(二零二三年:
1,875,000港元)。该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有关交易之结算日偿还。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1,934* |
3,254 |
45,18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本集团关键管理层成员之报酬: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57,647
离职后福利4,071
61,718
- ,故关键管理层成员之报酬已获重列。
关键管理层成员表现评估尚未完成。因此,短期雇员福利金额尚未厘定,最终金额将于适当时候披露。
董事酬金之进一步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8。
涉及上文(a)(i-v)项与关连人士之交易亦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须于年报内披露之持续
关连交易。
经其他全面 收益按公平价值 列账之金融资产 | 经损益 按公平价值 列账之金融资产 | 按已摊销成本 列账之金融资产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23,187 | 23,187 |
3,682 | — | 140,821 | 144,503 |
— | 3,032,043 | — | 3,032,043 |
— | — | 598,086 | 598,086 |
— | — | 142,644* | 142,644* |
— | — | 3,184,320 | 3,184,320 |
— | — | 439,780 | 439,780 |
3,682 | 3,032,043 | 4,528,838 | 7,564,563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金融工具分类
各类金融工具于报告期结算日之账面值如下:
二零二四年
金融资产
其他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
金融资产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
现金及银行结存
- ,644,000港元。
经损益按 公平价值 列账之 金融负债 | 按已 摊销成本 列账之 金融负债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3,438,149 | 3,438,149 |
— | 154,506* | 154,506* |
— | 435,772 | 435,772 |
2,035,021 | — | 2,035,021 |
2,035,021 | 4,028,427 | 6,063,448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二零二四年(续)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贷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
- ,050,000港元。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二零二三年
经其他全面
收益按公平价值
列账之金融资产
经损益
按公平价值
列账之金融资产
按已摊销成本
列账之金融资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其他资产—69,38769,387
其他金融资产145,252—141,196286,448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3,663,108—3,663,108
应收账款—2,697,5202,697,520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之金融资产—192,912192,912
反向回购协议—172,462172,462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3,255,9793,255,979
现金及银行结存—1,287,2431,287,243
145,2523,663,1087,816,69911,625,059
- ,312,000港元。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5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二零二三年(续)
经损益
按公平价值
列账之
金融负债
按已
摊销成本
列账之
金融负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5,945,9535,945,953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55,59955,599
计息银行借贷—234,360234,360
已发行票据—416,547416,547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3,258,420—3,258,420
3,258,4206,652,4599,910,879
- ,097,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已确认金融 资产总额 |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 已确认金融 负债总额 |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呈列之 金融资产净额 | 并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相关金额 | ||
金融工具 | 已收取之现金 抵押品 | 净额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513,341 | (915,255) | 598,086 | (42,688) | (46,716) | 508,682 |
1,158,277 | — | 1,158,277 | (1,158,272) | — | 5 |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已确认金融 负债总额 |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 已确认金融 资产总额 |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呈列之 金融负债净额 | 并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相关金额 | ||
金融工具 | 已抵押之 抵押品 | 净额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4,353,404 | (915,255) | 3,438,149 | (42,688) | — | 3,395,46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之抵销
本集团目前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权利,抵销分别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呈列「应收账款」及「应
付账款」之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之持续净额交收(「持续净额交收」)应收款项
责任及贸易应付款项,并拟按净额基准结算为应收或应付联交所账款。与香港结算之持续净额交
收应收或应付款项责任之净额及存置于香港结算之保证基金并不符合于财务报表中互相抵销之标
准,且本集团不拟按净额基准结算有关结余。
资产
应收账款
贷款及垫款
负债
应付账款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确认金融
资产总额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
已确认金融
负债总额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呈列之
金融资产净额
并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相关金额
金融工具
已收取之
现金抵押品净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应收账款2,729,506(31,986)2,697,520—2,697,520
贷款及垫款1,073,842—1,073,842(1,073,842)—
反向回购协议172,462—172,462(172,462)—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确认金融
负债总额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
已确认金融
资产总额
于综合
财务状况表
中呈列之
金融负债净额
并无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中抵销之相关金额
金融工具
已抵押之
现金抵押品净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负债
应付账款5,977,939(31,986)5,945,953—5,945,953
公平价值计量采用 | |||
---|---|---|---|
第一级 (活跃市场之 未经调整报价) | 第二级 (重要可观察 输入数据) | 第三级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2,000,072 | 1,836 | 2,001,908 |
— | — | 16,993 | 16,993 |
— | — | 984,890 | 984,890 |
— | 28,252 | — | 28,252 |
— | 3,682 | — | 3,682 |
— | 2,032,006 | 1,003,719 | 3,035,725 |
— | (1,009,552) | (991,575) | (2,001,127) |
— | (26,919) | — | (26,919) |
— | — | (6,975) | (6,975) |
— | (1,036,471) | (998,550) | (2,035,02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等级
(a) 公平价值等级
下表呈列于报告期结算日按经常性基准计量之本集团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并按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3号公平价值计量所界定三级公平价值等级分类。将公平价值计量分类所属等级乃
经参照估值技术所用输入数据之可观察程度及重要程度厘定。
下表展示本集团金融工具之公平价值计量等级: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债务证券
非上市股本
非上市基金
衍生金融工具
经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列账
之金融资产:
债务投资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
已发行结构性票据
衍生金融工具
其他持有人于合并投资基金应占权益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公平价值等级(续)
公平价值计量采用
第一级
(活跃市场之
未经调整报价)
第二级
(重要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三级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债务证券82,3931,340,48565,0221,487,900
非上市股本—453,463453,463
非上市基金—1,681,0561,681,056
衍生金融工具3,79832,9283,96340,689
贷款及垫款—1,073,842—1,073,842
经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列账
之金融资产:
债务投资—138,2536,999145,252
86,1912,585,5082,210,5034,882,202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负债:
已发行结构性票据—(1,004,919)(1,700,124)(2,705,043)
债务证券淡仓—(263,627)(1,991)(265,618)
衍生金融工具—(27,913)(3,618)(31,531)
其他持有人于合并投资基金应占权益—(256,228)(256,228)
—(1,296,459)(1,961,961)(3,258,420)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第一级与第二级之间并无进行任何
公平价值计量转拨。
于年内,零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转至第三级及31,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
元)转自第三级。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第二级及第三级公平价值计量采用之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
本集团采用以下方法计量第二级及第三级公平价值,且并无改变估值技术:
第二级 - 基于可观察输入数据之估值技术。此类别包括采用以下各项估值之债务投
资、衍生金融工具、融资性票据及已发行结构性票据:
- ;
- ;或
• 所需一切重要输入数据可从市场资料直接或间接观察之其他估值技术
第三级 - 基于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之估值技术。此类别包括采用以下各项估值之债
务证券、衍生金融工具及非上市基金:
• 现金流量贴现法
• 由外部交易对手提供的基金资产净值
- ,其中经调整期权分布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使用量化方式计量
估值方法 |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范围 | 与公平价值 的关系 | |||
---|---|---|---|---|---|---|
单位 | 二零二四年 | 二零二三年 | ||||
0.69-2.21 | ||||||
0.68-2.33 | ||||||
121.26- 6,283.21 | ||||||
不适用 | ||||||
1,541.2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第二级及第三级公平价值计量采用之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续)
价格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53,463 |
(436,470) |
16,993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65,022 |
— |
(59,150) |
(4,036) |
1,836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681,056 |
241,972 |
(872,084) |
(66,054) |
984,89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c) 第三级项目对账 — 按损益计入公平价值之投资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非上市股本:
于一月一日359,889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未变现(亏损)收益93,574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453,463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债务证券:
于一月一日586,176
销售╱赎回所得款项(380,239)
转拨自第三级—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净公平价值变动(140,915)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65,022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非上市基金:
于一月一日716,254
购买款项2,013,446
销售╱赎回所得款项(641,531)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净公平价值变动(407,113)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1,681,056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3,963 |
(355) |
(3,608) |
—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700,124) |
(244,443) |
866,326 |
80,668 |
(991,575)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3,618) |
— |
3,618 |
—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1,991) |
1,991 |
— |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c) 第三级项目对账 — 按损益计入公平价值之投资(续)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衍生金融工具(资产):
于一月一日860
出售所得款项(472)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净公平价值变动3,575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3,963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已发行结构性票据(负债):
于一月一日(758,673)
新发行(1,734,838)
赎回468,720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净公平价值变动324,667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1,700,124)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衍生金融工具(负债):
于一月一日(84,769)
销售╱赎回所得款项84,769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净公平价值变动(3,618)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3,618)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债务证券淡仓(负债):
于一月一日(7,975)
销售╱赎回所得款项1,540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净公平价值变动4,444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1,991)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256,228) |
249,253 |
(6,975) |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6,999 |
— |
(458) |
(2,859) |
3,682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c) 第三级项目对账 — 按损益计入公平价值之投资(续)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其他持有人应占综合投资基金权益(负债):
于一月一日(204,677)
综合投资基金其他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变动(51,551)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256,228)
(d) 第三级项目对账-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投资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债务证券:
于一月一日203,091
销售╱赎回所得款项(177,410)
期内于损益中确认的已变现净亏损(8,871)
期内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未变现净亏损(9,811)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6,999
38.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源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及金融工具之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外币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价格风险。董事局检讨并核准管理各项该等风险之政策(于下文概述)。
利率风险
本集团于年内之银行借贷用作向客户提供融资及贷款。银行借贷乃参考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之利率
计息,而向客户提供之贷款则参考港元最优惠利率厘定息率。
25 | (7,086) | 9 |
---|---|---|
(25) | 7,086 | (9)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6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利率风险(续)
下表展示本集团除税前亏损(透过对浮动利率借贷、计息应收账款、现金及银行结存、按FVOCI
列账的金融资产、按已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以及贷款及垫款之影响)及本集团权益对港元利
率合理可能变动(所有其他变数保持不变)之敏感度。
基准点
增加╱(减少)
除税前亏损
(减少)╱增加
权益增加╱
(减少)*
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港元
港元
二零二三年
港元25(1,961)363
港元(25)1,961(363)
* 保留溢利除外
外币风险
本集团因进行境外股票交易而承受汇率波动风险。该等交易乃代表本集团客户进行,仅占本集团
收益小部分。该等境外交易大部分以美元及人民币计值。由于美元与港元之间订有联系汇率制
度,本集团之美元外汇风险得以维持甚低水平,故毋须进行对冲。汇兑收益及╱或亏损均计入综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本集团致力密切留意其外币状况,并于有理据的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之收入占总收入约131%(二零二三年:18%)。
8 | 5,078 | — |
---|---|---|
(8) | (5,078) |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外币风险(续)
下表展示报告期结算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除税前亏损及本
集团权益对人民币汇率合理可能变动(所有其他变数保持不变)之敏感度。
人民币汇率
上升╱(下跌)
除税前亏损
增加╱(减少)权益增加*
%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倘港元兑人民币贬值
倘港元兑人民币升值
二零二三年
倘港元兑人民币贬值8(328)—
倘港元兑人民币升值(8)328—
* 保留溢利除外
信贷风险
本集团已实行稳健之信贷政策,监管给予客户之信贷限额。客户一般须于本集团存置其证券作为
其借贷之抵押品。信贷部负责协助董事制定本集团之信贷政策、参考抵押品之可变现价值监察客
户之信贷风险、管控客户产生之信贷集中风险,以及就授出超过信贷部职权上限之信贷融资向董
事建议有关措施。
本集团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结存、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债务证券投资、其他资产、按
金及其他应收款项、贷款及垫款及应收账款)之信贷风险源于对手方违约,所承受最大风险等同
该等工具之账面值。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1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按地区划分的信贷风险主要集中于香港。由于本集团的风险分散于多名个人及机构客户,
故并无任何单一债务人的信贷风险显著集中。
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因为交易对手均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评定为高信贷评级的金融机构。
本集团的内部信贷风险分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描述预期信贷亏损类别
低风险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很低,没有任何逾期款项,
或债务人经常在到期日后全额偿还款项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中等风险自从透过内部或外部资源开发的资讯首次确认以
来,信贷风险已显著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未
有信贷减值)
高风险有证据显示该资产已出现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
贷减值)
二零二四年 账面总值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3,187 | |
---|---|
139,752 | |
62,112 | 201,864 |
142,644 | |
600,643 | |
4,932 | 605,575 |
— | |
3,184,320 | |
439,780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2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信贷风险(续)
下表详列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须进行预期信贷亏损
评估的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
附注
内部信贷评级
12个月或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二零二三年
账面总值
千港元千港元
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他资产16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69,387
其他金融资产19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40,616
高风险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62,497203,11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附注(i))
22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92,912
应收账款20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2,701,247
高风险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613,6733,314,920
反向回购协议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72,462
代客户持有之银行结存23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3,255,979
现金及银行结存24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87,243
附注:
(i) 预付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下的预付款项8,644,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0,312,000港元)并无分类为按
摊销成本列账的财务资产。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3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信贷风险(续)
各类别金融资产之估计违约率根据有关类别之金融资产预期年期内的历史观察违约率估计,并
按毋须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的前瞻性资料(包括宏观经济数据例如国内生产总值增
长、失业率、基准利率及房价)作出调整。管理层定期审阅个别金融资产之内部信贷评级识别,
以确保特定金融资产之有关资料已更新。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未有信贷减值)以及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的
定义如下: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
若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显著增加,且于产生时并无信贷减值,
则确认与未来12个月内发生违约事件的可能性相关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部分。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有信贷减值)
(第二阶段):
若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但未出现信贷减值,则确认全期预
期信贷亏损(即反映金融资产的剩余年期)。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第三阶段):
当发生一宗或多宗对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风
险会被评估为信贷减值。对于已出现信贷减值的风险,则确认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并自随后的报告期间开始,将实际利率应用于摊销成本(扣
除拨备后的账面总值)(而非账面总值),以计算利息收入。
有关贷款及垫款、其他金融资产及应收账款已确认亏损拨备的进一步量化数据,分别披露于财务
报表附注2、20及21。
3,263,932 | 174,217 | — | 3,438,149 | 3,438,149 |
---|---|---|---|---|
— | 154,506 | — | 154,506 | 154,506 |
437,631# | — | — | 437,631# | 435,772 |
6,975 | 2,028,046 | — | 2,035,021 | 2,035,021 |
— | 53,044 | 575 | 53,619 | 53,098 |
3,708,538 | 2,409,813 | 575 | 6,118,926 | 6,116,54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4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流动性风险
用作结算证券交易及向客户提供融资及贷款之资金需求不断。该等资金来源包括本集团本身资
金、来自金融机构之借贷及已发行债券(如需要)。
本集团使用循环流动资金规划工具监察其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审视其金融工具与金融资产(例
如应收账款)两者之到期日以及源自经营之预期现金流量。
本集团于年内之银行借贷用作向客户提供融资及贷款,以供彼等购买证券及继续持有证券。本集
团银行借贷之到期日介乎隔夜至一年内,而借贷于到期时获续期或由本集团本身资金偿付。此
外,就未能履行结付责任或保证金不足之客户而言,本集团或会出售客户质押予本集团之证券抵
押品。本集团一直确保客户所质押证券抵押品可于合理时间内于市场上变现。
本集团金融负债于报告期结算日按已订约惟未贴现付款呈列之到期情况如下:
按要求少于一年超过一年总计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应付账款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之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贷
按FVPL列账之金融负债
租赁负债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5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流动性风险(续)
按要求少于一年超过一年总计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
应付账款4,374,1541,571,799—5,945,9535,945,953
其他持有人于合并投资基金应占
权益—361,001—361,001362,924
计息银行借贷234,360
#
—234,360
#
234,360
已发行票据—417,967—417,967416,547
按FVPL列账之金融负债256,2283,002,192—3,258,4203,258,420
租赁负债—50,29047,04197,33195,336
4,864,7425,403,24947,04110,315,03210,313,540
- (附注23)3,184,32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
3,255,979,000港元)。
# 计息银行借贷包括本集团金额为435,77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34,360,000港元)之若干银行贷款,其中贷款协
议载有须按要求还款条款,给予银行无条件权利,可随时要求偿还贷款。因此,就上述到期情况而言,有关金额分
类为「按要求」。
倘银行并无要求偿还贷款,计息银行借贷之预定还款日期为自报告期结算日起计一年内(二零
二三年:自报告期结算日起计一年内)。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由于市价变动而引致之公平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风险。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须承受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工具(附注18及25)及经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
值列账之金融工具(附注19)之价格风险。
公平价值 增加╱(减少) | 除税前亏损 增加╱(减少) | 权益增加╱ (减少)* |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 | -/+20,019 | — |
+/-1 | -/+ 170 | — |
+/-1 | -/+ 9,849 | — |
+/-1 | -/+ 283 | — |
+/-1 | — | +/- 37 |
+/-1 | +/- 20,011 | — |
+/-1 | +/- 269 | — |
+/-1 | +/- 313 | —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6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价格风险(续)
二零二四年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 债务投资
— 非上市股本
— 非上市基金
— 衍生金融工具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 债务投资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 已发行结构性票据
— 衍生金融工具
—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1+/- 313—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7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价格风险(续)
公平价值
增加╱(减少)
除税前亏损
增加╱(减少)
权益增加╱
(减少)*
%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
经损益按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
— 债务投资+/-1-/+14,879—
— 非上市股本+/-1-/+ 4,535—
— 非上市基金+/-1-/+ 16,811—
— 衍生金融工具+/-1-/+ 406—
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 债务投资+/-1—+/- 1,453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 已发行结构性票据+/-1+/- 27,050—
— 债务证券淡仓+/-1+/- 2,656—
— 衍生金融工具+/-1+/- 315—
—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1+/- 2,562—
* 保留溢利除外
二零二四年 |
---|
千港元 |
435,772 |
2,629,347 |
16.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8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资金管理
本集团资金管理之主要目的是保障本集团能继续以持续经营基准经营及维持健康之资金比率,以
支持其业务及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本集团管控其资本结构并因应经济状况之变化对其作出调整。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
可调整派付予股东之股息、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份。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管理资金之目的、政策或程序均无变动。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受证券及期货事
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监管,依据证监会规则须遵守若干最低资本要求。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
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相关附属公司已遵守该等外部实施的资本要求。
本集团以资本负债率(即计息银行借贷除以总权益)监控资本。董事局会定期检讨及评估资本负债
率。于报告期结算日之资本负债率如下: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计息银行借贷234,360
总权益2,790,178
资本负债率8.4%
资本负债率增加乃归因于计息银行借贷增加,此乃因本集团策略为扩大其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以
及机构服务及交易。
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776,963 |
1,600 |
778,563 |
8,264,519 |
15,835 |
34,388 |
8,314,742 |
7,331,547 |
33,530 |
2,220 |
396,952 |
7,764,249 |
550,493 |
1,329,056 |
2,782,477 |
(1,453,421) |
1,329,056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79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9.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权益776,963
其他资产1,600
778,563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8,090,76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5,911
现金及银行结存30,866
总流动资产8,147,543
流动负债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7,329,08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38,658
应缴税项2,276
计息银行借贷234,360
7,604,383
流动资产净值543,160
资产净值1,321,723
权益
股本2,782,477
其他储备(1,460,754)
总权益1,321,723
董事局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梁钧胡憬
董事董事
656 | (1,461,410) | (1,460,754) |
---|---|---|
— | 7,333 | 7,333 |
656 | (1,454,077) | (1,453,421) |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报180
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本公司储备概述如下:
普通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656(1,163,146)(1,162,490)
本年度全面费用总额—(298,264)(298,264)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或重列,以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方式,对本集团的年度亏损、流动资产净
值及权益净值并无影响。
(cid:31)(cid:30)(cid:31)(cid:29)
香港皇后大道东1号太古广场三座六楼
年 度 报 告
电话:(852) 2509 8333
传真:(852) 3525 8368
网址:w.swhyhk.com
SHENWAN HONGYUAN (H.K.) LIMITED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218)
SHENWAN HONGYUAN (H.K.) LIMITED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申
万
宏
源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