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16 一元宇宙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法定要求偿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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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16)
A Metaverse Company
一元宇宙公司
内幕消息
法定要求偿债书
本公告乃由一元宇宙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巿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收到一
份由代债权人行事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章)第178(1)(a)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本公司于
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起三个星期内支付33,391,777.78港元(即本公司向债权人
所发行债券的未偿还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否则债权人可能针对本公司提出清
盘呈请。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寻求法律意见。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
则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一元宇宙公司
主席
刘东
中国,北京,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七名董事,即执行董事刘东先生、刘宗君先生、杨秦燕
女士及何汉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林继阳先生、黄波先生及宋大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