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05 METALIGHT 公告及通告:盈利预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MetaLight Inc.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05)
盈利预警
本公告由MetaLight Inc.(「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
根据目前可获得的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5年上半
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亏损
净额约人民币11,500万元至人民币13,500万元,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上半年」)则录得利润净额约人民币23万元相比,较去年同期出现由盈
转亏的变动。
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变动主要由以下因素所致:
(i) 本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上市」)前,曾发
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已于上市时自动转换(「转
换」)为本公司之普通股。于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就该等优先股确认的公
允价值亏损较2024年上半年大幅增加逾1,000%,主要反映转换前期间的估
值变动,该项亏损为本期业绩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
(i) 本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确认的以权益结算且以股份为基础的开支较2024年
上半年增加逾80%,进一步影响本期业绩表现;
(i) 本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产生的上市相关费用亦较2024年上半年上升逾30%,
构成本期的额外支出;及
(iv)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公允价值变动损
失,而2024年同期则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该项变动较去年同期下跌逾
500%,对本期业绩构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尽管如此,根据董事会目前可获得的资料,预期本集团于2025年上半年录得经
调整利润净额(定义见下文,属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
量)约人民币2,700万元至人民币3,000万元,较2024年上半年录得约人民币2,687
万元的经调整利润净额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收入较去
2024年上半年增长逾5%。
董事会谨此指出,「经调整利润净额(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并非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所规定之财务指标,亦并非根据该准则编制。
本集团将2025年上半年的经调整利润净额(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界定为期
内利润╱(亏损),经调整以排除以下项目对损益的影响:(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亏损;(i)上市开支;(i)以权益结算且以
股份为基础的开支;及(iv)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
体而言,各调整项目的性质如下:
(i) 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亏损及相关汇兑亏损属非现金性质,且不会导致现金
流出;且鉴于优先股已于上市时转换为普通股,故本集团于上市后不会再
产生有关亏损;
(i) 上市开支为与本公司全球发售有关的非经常性支出;
(i) 以权益结算且以股份为基础的开支为非现金性质,亦不会导致现金流出;
及
(iv)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
外的项目,具有非经营性质,亦属非现金性质。
董事会认为,剔除上述项目后的经调整利润净额,有助于投资者及管理层更为
清晰地了解本集团业务营运的实际表现,并有助于就2025年上半年与2024年上
半年的经营表现进行比较。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2025年上半年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
料乃基于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以及董事会目前可获
得的2025年上半年资料,其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审阅。谨请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细阅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中期
业绩公告,而有关公告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之前刊发。
董事会进一步确认,本集团的各项业务营运均按预期正常推进,业务经营及财
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变动。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MetaLight Inc.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孙熙博士
香港,2025年8月11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为:(i)执行董事孙熙博士、钱金蕾女士、许诚先生及吕
露女士以及(i)拟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谢涛博士、苏瑜女士及黄晓凌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