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83 LET GROUP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及继续停牌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ET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83)
盈利警告及继续停牌
本公告乃由LET Group Holdings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
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将于报告期录得股东应占未经审核亏损约42.8百万港元,
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2024年上半年」)之股东应占未经审核亏损则约
为75.3百万港元。
于报告期之股东应占预期未经审核亏损乃主要归因于以下各项之净影响:
(i) 于报告期之利息收入较2024年上半年增加约13.4百万港元,其中股东应占约
9.4百万港元;
(i) 于报告期并无录得拨回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而于2024年上半年则录得
拨回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约234.3百万港元;
(i) 于报告期之融资成本较2024年上半年增加约12.2百万港元;
(iv) 于报告期录得汇兑收益净额约184.7百万港元(其中,股东应占约114.7百万港
元),而于2024年上半年则录得汇兑亏损净额约185.3百万港元(其中,股东应
占约148.8百万港元)。
本公告所载资料可能出现变动,乃由于此仅为董事会根据目前可得资料及本集
团于报告期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尚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阅。本集团于报告期之实际财务业绩仍需根据进一步更新资料作出调整及
落实,且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者。
继续停牌
本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11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而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V章)
第8(1)条指令联交所自2024年2月1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所有本公司股份买卖,
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司(i)符合所有复牌指引(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2024
年4月8日之公告并其后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及2025年2月10日之公告
中修订);(i)对导致其暂停买卖之问题作出补救;及(i)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
联交所信纳。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LET Group Holdings Limited
主席
卢衍溢
香港,2025年8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卢衍溢先生(主席)及Lam Hung Tuan先生;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杜健存先生、卢卫东先生及陈雪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