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6 生活概念 公告及通告: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LIFE CONCEPTS

LifeConceptsHoldingsLimited

生活概念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达存续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56)

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生活概念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内容

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最多13,650,000股配售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

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补充协议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经公平磋商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之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1. 变更配售协议之最后截止日期

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配售协议须待先决条件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

日或之前(或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以书面协定之有关其他日期)(「最后截

止日期」)达成后,方告完成。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以达成配售协议项下之条件,根据补充协议,配售协议项

下拟进行之最后截止日期已由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延长至二零二五年九月

一日(或配售代理可能与本公司以书面协定之有关其他日期)。


2. 变更配售股份数目

根据补充协议,配售协议项下将予配售之最高新股份数目已由13,650,000股

份增加至22,682,909股份(「经修订配售股份」)。

经修订配售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0.00%,及于配售事项完

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6.67%(假设除本公司发行配售股份外,自本

公告日期至配售事项完成时已发行股份总数并无变动)。配售股份之总面值

将为453,658.18美元。

除上述变动外,配售协议之所有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并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所得款项用途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获悉数配售,预期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6.4百万港元,

而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所有适用成本及开支,包括佣金及征费)将约为6.2百万港

元。按此基准,每股配售股份之净价将约为0.275港元。本公司拟将配售事项之所得

款项净额用作补充本集团之营运资金。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下表载列本公司(i)于本公告日期及(i)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假设本公

司股本由本公告日期起直至配售事项完成止期间并无其他变动)。

于本公告日期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承配人–22,682,90916.67

公众股东113,414,545100.00113,414,54583.33

113,414,545100.00136,079,454100.00


完成配售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前提为该协议并无根据其条款予以终止。此外,

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项下的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因此,配售事项未必

能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

生活概念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徐强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徐强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及吴丽玉女士;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许鸿群先生、边洪江先生及陈文锐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

料;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告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真确及完整,没有误导

或欺骗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

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载日期起计最少保留七日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之「最新

上市公司公告」页内。本公告亦将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lifeconcept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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