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4 绿心集团 公告及通告: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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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GRENHEART GROUP LIMITED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4)
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
获发一(1)股供股份之基准
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之结果
兹提述绿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之供股章程(「供
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供股。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供股结果及补偿安排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接纳供
股份之最后时限),已接获合共17份有效申请,涉及合共722,392,888股供股份,
相当于发售股份总数约77.9%。
因此,供股认购不足额为205,102,640股供股份,相当于发售股份总数约22.1%,
有关股份将根据补偿安排处理。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配售代理配售
未获认购供股份之最后时限),合共205,102,640股未获认购供股份(占发售股
份总数约22.1%)已成功根据配售事项按配售价每股0.0363港元(相等于认购价)配
售予六名承配人。因此,概无根据补偿安排可分派予不行动股东及不合资格股东
之净收益。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所有承配人其各自的最终实
益拥有人(如适用)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及彼等各自
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或一致行动之第三方。
供股所得款项总额(包括补偿安排)约为33.7百万港元,而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
除估计相关开支约1.9百万港元)预期约为31.8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供股所得款
项净额约23.5百万港元(相当于约74%)用于本集团新西兰分部以支持续经营,
尤其是有关变现砍伐权。本集团于新西兰拥有之人工林资产已完成砍伐活动,而
下一轮可砍伐周期预期于二零二八年后才开始;及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约8.3百万港
元(相当于约26%)将拨作本集团公司层面间接费用,包括维持本公司作为上市实
体所需之合规、监管及行政费用。
供股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本公司于紧接供股完成前及
紧随供股完成后之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供股完成前紧随供股完成后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 %
控股东
Newforest(附注1)1,122,005,92760.491,683,008,89060.49
公众股东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附注2)110,000,0005.93110,000,0003.95
香港成吉思汗集团有限公司(附注3)110,000,0005.93110,000,0003.95
其他公众股东512,985,12927.65674,375,05424.24
承配人–205,102,6407.37
总计1,854,991,056100.002,782,486,584100.00
附注:
1. Newforest Limited分别由Galan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直接实益拥有40%权益及由颖晖控
股有限公司直接实益拥有60%权益。Galan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颖晖控股有限公司均
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为Chow Tai Fok (Holding)
Limited拥有99.90%权益之附属公司,而Chow Tai Fok (Holding) Limited为Chow Tai Fok
Capital Limited拥有81.03%权益之附属公司。Chow Tai Fok Capital Limited由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Limited及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I) Limited分别拥有48.98%及
46.65%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Limited
及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I) Limited被视为于Newforest Limited拥有权益之股份中拥
有权益。郑志谦先生及李国恒先生各自均为Newforest Limited及颖晖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
李国恒先生为Galan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董事。
- ,000,000股份由中国林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而中国林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则
由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林业集团公司被视为于该
110,00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
- ,000,000股份由香港成吉思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香港成吉思汗集团有限公司则
由葛健先生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葛健先生被视为于该110,000,000股份中拥
有权益。
寄发供股份之股票
所有缴足股款供股份的股票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以普通邮
递方式寄发至有权收取股票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缴足股款供股份开始买卖
缴足股款的供股份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
联交所买卖。
承董事会命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丁伟铨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丁伟铨先生;四名非执行董事,
分别为郑志谦先生、刘皓之先生、李国恒先生及孙颂欣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分别为黄文宗先生、张伯陶先生及杜振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