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4 绿心集团 公告及通告: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之结果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GRENHEART GROUP LIMITED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4)

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

获发一(1)股供股份之基准

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之结果

兹提述绿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之供股章程(「供

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供股。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供股结果及补偿安排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接纳供

股份之最后时限),已接获合共17份有效申请,涉及合共722,392,888股供股份,

相当于发售股份总数约77.9%。

因此,供股认购不足额为205,102,640股供股份,相当于发售股份总数约22.1%,

有关股份将根据补偿安排处理。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四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即配售代理配售

未获认购供股份之最后时限),合共205,102,640股未获认购供股份(占发售股

份总数约22.1%)已成功根据配售事项按配售价每股0.0363港元(相等于认购价)配

售予六名承配人。因此,概无根据补偿安排可分派予不行动股东及不合资格股东

之净收益。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所有承配人其各自的最终实

益拥有人(如适用)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及彼等各自

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或一致行动之第三方。

供股所得款项总额(包括补偿安排)约为33.7百万港元,而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

除估计相关开支约1.9百万港元)预期约为31.8百万港元。本公司拟将供股所得款

项净额约23.5百万港元(相当于约74%)用于本集团新西兰分部以支持续经营,

尤其是有关变现砍伐权。本集团于新西兰拥有之人工林资产已完成砍伐活动,而

下一轮可砍伐周期预期于二零二八年后才开始;及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约8.3百万港

元(相当于约26%)将拨作本集团公司层面间接费用,包括维持本公司作为上市实

体所需之合规、监管及行政费用。

供股对本公司股权架构之影响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本公司于紧接供股完成前及

紧随供股完成后之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供股完成前紧随供股完成后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 %

控股东

Newforest(附注1)1,122,005,92760.491,683,008,89060.49

公众股东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附注2)110,000,0005.93110,000,0003.95

香港成吉思汗集团有限公司(附注3)110,000,0005.93110,000,0003.95

其他公众股东512,985,12927.65674,375,05424.24

承配人–205,102,6407.37

总计1,854,991,056100.002,782,486,584100.00


附注:

1. Newforest Limited分别由Galan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直接实益拥有40%权益及由颖晖控

股有限公司直接实益拥有60%权益。Galan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颖晖控股有限公司均

为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为Chow Tai Fok (Holding)

Limited拥有99.90%权益之附属公司,而Chow Tai Fok (Holding) Limited为Chow Tai Fok

Capital Limited拥有81.03%权益之附属公司。Chow Tai Fok Capital Limited由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Limited及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I) Limited分别拥有48.98%及

46.65%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Limited

及Cheng Yu Tung Family (Holdings I) Limited被视为于Newforest Limited拥有权益之股份中拥

有权益。郑志谦先生及李国恒先生各自均为Newforest Limited及颖晖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

李国恒先生为Galant Elite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董事。

  1. ,000,000股份由中国林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持有,而中国林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则

由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林业集团公司被视为于该

110,00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

  1. ,000,000股份由香港成吉思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香港成吉思汗集团有限公司则

由葛健先生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葛健先生被视为于该110,000,000股份中拥

有权益。

寄发供股份之股票

所有缴足股款供股份的股票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以普通邮

递方式寄发至有权收取股票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缴足股款供股份开始买卖

缴足股款的供股份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开始在

联交所买卖。

承董事会命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丁伟铨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丁伟铨先生;四名非执行董事,

分别为郑志谦先生、刘皓之先生、李国恒先生及孙颂欣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分别为黄文宗先生、张伯陶先生及杜振伟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