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66 中国中车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CRC CORPORATION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766)

海外监管公告

此海外监管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

兹载列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车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永才

中国•北京

2025年8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孙永才先生及王铵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史

坚忠先生、翁亦然先生及魏明德先生;职工董事为易冉女士。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MLCC BLUE LINE CONTRACTING L.L.C
本次担保金额407.10万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793.56 万元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3.79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589.08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4.9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A股)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 1766(H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MLCC BLUE LINE CONTRACTING L.L.C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香港公司参股,其他为外方持股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成立时间2025年2月19日
注册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
注册资本30万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 59.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土建工程建设、轨道车辆采购和维护、机电系统集成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1月6日,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为迪拜地铁蓝线项

目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公司”)为其参股的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公司MLC BLUE

LINE CONTRACTING L.L.C(以下简称“迪拜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35

亿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22.57亿元)的授信担保;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迪

拜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决策和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披露的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

临2025-004)、于2025年3月4日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5-007)和于2025年5月16日

披露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编号:临2025-023)。

根据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需要,香港公司于近日向银行申请开具了质保金

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被担保人尚处于成立初期,尚未开展实质经营,

没有相应的经营数据。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保金保函的主要内容

  1. :香港公司
  1. :迪拜项目公司
  1. :迪拜道路和运输管理局Roads and Transport Authority(迪拜地铁

蓝线DLS项目业主)

  1. :本次由香港公司开具的首期质保金保函金额为407.10万迪拉姆

(折合人民币约793.56万元);后续香港公司将根据项目应付金额修订质保金保

函金额,但不超过最高限额,即3.72亿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7.26亿元)。

  1. /内容:迪拜项目公司在迪拜地铁蓝线DLS项目主合同项下的质

量保障义务,如果迪拜项目公司未能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质量保障义务,受益人有

权兑付银行开具的质保金保函。

  1. :自2025年7月3日至2032年7月31日,并自动续期至迪拜地铁蓝

线DLS项目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履行完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9.08亿元,

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9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

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2.1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2%;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65亿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0.69%。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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