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8 昌利控股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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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谨此提述 昌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发出之通函(「通
函」),其中包含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除本公布另有界定外,
本公布采用之词汇概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界定具备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的各项提呈之决议案(「该等决议案」),
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获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股数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监
票人。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200,000,000股,即赋予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
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但依GEM上市规则第17.47A条所载须放弃投票赞成决议案。概无股东须依GEM
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并无人士表明彼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中就
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普 通 决 议 案 | 股 份 数 目 % | 投 票 总 数 | ||
---|---|---|---|---|
赞 成 | 反 对 | |||
1. |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董事(「董 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2. | (A) (i) 重选郭建聪先生为执行董事;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ii) 重选余莲达女士为执行董事;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
(iii) 重选潘永存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
(iv) 重选刘迦南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
(iv) 重选林志成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
(B)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
3. | 续聘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 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4.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新股份。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5.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6. | 于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授权内加入本公司购 回之股份面值。 | 1,858,780,000 100.00% | 0 0.00% | 1,858,780,000 |
有关决议案之股数表决结果如下:
由于上述第1至第6 项决议案均获得超过50% 之赞成票,故该等决议案已获股东正式通
过为普通决议案。
有关上述决议案之全文,敬请参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全体董事均亲身或以电子通讯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昌利(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郭建聪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郭建聪先生 (行政总裁)
刘建汉先生
余莲达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永存先生
刘迦南女士
林志成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各董事愿就本公布共同及个
别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深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大
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成分或欺诈成分,本公布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其所载任何声
明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发日期起最少一连七日刊登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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