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22 重庆机电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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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ongqingMachinery&Electric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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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
所得的资料及按照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
作出的初步审阅及评估,本集团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股东应占净利
润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将有50%左右的增长。该增长主要由于本集团(i)持续提升精益管理
水平,水力发电设备业务经营业绩改善明显,及(i)大马力发动机业务、特高压输变电业
务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董事会谨此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就目前所得财务
资料作出之初步审阅为基础,且并非基于任何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
之数据或资料得出。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刊发之本公
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之中期业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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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岳相军
代行董事长职权
中国•重庆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岳相军先生、秦少波先生及邓瑞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雷斌先生、
朱颖女士、窦波先生及蔡志滨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柯瑞先生、刘立军先生、蒲华燕
女士及王振华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