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90 康利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ANGL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康 利 国 际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90)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 作出。
本公司董事 (「董事」) 会 (「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股东」) 及本公司
潜在投资者,基于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期间」) 未
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作出的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的
最新资料,本集团预期本期间录得纯利不多于人民币12,000,000元,而截至二零二
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录得纯利约人民币62,228,000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预期下跌主要由于 (其中包括):(1)于本期间本集团的产品销量
及售价均有所下跌;及 (2) 毛利率因产量下降而引致平均综合生产成本上升而受到
严重压缩。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及落实本集团于本期间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
经参考目前可得的最新资料及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得出,未经本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因此可能作适当调整。本集团业务表现的详情将于本
期间业绩公告中披露,有关公告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康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萍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为梅泽锋先生、刘萍女士、
张志洪先生、陆小玉女士及许潮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英杰先生、
杨广先生及曹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