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11 太兴集团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TAI H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太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太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

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

事会目前可获取的最新资料进行的评估及按照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回顾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

期于回顾期间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介乎约

40,000,000

港元至

45,000,000

港元,而截至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股东应占溢利约为

10,719,000

港元。

根据现时可获取的资料,董事会认为于回顾期间本集团预期录得股东应占溢

利的上升主要由于:

1.

于回顾期间,本集团持续优化餐厅网络,透过开设新店舖及进行门店翻

新,致力提升顾客用餐体验。于回顾期间,本集团新增一个新品牌,门店

净增长

间,而完成翻新之门店共

间,此外,本集团持续发展及打造多元

品牌,籍以推动本集团的收入增加。


2.

本集团继续坚守审慎的理财政策和严谨的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在新店选

址时采取谨慎方式、与业主及供应商协商最优惠条款,并积极精简营运流

程及优化企业架构,从而提升生产及营运效率。于回顾期间,人力成本及

租赁开支对收益比例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均令本集团的溢利得以增长。

本集团将继续采取严谨的资金管理政策,以确保现金流稳健及现金状况良好,

同时透过持续的品牌创新,加强推广,提高各品牌曝光率及知名度以拓展客户

群及提升营业额,并透过员工培训及科技应用以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核心竞

争优势,董事局对本集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本公司仍在编制并落实本集团于回顾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一切资料

仅根据对目前可得资料及本集团于回顾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

审阅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会作出调

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刊发之

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谨请不应过于依赖该等资料,并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

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太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永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陈永安先生(主席)、袁志明先生、陈淑芳女士及陈家强先生

非执行董事

何炳基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麦炳良先生(又名麦华章)、黄绍开先生及萨翠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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