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68 京基金融国际 公告及通告: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INGKEY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京基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468)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51(1)条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有关建议更改

公司名称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

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

大纲及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现有大纲及细则」),并采纳本公司第二份

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第二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新大纲及

细则」),以(其中包括)(i)反映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i)符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

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最新监管规定及于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的上市规则相关修订,以及其他内务管理变动(统称「建

议修订」)。

建议修订及采纳新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于预期在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举行的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

作实。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因采纳新大纲及细则而对现有大纲及细则作出之建议修

订详情及新大纲及细则全文的通函,连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于适当

时候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京基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蒙焯威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月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蒙焯威先生及梁兆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麦

润珠女士、孔伟赐先生及陈霆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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