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21 凯莱英 公告及通告: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ymchem Laboratories (Tianjin) Co., Ltd.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21)

海外监管公告

本海外监管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

出。

兹载列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中文全文,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Hao Hong博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天津,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兼执行董事Hao Hong博士,执行董事杨蕊女

士、张达先生及洪亮先生,非执行董事Ye Song博士及张婷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孙雪娇博士、侯欣一博士及谢维恺先生组成。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HAO HONG杨蕊、孙雪娇
审计委员会孙雪娇侯欣一、张婷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5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

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三名,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

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构成

董事长:HAO HONG先生

执行董事:HAO HONG先生、杨蕊女士、张达先生、洪亮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非执行董事:YE SONG女士、张婷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侯欣一先生、孙雪娇女士、谢维恺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

数的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
提名委员会谢维恺侯欣一、孙雪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侯欣一孙雪娇、谢维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HAO HONG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根据

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同意聘任杨蕊女士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Co-CEO);聘

任张达先生为首席运营官(CO)兼首席财务官(CFO);聘任CHENGYI CHEN先生

为首席技术官(CTO);聘任XINHUI HU先生为首席商务官(CBO);聘任洪亮先生、

陈朝勇先生、姜英伟先生为执行副总裁(EVP);聘任周炎先生、徐向科先生为高

级副总裁(SVP);根据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名,同意聘任徐向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聘任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其中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CFO)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

HAO HONG先生简历:

HAO HONG先生,1956年出生,美国籍,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化学博士学历,

美国Georgia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后。曾于国际制药界最著名的化学权威杂志(JOC

和JACS)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已获得国际国内授权专利400余项。

1995年11月创办公司控股东ASYMCHEM LABORATORIES, INCORPORATED (以

下简称ALAB)之前,HAO HONG先生曾于美国北卡州立大学任职,担任博士后研究

助理。1998年10月创立本公司以来,历任凯莱英有限、阜新凯莱英、凯莱英生命

科学、吉林凯莱英、凯莱英制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及ALAB公司董事长。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ALAB公司董事长、Impraphama 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AO HONG先生通过公司控股东ALAB间接持有公司

82,192,417股A股份,直接持有公司14,268,699股A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75%,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非执行董事YE SONG为其配偶,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洪亮与其系叔侄关系,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HAO HON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蕊女士简历

杨蕊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北京大学EMBA。

杨蕊女士在公司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市场开拓、


企业公共事务及战略新兴业务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支持整体集团运营

工作基础上,全面领导公司在生物大分子CDMO、临床CRO等战略新兴事业群发展。

杨蕊女士1999年加入公司,先后在办公室、进出口部、财务部工作并担任管理职

务,历任凯莱英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联

席首席执行官、凯莱英生物及凯莱英临床(凯诺)首席执行官并兼任多家附属子

公司董事,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凯莱同心(天津)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A股份,通过天津国荣商务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800,613股A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其本

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杨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达先生简历

张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银

行研究生部(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学历。拥有近二十年资本市场

发行上市、投资并购、财务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经验,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工

作,制定相关运营计划,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达成和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

张达先生于2014年12月至2018年5月担任北京友缘在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5月加入凯莱英, 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首

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1,000股A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0.11%,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CHENGYI CHEN先生简历

CHENGYI CHEN先生,1964年出生,美国籍,于1990年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获

得有机化学博士学位。具备药物生产领域的技术深度、CMC及肿瘤领域的战略领导

力,拥有丰富的制药研发,生产以及监管申报等经验。1990年10月至2024年5月期

间,曾先后在默克、强生、Mirati Therapeutics 和百时美施贵宝等知名公司从

事相关工作,于小分子药物研发领域,擅长设计、开发具有创新性、高性价比且

可持续的生产工艺,覆盖从创新药物研发到商业化的全生命周期;于肿瘤领域,

拥有在CMC管理、GMP合规、商业化上市支持、供应商资质认证以及法规方面的经

验及成功案例。CHENGYI CHEN先生,202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CTO),统筹凯莱英技术研发以及支持集团相关业务销售,领导推进重点项目以

及关键客户合作。

截至目前,CHENGYI CHEN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CHENGYI CHEN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XINHUI HU先生简历

XINHUI HU先生,1973年出生,美国籍,于美国布朗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之

后在麻省理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22年6月,XINHUI HU先生加入公司,

负责集团技术和商务拓展,现任公司首席商务官。加入公司前,XINHUI HU先生担

任云顶新耀首席技术官,全面负责公司CMC研发,技术运营,供应链管理和生产基

地建设;2013年至2018年期间,XINHUI HU先生任职于罗氏上海研发中心,担任药

学高级总监,负责罗氏抗病毒领域的药学研究和新技术开发;2005年至2013年期

间,XINHUI HU先生分别在葛兰素史克、美国默克、美国强生等知名跨国药企,从

事多年创新药研发工作。XINHUI HU先生先后参与或领导过多个小分子和生物药

从临床前到商业化的各阶段药学研究,拥有丰富的创新药全生命周期研发和制药

新技术开发应用经验。

截至目前,XINHUI HU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XINHUI HU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洪亮先生简历

洪亮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负责公司工

程建设、外包供应链管理以及连续科学技术中心管理工作。洪亮先生拥有丰富的

大型新建厂区、新型业务车间、相关设施的整体工程管理经验,在公司外包供应

链搭建及管理,连续反应技术中心综合运营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洪亮先生1998

年加入公司,曾任职于生产部;历任凯莱英有限副总经理、阜新凯莱英常务副总

经理、凯莱英生命科学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凯莱英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执行副总裁,兼任多家附属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000股A股份,通过天津国荣

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10,957股A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其与公司董事长HAO HONG系叔侄关系,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洪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朝勇先生简历


陈朝勇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加

入凯莱英,拥有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负责项目的商业化开发,技术转移和生产

质量控制,多次带领团队完成多个高难度的开发项目和生产项目,提升公司商业

化生产项目的技术水平和交付能力。作为主要发明人之一,参与了公司20余项国

际、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历任附属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研发主管、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兼任多家附属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朝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322股A股份,通过天津国

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23,448股A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朝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姜英伟先生简历

姜英伟先生,1975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加入凯莱英,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集团

组织和人力资源战略。姜英伟先生在集团战略管控、集团化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集团化行政与后勤保障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现任公司执行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英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72,094股A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0.10%,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姜英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周炎先生简历

周炎先生, 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本公司

高级副总裁。2007年加入公司后,先后从事化学原料药的工艺开发与工艺转移研

究,工艺验证以及持续的商业化生产,历任多家附属子公司研发主管,副总经理。

2014年起,全面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原料药和制剂),建立起符合欧盟、美国、

澳洲、中国以及日本等国家先进cGMP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主持过多个国家官方

药监机构(FDA,NMPA, TGA,MFDS,PMDA, HC, ANVISA等)在创新药审批前(PAI)

以及审批后的现场或远程质量审计60余次,助力国内外客户的多款创新药推向市

场。周炎先生深谙药品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管理和法规要求,全面负责公司药品

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4,590股A股份,通过天津国荣

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7,241股A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徐向科先生简历

徐向科先生,1979年出生,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中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秘书处主任、公共事业部主管,2010年担任附属子公

司凯莱英生命科学副总经理,兼任公共事业部主管。徐向科先生在公司证券事务、

政府事务、公共事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助力公司塑造了良好的资本市场

和品牌形象。曾多次荣获中国证券报金牛董秘奖、新财富金牌董秘。现任公司高

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附属子公司吉林凯莱英监事、海英创(天津)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向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2,500股A股份,通过天津国

荣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9,633股A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其本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向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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