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08 艾伯科技 公告及通告:拟议重组之主要条款书及继续暂停买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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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IBO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In Liquidation)
艾 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清 盘 中)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08)
拟议重组之主要条款书及继续暂停买卖公告
本公告乃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盘中)(「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2024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 4 月 25 日、
2024 年 4 月29 日、 2025 年 1 月 15 日、 2025 年 1 月 24 日、 2025年3月18日、 2025
年4月28日、 2025 年 7 月 29 日(「2025年7月季度更新公告」)及2025年8月4日之公
告,内容有关 (i)公司董事会成员、财务总监、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辞任,(i) 针对本公司的清
盘令、临时清盘人的委任、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清盘人」)的委任、 (i) 复盘指引、复牌进展
及季度更新、 (iv)有关控股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 (v) 继续暂停买卖之公告(统称「该
等公告」)。除文义另行指明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宣布,由潜在投资者A(「潜在投资者A」)提交与本集团拟议重组有关的主要重组条款
(「主要条款书」),已于2025年8月5日举行的债权人会议上获所需多数债权人批准。
据此,清盘人(代表本公司)与潜在投资者A于2025年8月6日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主要
条款书(其主要条款载于2025年7月季度更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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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资者A之资料
潜在投资者A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可变股本的开放式基金公司,其投资基金授权范围涵盖
上市及╱或非上市股权及╱或债务、房地产、外币、商品、保险单、基金、期货、期权、任何
资产或数字资产的衍生工具及其他权益或资产。据清盘人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尽悉及
确信,潜在投资者A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股份」)于联交所之买卖自2024年4月29日上午10时19分起暂停买卖,并将
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将适当地及适时地刊发进一步公告。
主要条款书将会或不会导致订立重组协议,而拟议重组可能或可能不会继续进行。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
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盘中)
陈文海
共同及各别清盘人
作为代理人、毋须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香港,2025年8月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梁军先生、李阳先生及张耀亮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洪
木明先生及金子先生组成。
凡本公司的事务、业务及财物,均由共同及各别清盘人作为公司代理人身份管理,并没有任何
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