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06 申万宏源 公告及通告: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
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06)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
配实施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健
北京,2025年8月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刘健先生及黄昊先生;非执行董事朱志龙先生、张英女士、邵亚楼先生、
徐一心先生及严金国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小雯女士、武常岐先生、陈汉文先生及赵磊先生。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5-54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的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
日A股和H股总股本25,039,944,56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A股和H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致。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A股总股本22,535,944,560股为
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46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RQF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41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2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6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H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股东的现金
红利发放安排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p:/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8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5年8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588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 | 08*****441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 | 08*****081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 | 08*****484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