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9 飞道旅游科技 公告及通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Flydo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

飞道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认购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

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

136,119,000

股份,

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

0.0306

港元。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期间并无变动,认购股份占

(i)

于本

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

20%

;及

(i)

本公司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

行股本约

16.67%

认购价较

(i)

股份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即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报之收市

价每股

0.032

港元折让约

4.38%

;及

(i)

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

交易日在联交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

0.0322

港元折让约

4.97%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将分别为约

4.17

百万港元及

百万港元。

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学校旅游市场及旅游业的推广。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条件获达成后,方

可作实。由于认购事项未必会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

行事。


认购协议的主要条款

认购协议

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

(i)

认购人

认购股份数目:

136,119,000

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

0.0306

港元

根据认购协议之条款,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认购股

0.0306

港元配发及发行

136,119,000

股认购股份,相当于:

(i)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20%

;及

(i)

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

16.67%

(假设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于认购协议日期至完成日期间并无其他变动)。

完成后,认购人将成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及关连人士(定义

GEM

上市规则)。

认购协议并无限制本公司发行任何新股份或限制本公司主要股东日后出售股份。

认购协议并无订明认购股份的禁售期。

认购价

每股认购股份的认购价

0.0306

港元较:

(i)

股份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即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报之收市价每股

0.032

港元折让约

4.38%

;及

(i)

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之平均收市

价每股

0.0322

港元折让约

4.97%

根据股份于认购协议日期每股收市价

0.032

港元计算,认购股份的市值约为

4.36

万港元。认购股份的总面值为

1,361,190

港元。


认购价由本公司与认购人按公平基准磋商,当中参考现行市况、股份现行市价及

近期成交量。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

4.17

百万港元。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在扣除相关

开支后,将约为

百万港元,相等于每股认购股份之认购价净额约为

0.029

港元。

地位

认购股份于缴足股款及配发及发行时,将于所有方面彼此之间及与认购股份配发

及发行当日已发行之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认购事项的先决条件

认购事项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

(i)

一般授权继续有效且具约束力,且未被撤销;

(i)

本公司通过必要决议案,以批准订立及实施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i)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所有认购股份的上市及买卖(且有关批准及上市其

后并无于完成日期前被撤回);

(iv)

认购协议中的所有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及

(v)

已获得根据适用法律所需的任何政府机构(包括联交所)或任何其他人士的所

有同意及批准、通知及申报或登记,或任何所需的公开公告或披露。

除先决条件

(iv)

可由认购人豁免外,先决条件均不得由认购协议的订约方豁免。

倘先决条件未能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或之前或认购方与本公司可能协定的

其他时间及日期达成,认购协议将告终止,而认购协议订约方将获解除彼等各自

在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及责任,惟任何订约方就任何先前违约而须承担的任何责

任除外,且有关终止不应影响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任何一方就该等先前违约的权利

或补救。


认购事项完成

完成将于完成日期(即认购协议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之日后第五

(5)

个营业日之

当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本公司可能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及时间)落实。

一般授权

根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本公司获授权配发及发行之新股份

总数为

136,119,000

股,占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本

20%

。自股东

周年大会日期起至本公告日期止,本公司并无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新股份。

因此,一般授权足以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而发行认购股份将毋须经股东进一步

批准。

认购股份占一般授权的

100%

及全部一般授权于发行认购股份时获悉数动用。

申请上市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有关认购人之资料

认购人

ASPECT, Inc.

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发行

股本由

Marco Sala

先生拥有。

据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

Marco Sala

先生为一名拥有逾

年投资经验之投

资者,专注于出版、旅游、媒体及通讯行业。

Marco Sala

先生现任意大利米兰

Linkiesta

之行政总裁,该公司为一间涵盖新闻、旅游、杂志、播客、活动及生活品

味等多种产品之编辑及媒体公司。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人及其最

终实益拥有人(即

SALA Marco

)为独立第三方。紧接订立认购协议前,认购人及

Marco Sala

先生并无持有任何股份权益。

有关本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主要从事

(i)

旅行团设计、开发及销售、机

票及╱或酒店住宿销售以及旅游配套相关产品及服务销售;

(i)

投资于观光及旅行

科技相关业务;及

(i)

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进行认购事项的理由及所得款项用途

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4.17

百万港元。经扣除相关开支后,认购事项之估

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

百万港元。

本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学校旅游市场及旅游业的推广。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认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且认

购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

对股权架构的影响

下表载列因认购事项完成引致之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变动(假设本公司于本公告日

期至完成期间之股本及股权架构并无其他变动):

股东于本公告日期紧随完成后

股份数目概约

%

股份数目概约

%

纵横游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附注)100,000,00014.69%100,000,00012.24%

认购人

–136,119,00016.67%

其他公众股东

580,595,00085.31%580,595,00071.09%

总计

680,595,000100%816,714,000100%

附注:

纵横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由陈淑薇女

士、袁士强先生及袁振宁先生分别拥有

68.02%

23.42%

8.56%

权益。

过往十二个月的集资活动

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往十二个月内并无进行任何股本集资活动。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

方可作实。由于认购事项未必会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

行事。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持牌银行于其正常营业时间内一般开门办理业

务的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英属处女群岛」指英属处女群岛

「本公司」指飞道旅游科技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

免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

代号:

「完成」指根据认购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完成认购事项

「完成日期」指认购协议之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之日后第五个营

业日之日期(或本公司可能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及时

间)

「先决条件」指认购协议项下完成的先决条件

「董事」指本公司的董事

GEM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一般授权」指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并处理不超过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20%

本公司股份,即

136,119,000

股份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指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及独立

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且与

彼等并无关连的一方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

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人」指

ASPECT, Inc.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

SALA Marco

拥有

「认购事项」指认购人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认购合共

136,119,000

股认购股份

「认购协议」指本公司与认购人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就认购事项

订立之有条件认购协议

「认购价」指每股认购股份

0.0306

港元

「认购股份」指根据认购协议,将由认购人认购的

136,119,000

%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飞道旅游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郑剑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郑剑先生、王琛维先生及廖英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黄泽民先生、

Rebeca Kristina Glauser

女士及

Juan Ruiz-Coelo

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

GEM

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

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于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

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内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

导。

本公告将由刊发日期起最少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内登载,亦将于本公司网站

htps:/flydo.com.hk

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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