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23 海隆控股 公告及通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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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Hilong Holding Limited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23)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兹提述海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的公告(「该
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经修订海隆能源年度上限及二零二五年管道清洁
及检测协议、其项下各自拟进行的交易及其有关建议年度上限。除文义另有所
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
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届时概不受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而记
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为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
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星期
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以办理
登记手续。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经修订海隆能源年度上限及二零二五年管道
清洁及检测协议(包括其项下各自拟进行的交易及其有关建议年度上限)的进
一步详情;(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i)独立财务顾问
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
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w.hkexnews.hk)
及本公司(w.hilongroup.com)网站刊载,并将相应寄发予股东(如适用)。
代表董事会
Hilong Holding Limited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军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张军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张姝嫚
女士、杨庆理博士、曹宏博先生及范仁达博士;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王涛先生、黄文宗先生及施哲彦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