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84 中国燃气 公告及通告:非执行董事的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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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GA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非执行董事的调任
董事会宣布非执行董事刘明兴教授已调任为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
宣布非执行董事刘明兴教授已调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刘教授
调任后将继续担任企业管治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之成员。
非执行董事的调任
刘明兴教授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刘明兴教授的履历详情如下:
刘明兴教授,
岁,现任本公司企业管治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之成员、本集团首席经济学
家及本公司战略发展部委员会主席。刘教授于二零一四年七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彼现为深圳中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中燃生物质能源科技(亚洲)有限公司及北京
中燃森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董事、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教授及常务
副所长,及上海交通大学政治经济研究兼职教授。彼于二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七
月期间为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副教授,并于二零三年九月至二
零七年十二月期间担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讲师及副教授。二零一年至
二零三年,彼在美国民经济研究局从事博士后研究。刘教授曾多次为中国财政部、
教育部、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国际发展部
担任顾问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刘教授在经济金融方面在中国及全球刊物上发表过大
量学术论文并出版多部著作。彼分别于一九四年及一九七年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获得经济学士及硕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年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彼于金融
及经济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刘明兴教授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刘明辉先生之胞弟及本公司
执行董事刘畅女士之叔父。
刘教授将于调任生效日期后,作为全职执行董事,负责本集团新能源业务的开发和研
究。
刘教授已与本公司订立执行董事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
效,惟须按本公司的公司细则轮席告退及重选连任。刘教授将获取本集团酬金包括年度
董事袍金
264,000
港元及酌情花红。该酬金乃按其于本集团之职责及本集团之薪酬政策
而厘定。刘教授为企业管治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之成员,享有作为该委员会成员之年度
酬金
66,000
港元。彼亦为本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并享有年度报酬
670,000
港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i)
刘教授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
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i)
刘教授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
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概无关系。
于本公告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涵义,刘教授拥有本公
司的
800,000
股份权益。
除上述资料外,概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有关刘教授的委任的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代表董事会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
主席及总裁
刘明辉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刘明辉先生、黄勇先生、朱伟先生、李晶女士、刘畅女士及赵琨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熊斌先生、刘明兴教授、
Ayush GUPTA
先生及周雪燕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赵玉华先生、毛二万
博士、陈燕女士、张凌先生及马蔚华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