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42 马可数字科技 公告及通告:联席行政总裁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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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42)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联席行政总裁辞任
马可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拿
汀Low Lay Cho(「拿汀Low」)已辞任本公司联席行政总裁,自2025年9月1日起生
效,并将继续负责在马来西亚的全面管理及运营。
拿汀Low已确认,(i)彼并无就袍金或就离职补偿向本公司提出申索;(i)彼与董事会
并无意见分歧;及(i)并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衷心感谢拿汀Low于服务任期为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
偏离企业管治守则
邓志华先生(「邓先生」)为本公司主席,负责整体战略规划及公司政策以及监督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运营。邓先生为本公司联席行政总裁,亦负责
本集团在中国的全面管理及运营。陈永忠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联席行政总裁,
负责本集团保险及金融科技相关业务的管理及营运。
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
主席和行政总裁的角色应区分开来,不应由同一人担任。董事会认为,邓先生自获
委任为执行董事以来,已展现出适当的管理及领导能力,且对本集团业务及策略
具备透彻了解。邓先生担任本公司主席及联席行政总裁的双重身份,可促进并确
保本集团顺利、持续执行业务战略,并提高其运营效率。此外,邓先生将全权负责
向董事会及香港监管机构汇报所有中国地区之运营及财务事宜,而陈先生将全权
负责本集团保险及金融科技相关业务的相关事宜。
因此,董事会认为,在前述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属适当。此
外,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董事
会架构适当,权力均衡,能够提供足够的制衡以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承董事会命
马可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周月
香港,2025年8月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包括五名执行董事邓志华先生(主席兼联席行政总裁)、陈
永忠先生(联席行政总裁)、莫铭东先生、邓旨钥女士及周月先生,以及三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邱东成先生、陈文小姐及高鸿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