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3 电讯数码控股 公告及通告:持续关连交易退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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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

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elecom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

电讯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33)

持续关连交易

退租协议

退租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日的公告,有关于East-Asia集团与本集团订

立2025/26租赁协议,其中列明租赁物业为期直至2026年3月31日的条款及条

件。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以上提及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

涵义。

于2025年8月1日,本集团与先力创建就退租2025/26租赁协议项下之退租物

业所签订的退租协议。根据退租协议之细则及条款,电讯数码服务应于2025

年8月31日,将2025/26租赁协议项下之退租物业退还予先力创建,退租物业

将会完全结束及终止,就退租协议各方应相互各自解除其所有责任和义务。

上市规则之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先力创建为一间由East-Asia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而

East-Asia由张氏兄弟(KW Cheung Family Trust实益拥有人)间接全资拥有,

其持有本公司54.49%的已发行股份。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先力创建为本公

司之关连人士,以及退租协议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35条,本公司须遵守公告之规定。

由于支付/应付予East-Asia集团的经修订合计年度费用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

(盈利比率除外)均低于5%,但超过3,000,000港元,故与East-Asia集团交

易支付/应付之经修订合计年度费用须遵守公告、年度审核及申报之规定,

惟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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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日的公告,有关于East-Asia集团与本集团订立

2025/26租赁协议,其中列明租赁物业为期直至2026年3月31日的条款及条件。

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以上提及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2025年8月1日,本集团与先力创建就退租2025/26租赁协议项下之退租物业

所签订的退租协议。根据退租协议之细则及条款,电讯数码服务应于2025年8

月31日,将2025/26租赁协议项下之退租物业退还予先力创建,退租物业将会

完全结束及终止,就退租协议各方应相互各自解除其所有责任和义务。

退租协议详情如下:

2025/26租赁协议(East-Asia的若干附属公司作为业主)

地址 租客 业主 用途 期限 每月租金

港元

香港德辅道中84 –

86号章记大厦地下

A部分

电讯数码服务 先力创建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租赁将于2025

年8月31日终止)

60,000

与EAST-ASIA集团的交易

签订退租协议后,2025/26租赁协议的详情如下:

(A) 2025/26租赁协议(East-Asia的若干附属公司作为业主)

物业 地址 租客 业主 用途 期限 每月租金

港元

1 新界葵芳

新都会广场

2座36 楼 3601 室

及3612 室B部分

电讯数码服务 恩润企业 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73,304

2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

福强路1045号

深荣大厦

1801室至1809室及

1812室至1820室

电讯数码移动 Marina 客户服务

中心及技

术支援办

公室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105,000

3 九龙

亚皆老街83号

先达广场

地下G5号舖

电讯数码服务 恩润企业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80,000

4 九龙

长沙湾道226-242

号金华大厦

地下A4号舖

电讯数码服务 先力创建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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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地址 租客 业主 用途 期限 每月租金

港元

5 九龙九龙城

狮子石道93号

地下4号舖

部分

电讯数码服务 先力创建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40,000

6 新界荃湾

青山公路264–298号

南丰中心

1楼A025号舖

电讯数码服务 电讯物业投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80,000

7 新界

天湖路1号

嘉湖新北江商场

1楼C28及C29号舖

电讯数码服务 电讯物业投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60,000

8 新界元朗

青山公路68-76号

荣光大厦

6号舖

电讯数码服务 电讯服务 门店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80,000

9 九龙旺角

花园街2-16号

好景商业中心天台

开利科技 电讯物业投资 发射站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2,800

10 新界青龙头

青山公路101号

豪景花园5座22楼

E室天台

开利科技 电讯服务 发射站 2025年4月1日

2026年3月31日

2,800

(B) 2025/26租赁协议(East-Asia的若干附属公司作为租客)

物业 地址 租客 业主 用途 期限 每月租金

港元

11 九龙观塘

骏业街58号

电讯数码大楼

6楼

HEL 安保 按摩及美

2025年4月1日至

2026年3月31日

(免租期:

2025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61,304

12 九龙观塘

骏业街58号

电讯数码大楼

9楼B室

TXT 安保 宠物美容

及住宿

2025年4月1日至

2026年3月31日

(免租期:

2025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7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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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与East-Asia集团之交易年度上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日的公告,有关与East-Asia集团的持续关连交

易本集团作为租客预计就与East-Asia集团交易须向East-Asia集团作为业主支

付/应付的合计年度费用将不会超过7,967,000港元。签订退租协议后,截至

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作为租客预计就与East-Asia集团交易须向

East-Asia集团作为业主支付/应付的合计年度费用将不会超过7,547,000港元。

为确保符合上市规则,以上合计年度费用被视为该等交易的年度上限。由于支

付/应付予East-Asia集团的经修订合计年度费用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

率除外)均低于5%,但超过3,000,000港元,故与East-Asia集团交易支付/应付

之经修订合计年度费用须遵守公告、年度审核及申报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上

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作为业主预计就与East-Asia集团交易须向

East-Asia集团作为租客已收/应收的合计年度费用将不会超过2,112,000港元,

签订退租协议后将维持不变。由于向East-Asia集团已收/应收的合计年度费用

所有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均少于5%,以及合计年度费用不超过

3,000,000港元,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交易获完全豁免遵守规定。

订立退租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建议改变商业策略,将拣选另一个地点作为零售门店,故此,本集团决

定于2025年8月31日结束及终止退租物业。签订退租协议后,本集团会保留

2025/26租赁协议项下的余下物业不变。退租协议是为了2025/26租赁协议项下

退租物业的退租而订立的。

退租协议之条款乃按公平磋商后始行订立,并属一般商业条款。董事(于退租

协议中拥有重大权益及因利益冲突而放弃参与批准相关董事会决议案的董事

张氏兄弟除外),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退租协议之条款乃公平合理,而

退租协议属一般商业条款及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期,先力创建为一间由East-Asia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而

East-Asia由张氏兄弟(KW Cheung Family Trust实益拥有人)间接全资拥有,

其持有本公司54.49%的已发行股份。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先力创建为本公司之

关连人士,以及退租协议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5

条,本公司须遵守公告之规定。

由于支付/应付予East-Asia集团的经修订合计年度费用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

(盈利比率除外)均低于5%,但超过3,000,000港元,故与East-Asia集团交易

支付/应付之经修订合计年度费用须遵守公告、年度审核及申报之规定,惟获

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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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电讯及相关业务,包括(i)

产品业务:销售电子设备、其他消费品及相关服务;(i)营运服务;向新移动

通讯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拥有40%权益及香港电讯有限公司拥有60%权益的联

营公司)提供营运服务;(i)于香港进行物业投资;及(iv)其他分部:主要为

包括提供传呼及其他电讯服务。

East-Asia,一间投资控股公司,由KW Cheung Family Trust间接全资拥有,而

KW Cheung Family Trust间接持有本公司54.49%的已发行股份。因此,East-Asia

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张氏兄弟」 指 张敬石先生、张敬山先生、张敬川先生及张敬峰

先生

「本公司」 指 电讯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

代号:6033)

「关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KW Cheung Family

Trust」

指 为张氏兄弟及其家族成员作为最终受益人而成

立的全权信托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退租物业」 指 香港德辅道中84 – 86号章记大厦地下A部分

「先力创建」 指 先力创建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

公司,由East-Asia(由KW Cheung Family Trust

间接全资拥有)全资拥有,因此定为本公司之关

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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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赋予该词的涵义

「退租协议」 指 于2025年8月1日电讯数码服务与先力创建就退

租2025/26租赁协议项下退租物业而签订的退租

协议

「电讯数码服务」 指 电讯数码服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

「%」 指 百分比

本公告内所载的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经已调整。因此,所显示的总计数字未

必是其所包含数字的计算总和。

承董事会命

电讯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敬石

香港,2025年8月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敬石先生、张敬山先生、张敬川先生、张敬峰先生、

黄伟民先生及莫银珠女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羽龙先生、刘兴华先生及卢

锦荣先生。

本公告之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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