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68 信义玻璃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YI GLAS HOLDINGS LIMITED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68)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经重列)

收益9,821.310,881.7-9.7%

本公司股本权益

持有人应占溢利1,012.82,509.3-59.6%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23.25分人民币59.41分-60.9%

每股中期股息12.5港仙31.0港仙-59.7%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信义玻璃」,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五

年上半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为人民币千元)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未经审核)(经审核)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618,794,74718,911,460

使用权资产5(A)4,188,3263,874,347

投资物业71,967,9891,769,631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

及无形资产之预付款项9800,3931,312,026

无形资产1,135,2101,141,163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89,452,0329,203,629

定期银行存款1040,0007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8585,152

36,383,55536,287,408

流动资产

存货3,860,7893,492,205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96,843,3986,637,50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2132,31221,928

已抵押银行存款1079,27683,137

定期银行存款1060,0001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1,853,6971,456,115

12,729,47211,790,888

总资产49,113,02748,078,296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未经审核)(经审核)

权益

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

股本11408,378408,378

股份溢价112,639,6463,048,090

其他储备123,241,8273,256,030

保留盈余1228,710,81927,572,287

35,000,67034,284,785

非控股权益94,44892,356

总权益35,095,11834,377,141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贷142,540,0471,882,219

递延所得税负债601,299579,096

租赁负债5(B)1502,743

其他应付款项13107,763112,231

3,249,2592,576,28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合约负债135,260,6564,653,190

当期所得税负债987,1171,034,471

租赁负债5(B)6,1646,336

银行借贷144,514,7135,430,869

10,768,65011,124,866

总负债14,017,90913,701,155

总权益及负债49,113,02748,078,29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8,344,37736,953,430


简明综合收益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为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附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附注3)

收益49,821,32410,881,695

销售成本15(6,719,640)(7,157,320)

毛利3,101,6843,724,375

其他收益253,707376,842

其他(亏损)╱盈利-净额16(273,784)221,379

销售及推广成本15(661,272)(563,285)

行政开支15(1,107,069)(1,087,352)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131,432)(7,843)

经营溢利1,181,8342,664,116

财务收入1713,09525,156

财务成本17(62,815)(119,385)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8202,865419,760

未计所得税前溢利1,334,9792,989,647

所得税开支18(316,944)(471,549)

本期溢利1,018,0352,518,098

以下各项应占本期溢利:

-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1,012,8382,509,339

-非控股权益5,1978,759

本期溢利1,018,0352,518,098

期内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之每股盈利

(以每股人民币分呈列)

-基本及摊薄2023.2559.41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为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附注3)

本期溢利1,018,0352,518,098

其他全面收益

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之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103,158)81,506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之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119,408(292,157)

应占采用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其他全面收益48,7336,673

本期全面收益总额1,083,0182,314,120

以下各项应占本期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1,076,2652,305,870

-非控股权益6,7538,250

1,083,0182,314,120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为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应占

附注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保留盈余总计非控股权益总权益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408,3783,048,0903,256,03027,572,28734,284,78592,35634,377,141

全面收益

本期溢利—1,012,8381,012,8385,1971,018,035

其他全面收益

外币折算差额—14,694—14,6941,55616,250

应占采用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

其他全面收益—48,733—48,733—48,733

全面收益总额—63,4271,012,8381,076,2656,7531,083,018

与拥有人之交易

雇员购股权计划:

-雇员服务之价值—48,064—48,064—48,064

-购股权已届满时调整—(127,463)127,463—

转拨至储备—1,769(1,769)—

二零二四年相关股息19—(408,444)—(408,444)—(408,444)

已付非控股权益股息—(4,661)(4,661)

与拥有人之交易总额—(408,444)(77,630)125,694(360,380)(4,661)(365,041)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结余408,3782,639,6463,241,82728,710,81935,000,67094,44835,095,118


未经审核

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应占

附注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保留盈余总计非控股权益总权益

(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

(附注3)(附注3)(附注3)(附注3)(附注3)(附注3)(附注3)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之结余396,2222,246,1032,979,12926,968,44532,589,899104,75332,694,652

全面收益

本期溢利—2,509,3392,509,3398,7592,518,098

其他全面收益

外币折算差额—(210,142)—(210,142)(509)(210,651)

应占采用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

其他全面收益—6,673—6,673—6,673

全面收益总额—(203,469)2,509,3392,305,8708,2502,314,120

与拥有人之交易

雇员购股权计划:

-已发行股份所得款项18417,942(1,946)—16,180—16,180

-雇员服务之价值—43,884—43,884—43,884

-购股权已届满时调整—(23,100)23,100—

清算一间附属公司—(4,302)(4,302)

二零二三年相关股息19—(1,446,942)(1,446,942)—(1,446,942)

已付非控股权益股息—(10,122)(10,122)

与拥有人之交易总额18417,94218,838(1,423,842)(1,386,878)(14,424)(1,401,302)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结余396,4062,264,0452,794,49828,053,94233,508,89198,57933,607,470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为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附注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产生的现金2,007,2422,608,607

已付利息(98,980)(157,163)

已付所得税(343,622)(463,7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1,564,6401,987,7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863,897)(2,307,076)

购买无形资产—(2,010)

添置投资物业(6,606)(392)

支付使用权资产(86,065)(221,717)

增加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30,000)—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的所得款项8,087—

垫付予一间联营公司(61,453)(258,810)

定期存款减少70,0001,015,000

已收利息13,09525,156

其他投资活动63,04622,097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893,793)(1,727,752)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银行借贷的所得款项2,550,7602,750,639

偿还银行借贷(2,809,088)(3,567,352)

偿还租赁负债(3,455)(3,488)

已付非控股权益股息(4,661)(10,122)

行使购股权而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净额—16,180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266,444)(814,1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404,403(554,19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56,1151,814,614

外汇率变动之影响(6,821)(9,46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53,6971,250,957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1 一般资料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通过其位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之综合生产厂房从事生产及销售汽车玻璃、建筑玻璃及

浮法玻璃产品。

本集团在香港之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135号宏基资本大厦21楼2101至2108

室。

除另有注明外,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呈报。本未

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已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获董事会批准刊发。

2 编制基准

本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按照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条文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

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

应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之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集团年

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3 会计政策

呈列货币变动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公告所披露,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货币已

由港元(「港元」)变更为人民币(「人民币」)。为与当前期间呈列保持一致,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若干比较金额已重列,犹如人民币一直为综合财务报表

的呈列货币。

会计政策变动

除下文所述者外,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集团年

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如二零二四年度财务报表所述)相同。


本集团采纳之经修订准则

以下准则之修订及诠释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会计期间生效。采纳该等准则之修

订及诠释不会对本集团于本期间及此前期间之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于下列日期

或之后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二零二五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修订本)二零二六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二零二六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

年度改进-第11卷

二零二六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列报及披露二零二七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需向公众负责的附属公司:披露二零二七年

一月一日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香港诠释第5号财务报表的呈列-

借款人对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文的

定期贷款的分类

二零二七年

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的

资产出售或注资

待厘定

附注:

预期概无于本中期间首次生效之其他准则之修订或诠释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

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纳任何于当前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准则之修订及诠释。


4 分部资料

管理层已根据执行董事所审阅用以作出策略决定之报告来划分经营分部。

执行董事从营运实体角度来考虑业务。整体而言,执行董事会独立考虑本集团旗下各实体之业

务表现。因此,本集团旗下各实体属于独立经营分部。

在该等经营分部中,经营分部乃按照所销售之产品而汇集为三大分部:(1)浮法玻璃;(2)汽车

玻璃;及(3)建筑玻璃。

执行董事根据毛利计量,评估经营分部之业绩。由于有关资料并未经由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

不会把其他经营开支分配至分部。

分部之间的销售乃按照相关各方共同协定之条款进行。向执行董事汇报之对外收益,乃按照与

综合收益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之未经审核分部资料如下:

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建筑玻璃未分配总计

分部收益6,271,4903,322,9401,117,412—10,711,842

分部间收益(890,518)—(890,518)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5,380,9723,322,9401,117,412—9,821,324

销售成本(4,421,660)(1,512,946)(785,034)—(6,719,640)

毛利959,3121,809,994332,378—3,101,684

折旧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5)509,20477,98250,89816,431654,515

-使用权资产(附注15)24,2073,6131,25928,61757,696

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附注15)5,349604—5,953

亏损准备拨备增加-净额129,3881,389655—131,432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附注8)—202,865202,865


资产及负债

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建筑玻璃未分配总计

总资产23,938,3746,318,3132,240,85516,615,48549,113,027

总资产包括: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附注8)—9,452,0329,452,032

投资物业(附注7)—1,967,9891,967,989

添置非流动资产450,677219,527193,591146,7771,010,572

总负债4,652,5862,094,2151,098,2706,172,83814,017,909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之未经审核分部资料以及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经

审核分部资产及负债如下:

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建筑玻璃未分配总计

(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经重列)

分部收益7,984,2043,003,9211,438,624—12,426,749

分部间收益(1,545,054)—(1,545,054)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6,439,1503,003,9211,438,624—10,881,695

销售成本(4,612,459)(1,515,904)(1,028,957)—(7,157,320)

毛利1,826,6911,488,017409,667—3,724,375

折旧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5)419,09480,81365,1876,206571,300

-使用权资产(附注15)23,6982,8721,09626,44254,108

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附注 15)856604—1,460

亏损准备拨备增加-净额142,1645,665—7,843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附注8)—419,760419,760


资产及负债

浮法玻璃汽车玻璃建筑玻璃未分配总计

总资产23,622,7766,173,7201,965,53916,316,26148,078,296

总资产包括: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附注8)—9,203,6299,203,629

投资物业(附注7)—1,769,6311,769,631

添置非流动资产4,062,894267,403342,233739,7605,412,290

总负债4,097,2011,669,747836,7597,097,44813,701,155

分部毛利与未计所得税前溢利之对账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分部毛利3,101,6843,724,375

未分配:

其他收益253,707376,842

其他(亏损)╱盈利-净额(273,784)221,379

销售及推广成本(661,272)(563,285)

行政开支(1,107,069)(1,087,352)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131,432)(7,843)

财务收入13,09525,156

财务成本(62,815)(119,385)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202,865419,760

未计所得税前溢利1,334,9792,989,647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与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可报告分部资产

╱(负债)与总资产╱(负债)之对账如下:

资产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未经审核)(经审核)(未经审核)(经审核)

分部资产╱(负债)32,497,54231,762,035(7,845,071)(6,603,707)

未分配:

物业、厂房及设备1,916,4802,068,039—

使用权资产2,009,0412,109,392—

投资物业1,967,9891,769,631—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

及无形资产之预付款项48,43133,004—

无形资产19,05619,885—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32,31221,928—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9,452,0329,203,62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988,004921,6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77,282163,969—

递延所得税资产4,8585,152—

其他应付款项—(320,485)(436,142)

应付股息—(408,444)—

当期所得税负债—(59,547)(68,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385,709)(375,709)

银行借贷—(4,998,653)(6,216,740)

总资产╱(负债)49,113,02748,078,296(14,017,909)(13,701,155)

销售产品收益之明细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浮法玻璃销售5,380,9726,439,150

汽车玻璃销售3,322,9403,003,921

建筑玻璃销售1,117,4121,438,624

总计9,821,32410,881,695


本集团之收益主要来自位于大中华(包括香港及中国)之客户,而本集团之业务活动主要于大中

华进行。本集团按客户所在地区划分之销售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大中华6,197,0437,744,077

其他国家3,624,2813,137,618

9,821,32410,881,695

本集团之非流动资产按资产所在地域划分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大中华32,783,54132,999,611

马来西亚1,552,4541,525,871

其他国家2,047,5601,761,926

36,383,55536,287,408

5 租赁

5(A) 本集团为承租人之租赁的资料分析如下:

租赁土地及

土地使用权楼宇总计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未经审核)

期初账面净值3,838,07636,2713,874,347

外币折算差额(417)(11)(428)

添置444,494440444,934

转拨至投资物业(72,302)—(72,302)

折旧费用(53,669)(4,556)(58,225)

期末账面净值4,156,18232,1444,188,326


5(B) 租赁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流动6,1646,336

非流动1502,743

于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6,3149,079

附注:

(a) 期内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为人民币3,455,000元。

(b) 于中国之土地属于国有。本集团向中国内地政府支付一次性预付款项收购租赁土地,

租赁期为20至50年。租赁土地分类为「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亦租用多个办公室及仓

库。租赁合约一般有固定期限为1年至3年。

办公室及仓库的租赁条款乃按个别基准磋商,并载有各种不同的条款及条件。除出租

人持有的租赁资产中的担保权益外,租赁协议不施加任何其他契据。租赁资产不得用

于借贷担保。

(c) 折旧费用人民币529,000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楼宇尚未可用作生产

用途时资本化为在建工程的直接成本。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集团使

用权资产折旧为人民币57,696,000元,于综合收益表中扣除(附注15)。


6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在建工程

永久

业权土地楼宇厂房及机器办公室设备总计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之

期初账面净值4,133,150148,9684,504,94410,033,26191,13718,911,460

外币折算差额(26,666)6,98118,15123,2674021,773

添置896,913—71,99268,4733,7261,041,104

转拨至投资物业—(120,775)—(120,775)

转拨(3,319,074)—834,7282,476,4267,920—

出售—(19,074)(180,161)(120)(199,355)

减值亏损(附注)—(100,389)—(100,389)

折旧费用—(112,274)(636,224)(10,573)(759,071)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

期末账面净值1,684,323155,9495,177,69211,684,65392,13018,794,747

附注:

折旧以直线法计算,按以下估计可使用年期分配其成本减剩余价值:

- 楼宇20年至30年

- 厂房及机器(附注a)5年至20年

- 办公室设备3年至7年

资产之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于各报告期末审阅及调整(如适用)。

(a) 只有太阳能相关设备适用于20年可使用年期的折旧。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海南部分浮法玻璃生产设施因永久性停产而停止运营。减

值拨备乃基于资产账面值与其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厘定。因此,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就该等减值资产确认减值亏损人民币100,389,000元。


7 投资物业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于一月一日1,769,6311,404,153

外币折算差额(1,325)1,702

添置6,60611,359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120,775190,316

转拨自土地使用权72,302105,453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

的投资物业重估收益—139,618

公平值亏损—(82,970)

于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1,967,9891,769,631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九处投资物业位于中国及一处投资物业位于香港。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物业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进行评估,该估值师

持有经认可相关专业资格并拥有评估投资物业所在地区及所属类别近期评估经验。就所有投资

物业而言,其现有使用状况为最高及最佳使用状况。


本集团于投资物业之权益按公平值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公平值等级(第三级):

-商业楼宇-中国厦门965,200965,200

-商业楼宇三-中国深圳94,50094,500

-办公室单位-中国芜湖109,543109,543

-办公室单位-香港45,71047,035

-工厂建筑物-中国江苏省202,877160,100

-工厂建筑物一-中国芜湖256,905165,200

-工厂建筑物二-中国芜湖91,12191,100

-工厂建筑物-中国马鞍山155,384134,390

-工厂建筑物-中国四川省44,186—

1,965,4261,767,068

按成本

-商业楼宇二-中国深圳2,5632,563

1,967,9891,769,631

期内第一、第二及第三级之间并无转移。

8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于一月一日9,203,6299,066,707

外币折算差额(12,791)102,576

增加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30,000288,313

出售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8,087)—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202,865196,869

应占其他全面收益48,73357,668

已收股息(12,317)(508,504)

于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9,452,0329,203,629


9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应收贸易款项(附注(a))2,166,4641,928,573

减:应收贸易款项亏损准备拨备(76,215)(47,417)

2,090,2491,881,156

应收票据(附注(b))1,075,9131,403,428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3,166,1623,284,58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4,649,4044,735,599

减: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亏损准备拨备(171,775)(70,654)

4,477,6294,664,945

7,643,7917,949,529

减:非当期部分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之预付款项(800,393)(1,312,026)

6,843,3986,637,503

附注:

(a) 本集团授予客户之信贷期一般为30至90日。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0至90日1,664,1161,535,151

91至180日279,754268,219

181至365日139,80374,551

1至2年54,09930,676

超过2年28,69219,976

2,166,4641,928,573


(b) 所有应收票据由中国持牌银行发出,到期日在十二个月内。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载于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以下各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2,032,9731,709,252

减:

-定期存款-长期(附注(a))(40,000)(70,000)

-定期存款-短期(附注(a))(60,000)(100,000)

-已抵押银行存款(附注(b))(79,276)(83,1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53,6971,456,115

附注:

(a) 本集团定期银行存款存于中国主要持牌银行,设有固定期限及固定息率。该等银行存款的

平均期限为3年。

(b) 已抵押银行存款指主要作为应付美国海关进口税之担保抵押的存款。

11 股本

本公司股本包括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

股份数目

每股面值

0.1港元

之普通股份溢价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法定: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及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20,000,000,0002,000,000—2,000,000


股份数目

每股面值

0.1港元

之普通股份溢价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4,357,192,919408,3783,048,0903,456,468

二零二四年相关股息—(408,444)(408,444)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4,357,192,919408,3782,639,6463,048,024

附注:

(a) 尚未行使之购股权数目变动及其有关加权平均行使价的详情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每股平均

行使价港元

购股权

(千份)

每股平均

行使价港元

购股权

(千份)

于一月一日16.75122,41917.64117,391

已授出7.8838,0008.0437,500

已行使—8.82(1,991)

已没收12.21(6,361)13.36(5,680)

已届满23.35(28,071)8.82(23,630)

于六月三十日12.83125,98716.75123,590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在125,987,000份尚未行使之购股权中,可行使的购股权为

28,147,000份。于二零二五年概无已行使之购股权。


于期间结束时尚未行使之购股权的届满日期及行使价如下:

每股

行使价港元

购股权

(千份)

届满日期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21.8028,147

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15.52429,678

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8.0432,790

二零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7.8835,372

125,987

期内由独立估值师汉华评值有限公司利用毕苏估值模式厘定已授出购股权之加权平均公平

值。期内授出之购股权之价值,乃基于以下假设计算:

授出日期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

购股权之估值1.9076港元

于授出当日之股份价格7.88港元

行使价7.88港元

预期波幅45.1692%

无风险年利率2.1576%

购股权有效期三年零四个月

股息率5.2030%

12 其他储备

法定

公积金

企业

发展基金

外币

折算储备资本储备

购股权

储备

物业

重估储备

资本

赎回储备

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

之金融

资产储备

其他储备

小计保留盈余总计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3,624,29539,837(1,163,642)354,163254,138158,74722,397(33,905)3,256,03027,572,28730,828,317

本期溢利—1,012,8381,012,838

外币折算差额—14,694—14,694—14,694

应占采用权益法入账之投资之

其他全面收益—48,733—48,733—48,733

雇员购股权计划:

-雇员服务之价值—48,064—48,064—48,064

-购股权已届满时调整—(127,463)—(127,463)127,463—

转拨至储备1,769—1,769(1,769)—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结余3,626,06439,837(1,100,215)354,163174,739158,74722,397(33,905)3,241,82728,710,81931,952,646


13 应付贸易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合约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应付贸易款项(附注(a))2,050,2591,781,649

应付票据(附注(b))90,00019,000

2,140,2591,800,649

其他应付款项2,697,9422,460,663

合约负债530,218504,109

减:非当期部分(107,763)(112,231)

当期部分5,260,6564,653,190

附注:

(a)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之账龄

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0至90日1,971,4111,666,892

91至180日16,59051,475

181至365日26,43419,988

1至2年14,44221,104

超过2年21,38222,190

2,050,2591,781,649

(b) 应付票据于十二个月内到期。


14 银行借贷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非流动

银行借贷4,257,0003,262,088

减:当期部分(1,716,953)(1,379,869)

呈列为非流动负债2,540,0471,882,219

流动

短期银行借贷2,797,7604,051,000

长期银行借贷的当期部分1,716,9531,379,869

呈列为流动负债4,514,7135,430,869

银行借贷总额7,054,7607,313,088

附注:

(a) 银行借贷由本公司提供之企业担保及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提供之交叉担保作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借贷须于以下期限

偿还: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1年内4,514,7135,430,869

1至2年间1,533,8871,587,869

2至5年间977,360257,150

超过5年28,80037,200

7,054,7607,313,088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下列货币计值的银行借

贷账面值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人民币7,054,7607,033,487

港元—279,601

7,054,7607,313,088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借贷之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

若。

于结算日之实际利率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贷2.74%3.30%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3.0%(只作参考用途)。

15 按性质分类之开支

计入销售成本、销售及推广成本与行政开支之开支分析如下: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折旧及摊销718,164626,868

雇员福利开支1,119,1111,068,773

存货成本4,953,4755,529,785

其他销售开支(包括运输及广告成本)661,272563,285

其他开支,净额1,035,9591,019,246

销售成本、销售及推广成本与行政开支之总额8,487,9818,807,957


16 其他(亏损)╱盈利-净额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121,798)(6,025)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100,38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未变现公平值亏损(7,988)(6,295)

其他汇兑(亏损)╱收益净额(43,609)232,922

其他—777

(273,784)221,379

17 财务收入及财务成本

财务收入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13,09525,156


财务成本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租赁负债之利息247437

银行借贷之利息98,980157,163

减:合资格资产之资本化利息开支(36,412)(38,215)

62,815119,385

18 所得税开支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当期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附注(a))3,59723,546

-中国企业所得税(附注(b))231,570333,784

-海外所得税(附注(c))16,7852,496

-汇付盈利的预扣税(附注(d))49,33484,283

递延所得税15,65827,440

316,944471,549

附注:

(a) 香港利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以本期间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照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计提拨备。


(b)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于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在本期间须根据有关税务条例及规例计算,就其估计应课税溢利作

出企业所得税拨备。

中国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重庆、德阳、东莞、广西、江门、深圳、天津、芜湖、

营口及张家港十六间(二零二四年:十六间)主要附属公司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有权享受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的优惠税项待遇(二零二四年:15%)。

(c) 海外所得税

海外溢利之税项根据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估计应课税溢利,按

照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之现行税率计算。

(d) 汇付盈利的预扣税

自中国公司的汇付盈利的预扣税介乎5%至10%,而自马来西亚公司的汇付盈利概无预扣

税。

19 股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二零二四年应付末期股息每股10.0港仙

(二零二三年:37.0港仙)408,4441,446,942

宣派中期股息每股12.5港仙(二零二四年:31.0港仙)497,9181,225,025

906,3622,671,967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举行之董事会议上,董事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之中期股息每股12.5港仙。二零二五年宣派中期股息金额乃基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

4,357,192,919股已发行股份。

此中期股息不会于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之应付股息中反映,但将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自本公司股份溢价或保留盈余中扣减。


20 每股盈利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将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除以期内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而计算。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本公司股本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1,012,8382,509,339

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千股)4,357,1934,223,722

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分)23.2559.41

摊薄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由于概无潜在摊薄股份,故每

股摊薄盈利等于每股基本盈利。

21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公平值估计

以估值法按公平值列值之金融工具分析如下。以下为不同级别之定义:

‧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第一级)。

‧ 除第一级内的报价外,资产或负债之可观察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者)输入数据

(第二级)。

‧ 并非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而厘定之资产或负债之输入数据(即不可观察得出之输入数据)

(第三级)。


下表列示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公平值计量之资产及

负债。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合计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流动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中国上市股本证券19,626—19,626

-其他金融产品—12,68612,686

19,626—12,68632,312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中国上市股本证券21,821—21,821

-其他金融产品—107107

21,821—10721,928

在交投活跃市场买卖之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乃按资产负债表日期之市场报价而厘定。若所报价

格可随时及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业界团体、定价服务或监管机构取得,且有关

报价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及定期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所在市场则可视为交投活跃市场。

并非在交投活跃市场买卖之金融工具(如场外衍生工具),则运用估值方法厘定其公平值。该等

估值方法充分使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并尽可能不依赖公司特定估计。倘按公平值计量

一项工具的所有需要的重大输入数据均可观察获得,则该项工具会被列入第二级。

若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数据并非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厘定,则该项工具会被列入第三级。


用于金融工具估值之特定估值方法包括:

‧ 同类工具之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

‧ 用于厘定剩余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之其他方法(例如贴现金流量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第一级与第二级之间并无转拨,第三级亦无转入或转出

(二零二四年:无)。本集团的政策为于转拨产生之报告期末确认公平值各级之间之转拨。

22 承担

于报告期末尚未产生之资本开支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以及使用权

资产已订约但未拨备988,0671,173,955


23 关连人士交易

与关连人士进行之交易如下:

(A) 与关连人士进行之交易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向联营公司购买货品

-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159,893132,014

-武宣信宝矿业有限公司52,33515,127

-江苏联讯科技有限公司2,165—

向一间联营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及消耗品

-江苏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39,183—

向一间联营公司购买硅砂

-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信义光能」)之一间附属公司61135,936

向一名关连人士购买电力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5,814—

向一间联营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及消耗品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4,673—

向一名关连人士购买固定资产及消耗品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872279

向一名关连人士购买储电产品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2,8375,523

向一名关连人士购买电力

-由控股方控制之实体1,2861,272

向一间联营公司销售货品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1,4403,752

向一间联营公司销售机器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79874,949

向一间联营公司销售硅砂

-信义光能之一间附属公司1,360—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经重列)

向关连人士销售货品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实体—1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5,2664,435

向联营公司收取之租金收入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9,09513,999

-江苏联讯科技有限公司401—

向一名关连人士收取之租金收入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294316

向一间联营公司支付之租金开支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3,1843,184

向一名关连人士支付之租金开支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1,392354

向一间联营公司收取之航运服务收入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15,3864,570

来自联营公司之咨询费收入

-鄂尔多斯市双欣新材料有限公司82—

-江苏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85—

向一名关连人士支付之风电场管理费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4,715849


(B) 与关连人士之期╱年末结余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购买货品产生之预付联营公司款项

-北海义洋矿业有限公司—1,381

-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5,59211,966

购买固定资产生之预付联营公司款项

-江苏联讯科技有限公司21,79823,084

-江苏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22,125

销售机器及土地产生之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102,329127,130

销售货品产生之应收款项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51782

提供航运服务产生之应收款项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1,5112,006

销售货品产生之应收关连人士款项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1,0681,718

垫付予联营公司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1,758,6391,713,028

-东源县新华丽石英砂有限公司20,00020,000

购买货品产生之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北海义洋矿业有限公司3,367—

-武宣信宝矿业有限公司12,3795,829

购买固定资产生之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江苏丹耐新材料有限公司3,821—

购买货品产生之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67757

EPC服务产生之应付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信义光能之附属公司137137

加工费及管理费产生之应付一名关连人士款项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一间实体19,08123,833

购买货品产生之预收关连人士款项

-由一名控股方控制之实体11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与关联人士之结余为无抵押、免息且于要求时偿还。其金额与

其公平值相若,并以人民币、港元、美元或马来西亚令吉计值。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公司收益及股东应占之纯利分别为人民币9,821,300,000元及

人民币1,012,800,000元,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之人民币10,881,700,000元及人民币

2,509,300,000元减少9.7%及59.6%。

收益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之收益金额减少主要由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浮法玻璃产品的平均

售价(「平均售价」)持续下跌,因此,浮法玻璃产品销售贡献的收益较二零二四年上

半年减少16.4%。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中国物业市场持续疲弱。资金流动性紧张,新竣工的物业项目

数量大幅下降。

汽车玻璃业务产生的收益金额增加乃由于质量良好及努力招揽新客户导致自海外市

场及中国的OEM市场的销售额有所增加。

基于中国政府政策鼓励环保、碳中和及推动节能建筑建设,本集团不断投资用于建

筑物的中空及双中空低辐射(「低辐射」)镀膜及复合结构玻璃产品。作为亚洲领先低

辐射玻璃制造商,本集团享有规模经济效益产生的利益及涵盖整个区域的全面销售

及交付网络带来之优势。本集团专注于政府支持的客户、中国有企业及财务实力

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建筑玻璃项目销售下降,主要由于中国新竣工的物业项目数

量减少,导致多种低辐射镀膜玻璃产品销量及平均售价同步下降。

毛利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之毛利为人民币3,101,700,000元,较二零二四年上

半年之人民币3,724,400,000元减少16.7%。毛利率亦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下降至

31.6%,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为34.2%。

二零二五上半年毛利率下降乃主要由于浮法玻璃产品平均售价持续下降,但因原物

料及能源平均成本降低而得到缓解。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减少至人民币253,700,000元,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为人民币

376,800,000元。该减少主要由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政府补助金及销售自动化机器所

得收入减少。

其他(亏损)╱盈利-净额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其他亏损为人民币273,800,000元,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其他

盈利为人民币221,400,000元,差额巨大乃主要由于二零二五上半年的物业、厂房及

设备的处置亏损及减值亏损以及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显著的其他汇兑收益。

销售及推广成本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销售及推广成本增加17.4%至人民币661,300,000元。该增加主

要由于美国额外进口关税费用增加。

行政开支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行政开支增加1.8%至人民币1,107,100,000元。该增加主要由

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就新生产设施的员工成本增加。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

应占联营公司溢利主要来自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信义光能」)及信义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均不被视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应占溢利金额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减少至

人民币202,900,000元,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为人民币419,800,000元。该减少主

要由于自信义光能贡献的溢利减少。

财务成本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财务成本减少47.4%至人民币62,800,000元。该减少主要由于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所有港元贷款以利率较低的人民币贷款进行再融资。一部分已资

本化利息开支作为购买厂房及机器以及于本集团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建造生产设

施之总成本之一部分,而该等开支会于相关生产设施开始商业生产后计入本集团之

收益表。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金额为人民币36,400,000元之利息已资本化,作为在

建工程之总成本之一部分。


除息税折旧及摊销前盈利(「除息税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除息税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减少43.3%至人民币2,102,900,000

元,而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则为人民币3,710,700,000元。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所得税开支减少32.8%至人民币316,900,000元,乃由于产生的

利润及支付中国股息预扣税减少。相对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15.8%,本集团之实际

税率上升至23.7%。相对二零二四年上半年,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实际税率较高乃

主要由于占联营公司的利润减少。本集团大部分中国附属公司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根据适用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享有15.0%优惠利得税率。

纯利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之纯利为人民币1,012,800,000元,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减少

59.6%。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纯利率亦由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23.1%减少至10.3%,

主要由于浮法玻璃业务的毛利减少及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减少。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相比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3.1%

至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人民币6,843,400,000元。该增加主要由于短期应收贸易款项

增加。

资本开支及承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产生的资本开支总额为人民币980,600,000元,用

于购买厂房及机器以及于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兴建生产设施。截至二零二五年六

月三十日,本集团已签约但未产生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988,100,000元(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174,000,000元),主要是与于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的

建筑玻璃、汽车玻璃及浮法玻璃的新产能有关。

资本结构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资本结构并无任何重大变动。本集团公司股本包括普

通股。


流动资产净值及流动比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960,800,000元(二

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66,000,000元),流动比率为1.18(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1.06)。流动比率增加代表本期间短期银行借贷减少,但对财务状

况并无影响。本集团拥有足够资金应付流动负债之付款责任。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其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由其于

香港及中国的主要往来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经营

活动所得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1,564,600,000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币

1,987,700,000元),而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包括定期存款及已抵押银行存款)

为人民币2,033,0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709,300,000元)。

银行借贷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银行借贷总额为人民币7,054,800,000元,较截至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3.5%。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之净资产负债比率(乃按借贷总额加租赁负债减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定期银行存款及已抵押银行存款除以股东权益总额计算)为14.3%,而于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则为16.3%。

资产抵押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已抵押为数人民币79,3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83,100,000元)的银行结余,主要作为应付美国政府的进口关税的

抵押品。

或然负债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无)。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概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中期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之纯利金额较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减少,董事认为,本集

团在不利市场条件下的盈利达到合理水平。董事会宣派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之中期股

息(「中期股息」)每股12.5港仙(二零二四年上半年:31.0港仙)。有关股息将派付予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

东(「股东」)。预期中期股息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星期五)或前后支付。

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包

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厘定股

东中期股息权利的登记日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为符合获派中期股息

之资格,所有股份之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

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舖,以作

登记。

股东将获授选择权,选择以现金或以全部或部分本公司新发行且缴足股份代替现金

股息收取中期股息。以股代息计划(「以股代息计划」)须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批准根据以股代息计划将予配发及发行的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

实。

本公司将另行公布有关以股代息计划的进一步资料,当中包括以股代息计划项下代

息股份的市值,预期较自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星期四)起直至二零二五年八月

二十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五个连续交易日联交所报每股平均收市价有所折

让(向下约整至小数后二位)。

财资政策及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之交易主要以人民币、美元、马来西亚令吉、印尼盾、欧元、澳元、日圆及

港元(「港元」)结算,并在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进行主要生产活动。截至二

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的实际年利率为2.74%。


因此,本集团之外汇波动风险有限。本集团未曾因外汇波动而造成任何重大困难及

流动资金问题。本集团可能会在适当时候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二零二五年上

半年,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

雇员及酬金政策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16,410名全职雇员,当中14,726名驻守

中国及1,684名驻守香港及其他国家及地区。本集团与其全体雇员保持良好关系,

并为雇员提供足够的业务及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应用本集团产品的资料及与客户维

持良好关系的技巧。本集团雇员所享有的酬金福利一般与现行市场费率一致,并会

定期作出检讨。本集团于考虑本集团业绩及个别员工的表现后可向雇员发放酌情花

红。

本集团已按照适用法律及法规,为本集团驻中国的雇员参加相关界定供款退休计

划,该计划由专责中国政府机构管理。本集团的香港雇员均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规定的强制性公积金安排。

购股权计划

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合共

38,0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多名选定雇员。购股权的有效期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九日

起至二零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倘相关承授人已符合授出函件所载归属条件,三

分之一购股权将分别于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七年各年结日归属。

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

证券(包括库存股份)。

报告期后重大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后及截至本公布日期并无发生重大事件。


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尽管中国政府继续鼓励地产项目及时竣工及交付,但期内竣工

的地产开发项目数量继续下降。在外部环境复杂的挑战及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下,中国玻璃行业呈现低迷状态。自二零二一年第四季度起,由于高杠杆的开发商

面临债务危机及流动性问题,房地产行业持续疲弱,令致中国玻璃市场需求放缓。

为应对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及港元利率高企,本集团运用其财务资源将全部港元银

行贷款再融资为利率较低的人民币银行贷款,此等再融资使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上

半年得以降低利息开支。原材料及能源平均成本降低亦减轻浮法玻璃产品平均售价

偏低的负面影响。因此,本集团的汽车玻璃、建筑玻璃及浮法玻璃业务受到各种不

寻常的挑战,而更重要的,全球市场出现了机遇。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纯利减少59.6%,主要由于浮法玻璃产品及建筑玻璃产

品毛利减少以及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信义光能分占利润金额减少的净影响所致。

本集团实施严格的生产成本及节能政策以提高成本效率。此外,本集团专注于浮法

玻璃、汽车玻璃及建筑玻璃产品的高附加值部件及特性、不同颜色及厚度,以及窗

户结构升级及节能镀膜玻璃产品。商业营运方面,本集团精简生产流程及物流,并

就浮法玻璃、建筑玻璃及汽车玻璃产品采取弹性全球营销策略。

鉴于中国私人物业开发商普遍面临资金周转问题,本集团的建筑玻璃业务已专注于

新玻璃窗安装项目,该等项目主要由政府相关实体或中国有企业或财务实力雄厚

的物业开发商主导。期内,由于中国新建筑项目的不利情况,建筑玻璃产品的销量

下降。

建筑节能低辐射镀膜玻璃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强,乃因本集团的良好声誉、彪炳的往

绩记录、积极及灵活的营销策略,以及精选各种先进镀膜材料及复合结构玻璃产

品。


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汽车玻璃分部继续受美国新增进口关税、融资成本

上升及当地激烈竞争的影响。该业务分部已开发并将推出适用于新车型及现有车型

(包括电动汽车)的新玻璃产品,涵盖先进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抬头型显示

器(「HUD」)、隔音、低辐射镀膜、天窗及热能管理。

本集团积极探索国内外新机遇,巩固与现有及新客户的关系以提高新型及现有产品

的销量。本集团亦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参加各种海外展览会及主动拜访海外客户。

本集团的汽车玻璃产品销往逾14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客户。

作为全球行业领导者,本集团通过策略性扩张及收购、于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度尼

西亚部署精简及自动化生产设施,巩固其地位。于印度尼西亚格雷西克的新浮法玻

璃及自动化玻璃生产设施能提供更优的生产成本架构并减低美国进口关税。

营运提升包括更严格的原料成本控制、拥有硅砂矿场及运输货船、优化供应链及增

加回收百分比。本集团亦透过自动化、中央控制系统、屋顶太阳能板及余热系统以

升级生产流程,以产生符合国家碳中和目标的电力及热水。

为提升竞争力,本集团继续开发具特定颜色、厚度、涂层、结构设计及其他增值功

能的独特玻璃产品,并充分利用积极的定价、灵活的营销策略及中国十四五规划下

的奖励措施。

透过新的研究与开发(「研发」)投资,提升生产效益、产品质量及特色、技术及规模

经济效益以提高生产效率及开发新产品、新设备、自动化及先进浮法玻璃设计

本集团对新材料、涂层、生产技术、自动化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的利用及环境控

制的持续研发投资提高了产能、收益率及可持续性,故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排放、废

弃物、劳工、生产及能源成本均有所减少。


本集团的工艺团队已于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设计出世界级、环保、高产

能、具能源效益及高收益率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实现的规模经济效益降低了采购及

生产成本,同时优化了燃料及原材料的使用。采用清洁能源(光能及余热回收)将进

一步控制能源开支及排放。

天然气用于生产优质浮法玻璃有助减少碳排放、提升空气质量、支撑碳中和目标、

提高产品质并优化能源成本架构。

本集团的研发团队持续开发新玻璃产品,改进低幅射镀膜、汽车元件及改良流程,

以把握新兴商机。

扩展差异化产品组合与全球覆盖范围

在全球通货膨胀、地缘政治物流中断及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本集

团的汽车玻璃、建筑玻璃及优质浮法玻璃业务仍取得合理的盈利水平。此证明不利

好的市场环境中,本集团的多元化产品分部、综合生产及供应链、全球市场覆盖、

战略性海外生产设施、升级产品组合、最先进的生产线、扩大高增值及差异化产品

供应及强劲现金流量。所有这些均可减轻于任何特定业务分部或国家的营运压力及

风险。

稳健的财务及持续的资金优化,以利扩张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财务状况稳健,现金及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2,033,000,000元,流动比率为1.18,净资本负债比率处于14.3%的低水平,并有充

足的银行融资。本集团的信贷记录良好使其实际借贷利率降至2.74%。于二零二五

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新增银行借贷为人民币2,550,800,000元,经营所得现金为人民

币1,564,600,000元,显示其能够从多个来源取得融资及现金流入以支持资本开支及

未来扩展。本集团已净偿还人民币258,300,000元的银行贷款。

业务展望

为维持在全球玻璃制造商中的领导地位及竞争地位,本集团将透过使用先进科技、

中央管理、整合供应链、自动化、物流(包括自用船只以减低运费成本)及主动的差

异化产品组合及营销策略以加强客户忠诚度,从而不断提升其营运效率。


为响应中国碳中和政策下日益收紧的排放及能源标准,政府继续实施严格的供给侧

改革-限制新浮法玻璃产能收购,并逐步淘汰不合规的设施。本集团采取审慎灵活

的策略,在全球竞争激烈的市场中遨游,加强风险管理及生产成本控制。

由于国内外的供应增加,与二零二四年相比,预期二零二五年纯碱价格将维持在低

位。由于全球原油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二零二五年上半年能源成本呈下降趋势。

中美贸易紧张局势持续影响汽车玻璃售后市场客户。本集团在马来西亚的新汽车玻

璃生产线逐步缓解该等影响。于印尼东爪哇格雷西克的另一新汽车玻璃生产线已于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投产。本集团拟进一步探索海外产能扩充,以应对不同的关税风

险。

预计中国政府将持续推出其他经济措施及货币政策,以刺激国内消费周期,并稳定

国内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将减低指定物业竣工及向物业买家交付新物业项目的融

资渠道压力,将刺激日后进行更多建筑及窗户安装活动,进而使浮法及建筑玻璃的

需求增加。

董事对日后本集团汽车玻璃售后市场及OEM业务在全球市场的持续发展抱持乐观

态度,此乃由于全球及中国汽车数目及新车销量预期于二零二五年有所增加,中国

的碳中和目标亦让董事对先进玻璃窗结构产品(如节能及单双绝缘低辐射玻璃)分部

销售增长的前景抱持乐观态度。

经过对中国及东南亚主要经济区多年的扩充,本集团继续寻求收购和新建项目机

会,以提供进入市场的途径、降低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提供更优惠税务待遇以及

能源优势。位于印度尼西亚格雷西克的新浮法玻璃生产设施,以及汽车及建筑玻璃

设施,加强了其在东盟的影响力。

自二零二一年起,本集团已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碳中和的新业务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及监督本集团的碳中和政策及目标。该部门的节能计划亦有助改善本集团的整体

能源成本结构及提高雇员对本集团碳中和目标的认识。


董事认为,随著中国及国际市场的需求激增,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主要能源来

源。相较于水电、核电及风电,太阳能作为一种高效、可靠及安全的可再生能源,

安装成本更低、安装速度更快。因此,在国家碳中和目标(如中国的二零六零年目

标)的推动下,预计全球及中国的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将大幅增长。尤其是欧洲市

场,在二零二年后能源危机的刺激下出现高速增长。

为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本集团将分配足够资源进行研发、提升产品质量以及开发新

产品、材料、型号、功能、设备及自动化。本集团亦将专注于改进生产流程、开发

新市场、提高运营效率、推进碳中和措施以及优化物流。与此同时,加强员工培训

将确保生产安全、提升竞争力及营销技巧,并最终提高其盈利能力。

结论

尽管面对全球波动、财务风险、地缘政治紧张及能源价格压力,本集团仍继续透过

更有效及灵活的管理策略,包括现金管理、信贷控制、信息技术、物流、采购及供

应链、生产、销售及营销、营运及研发活动,以及扩展与客户、供应商及业务伙伴

的业务合作,以提高效率及增加盈利能力,从而应付及克服全球市场变化所带来的

挑战。该等努力提升了本集团的效率及盈利能力。董事相信,该等措施将最大限度

地提高来自中国及新兴海外市场的投资回报,同时对长期增长保持审慎乐观的态

度。

本集团将继续其经证实之业务策略以维持表现,保持行业领导地位,并寻求机会扩

展全球玻璃及上游市场的广泛行业、应用及产品组合,同时培养有利于企业、员工

及股东的互利伙伴关系。

企业管治

董事确认,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之适用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本公司已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

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买卖所需标准。

审阅中期业绩

本公司二零二五年上半年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并未经外部核数师审阅,惟本公司由

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审核委员会已审阅上述中期业绩。

发布中期报告

本公司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中期报告将载有上市规则附录D2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

规所要求的所有关资料,并将适时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公布。

承董事会命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贤义博士(银紫荆星章)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李贤义博士(银紫荆星章)(主席)、拿督威拉董

清波D.C.S.M、丹斯里拿督董清世P.S.M, D.M.S.M(太平绅士)及李圣根先生(荣誉勋章);四名非执

行董事,分别为李清怀先生、李清凉先生、施能狮先生及吴银河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

别为林广兆先生(金紫荆星章)、王则左先生、陈传华博士及李慧琼议员(金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本公告将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xinyigl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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