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0 志道国际 公告及通告:(1)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五年年度业绩;(2)延迟寄发二零二五年年报;及(3)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IDA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志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20)

(1)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五年度业绩;

(2)延迟寄发二零二五年报;

(3)继续暂停买卖

兹提述志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告(「该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

审核年度业绩(「二零二五年度业绩」)。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

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五年度业绩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由于本公司核数师仍在收集进行其审核工作所需的资料,本

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二零二五年度业绩,而与核数师的讨论仍在进行中。具

体而言,于二零二五年度业绩刊发截止日期前不久,本公司获核数师告知,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三方应付本集团的若干未偿还结余(「结余」)(主要

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约15,000,000港元尚未获有关第三方同意。此乃由于本集团

所记录的金额与有关第三方所持立场存在分歧所致,有关第三方对全部结余提出

争议,并声称并无结欠本集团任何款额。据本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本公司认

为有关第三方的异议并无根据。为协助核数师所要求的审核工作,本公司自此一

直采取跟进行动以处理核数师提出的事项,包括与核数师进行积极讨论,以及按

核数师的要求收集及提供证明文件,包括有关所涉及交易的协议及银行交易文件

以及一份将由独立顾问编制的报告,以核实相关未偿还结余的历史及当前价值。

独立顾问的工作范围包括审阅及检查本集团有关所涉及交易的账簿及记录,并与

相关第三方及其分包商进行访谈,以评估其声称的有效性及各方意见的差异。


有鉴于此,本公司需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五年度业绩之公告。根据与核数师

的最新商讨,并视乎核数师的审核进度及审阅结果,本公司初步预计二零二五年

年度业绩可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前刊发。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不宜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刊发本集团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

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本公司于现阶段不宜刊发该等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原因

是该等账目未必能准确反映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或状况,且刊发未经审核管理

账目可能会对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造成混淆及误导。

可能延迟寄发二零二五年报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迟于四个月(即二零二

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

报(「二零二五年报」)。由于同一问题导致延迟刊发二零二五年度业绩,二零

二五年报亦将延迟寄发。

二零二五年报的延迟寄发构成不遵守上市规则第13.46(2)条。根据上述二零二五

年度业绩的编制进度,本公司初步预期二零二五年报可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

十九日前寄发。

继续暂停买卖

同时,本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直至刊发二零二五年度业绩之公

告为止。

本公司股东、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ZHIDAO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志道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董仪诚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七名董事。执行董事为董仪诚先生(主席)、钟灿

先生及林俊斌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锦松先生、郭立峰先生、黄永祥先生及

吴颖岚女士。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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