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56 国联民生 委任代表表格:将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举行之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有关本代表委任表格的股份数目 1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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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附注) | 5 (附注) | 5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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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股份代号: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将于
年
月
日(星期五)举行之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
)
地址为
为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之
股
H
股
(附注
)
之
注册股东,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附注
)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将于
年
月
日(星期五)下午一时三十分假座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
号
层会议室举行之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
会」)并于会上按指示就日期为
年
月
日之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为本人╱吾等及代表本人╱
吾等表决。在没有任何指示之情况下,则由代表自行酌情表决。除另有界定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词汇与
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之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日期:
签署
(附注
)
:
附注:
1.
请填上与此代表委任表格相关之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如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仅与该等股份有关。如
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内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2.
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之全名(以中文或英文)及注册地址。
3.
请填上与此代表委任表格相关之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如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仅与该等股份有关。如
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内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4.
阁下如欲委任本公司大会主席以外之其他人士为受委代表,请删去「大会主席或」字样并在指定位置填上所拟委派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
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表决。委任代表毋须为股东。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更改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5.
重要指示: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适用之「赞成」栏内填上打钩或填上相关股份数目;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适
用之「反对」栏内打钩或填上相关股份数目。 阁下如欲放弃投票,请在适用之「弃权」栏内打钩或填上相关股份数目。倘并无作出指示,则 阁
下之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表决。
6.
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经 阁下或 阁下正式书面授权之人士签署,或倘属法人,则本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印章或经其董事或正式授权之人士签
署。
7.
如属本公司任何股份之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位有关持有人均可就有关股份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不论亲自或由代表作出),犹如彼为唯一
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有关联名持有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不论亲自或由代表参加),则此等出席之持有人中在有关股份之股东名册中排
名首位之持有人方有权就此投票。
8.
代表委任表格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须不迟于香港时间
年
月
日(星期四)下午一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
H
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17M
楼(就本公司
H
股持有人而言)。
9.
临时股东大会预计举行时间不超过半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股东或彼等之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
彼等之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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