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68 百盛集团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成功赢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绵阳市租赁物业竞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PARKSONRETAILGROUP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内幕消息
成功赢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绵阳市租赁物业竞标
本公告乃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成功赢得租赁竞标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本公司间接
全资附属公司绵阳上马百盛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按投标价每年约人
民币
1.44
百万元成功赢得由绵阳新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主」)拥有的位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四川省绵阳市绵阳科技城新区上马功成人才公寓项目第五层物业
的租赁(「租赁」)竞标(「竞标」)。
有关租赁的基本资料
订约方:租客: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绵阳上马百盛广场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绵阳新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就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
业主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
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第三方,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
人士概无关连。
物业:中国四川省绵阳市绵阳科技城新区上马功成人才公寓
项目第五层物业(「物业」)
总建筑面积:约
4,801.25
平方米
预期租赁年限:二十年,自附属公司运营物业之开业日起
附属公司将于收到成功竞标通知书后
个营业日内与业主订立合作协议(「合作协
议」)。租赁的租金及条款受合作协议所规限。
租赁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经营及管理百货店、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及超市网络。
董事会认为,租赁为本集团在中国四川省绵阳市拓展业务的主要驱动力,且与本集
团在四川省的战略发展规划高度契合。物业位于绵阳市战略位置,其已发展为活力
商圈,经济潜力持续提升。鉴于物业的黄金地段及可观前景,董事会相信,租赁将助
力本集团于四川省的长远发展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于本公告日期,概无订约方就竞标订立正式协议,而就租赁的特定条款将受合作协
议所规限。租赁(倘透过合作协议落实)可能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须
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并遵守上市规则所有其他适用规
定。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丹斯里钟廷森
执行董事及主席
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丹斯里钟廷森及钟珊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拿督斯里何国忠博
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拿督胡亚桥、丘铭剑先生及拿督孔令龙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