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2 港银控股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港银控股有限公司
Loco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港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第
17.10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
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规定(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根据对本集
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未经审计综合管理帐目的初步审阅,
本集团预期本期将录得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的净溢利约不低于
1,700
万港元,对比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同期(「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的净溢利约
万
港元,实现显著增长。该增长主要是基于本集团于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及国际的
金属贸易、金属供应链业务及大宗商品贸易领域核心业务收入由同期约
84.4
亿港元稳定
持续增长至预计本期仅半年过
亿港元之经营收入以及本集团积极之控本优化所带
来之成果。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本期的中期业绩(「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
公司管理层目前所获得的资料所做之初步审阅,而非基于经任何已由核数师或本公司
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而作出,因此可能会获调整。根据
GEM
上市
规则,中期业绩公告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刊发,并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本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应向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
港银控股有限公司
王文东
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思源先生(董事会主席)、王文东先生及冯志坚先生;及独
立非执行董事为吴励妍女士、杨振华先生及田源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本
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
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
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
导。
本公告在刊登之日起计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内
保存至少七日及本公司网站
w.locohkholdings.com
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