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88 中国银行 公告及通告:公告-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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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
(股份代号:3988)
公告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变更
2025年6月27日,本行2024年周年股东大会选举高美懿(亦称梁高美懿)女士为本
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8月1日起,高美懿女士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同时担任本行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高美懿女士的董事任期为三年。本行董事会对高美懿女士
的加入表示欢迎。
高美懿女士的简历请见本行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
站( w.hkexnews.hk )和本行网站( w.boc.cn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按照本行股东大会批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确
定。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实际领取薪酬将根据履职评价结果确定。本行董事会人
事和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每年的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度报告和有关公告。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外,高美懿女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他上市公司
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没有其他任
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附属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亦未于本行领取过任
何薪酬。于本公告发布日期,高美懿女士不持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
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要求,高美
懿女士已确认以下事项:其与《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述的各项因素有关
的独立性;其过去或现在并无于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
益,或与本行的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有任何关连;于其获委任
之时并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高美懿女士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
事项。
因任期届满,自2025年8月1日起,廖长江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廖长江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
见,亦没有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本行董事会对廖长江先生任职期间
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5年8月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为葛海蛟、张辉、刘进、张勇、黄秉华、刘辉、师永彦、
楼小惠、李子民、让•路易•埃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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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瓦尼•特里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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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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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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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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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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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