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3 亚洲果业 公告及通告:延迟寄发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IAN CITRUS HOLDINGS LIMITED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亚洲果业控股有限公司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订明者

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载列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i)新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建议年

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当中载有其就新框架协议、其项

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的推荐建议;(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

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当中载有其就新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建

议年度上限的推荐建议;(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v)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相关

事宜的通函(「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敲定载入通函的资料,本公司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

迟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亚洲果业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梓莹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李梓莹女士(主席);一名非执行董事

JamesFrancisBitl先生;以及三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刘锐强先生、王天石先生及庄

灿斌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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