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62 义合控股 公告及通告: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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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e Hop Holdings Limited
义合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62)
义 合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义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
正假座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14号欧陆贸易中心22楼举行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2025
年股东周年大会」),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作为普通事项,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不论是否经修订):
1. 省览及考虑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审核财务报
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 ;
(b) 委任彭志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c) 委任黄东尼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董事会」)厘定本公司全体董事的薪酬。
- (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薪酬。
- (不论是否经修订):
「动议:
(a) 在下文第(b)段及第(c)段的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
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的
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按照所有适用法律,包括经不时修订的香港股份
购回守则、开曼群岛公司法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购
买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0.01元的股份(「股份」);
(b) 董事根据上文第(a)段的批准可购买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购买的股份
面值总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不包括
库存股份,如有)面值总额的10%,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数额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至下列最早发生者为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适用法律规定本公
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授
予董事的授权时。」
- (不论是否经修订):
「动议:
(a) 在下文第(c)段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
下文)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包括自库存出售及
转让库存股份)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
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b) 第(a)段所述批准应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可能需于有关期
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c) 董事依据上文第(a)段批准而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
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的股本面值总额
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本(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
面值总额20%,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数额限制,惟根据(i)供股(定义见
下文);(i)行使本公司采纳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或(i)遵
照章程细则为配发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份股息而设的任何以股
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除外;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至下列最早发生者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的期限届满时;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
案授予董事的授权时;及
「供股」乃指董事于指定期内根据于某一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
名册的股份持有人当时所持有关股份的比例,向彼等提呈的发售股
份建议(惟董事可就零碎股权或适用于本公司的任何地区内的任何法律
或实际限制或法律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的规定,
作出其认为必要或合宜的豁免或其他安排),而以供股方式提呈、配发
或发行股份亦据此释义。」
对证券或股份配发、发行、授出、发售或处置的任何提述应包括在上市
规则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其规定出售或转让本公司股
本中的库存股份(包括在转换或行使任何可转换证券、购股权、认股权
证或可认购股份之类似认购权时履行任何义务)。
- (不论是否经修订):
「动议:
待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第5项及第6项决议案获通过后,在董事根据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第6项决议案可能配发或同意配发的股本面值
总额上,加入本公司可按董事根据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第5项决议
案获授的授权而购买的股份面值总额。」
-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动议(a)批准本公司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之建议
修订(以下简称「建议修订」),其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1日之通函
附录四;(b)批准及采纳本公司之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
细则(「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注有「A」字样的
副本已送呈本次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以取代及废除本公司
第二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于本公司股东于本次大
会上批准后即时生效;及(c)(i)谨此授权本公司董事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行
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及在香港进行就本
决议案所需的有关备案;及(i)授权及指示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供应商与开
曼群岛公司注册处长进行就本决议案所需的有关备案。」
承董事会命
义合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詹燕群
香港,2025年8月1日
注册办事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td.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总部、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九龙湾
临乐街19号
南丰商业中心
1104–1106室
附注:
- ,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位
代表代其出席并于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 (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权书
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不迟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2025年9月15日
(星期一)上午十一时正)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倘股东随后能
够出席,其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于该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销论。
- ,该等人士中任何一名均可就该股份在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
上亲身或由代表决,如同其为唯一有权表决的人士;但如该等联名持有人中多于一名人
士亲身或由代表出席大会,则出席的此等人士中就该股份在本公司股东登记册上排名最先
的持有人须为有关该股份的唯一有权表决的人士。
- (星
期三)。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至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厘定出席于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举行的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
会上投票的资格。为合资格出席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
关股票须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 。
6. 拟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之董事之履历详情载于日期为2025年8月1日之本公司
通函附录二。
7. 拟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委任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履历详情载于日期为2025年8月1日之
本公司通函附录三。
- 。
- (星期三)上午7时正后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超强台风引
起的「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则大会将顺延举行,并就有关大会另行安排的
详情再度发表公告。大会于悬挂三号或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
生效时仍如期举行。在恶劣天气下, 阁下应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大会,如选择出席大会,则
务请小心注意安全。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詹燕群先生
徐武明先生
甄志达先生
梁雄光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思颕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禄兆先生
余汉坤先生
王志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