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83 中国奥园 公告及通告:董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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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83)
董事变动
(1) 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谨此宣布,陈志斌先生(「陈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
效。陈先生亦不再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
于辞任后,陈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联席总裁职务,专注于领导和负责本集团的债务重组工
作,并直接向本集团首席财务官汇报,而首席财务官向执行董事汇报,最终由执行董事向董事
会进行汇报。陈先生的工作职责包括:-
(i) 牵头制定债务重组工作的整体方案;
(i) 主导与债权人及相关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i) 负责执行债务重组方案并协调解决执行和实施重组方案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iv) 针对可能影响债务重组工作进程的经营决策向管理层提出建议;
(v) 负责遴选债务重组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
(vi) 主导债务重组工作团队的人员选聘与绩效考核;及
(vi) 负责在预算内审批及支付与债务重组工作相关的各项费用及支出。
董事会及陈先生已确认,彼等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陈先生辞任执行董事的其他事宜须
敦请本公司股东及╱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2)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蒋展鸿先生(「蒋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
效。
蒋先生,37岁,为本集团执行总裁。彼于二零一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工业工程学士学位及
于二零一四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学位。蒋先生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加入本集
团,先后担任本集团成本控制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及执行总裁。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获委任为本集团执行总裁,负责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及资产管理。此外,彼于
二零二五年五月获委任为奥园集团党委员。
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服务合约,初始期限为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可自动续期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彼须按照本公司组织
章程细则于其获委任后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且亦将须于本公司股东周年
大会上至少每三年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一次。蒋先生有权获得每年人民币1,390,000元之薪金(此
乃与其作为执行董事的职务及责任以及当前市况相称)及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与其表现挂钩
的酌情花红。
于本公告日期,蒋先生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任何股
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及除上文披露外,(i)蒋先生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并无在于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资格或担任董事职务;(i)蒋先生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成员公
司中担任何其他职务;(i)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东(具有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赋予其之涵义)并无任何关系;及(iv)概无有关委任蒋先生为
执行董事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无须敦
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任何其他事宜。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欢迎蒋先生加入董事会,并对陈先生于其执行董事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
献致以衷心感谢。
承董事会命
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郑少辉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郑少辉先生及蒋展鸿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郭梓文先生、
Mohamed Obaid Ghulam Badakan Alobeidli先生及史莉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国强
先生、李镜波先生及黄炜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