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6 中原银行 公告及通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

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ZHONGYUAN BANK CO.,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6)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谨定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国河南省郑州

市郑东新区金融岛C3-18号中原银行大厦实体举行,以供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及

特别决议案

  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代表董事会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郭浩

董事长

中国郑州市

2025年7月31日

于本通告日期,本行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郭浩先生;非执行董事冯若凡先生及张

姝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徐义国先生、赵紫剑女士、王茂斌先生、潘新民先生及高平

阳先生。

  • (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认可机构,不受限于香港金融管

理局的监督,并无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或接受存款业务。


附注:

  1.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上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席决定容许以

举手方式表决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外)。投票结果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刊载于联交所

(w.hkexnews.hk)及本行的网站(w.zybank.com.cn)。

2.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本行自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起至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本

行股份(「股份」)过户登记,该期间不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名列本行股

东名册的本行股东(「股东」)将有权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投票。

股东为符合资格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其

他适当文件必须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行H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就H股

东而言)或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

金座大厦)(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以作登记。

3. 委任代表

凡有权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之股东,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倘其持有两股

或以上已发行股份)代表(毋须为本行股东)代其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

有关代表必须以代表委任表格委任。有关代表委任表格须由委任人或其正式书面授权代表签署。倘

委任人为法人,则代表委任表格须以法人印鉴或其董事或正式书面授权代表签署。倘委任代表之代

表委任表格由委任人之授权人士签署,则有关授权签署代表委任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

公证明,并须与代表委任表格同时送达。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公证核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

副本最迟必须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

达(就H股持有人而言)本行H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

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方为有效。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并于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回。

如属任何股份联名登记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可就该股份亲身或委派代表在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的持有人,惟倘若超过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

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则只有在本行股东名册上就该股份排名首位的

该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不论是亲身或委派代表)的投票会被接受为代表联名股东的唯一表决。


4. 其他事项

股东或其代表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应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公司

股东的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正式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士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

续会)时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指派为法人代表的经公证核证文件或有效授权文件(视情况而

定)。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出席会议之股东及代表须自行负责交通及

住宿费用。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M楼

电话:(852) 2862 8555

传真:(852) 2865 0990

董事会办公室位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郑东新区

商务外环路23号

中科金座大厦

电话:(86) 0371-8551 7898/8551 7892

传真:(86) 0371-8551 9888

有关上述建议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批准的决议案详情,已载于本行日期为2025

年7月31日的通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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