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8 百仕达控股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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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6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不提供茶点、食物或饮料,也不提供任何公司礼品、礼券或饼卡。
兹通告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
分假座香港金钟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10楼统一会议中心会议室3号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动议待获得百慕达公司注册处长批准并以此为条件:
(a) 本公司英文名称由「SINOLIN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更改为「Z
Fin Limited」(「建议更改公司名称」),以及于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后中文名称
「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将不再采纳用作识别用途;及
(b)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高级职员在其认为或就履行建议更改公司名称及使
其生效而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为及代表本公司作出所有行动及事宜,以
及签立所有关文件,并办理任何必要的登记及╱或存档手续。」
承董事会命
SINOLIN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罗泰安
香港,2025年8月1日
* 仅供识别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德辅道中199号
无限极广场28楼
附注:
(i) 股东特别大会将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凡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之任何股东,均有
权委派另一名人士出任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i) 委任代表之文据须由委任人或其获正式授权之授权人书面亲笔签署。倘委任人为一家公司,则
委任代表之文据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由高级职员、授权人或其他获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i) 随函附奉适用于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htps:/w.hkexnews.hk上刊发。代表委任表格及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
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48)小时
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iv) 就联名股份持有人而言,倘超过一位有关之联名持有人出席任何大会,则只有排名较先之联名
持有人之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方会被接受,而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一律不作计算。就
此而言,排名先后取决于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关联名持股之排名次序。
(v) 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以获批准之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
(vi) 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至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出席大会的权利,所有过户文件
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
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舖,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vi) 于大会当日上午七时正或之后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或香港政府宣布之「超强台风引起之极端情况」在香港生效,则大会将休会。本公司将于本公司
网站(w.sinolinkhk.com)及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上刊载公告,告知股东续会之日
期、时间及地点。倘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大会将会如期举行。于恶劣天气下,股东
应因应其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大会。
(vi)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邓锐民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非执行董事为欧晋羿先生及
欧晋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慧女士、田劲先生及辛罗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