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47 友和集团 公告及通告: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采纳经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oho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友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47)

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及采纳经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本公告乃友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现有组

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其中包括):

(i) 更新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使其符合上市规则附录A1所载有关核心的

股东保障水平及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

司通讯的最新监管规定,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对上市规则作出

的相关修订;

(i) 更新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使其符合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召开

混合股东大会以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表决的最新监管规定,以及自

2025年2月10日起生效的对上市规则作出的相关修订;及

(i) 整合若干相应的、具备条理性及内务性的修订。

(统称「建议修订」)。

因此,董事会建议采纳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当中整合

建议修订),以取代并摒除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经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

细则」)。


建议修订及建议采纳经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作

实,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获股东批准后生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全文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函连同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友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胡发枝

香港,2025年7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胡发枝先生及徐嘉颖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文立先

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钱中山博士、梁硕玲博士及何润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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