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8 申万宏源香港 公告及通告: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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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WAN HONGYUAN (H.K.) LIMITED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8)
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兹提述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的公告及通函,
连同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有关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公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与公告及通函所指的相同涵义。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布有关委任张英女士
(「张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并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
效。
张英女士,现年53岁,张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士学位,及中国
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张女士历任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干部,中国投资银行筹资部干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干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
副处长、处长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高级经理,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研究支持处主任、处长,以
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综合处长、高级经
理。张女士现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董事总
经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派出董事,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宏源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女士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上市公众公司之董事职
位,及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彼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以及与本公
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于本公告日期,张女士并无持有任何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股份权益。张女士获委
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任期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下一届股东
周年大会,届时将有资格膺选连任,而其后须遵照组织章程细则、适用的法律及其他监管规
定有关轮席告退并膺选连任之规定。张女士并无就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收取任何酬劳。
有关委任张女士为董事,并无须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要求而须作出披
露之事项。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其他须提请股东垂注之事项。
董事局谨此欢迎张女士加入董事局。
承董事局命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梁钧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九位董事组成,其中吴萌女士、谈伟军先生、梁钧先生及胡憬先生
为执行董事;张磊先生及张英女士为非执行董事;而郭琳广先生、刘持金先生及赵丽娟女士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