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41 木薯资源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五年年报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41)

年 报

Asia Casava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目录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2-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5-6

董事会报告7-12

企业管治报告13-19

独立核数师报告20-2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24-25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26

综合权益变动表27-28

综合现金流量表29

财务报表附注30-84

公司持有的物业详情85-86

财务资料概要87

公司资料88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集团主要在

泰国、柬埔寨及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采购干木薯片及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国」)销售干木薯片给客户。本集团为泰国最大干木薯片

采购商及出口商以及中国最大进口干木薯片供应商,提供包括干

木薯片采购、加工、仓储、物流及销售的全方位综合商业模式。

业务回顾

本年度,高利率环境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损害。另外,美国开征

关税对内地出口产业产生不确定性因素。中国内地工商企业需求

持续低迷,消费者信心明显减弱,以致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

本年度,对酒精产品(干木薯片是国内生产酒精的主要原材料)

的需求下调至疫情前水平。另一方面,本年度中国内地经济复

苏步伐未如预期,电动汽车迅速地渗透市场,食用酒精及化学产

品生产行业的需求依然疲弱,因此,本集团本年度来自采购及

销售干木薯片的收益减少至约960,5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约

1,173,600,000港元减少约18.2%。

就本集团酒店及服务式公寓业务,酒店餐饮服务向外承包以收取

固定收入,入住率保持稳定。本集团仍旧决心抓紧机会,优化员

工分配,以消除负面因素。

就「338 Apartment」而言,该物业地舖现时租予第三方用作经营

连锁餐厅,而该物业其余可出租层数面积现时由本集团自行经营

服务式公寓或已租予第三方租户。

经审计业绩财务回顾

收入

于本年度,本集团的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收入由去年同期约

1,173,600,000港元减少约213,100,000港元或约18.2%至约

960,500,000港元。本集团的收入减少主要受到本年度干木薯片

出口数量轻微增加4%及由于客户物流条款由C&F改为FOB而导致

平均售价下降的净影响。

于本年度,本集团酒店及服务式公寓经营收入由去年同期约

14,800,000港元减少约12.2%至约13,000,000港元。

毛利及毛利率

于本年度,本集团的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销售成本约为

896,700,000港元,较去年约1,040,100,000港元减少约

143,400,000港元,减幅为13.8%,主要受到出口数量轻微增加

及干木薯片平均收购成本下降的净影响。

于本年度,本集团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的毛利率约6.6% (二零二

四年:11.3%)。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本年度客户物流条款由C&F

改为FOB的影响。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经审计业绩财务回顾(续)

销售及分销成本

本年度,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约为36,7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约113,400,000港元),主要包括(a)远洋运输费用

约8,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0,500,000港元),(b)仓

库、处理及境内运输开支约25,9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约28,500,000港元)及(c)酒店业务相关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约

2.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400,000港元)。

本集团销售及分销成本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i)客户合同条款从CIF

变更为FOB。客户自行负担远洋运输费用。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去年约99,700,000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约

128,100,000港元,主要由于(i)计入使用权资产减值约8,9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零港元);(i)计入酒店及服务式公寓业务分部

减值亏损约26,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5,500,000港元);(i)

计入会籍减值约1,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及折旧增加

约4,900,000港元。

融资成本

本集团的融资成本由去年约41,200,000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约

44,700,000港元。融资成本增加主要由于(i)计入假定应付附属

公司一名非控股东的利息约15,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1,700,000港元);及(i)本年度贸易融资贷款利息下跌约400,000

港元。

年度亏损

于本年度,归属于本公司持有人的本集团年度亏损约为

130,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11,400,000港元),已计入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及使用权资产减

值分别约为53,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0,100,000港元)、

26,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5,500,000港元)及8,900,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零港元)之所归属部份。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净值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约484,000,000港元减少约134,500,000港元至约349,500,000

港元,主要原因为计入本年度亏损及其他全面亏损总额所致。

流动资产约为712,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17,300,000

港元),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约57,800,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49,400,000港元)、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定期存款约

49,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000,000港元)、应收账款及应

收票据约159,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100,000港元)、存

货约335,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77,300,000港元)、以公

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约5,800,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4,100,000港元)、及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约104,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0,300,000港元)。本集团

的非流动资产为984,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50,200,000

港元),其中包括投资物业约185,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501,400,000港元),物业、厂房及设备约721,8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484,200,000港元),使用权资产约48,30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33,000,000港元),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

款项约8,9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800,000港元),会籍约

1,2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200,000港元)及以公允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约18,300,000港元(二零二

四年:20,700,000港元)。

本集团的流动负债约为1,044,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85,400,000港元),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

用约56,5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7,500,000港元),应付税

项约108,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0,100,000港元)以及银

行贷款约879,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7,900,000港元)。

本集团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非短期银行贷款零港元(二零二四年:

404,000,000港元)、递延税项负债约7,300,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11,500,000港元)及应付一名非控股东约295,3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282,600,000港元)用以收购及经营338

Apartment。

本集团以借贷占资产总值的百分比计算其资本借贷比率。本集团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本借贷比率为51.8% (二零二四

年:39.0%),主要由于本年度贸易相关银行借款增加、投资物业

的公平值变动以及为应对香港物业市场持续低迷而作出的物业、

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所致。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存货周转约为124.7天,比

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17.1天,增加约7.6天。于年结

日,本集团策略上存有若干存货量以应付未来数月的需求增加所

致。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应收款周转约为33.4天(二

零二四年:35.1天),主要由于本年度内,本集团收取客户即期信

用证,加快经营现金流回收所致。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经审计业绩财务回顾(续)

雇佣及酬劳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员工人数约为220人。

本年度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报酬)约为19,400,000港元。本集团

根据雇员的表现、经验及行业普遍惯例给予雇员报酬。本集团在

香港透过强积金为其雇员提供退休福利,在中国、澳门、越南及

泰国亦为雇员提供类似计划。

集团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贷款以下列各项作抵

押:

(i) 本集团账面值分别为7,800,000港元、630,200,000港元及

1,300,000港元之位于香港租赁土地、酒店大楼及服式公寓

及楼宇(二零二四年:11,100,000港元、413,700,000港元

及1,300,000港元)之法定押记;

(i) 本集团账面值为91,800,000港元之位于香港投资物业(二零

二四年:409,300,000港元)之法定押记;

(i) 银行有追朔性贴现本集团应收票据约56,800,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零港元);及

(iv) 本集团已抵押定期存款约43,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

港元)。

外币风险

本集团以人民币、美元及泰铢经营业务,因此当该等货币的国际

市场价值波动时,本集团面临外币风险。董事监控有关外币风

险,并在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或然负债及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没有任何重大的或然负债

及资本承担。

重大收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并无重大收购。

前景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被视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国家能

源安全及需求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中国政策鼓

励使用非粮食制造的生物燃料依旧没有改变。

本集团涵盖木薯片采购、加工、储存、物流及销售的独特综合业

务模式。本集团现时在泰国、柬埔寨及老挝运营采购干木薯片的

设施及网络,总储存量为约600,000吨。采购干木薯片网络覆盖

面广濶,为本集团提升市场覆盖率及维持业务增长奠定基础。本

集团在泰国、老挝及柬埔寨的干木薯片采购网络营运规模不继扩

大,发挥经济规模效益,目标旨在令到干木薯片单位成本下降及

毛利率增加。另外,本集团在适当时间在泰国、老挝及柬埔寨增

加采购干木薯片的设施及网络,借以开发干木薯片新供应源头及

扩大干木薯片的供应,以应付预计增加干木薯片的需求、增加市

场占有率及巩固本集团在行业上的龙头位置。

此外,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刊发的公告所披

露,本集团已在老挝成立一间附属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制造及加

工木薯淀粉业务。本集团预计于二零二五年底可以生产,这有助

本集团现有干木薯片行业延伸至生产木薯淀粉的下游产业务,

扩大出口市场,以逐步缓减依赖中国市场或受到中国经济下行对

本集团业务的不利影响,目标旨在令到提升本集团的市场覆盖面

及产业多元化发展,为股东缔造最佳回报,以符合本公司及其股

东的整体利益。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朱铭泉先生(「朱先生」),70岁,董事会主席。彼于二零八年五

月八日亦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除Al Praise Limited、雅禾物业有

限公司、必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世通船务有限公司外,朱先生

为本公司所有附属公司之董事。朱先生负责制定本集团策略及指

导本集团整体发展。彼于农业副产品进出口及木薯业分别积逾20

年及15年经验。朱先生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

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

委员会常务委员兼香港地区召集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济南

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兼港澳地区召集人,以及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

远名誉主席。朱先生已修毕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之工商管理

博士学位课程。朱先生为吴妮娜女士之配偶,另为朱玲女士之

胞弟。

廖玉明女士(「廖女士」),64岁,于二零八年五月八日获委任为

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附属公司雅新国际澳门有限公司、日照

雨顺木薯有限公司(「日照雨顺」)、Global Property Conection

Co., Ltd.、富艺国际有限公司及Alush (Thailand) Co., Ltd.

(「Alush Thailand」)之董事。廖女士于一九二年加入本集团,

现为本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廖女士负责制定本集团市场推广策略

及日常营运。彼于物流管理及木薯进出口积逾15年经验。于本集

团任职之15年间,廖女士一直负责(其中包括)监管租船业务、开

发船舶租赁网络以及监督本集团销售及市场推广队伍。加入本集

团前,廖女士曾于若干贸易及船务公司任职,亦曾为一家跨国贸

易集团香港办事处之出口行政人员。廖女士现为山东省海外联谊

会理事。

林静芬女士(「林女士」),58岁,于二零八年七月二日获委任为

执行董事。彼于一九二年加入本集团,现为本集团船舶租务及

物流部总经理。彼负责物流系统、船舶租赁业务管理、货物装卸

安排及中泰港口协调工作。林女士于木薯业之物流营运方面积逾

15年经验。于本集团任职之15年间,林女士之职责包括监督本集

团物流系统及管理船舶租赁业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Lohathanulert女士」),52岁,

毕业于泰国曼谷Ramkhambaeng大学,并考取大众传播学士学

位。自1992年,她曾在泰国一家领先的保险公司担任销售秘书或

人寿保险代理人职位,长达20年,主要负责为客户提供健康和财

务建议。

洪思杰先生(「洪先生」),38岁,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洪先生于二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期间曾任职中

国福建省泉州市安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于二零一年三月至

二零一六年九月期间在中国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鑫艺消防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洪先生目前为泉州市万筑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担任总经理。

崔志仁先生(「崔先生」),67岁,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起获委

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于一九七八年六月获取康考迪亚大学商

科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四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荣誉勋

章。崔先生目前为香港执业会计师、自一九一年六月起为香港

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及一九八九年五月起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

会的资深会员。崔先生于会计行业拥有逾35年经验,并自一九

一年八月起为香港的崔志仁会计师行创办人。

崔先生分别自一九年四月、二零一三年二月、二零一七年三

月至二零二三年五月起获委任为谢瑞麟珠宝(国际)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417)、永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4)、F8企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47)及龙皇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849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二年十一月,崔先生曾获委任为国艺

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2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起,崔先生曾获委任为共享集团有限公司(前

称互益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44)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

零一七年五月退任。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崔先

生曾获委任为奥栢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48)之独立非

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崔先生曾获委

任为宝联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01)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崔先生曾获委任为汇银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7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6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

吴妮娜女士,62岁,本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本集团

行政及人力资源工作。彼已修毕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工商管

理博士学位课程,亦持有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应用

电脑科学士学位,并持有香港理工学院(现称香港理工大学)电

机工程文凭及高级证书。朱太于一九八五年加入本集团,于公

司管理方面累积多年经验。彼为朱先生之配偶。

沈成基先生(「沈先生」),53岁,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

书。彼于二零八年六月加入本集团,负责本集团之公司财务职

能及监督有关本集团之财务管理事宜。沈先生于一九八年取得

英国伦敦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学位,另于一九三年获香港理工学

院颁授会计学士(荣誉)学位。加入本集团前,沈先生在审核、会

计及财务管理方面积逾14年工作经验。沈先生曾于中华数据广播

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运作之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出

任合资格会计师兼公司秘书,亦曾于一家跨国会计师行任职。沈

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朱玲女士(「朱女士」),72岁,副财务总监,负责本集团会计部

门之整体监控。彼于一九七年加入本集团,在本集团会计及财

务管理部门工作逾10年。朱女士为朱先生之胞姐。

王东岱先生(「王先生」),62岁,本公司附属公司日照雨顺之总

经理。王东岱先生于二零一年加入本集团,负责监察日照雨顺

之日常管理以及监督本集团于中国内地业务之日常营运及协调工

作。此前,彼曾从事财务及业务管理工作近8年。王东岱先生毕

业于山东大学,主修法律。

姜婷女士(「姜女士」),56岁,本公司附属公司日照雨顺之副总经

理。作为重组其中一环,彼于二零八年获本集团委聘,负责本

集团于中国之木薯市场讯息分析及客户关系工作。姜女士于市场

推广方面积逾5年经验。姜女士毕业于潍坊职业大学,主修国际

贸易。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谨此提呈董事会报告以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在东南亚国家采购干木薯片,并在中国大陆及泰国销售干木薯片,及在中国大陆

及香港经营酒店及服务式公寓业务及物业投资。附属公司之业务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及本集团于该日之财务状况载于第24页至第84页之财务报表。

本年度并无派发中期股息及董事建议不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

业务回顾

有关本集团年内业务回顾及对未来业务发展,本集团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均载于本年报第2页至第4页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

有关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刊载于本年报第81页至8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32。

财务资料概要

第87页载有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乃摘自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

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公布经审核财务报表,并在适当情况下重列╱重新归类。该概要并非经审核财务报表一部

分。

股本

本公司股本于年内并无变动。

优先权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均无任何有关优先权之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新股份。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本年度,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可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281,514,000港元。

利益相关者关系

本集团深知员工、客户和商业伙伴是我们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我们致力于以人为本,与员工建立良好关系,与商业伙伴同心协力,

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达到可持续发展和为社会作出贡献的目的。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

董事会报告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开展节能减排,提高本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就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已于所有重要方面遵守对本集团运营产生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用约220名员工,员工薪酬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19,430,000港元。薪酬是参考市场价格

及个别员工表现,资历及经验所厘定。本集团提供公积金予香港员工及相似计划予中国、澳门、越南及泰国员工,作为退休福利。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年度之总销售额68%(二零二四年:79%),而其中最大客户之销售额则占总销售额31%(二

零二四年:33%)。本集团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占本年度之总采购额不足29%(二零二四年:43%),而其中最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则占总

采购额19%(二零二四年:27%)。

本公司各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深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逾5%)概无于本集团五大客户中拥有任何实益权

益。

董事

年内之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朱铭泉先生

廖玉明女士

林静芬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崔志仁先生

洪思杰先生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3)及84(1)条,廖玉明女士及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全体退任董事

均合资格并愿意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本公司已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按年发出之独立身分确认声明,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仍认为彼等乃独立人士。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9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5页至第6页。

董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各执行董事均与本公司订有服务合约,初步为期三年,由二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计,只有根据服务合约条文于首段任期届

满或其后任何时间,由任何一方事先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方可终止。

本公司已向本公司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发出委任书,为期一年,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计。

董事酬金

董事袍金须获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其他酬金由本公司董事会参考董事之职责、表现及本集团业绩厘定。

董事之交易、安排及合约权益

除「持续关连交易」一节及财务报表附注29(a)所载之交易外,年内董事及董事的关连实体概无于任何由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

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所订立涉及本集团业务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事务条例」)XV部)之股本及相关股份

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另行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直接实益拥有透过受控法团总计

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百分比

朱铭泉先生(「朱先生」)(附注(a))135,520,715225,000,000360,520,71561.66%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0

董事会报告

董事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续)

相联法团股份及相关股份之好仓: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名称身分及权益性质

相联法团已发行

股本百分比

朱先生富艺管理有限公司(「富艺管理」)直接实益拥有97%

富艺管理(附注(b))视作拥有权益3%

附注:

(a) 富艺管理全部已发行股本分别由朱先生及吴妮娜女士(「朱太」)合法及实益拥有97%及3%。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朱先生被视作于富艺管理持有之

225,00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

(b) 富艺管理为本公司之控股公司,其股权分别由朱先生及朱太拥有97%及3%。朱先生亦被视作于朱太持有之富艺管理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各董事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登记拥有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予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另行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购入股份之权利

于年内任何时间,各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概无获授予可藉购入本公司股份而得益之权利,亦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而

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亦无订立任何安排让董事购入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该等权利。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本公司存置之权益登记册所记录,以下为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

上之权益及淡仓:

姓名╱名称附注身分及权益性质

所持

普通股数目

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百分比

好仓:

富艺管理(a)直接实益拥有225,000,00038.48%

朱先生直接实益拥有135,520,71523.18%

(a)透过受控法团225,000,00038.48%

360,520,71561.66%

朱太(a)透过受控法团225,000,00038.48%

附注:

(a) 富艺管理全部已发行股本分别由朱先生及朱太合法及实益拥有97%及3%。身为配偶,朱先生被视为于朱太拥有权益之富

艺管理股份中拥有权益,而朱太亦被视为于朱先生拥有权益之富艺管理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除所持权益载于上文「董事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一节之本公司董事外,

并无任何人士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登记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记录之权益或淡仓。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

董事会报告

持续关连交易

年内本集团进行下列持续关连交易,若干详情已遵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规定予以披露。

(a) 向雅发房产有限公司(「雅发」)租用于香港之办公室

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本公司之附属公司雅禾木薯有限公司(「雅禾木薯」)与由朱先生控制之雅发订立租赁协议,据此,雅发

(作为业主)同意向雅禾木薯(作为租户)出租位于香港九龙尖东么地道63号好时中心6楼612室、总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之物

业,作业务用途,租期由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一年,年租总额574,000港元及后延长至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租金为574,000港元。

(b) 向汇盈置业有限公司(「汇盈」)租用于香港之员工宿舍

于二零二年一月一日,本公司之附属公司雅禾木薯有限公司(「雅禾木薯」)与由朱太控制之汇盈订立租赁协议,据此,汇

盈(作为业主)同意向雅禾木薯(作为租户)出租位于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1号天玺I彗钻玺19楼A室(「该物业」)、总建筑面积约

1,260平方呎之物业,作员工宿舍用途,租期由二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一年,年租总额

696,000港元,及后延长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月租金为58,000港元。

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上文,并确认该等持续关连交易(i)在本集团日常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i)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本集团而

言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获提供之条款;及(i)根据规管交易之有关协议按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之条款进行。

本集团就其与Alther Limited租赁的香港办公室及与Alied Surplus Properties Limited租赁的员工宿舍而构成的持续关连交易,符合《上

市规则》第14A.76条规定的最低限度交易的定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4条,该等持续关连交易应完全豁免股东批准、年度

审核及所有披露要求。

除上述者外,于二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本集团附属公司富艺国际有限公司(「富艺」)与Aja Saepan先生(「Aja先生」)订立贷款协

议及股份抵押协议。Aja先生于Global Property Conection Co., Ltd. (「Global Property」,本集团附属公司)之登记权益相当于Global

Property已发行股本总额51%。根据贷款协议,富艺借款予Aja先生,而作为偿还彼结欠富艺贷款之抵押,Aja先生同意向富艺抵押其

于Global Property之股份,富艺据此可于拖欠贷款之情况下行使股份抵押。此外,根据贷款协议,在要求偿还贷款时,富艺有权全权

酌情要求Aja先生按相等于贷款额之代价向富艺或其指定人士转让所抵押股份,并完成有关转让。

Aja先生另与富艺订立承诺书,据此,Aja先生承诺(其中包括)将彼就名下Global Property登记股份已获或应获Global Property派发之

所有股息及特别分派,以及就名下Global Property登记股份已获或应获Global Property分派之所有资产,全数转让及交予富艺。

Aja先生另委任富艺为彼之受委代表,负责接收Global Property之股东大会通告及于所有Global Property股东大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

案表决。

该贷款协议、股份抵押协议、承诺及受委代表于下文统称「Aja富艺安排」。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Aja富艺安排,并已确认Aja富艺安排于整年内并无变动及贯彻一致,且Global Property并无向Aja先生派发股息

或其他分派,故有关安排对本集团而言属公平合理及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Aja-Art Rich安排」亦符合《上市规则》第14A.76条规定的最低限度交易的定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4条,该安排应完全豁

免股东批准、年度审核及所有披露要求。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2

董事会报告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获公开资料显示及据董事所知,截至本报告日期(印制本报告日期前之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至少25%

由公众人士持有。

竞争性业务

本公司各董事概无于足以或可能对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有权益。

不竞争承诺

朱先生与富艺管理(作为契诺承诺人)(统称「契诺承诺人」)于二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就本公司之利益订立不竞争契据(「不竞争契据」),

据此,各契诺承诺人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向本公司(就其本身及本集团成员公司之利益)承诺及订立契约,在不竞争契据生效期间,各契

诺承诺人不会及将促使其各自之联系人士及╱或受其控制之公司不会,不论就其本身或有关或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及不论直

接或间接,在泰国、香港、中国内地、澳门、柬埔寨及任何其他本集团于当地推广、出售、分销、供应或提供有关产品及╱或本集团

任何成员公司不时进行有关业务所在国家或司法权区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集团现时及不时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将于本节更详细阐

述及订明之木薯进出口、分销及营销业务以及任何上述各项之配套业务)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受限制业务」),或于当

中拥有权益或涉及或从事或收购或于当中持有任何权利或权益或以其他方式牵涉其中(在各情况下不论作为股东、伙伴、代理或其他

身分及不论为换取溢利、回报或其他利益)。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任满告退,而续聘其为本公司核数师之决议案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

代表董事会

主席

朱铭泉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3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致力奉行及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以保护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除下列所述偏离守则条文外,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企管守则」)。

根据企管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必须由不同人士担任。朱铭泉先生为主席,为董事会发挥领导的作用。根据企管

守则第A.2.2及A.2.3条,朱铭泉先生作为主席,须确保全体董事须就董事会议讨论的事项获适当简报,并适时获得完整及可靠的足

够资料。本公司执行董事就彼等各自的专业执行范畴共同监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实际上履行政总裁的职能。因此,本公司目前并

无委任行政总裁,以免产生职务重复的情况。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条款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操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标准。

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所有董事已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均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制定整体业务策略、监察管理层的表现及监督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管理层负责本集团的日常营运工作。

1. 董事会议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至本年报日期止,董事会于截至本年报日期止曾举行四次会议,所有董事均已亲身出

席或以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参与。此定期董事会议的通告已于最少十四日前发送至全体董事。

根据企管守则条文第A.1.1条,本公司将采纳定期举行董事会议的常规,即一年最少举行四次会议,约每隔一个季度举行一

次。除定期董事会议外,亦会于有需要时举行临时董事会议。定期董事会议的通告将于最少十四日前发送予全体董事,

而临时董事会议的通告亦将于会议前合理时间发送予全体董事。董事可亲身或透过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参与会议。

本公司亦已采纳有关守则,致使全体董事有机会将不同事项纳入定期董事会议的议程内。全体董事将事先获提供关乎董事会

会议程的有关材料。全体董事均可于提出合理要求后,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彼等亦将

获提供足够资源以履行彼等的职务。

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妥为保存,董事可随时查阅。就会议中董事之意见及建议一并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

并会将最终稿件提交董事确认签署。

对于董事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或拥有重大权益的交易事宜上,将不会通过书面决议方式处理。有关董事可出席会议,但不发表

意见,亦对有关决议放弃表决。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续)

2.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目前包括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董事

会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董事会内均担当重要角色,并因应彼等拥有合适及广泛的学术

及专业才能,为本集团提供专业意见,以及保障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已接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就彼等独立身份发出的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符合

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独立条件的独立人士。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会由下列六名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朱铭泉先生(主席)

廖玉明女士

林静芬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崔志仁先生

洪思杰先生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董事的履历详情及董事会成员间的关系载于本年报第5页至第6页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节。

3. 主席及行政总裁

根据企管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必须由不同人士担任。朱铭泉先生为主席,为董事会发挥领导的作用。

根据企管守则第A.2.2及A.2.3条,朱铭泉先生作为主席,须确保全体董事须就董事会议讨论的事项获适当简报,并适时获得

完整及可靠的足够资料。本公司执行董事就彼等各自的专业执行范畴共同监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实际上履行政总裁的职

能。因此,本公司目前并无委任行政总裁,以免产生职务重复的情况。

  1. 、重选及罢免董事

所有执行董事的委任均须按照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任满告退及重选连任。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期均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起计为期一年,并须按照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任满告退及重选

连任。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5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之培训及专业发展

年内,董事获提供本集团表现、状况及前景的每月更新资料,以便董事会整体及各董事可履行其职务。此外,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

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重温其知识及技能。本公司不时向董事提供上市规则以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概况,以确保董事

遵守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并提升其对良好企业管治常规的意识。

全体董事均透过出席培训课程或阅读本公司业务或董事职能及职责相关资料之方式参与合适之持续专业发展培训活动。

获准弥偿条文

章程细则规定,应就董事在其各自任期或信托内执行其职务或预期之职务时所作出、同意或遗漏的行动而可能招致或承受的一切诉

讼、成本、费用、损失、赔偿及开支自本公司资产及溢利中向董事提供补偿。

董事及高级职员之责任保险

本公司已根据企管守则条文第A.1.8条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因可能会面对法律行动而产生之责任作适当投保安排。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1.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于二零九年二月十八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审阅及监督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及

内部监控制度。审核委员会权责范围已刊载于本集团网站上。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分别为洪思杰先生、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及崔志仁

先生,全部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崔志仁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于本年度及截至本年报日期,审核委员会曾举行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会成员均有出席。会议上,该委员会已(其中包括)分别审

阅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以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集团综合财务

报表,连带审阅本集团会计政策及惯例以及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

2.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于二零九年二月十八日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其中包括)检讨及厘定应付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花红及其他酬金的条款,并就本集团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有酬金的政策及结构向董事会提供推

荐意见。薪酬委员会权责范围已刊载于本集团网站上。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薪酬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分别为洪思杰先生、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及崔志仁

先生,全部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崔志仁先生则现时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薪酬委员会曾举行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会成员均有出席。

于回顾年内,薪酬委员会已评估董事的表现以及检讨及厘定彼等的薪酬组合。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金、退休金及酌情花红。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酬金额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8。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6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3.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于二零九年二月十八日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就委任董事及董事继任人之建议提供推

荐意见。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提名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分别为洪思杰先生、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及崔志仁先生,全部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洪思杰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权责范围已刊载于本集团网站上。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提名委员会曾举行一次会议,全体委员会成员均有出席。

于本年度,该委员会执行之工作包括:

- 建议退任董事于股东周年大会重选;

- 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及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制定方针以达致及维持董事会多元化,借此提升董事会的表现。该政策旨在透过考虑多项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地区及行业经验、背景、年龄、种族、性别及其他资格,令董事会多元化。此等差异将用作决定董

事会的最佳组合。董事会所有委任将以人选的长处,包括才能、技能及经验而作决定,同时计及多元化。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该政策的执行以确保其执行有效。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需

作出的修订,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再由董事会考虑及批准。

董事局多元化政策

提名委员会亦负责检讨董事局多元化政策。董事局多元化政策确保提名委员会按实况提名及委任候选人,以增强董事局的效率,借以

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本公司认为董事局层面的多元化属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本公司旨在确保当委任董事局的人选时,是按

照一系列多元化范畴的基准进行,包括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以及行业和专业经验。甄选候选人加入董事局时,部分亦须视乎

可供委任的人选群组中是否有人选具备必须的技能、知识及经验而定。因应多元化对董事局带来的裨益,最终将会按人选的强项及可

为董事局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制订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并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务:

  1. ,并提出建议;
  1. 、检讨及监察适用于本集团全体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指引(如有);及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千港元
1,830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7

企业管治报告

问责及核数

财务报告

董事确认,彼等的责任是为每一财政年度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本集团财政状况的财务报表,并按时向股东提呈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以

及公布。董事须负责确保本集团保留会计记录,合理准确地披露本集团之财务状况,以便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之披露规

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以及上市规则一切适用之披露条文编制财务报表。于编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

务报表时,董事已挑选及贯彻应用适合的会计政策,并采纳与本集团业务及财务报表有关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作

出审慎及合理的判断及估计。

在向利益相关者及监管当局作出的所有披露中,董事会致力就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前景提供不偏不倚、清晰及全面的评估。

适时发布中期及年度业绩公告,反映董事会致力提供具透明度及最新的本集团业绩披露。

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董事会负责监督财务申报程序及本集团财务申报的质量。审核委员会审阅及监察本集团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

的完整性,亦检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该等政策的修改是否恰当,以及确保该等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

附于本集团年报的独立核数师报告书,载列外聘核数师就财务申报的职责。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付╱应付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数及非核数服务费用总额载于下文:

核数服务

年度核数服务

审核委员会负责就有关委任、续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的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惟须获董事会及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沈成基先生(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沈先生已接受不少于15个小时相关专业

培训,以更新其技能及知识。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8

企业管治报告

内部监控

董事会负责维持稳健的内部监控系统及检讨其于本公司的成效。内部监控程序及常规旨在保障本公司资产、确保维持合适的会计记录

以及确保符合适用法例、规则及法规。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对下列各项进行年度检讨:(i)本公司所有重大监控,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以及风

险管理职能;及(i)本公司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员工的资源、资格及经验与彼等的培训及预算的足够程度。因此,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的内部监控系统为足够及有效,可对错误陈述及损失提供合理保证,且符合企管守则有关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

股东权利

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大会为股东及董事会提供沟通之机会。董事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主席(或于其缺席之情况

下,其正式委任之代表)将于股东大会上回答提问,本公司核数师亦被邀请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及协助董事回答股东有关审核

处理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之编制与内容之疑问。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就各重大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呈单独决议案。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均有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连同相关文件最少于大会

前二十日发送予股东,当中载列各提呈决议案的详情、投票程序及其他有关资料。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之所有投票须以点票表决方式进

行。主席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提呈之各项决议案要求以点票方式表决,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进行投票前对有关权利及

程序作出阐释。会上将委任独立监票员进行点票,而点票结果将登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页上。

本公司股东可按本公司的公司细则第58条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如下:

  1. (「请求人」)有权以书面通

知要求本公司董事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该要求书中指明之任何事项。

本公司总办事处

地址: 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3号好时中心6楼612-613室

联络人: 公司秘书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

地址: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联络人: 公司秘书

  1. ,一名或以上请求人本身可以相同方式召开,而请求人因董事未能行事而产生

之一切合理开支须由本公司发还予请求人。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9

企业管治报告

股息政策

本公司采纳股息政策,据此,董事会致力维持最有利之资本结构,以为股东缔造回报,并确保本公司具备充裕财务资源以推动业务增

长。在考虑业务状况下,董事会力求维持与本公司盈利增长及长远发展方针一致之持续股息分派。

投资者的关系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认有责任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股东价值增至最高,并已向本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cid:127) 持续努力保持股东价值及投资回报的长期稳定及增长;

(cid:127) 负责本集团核心业务的计划、建设及营运;

(cid:127) 负责本集团投资与业务风险管理;及

(cid:127) 真实、公平和深入地披露本集团财务状况及营运表现。

本集团认为股东权利应受到尊重及保障。本集团致力通过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和股东大会及公司网站公开披露的方式,就其表现与股

东保持良好沟通,使股东可以对他们本身的投资作出有根据的评估及行使股东权利。本集团也鼓励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或其它方式参

与。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0

22/F, CITIC Tower

1 Tim Mei Avenue

Central, Hong Kong

致: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核列载于第24至84页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报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了 贵集团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

为拟备。

意见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

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

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

计并形成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

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

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综合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式。我们执行审计程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

项所执行的程式,为随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1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位于香港的一幢商业大厦公允值的估计

计入 贵集团投资物业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为一幢位于香港的

商业大厦。该大厦已部分出租并分类至投资物业项下,乃按公允

值列账。大厦的余下部分乃营运作服务式公寓,并分类至物业、

厂房及设备项下(「服务式公寓」),乃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

损列账。

就服务式公寓的减值评估而言,本集团参考公允值减出售成本厘

定可收回金额,年内,已于损益确认减值亏损22,641,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商业大厦的账面值计入投资物业

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分别约为92百万港元及630百万港元,合

计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约73%。

需要主要判断及假设厘定该商业大厦的公允值。为支持管理层于

报告期末公允值的厘定, 贵集团委任外部估值师利用直接比较

法,并参考位置及状况相近物业之可资比较市场交易就该商业大

厦进行估值。

相关披露事宜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2及13。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下列各项︰

(i) 获取及审阅由 贵集团委聘之外部估值师所编制的估值报

告;

(i) 内部估值专家透过参考其他可资比较物业的市场上可得交

易协助我们评估值方法及主要假设;

(i) 评估外部估值师的客观性、独立性及能力;及

(iv) 评估 贵集团投资物业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披露事

宜。

年报所载的其他资讯

贵公司董事需对其他资讯负责。其他资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资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资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倘我们基于已执行的工作,认定其他资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须

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2

独立核数师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

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

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贵公司董事,在审核委员会协助下,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

告。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股东)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

责或承担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准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

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

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cid:127)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

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cid:127)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cid:127)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cid:127)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

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修订我们的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直至核数师报告日

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3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续)

(cid:127)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有关交易和事项。

(cid:127) 计划及进行集团审核,以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资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的基础。我们负责为 贵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的方向、监督及审阅。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

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

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消除不利影响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

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

面后果超过有关沟通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赖耘峰(执业证书编号:P05099)。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77,903
(896,753)
81,150
20,103
(53,763)
(36,705)
(128,094)
(44,736)
(162,045)
(5,976)
(168,021)
22,668
22,668
(2,163)
433
(1,730)
(142)
27
(115)
(1,84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4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入51,193,032

销售成本(1,040,991)

毛利152,041

其他收入净额523,516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净值13(60,061)

其他经营费用(941)

销售及分销成本(113,428)

一般及行政开支(99,699)

融资成本6(41,218)

除税前亏损7(139,790)

所得税项10(9,229)

年度亏损(149,019)

其他全面亏损

其后期间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换算国外业务营运之汇兑差价(25,435)

以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权投资:

公允值变动(1,823)

(27,258)

其后期间不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亏损:

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公允值变动(3,807)

所得税影响761

(3,046)

物业重估增╱(减)值906

所得税影响(182)

(2,32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823
(147,198)
(130,721)
(37,300)
(168,021)
(110,170)
(37,028)
(147,198)
(22.36港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5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亏损),扣除税项(29,580)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178,599)

年度亏损归属于:

本公司拥有人(111,360)

非控股权益(37,659)

(149,019)

全面亏损总额归属于:

本公司拥有人(140,940)

非控股权益(37,659)

(178,599)

每股亏损11

基本及摊薄(19.04港仙)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21,802
185,845
48,380
18,330
8,864
1,151
984,372
335,488
159,156
104,270
5,842
49,794
57,804
712,354
56,514
879,441
108,678
1,044,633
(332,279)
652,093
7,298
295,313
302,611
349,482
58,473
446,099
504,572
(155,090)
349,482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6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2484,166

投资物业13501,400

使用权资产14(a)32,991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1520,664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88,787

会籍2,240

非流动资产总额1,050,248

流动资产

存货16277,346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1720,07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860,304

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94,139

有限制银行存款及已抵押定期存款206,001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049,424

流动资产总额417,29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2117,467

计息银行贷款22167,900

应缴税项100,065

流动负债总额285,432

流动资产╱(负债)净值131,85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182,107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2311,527

应付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东28282,629

计息银行贷款22404,000

非流动负债总额698,156

资产净值483,951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2458,473

储备25552,266

610,739

非控股权益(126,788)

权益总额483,951

朱铭泉廖玉明

董事董事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缴入盈余*合并储备*法定储备*资产重估 储备*外汇波动 储备*保留溢利*总额非控股 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附注(ii))(附注(iii))
58,473424,9318,229(249,726)4638,130(42,866)373,522610,739(126,788)483,951
(130,721)(130,721)(37,300)(168,021)
(1,730)(1,730)(1,730)
(115)(115)(115)
22,39622,39627222,668
(1,845)22,396(130,721)(110,170)(37,028)(147,198)
(24,774)28,7774,0034,003
8,7268,726
58,473424,9318,229(249,726)4611,511(20,470)271,578504,572(155,090)349,482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7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度亏损

年度其他全面亏损: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公允值变动,扣除税项

物业重估亏损,扣除税项

换算国外业务营运汇兑差额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转拨至保留溢利

非控制性权益的贡献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8

综合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缴入盈余合并储备法定储备

资产重估

储备*

外汇波动

储备保留溢利总额

非控股

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附注(i))(附注(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8,473424,9318,229(249,726)4642,275(17,431)484,882751,679(89,129)662,550

年度亏损–(111,360)(111,360)(37,659)(149,019)

年度其他全面亏损: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公允值变动,扣除税项–(3,046)–(3,046)–(3,046)

物业重估收益,扣除税项–724–724–724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债权投资公允值变动,扣除税项–(1,823)–(1,823)–(1,823)

换算国外业务营运汇兑差额–(25,435)–(25,435)–(25,435)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4,145)(25,435)(111,360)(140,940)(37,659)(178,59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8,473424,9318,229(249,726)4638,130(42,866)373,522610,739(126,788)483,951

附注:

(i) 本集团之缴入盈余乃指根据本公司股份上市前进行之集团重组(「集团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之股份面值高出为换取该等股份而发行本公司股份之面值之

差额。

(i) 合并储备指(1)以往年度根据集团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已付代价超出资产净值金额及(2)根据共同控制商业合并已付代价与所收购公司资产净值之差额。

(i) 根据澳门商业法(Macau Comercial Code)条文,以溢利分派股息前,本集团于澳门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须将年度纯利之25%转拨至法定储备,直至该储

备相等于一半股本为止。有关储备不得向相关股东分派。

  • ,09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52,266,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2,045)
(2,798)
53,763
(1,703)
(277)
44,736
18,842
1,260
26,168
8,918
1,089
(14,159)
(26,206)
(38,580)
(138,977)
(40,176)
36,941
(206,998)
2,798
(92)
(204,292)
(35,793)
277
(43,680)
(113)
(79,309)
957,815
(650,274)
(29,123)
204
11,230
289,852
6,251
49,424
2,129
57,804
57,804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9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

除税前亏损(139,790)

经以下各项调整:

利息收入5(4,180)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净额1360,061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净额7941

衍生金融工具已变现收益5(2,047)

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已收股息5(195)

融资成本641,218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713,963

使用权资产折旧71,278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725,499

使用权资产减值7–

会籍减值7–

修改增益在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5(15,613)

(18,865)

存货减少╱(增加)94,091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少╱(增加)189,19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1,256)

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减少447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增加╱(减少)(16,572)

衍生金融工具减少(91)

营运所得╱(所用)现金246,953

已收利息4,180

已付海外税项(93)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现金流量净额251,040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12(2,100)

购置投资物业13(50,561)

股息收入195

已抵押定期存款增加–

受限制银行结余增加(3,056)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55,522)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新造银行贷款422,861

偿还银行贷款(812,227)

已付计息银行借贷之利息(29,503)

租赁付款之本金部份(23)

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的现金贡献–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增加10,699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流量净额(408,193)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减少)净额(212,67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64,174

汇率变动影响净额(2,075)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值物49,424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结余分析

载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049,424


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0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八年五月八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的总办事处兼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

63号好时中心11楼1109室。

本公司普通股于二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于东南亚国家采购干木薯片、于中国内地及泰国销售干木薯片、于中国内地及香港经营酒店及服务式公寓业

务及物业投资。

董事认为,本公司之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富艺管理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资料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载列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注册及

营业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

╱注册资本公司应占权益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雅禾木薯有限公司香港10,000港元–100买卖干木薯片

雅新国际澳门有限公司澳门100,000澳门元–100买卖干木薯片

Artwel Tapioca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越南50,000美元–100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

日照雨顺木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中国内地

人民币

20,127,312元

–100买卖干木薯片及收债

Global Property Conection Co., Ltd.泰国250,000泰铢–100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

Tapioca Inter Corporation Co., Limited泰国10,000,000泰铢–100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

雅洋发展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

(「BVI」)╱香港

1美元–100持有商标

富艺国际有限公司BVI╱香港1美元–100投资控股

普高控股有限公司BVI╱香港1美元–100投资控股及提供船务代理

服务

Alternative View Investments LimitedBVI╱香港100美元100–投资控股及物业投资

雅禾企业有限公司香港15,000,000港元–100投资控股及物业投资

雅禾物业有限公司香港100港元–100物业投资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1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注册及

营业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

╱注册资本公司应占权益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成晖企业有限公司香港10港元–100物业投资

广胜投资有限公司香港10,000港元–100物业投资

Al Praise Limited香港1港元–100干木薯片投标及物业投资

必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2港元–100干木薯片投标及物业投资

世通船务有限公司香港1港元–100物业投资

Win Global Shiping Limited香港1港元–100物业投资

雅辉企业有限公司香港100港元–100投资控股

Oriental Pioner Limited香港2港元–100投资控股

日照雅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内地700,000美元–100经营酒店、餐厅及

配套娱乐设施

Admiral Colour Limited香港1美元–100投资控股

天润兴业有限公司香港10港元–60投资控股

338 Apartment (BVI) LimitedBVI╱香港1美元–60物业投资

盈威创富有限公司香港1港元–60经营服务式公寓

Tapioca Starch Industry Factory

Company Limited

老挝1,100亿老挝基普–51木薯淀粉的制造及加工

上表载列董事认为主要影响本集团年内业绩或构成本集团绝大部分资产净值之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认为,倘详列其他附属公

司资料将导致篇幅过于冗长。

  1. (续)

附属公司资料(续)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2

财务报表附注

2. 会计政策

2.1 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要求而编制。除投资物业、分类为物业、厂房及

设备的若干楼宇、以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值入账外,本财务报

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除另有所指外,本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所有数值以四舍五入法计至最接近千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3.323亿港元。净流动负债状况主要归因于8.794亿

港元的计息银行借款,该等借款将于十二个月内到期,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等借款已违反若干贷款契约,并于报告

期末被归类为流动负债。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已仔细考虑本集团未来的流动性和业绩表现及其可用的融资来源,以评估本集团是否拥

有充足的财务资源来履行其财务义务,并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少十二个月内持续经营。本集团已制定以下

计划及措施,以缓解流动性压力并改善现金流,包括:

— 银行借款包括与一项贷款融资相关的一笔定期贷款(「定期贷款」),该贷款的未偿还本金为4.04亿港元,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被视为违反了若干贷款契约。年末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五月提前偿还了400万港元,

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获得贷款银行就违反契约的豁免,直至该贷款融资的原到期日二零二五年十月七日;

— 银行借款包括与五笔贷款相关的发票融资,该等贷款的未偿还本金为3.506亿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该等贷款被视为违反了若干贷款契约。年末之后,本集团已偿还所有未偿还的发票融资本金;

— 本集团将与银行协商,降低若干贷款契约的要求,以增强其流动性和融资现金流;及

—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本集团向控股东提取2.2亿港元贷款,该贷款须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定期贷款成功

续期时(以较早者为准)偿还,且仅当本集团拥有足够营运资金以应付其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营运及财务责任

时才须偿还。

考虑到销售干木薯片所产生的经营现金流、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贷款额度的再融资、本集团尚未动用的贷款

额度以及控股东于年结日后提供的2.2亿港元贷款,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应付其于报

告期结束后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营运及财务。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

受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倘本集团透过参与被投资方业务而享有或有权取得被投资方的可

变回报,且有能力行使在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有关回报,则本集团拥有该实体的控制权(即现时赋予本集团指导被投资

方相关活动的能力)。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3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1 编制基准(续)

综合账目基准(续)

通常假设持有大多数投票权产生控制权。倘本公司拥有的被投资方投票权或类似权利不及大半,则评估本公司对被投

资方是否拥有权力时,本集团会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 与该被投资方其他投票权拥有人的合约安排;

(b) 根据其他合约安排所享有的权利;及

(c) 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乃就本公司之相同报告期使用贯彻一致之会计政策编制。附属公司之业绩乃由本集团获取控制权

之日开始作综合计算,并继续综合入账直至失去有关控制权之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分乃归属于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引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

余。有关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之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量均于综合账目时全数

抵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所述三个控制因素中有一个或以上出现变动,则本集团将重新评估是否仍控制投资对象。附

属公司之拥有权益变动(并无丧失控制权)被视为股本交易入账。

倘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终止确认有关资产(包括商誉)、负债、任何非控制权益及外汇波动储备;及确

认所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允值及损益表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绌。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份重

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如适当),所依据之基准与倘本集团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所需依据者相同。

2.2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的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简称「二零二零年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附带契约的非流动负债(简称「二零二年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之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4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2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续)

适用于本集团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性质及影响如下: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本订明卖方–承租人在计量售后租回交易中产生的租赁负债时所采用的规定,以

确保卖方–承租人不会确认与其保留的使用权有关的任何损益。由于本集团自首次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之日起,并无发生不依赖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售后租回交易,因此该修订本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或业绩未产生任何影响。

(b) 二零二零年修订本澄清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规定,包括递延结付权利的意义及延递权利必须于报告期

末存在。负债的分类不受该实体行使权利递延结付的可能性所影响。该等修订本亦澄清负债可通过实体自有权

益工具结付,而倘若负债不影响其分类,可转换负债中的换股权乃被视为一项权益工具。二零二年修订本已

进一步澄清,在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契约中,只有实体须于报告日期或之前遵守的契约方会影响到将负债分类

为流动或非流动。实体承担的非流动负债须进行额外披露,且有关实体须遵守报告期后12个月内的未来契约的

负债。

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其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负债条款及条件,并认为首次应用该等修订本时,

其负债的流动或非流动分类维持不变。因此,该等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产生任何影响。

(c)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澄清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特征,并要求对该等安排作出额

外披露。该等修订本的披露规定旨在协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供应商融资安排对实体负债、现金流量及流动资

金风险敞口的影响。由于本集团并无供应商融资安排,该等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未于本综合财务报表中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本集团拟于

适用时应用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于财务报表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共问责性的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之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之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

-第11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报告期间生效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惟可供采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5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有关预期将适用于本集团的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资料说明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报。尽管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多个章节已被纳入而

变动有限,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就损益表内呈列方式引入新规定,包括指定的总计及小计。实体须将损益表内所

有收益及开支分类为以下五个类别之一:经营、投资、融资、所得税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并呈列两项新界定小计。其

亦规定於单一附注中披露管理层界定的绩效指标,并对主要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资料的组合(合并及分类)和位置提出更

严格的要求。若干早前已纳入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并

更名为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基准。由于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

表、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作出有限但广泛适用的修订。此外,其他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亦有轻微的相应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相应修订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可提早应用,并须追溯应用。本集团现正分析新订规定并评估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允许合资格实体选择应用经削减的披露规定,同时仍应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

确认、计量及呈列规定。为符合资格,于报告期末,实体须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所界定的附属公

司,且毋须作出公共问责,并须拥有一间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供公众使用的母公司(最

终或中间公司)。允许提早应用。由于本公司为上市公司,并不符合资格选择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本公司若

干附属公司正考虑于其特定财务报表中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修订之修订本阐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的日期,并引入一项会计政策选择,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终止确认于结算日前透过电子付款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该等修订本厘清如何评估具有环境、社会及管治以及其他类似或然特征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此

外,该等修订本厘清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及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规定。该等修订本亦包括指定以公允值计量

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具有或然特征的金融工具的额外披露。该等修订本须追溯应用,并于首次应用

日期对期初留存溢利(或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进行调整。过往期间毋须重列,且仅可在不作出预知的情况下重列。允

许同时提早应用所有修订本,或仅允许提早应用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的修订。该等修订本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

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与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有

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两者之规定不一致之情况。有关修订本规定,当资产出售或

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须全数确认由下游交易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之资产时,由该交易产

生之收益或亏损于该投资者之损益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于该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权益为限。该等修订本将

以前瞻方式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剔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之以往强制生效日

期。然而,该等修订本可于现时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本订明,当缺乏可兑换性时,实体应如何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如

何估计其于计量日的即期汇率。该等修订本要求披露资料,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不可兑换货币的影响,且允许提

早应用。应用该等修订本时,实体不得重述比较资料。首次应用该等修订本的任何累计影响应于首次应用日期确认为

对保留溢利的期初结余或于权益的独立部分累计的汇兑差额的累计金额的调整。该等修订本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

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6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载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及实施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7号的随附指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预

期适用于本集团的该等修订本详情如下:

(cid:127)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该等修订本已更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第B38段及实施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的指引第IG1、IG14及IG20B段的若干措辞,以简化或与标准的其他段落及╱或其他标准所用的

概念及术语达致一致性。此外,该等修订本厘清实施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的指引未必说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参考段落的所有规定,亦未必增设额外规定。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

生任何重大影响。

(cid:127)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该等修订本厘清当承租人厘定租赁负债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终

止时,承租人须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3.3.3段,并于损益中确认所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此外,该

等修订本已更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5.1.3段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附录A的若干措辞,以消除潜在混

淆。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cid:127)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该等修订本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B74段所述的关系仅为投

资者与作为投资者实际代理的其他各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的其中一个例子,移除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0号第B73段规定不一致之处。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cid:127)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于先前删除「成本法」的定义后,该等修订于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第37段以「按

成本」一词取代「成本法」。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2.4 重大会计政策

公允值计量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计量其投资物业、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以及分类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资产重估储备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若干楼宇。公

允值为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或转让负债所支付之价格。公允值计量乃假设出售资产或

转让负债之交易于资产或负债主要市场(或在无主要市场情况下)最具优势市场进行。主要或最具优势市场须为本集团

可进入之市场。资产或负债之公允值乃基于市场参与者为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用之假设计量(假设市场参与者依照彼等

之最佳经济利益行事)。

非金融资产之公允值计量须计及市场参与者通过使用该资产之最高及最佳用途或将该资产出售予将使用其最高及最佳

用途之另一市场参与者而产生经济效益之能力。

本集团采纳适用于不同情况且具备充分数据以供计量公允值之估值方法,以尽量使用相关可观察元素及尽量减少使用

不可观察元素。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7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公允值计量

所有公允值于综合财务报表计量或披露之资产及负债乃基于对公允值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之最低层元素按以下公允值

层级分类:

第一层—基于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层—基于对公允值计量而言属重大之可观察(直接或间接)最低层元素之估值方法

第三层—基于对公允值计量而言属重大之不可观察最低层元素之估值方法

就按经常性基准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之资产及负债而言,本集团透过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重新评估分类(基于对公允值

计量整体而言属重大之最低层元素)厘定是否发生不同层级转移。

非金融资产减值

倘有迹象显示存在减值,或须就资产进行年度减值检测(存货、递延税项资产、金融资产、投资物业以及分类为以公允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资产重估储备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若干楼宇除外),则估计资产之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

为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与其公允值减销售成本两者之较高数额,并就个别资产厘定,除非有关资产并无产

生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之现金流入,在此情况下,可收回金额按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厘定。在对

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倘可按合理及一致基准分配,则企业资产(例如总部大楼)的部分账面值将分配至单个

现金产生单位,否则,将分配至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倘资产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方会确认减值亏损。在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日后现金流量以可反映当时巿场对货

币时间值及资产特有风险之评估之税前贴现率贴现至现值。减值亏损于产生期间在损益扣除,除非资产按重估金额列

账,于该情况下,减值亏损根据所重估资产之相关会计政策入账。

本集团在各报告期间结算日评估是否有迹象显示过往确认之减值亏损可能不再存在或可能减少。倘出现有关迹象,则

估计可收回金额。倘用以厘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之估计出现变动,方会拨回早前就该资产确认之减值亏损(商誉除外),

惟有关数额不得超过倘过往年度并无就该资产确认减值亏损而应厘定之账面值(扣除任何折旧╱摊销)。减值亏损拨回

于产生期间计入损益,除非资产按重估金额列账,于此情况下,减值亏损拨回根据所重估资产之相关会计政策入账。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8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关连方

在下列情况下,有关人士被视作与本集团有关连:

(a) 该方为该名人士家族人士或直系亲属,而该名人士: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员;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该方即属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之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

(i) 该实体及本集团均为同一第三方之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之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之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就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实体之雇员利益而设之退休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由(a)项所述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于(a)(i)项所述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之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

(v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或估值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成本包括其购买价及使资

产达致营运状况及地点以作拟定用途之任何直接应占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投入运作后产生之开支,如维修及保养费用等,一般于产生期间自损益扣除。倘能符合确认条

件,主要检查之开支可按替代品资产账面值拨充资本。倘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主要部分须分期替换,本集团会确认该

等部分为有特定使用年期之个别资产并对其作出相应的折旧。

本集团经常进行估值,以确保所重估资产之公允值与其账面值并无重大差异。物业、厂房及设备价值变动列作资产重

估储备变动处理。倘按个别资产基准,该储备总额不足以弥补亏绌,则自损益扣除亏绌差额。任何其后之重估盈余会

计入损益,惟以早前扣除之亏绌为限。于出售重估资产时,就早前估值变现之资产重估储备有关部分将转拨至保留溢

利作为储备变动。

折旧乃就每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成本,于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撇销至其剩余价值计算。就此采用之主要

年率如下:

永久业权土地毋须折旧

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2%

楼宇2%至5%

家具及固定装置10%至33

/3%

租赁物业装修租赁年期与20%之较短者

机器及设备10%至25%

汽车20%至25%

倘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各部分具有不同可使用年期,有关项目之成本或估值乃按合理基础于各部分间分配,而各部

分将个别折旧。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于各财政年度结算日检讨及于适当时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包括任何已初步确认之重大部分)于出售时或预期使用或出售不会产生任何日后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于终止确认资产之年度因出售或报废而在损益确认之任何收益或亏损,乃有关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账

面值间之差额。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9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为于就赚取租金收入及╱或取得资本增值持有之土地及楼宇权益,包括使用权资产。有关物业初步按成本(包

括交易成本)计量。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乃按公允值列账,以反映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之市况。

因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于产生年度计入损益。

报废或出售投资物业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于报废或出售年度在损益确认。

就投资物业转拨至自有物业或存货而言,其后入账方法是以物业于更改用途之日之公允值作为其成本。倘本集团所持

有之自有物业转为投资物业,本集团将于直至更改用途当日根据用于自有物业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折旧」项下所述

政策及╱或持作使用权资产之物业的「使用权资产」项下所述政策将该项物业入账,且根据用于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物

业、厂房及设备将该项物业于该日之账面值与公允值之间的任何差额重估入账。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会籍

单独收购的无形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按成本估量。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于收购日期的公允值。无形资

产的可使用年期评估为有限或无限。

具无限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个别或在现金产生单位层面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有关无形资产不会进行摊销。每年对具

无限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期进行检讨以厘定是否仍可支持无限年期的评估。倘不可支持,则按预期基准

将可使用年期评估从无限改为有限后入账。

会藉于收购时及于报告期间结算日分类为具无限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

租赁

本集团会于合约起始时评估该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赋予在一段期间内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控

制权,则该合约属于或包含租赁。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0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采用单一确认及计量法,惟短期租赁除外。本集团会确认租赁负债(以作出租赁付款)及使用权资产

(即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

(a)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于租赁开始日期(即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

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已确认租赁负债金额、已产生初始直

接成本及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租赁付款减已收取的任何租赁优惠。使用权资产于资产的租期与估计可使用

年期的较短者内按直线法折旧,详情如下:

预付土地租金24年

租赁土地租期内

楼宇1至2年

经营租赁项下的预付土地租金初步按成本列账,并于其后按直线基准就租赁条款获确认。当租金无法于土地及

楼宇元素间获可靠分配时,所有租金均作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融资租赁计入土地及楼宇的成本。

倘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于租期届满时转移予本集团,或成本反映购买选择权获行使,则使用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

期计算折旧。

当使用权资产符合投资物业的定义时,该资产会计入投资物业。根据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会计政策,相应使用

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其后则按公允值计量。

(b)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于租赁开始日期按租期内将予作出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

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依据某指数或利率而定的可变租赁付款及预期根据剩余价值担保将予支付的金额。租赁

付款亦包括合理确定将由本集团行使购买权的行使价及终止租赁的罚款(倘租期反映本集团行使选择权终止租

赁)。并非依据某指数或利率而定的可变租赁付款于触发有关付款的事件或情况发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于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本集团使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贷利率,乃因租赁隐含的利率不能轻易厘定。于开

始日期后,本集团藉增加租赁负债金额反映利息增加,并藉减少有关金额反映所作出的租赁付款。此外,如有

修改、租期变动、租赁付款变动(如因某指数或利率变动所导致的未来租赁付款变动)或对相关资产购买选择权

的评估变动,则租赁负债的账面值将会重新计量。

(c) 短期租赁

本集团就其办公室及仓库的短期租赁(即自开始日期起计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应用

短期租赁确认豁免。

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1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其于租赁起始时(或租赁修订时)将其各项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本集团并未转移资产所有权所附带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的租赁会分类为经营租赁。倘合约包含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

分,本集团按相对单独售价基准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组成部分。租金收入于租期内按直线法列账,并因其经营性质于

损益内列为收益。于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所产生的初始直接成本则计入租赁资产的账面值,并于租期内按与租金收

入相同的基准确认。或然租金于赚取期间确认为收入。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初步确认及计量

金融资产于初步确认时分类为其后按摊销成本、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及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计量。

金融资产于初步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约现金流量特征及本集团管理该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除不包含

重大融资组成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或本集团已就其应用可行权宜方法而不调整重大融资组成部分影响的贸易应收款项

外,本集团初步按公允值计量金融资产,倘金融资产并非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则另加交易成本。不包含

重大融资组成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或本集团已就其应用可行权宜方法的贸易应收款项按依照下文「收入确认」所载政策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厘定的交易价格计量。

金融资产需产生仅为本金及未偿还本金额的利息付款(「SPI」)的现金流量,方可按摊销成本或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进行分类及计量。现金流量并非SPI的金融资产,不论业务模式如何,均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指本集团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厘定现金流量会否来自收取

合约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或两者兼有。按摊销成本分类及计量的金融资产乃于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而持有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内持有,而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分类及计量的金融资产则于目的为同时收取合

约现金流量及出售的业务模式内持有。并非于上述业务模式内持有的金融资产会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分类

及计量。

于一般市场规定或惯例指定期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均于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的日期)确认。

其后计量

金融资产的其后计量视乎以下分类而定: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并可作减值。倘资产终止确认、经修订或出现减值,则收益及

亏损会于损益中确认。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对于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利息收入、外汇重估及减值损失或转回均在损益中确

认,计算方法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同。其余公允值变动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终止确认时,于其他全面

收益中确认的累计公允值变动会重新计入损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2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租赁(续)

指定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股权投资)

于初步确认时,本集团可选择于股权投资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项下的权益定义且并非持作买卖

时,将其股权投资不可撤回地分类为指定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分类乃按个别工具基

准厘定。

该等金融资产的收益及亏损概不会被重新计入损益。当支付权确立、与股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息

的金额能够被可靠地计量时,股息于损益中确认为其他收入,惟当本集团于作为收回金融资产一部分成本的所得款项

中获益时则除外,于此等情况下,该等收益于其他全面收益入账。指定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

权投资不受减值评估影响。于终止确认后,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累计公允值变动转入保留溢利。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乃按公允值于财务状况报表列账,而公允值变动净额于损益中确认。

该类别包括本集团并无不可撤销地选择以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进行分类的股本投资。在支付权确立时,分类为以

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本投资股息亦于损益内确认为其他收入,与股息相关的经济利益将很可能流入本集团

且股息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或如适用,金融资产其中一部分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其中一部分)主要在下列情况下终止确认(即从本集团

综合财务状况报表中剔除):

(cid:127) 自该资产收取现金流量之权利届满;或

(cid:127) 本集团已转让自该资产收取现金流量之权利,或根据「转付」安排有责任在无重大延误情况下,将已收取现金流

量悉数支付第三方,且(a)本集团已转让该资产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b)本集团并无转让或保留该资产之绝

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惟已转让该资产之控制权。

倘本集团已转让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之权利或订立转付安排,其将评估是否及于何等程度保留资产所有权之风险及回

报。当本集团并无转让或保留资产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亦无转让该资产之控制权,则该已转让资产将继续按本集

团持续参与有关资产之程度确认。于此情况下,本集团亦确认一项关连负债。已转让资产及关连负债乃按反映本集团

已保留之权利及责任之基准计量。

持续参与指本集团就已转让资产作出之保证,并以该项资产之原账面值与本集团或须偿还之代价数额上限之较低者计

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并非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持有的所有债务工具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预期信

贷亏损乃基于根据合约到期的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并按原始实际利率的相若利率贴现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厘定。预期现金流量将包括出售所持抵押品或合约条款所包含的其他信贷增级措施所得的现金流量。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3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一般方法

预期信贷亏损分两个阶段确认。就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并无大幅增加的信贷风险敞口而言,会为未来12个月可能发

生的违约事件所产生的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就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大幅增加的

信贷风险敞口而言,须就预期于风险的余下年期产生的信贷亏损计提亏损拨备,不论违约的时间(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评估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后大幅增加。于作出该评估时,本集团比较报告日期

金融工具产生的违约风险与于初始确认日期金融工具产生的违约风险,并考虑在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合理及有理据资料,包括过往及前瞻性资料。本集团认为,当合约付款逾期30天以上时视为信贷风险出现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于合约付款逾期90日时视作违约。然而,于若干情况下,在并无计及本集团持有的任何信贷增

级前,本集团亦可于内部或外部资料显示本集团不大可能悉数收取尚未偿还合约金额时将金融资产视作违约。根据合

理预期无法收回合约现金流量时,则撇销金融资产。

就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权投资而言,本集团应用低信贷风险简化法。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

使用所有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之合理及有理据资料评估债权投资是否被认为有低信贷风险。于进行评

估时,本集团重新评估债权投资之外部信贷评级。经信贷评级机构评级为最高投资类别的债权投资被视为低信贷风险

投资。本集团采取政策,每12个月计量此类工具的预期信贷亏损。然而,当债权投资自发起以来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时,拨备金将基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使用信贷评级机构的评级以确定债权工具的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并估

计预期信贷亏损。

根据合理预期无法收回合约现金流量时,则撇销金融资产。

一般方法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权投资及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须根据一般方法进行减值,以及分

类在计量预期信贷亏损的以下三个阶段内,惟应收账款及合约资产应用以下详述的简化法除外。

第1阶段—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其亏损拨备按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

第2阶段—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显著增加但并非信贷减值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其亏损拨备按等于全期预

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

第3阶段—于报告日期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但并非购买或原始信贷减值),其亏损拨备按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的金额计量

简化法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组成部分的应收账款或当本集团使用不调整重大融资组成部分影响的可行权宜方法时,本集团计

算预期信贷亏损时应用简化法。根据简化法,本集团并无追踪信贷风险的变化,但于各报告日期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确认亏损拨备。本集团已根据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建立拨备矩阵,并就债务人及经济环境的特定前瞻性因素作出调

整。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组成部分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租金,本集团选择以上述政策采纳简化法计算预期信贷亏损作为其会计

政策。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4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按适用情况分类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贷款及借贷、应付款项或于实

际对冲指定作对冲工具之衍生工具。

所有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允值确认,而就贷款及借贷以及应付款项而言,则扣除直接应占交易成本。

本集团金融负债包括计入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计息银行借贷、租赁负债以及应付附属

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其后计量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如下: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持有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再购买。此分类亦包括本集团所订立未指定为对冲

关系(定义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对冲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可分离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亦分类为持作交易,除非

其被指定为有效对冲工具。持作交易的负债的利得或损失于损益确认。于损益中确认的公允值净损益不包含这些金融

负债产生的利息费用。

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日期且仅在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

下标准时指定。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负债的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认,惟因本集团自身的信贷风险

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除外,其于其他全面收益呈列,且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于损益确认的公允值收益或亏损净

额不包括就该等金融负债收取的任何利息。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借款)

初始确认后,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计息借贷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影响并不重大,则按

成本列账。当终止确认负债并透过实际利率法摊销时,收益及亏损于损益确认。

摊销成本乃计及收购之任何折让或溢价以及组成实际利率一部分之费用或成本计算。实际利率摊销计入损益中的融资

成本。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倘负债项下之责任获履行或注销或届满,将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倘现有金融负债由相同贷款人按有重大差别之条款提供之另一项负债取代,或现有负债之条款作出重大修订,有关交

换或修订将被视为终止确认原有负债及确认新负债处理,相关账面值间之差额于损益确认。

金融工具的抵销

倘若当前有抵销确认金额的可执行法定权利,而且有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的意愿时,则金融资产及

金融负债相互抵销,及净额在财务状况报表上呈列。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5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入账。成本按先入先出基准厘定。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任何完成及出售将产生

的估计成本计算。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手头及银行现金,及可随时兑换成已知数目现金、所承受价值变动风险轻

微、持作满足短期现金承诺要求且一般于三个月以内到期之短期高流通存款。

就综合财务状况报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手头现金及银行现金,当中涵盖使用不受限制之定期存款。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即期及递延税项。与于损益以外确认项目有关之所得税于损益外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根据报告期间结算日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已实施或实质上已实施之税率(及税法),并参考其诠

释及惯例,按预期可自税务机关收回或须向税务机关缴付之金额计量。

递延税项按负债法,就于报告期间结算日资产及负债之税基与就财务申报而言之账面值间所有暂时差额作出拨备。

递延税项负债乃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下列情况除外:

(cid:127) 递延税项负债于初步确认非业务合并交易之资产或负债时产生,且交易时概不影响会计溢利或应课税溢利或亏

损,亦不会产生相等应课税及可扣税暂时差额;及

(cid:127) 就与于附属公司投资相关之应课税暂时差额而言,倘能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时间,且暂时差额不大可能在可预

见未来拨回。

递延税项资产乃就所有可扣税暂时差额、未动用税项抵免及任何未动用税项亏损之结转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仅于有可

能动用应课税溢利抵销可扣税暂时差额以及可动用结转之未动用税项抵免及未动用税项亏损之情况下确认,惟:

(cid:127) 倘递延税项资产与在初步确认非业务合并交易之资产或负债所产生可扣税暂时差额有关,且于交易时概不影响

会计溢利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亦不会产生相等应课税及可扣税暂时差额;及

(cid:127) 就与于附属公司投资相关之可扣税暂时差额而言,仅于暂时差额可能在可预见未来拨回及有可能动用应课税溢

利抵销暂时差额之情况下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6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所得税(续)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审阅,并予以扣减直至不再可能具足够应课税溢利以动用全部或部分递延

税项资产。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会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重新评估,并于有可能具足够应课税溢利以收回全部或部

分递延税项资产之情况下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按预期于变现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适用之税率计量,而该税率乃基于报告期间结算日已颁布或实

质颁布之税率(及税法)厘定。

当及仅当本集团有合法可执行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且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与同一税务

机关对同一应课税实体或不同应课税实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而该等不同的应课税实体于各未来期间预期有大额递延

税项负债或资产将予结算或清偿时,拟按净额基准结算即期税务负债及资产或同时变现资产及结算负债,则递延税项

资产与递延税项负债可予抵销。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在合理确保可收取且能符合政府补助的所有附带条件的情况下,按其公允值予以确认。倘补贴与开支项目有

关,则拟用作补偿成本的补贴按系统基准于成本支销期间确认为收入。

收入确认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于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该金额能反映本集团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

获得的代价。

当合约中的代价包含可变金额时,代价金额于本集团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而有权进行交换时估计。可变代价于合约

开始时估计并受到约束,直至与可变代价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其后得到解决时,确认的累积收入金额极有可能不会发生

重大收入拨回。

当合约包括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为客户带来超过一年重大融资利益的融资组成部分时,收入乃按应收款项金额的现

值计量,并采用将于自合约开始起本集团与客户间的个别融资交易中反映的贴现率贴现。当合约包括为本集团带来超

过一年重大融资利益的融资组成部分时,根据合约确认的收入包括合约负债根据实际利息法计算的利息开支。就客户

付款至转让所承诺的货品或服务的期限为一年或以下的合约而言,交易价格并无就重大融资组成部分的影响采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中的可行权宜方式进行调整。

销售产品

销售产品收入乃于资产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当时(通常为交付产品时)确认。

酒店房费及服务式公寓收入

酒店房费及服务式公寓收入按已计划的期间确认,乃由于客户同时收取及消耗本集团提供的利益。

餐饮收入

餐饮收入于提供服务当时确认。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7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收入确认(续)

来自其他来源之收入

租金收入于租期内按时间比例确认。并非取决于指数或利率之可变租赁付款于产生之会计期间确认为收入。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以应计基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估计于金融工具的预计年期或更短期间(如适用)内所得未来现金收入确切贴

现至该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贴现率确认。

股息收入在股东收取款项的权利确立后且与股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股息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合约负债

当客户于本集团转移相关货品或服务之前作出付款或到期付款(以较早者为准)时,确认合约负债。当本集团履行合约

时(即将相关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合约负债确认为收入。

其他雇员福利

退休金计划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本集团为所有员工设立定额供款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供款金额

按雇员基本薪金之某一百分比计算,并于根据强积金计划规则应付时自损益扣除。强积金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

分开持有,存放于独立监管之基金内。本集团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之雇主供款会全数归属雇员。

本集团为泰国合资格及选择参与计划之雇员设立定额供款计划。有关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持有,存放于独

立监管之基金内。供款金额按参与雇员基本薪金之某一百分比计算,并于根据有关计划规则应付时自损益扣除。倘雇

员在彼于本集团雇主供款之权益全数归属前退出计划,本集团持续应付供款可以扣减没收供款之有关数额。

本集团在中国内地经营业务之附属公司雇员须参与由地方巿政府运作之中央退休金计划。该附属公司须按工资成本若

干百分比向中央退休金计划供款。供款于根据中央退休金计划规则应付时自损益扣除。

退休金计划

本集团在澳门经营业务之附属公司雇员须参与由澳门政府运作之中央退休金计划。本集团于澳门营运之附属公司须按

工资成本固定金额向该中央退休金计划供款。供款于根据中央退休金计划规则应付时自损益扣除。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本集团不能再取消提供该等福利时及本集团确认涉及支付离职福利的重组成本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8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报告期后事项

倘本集团于报告期后但于授权发行日期前收到有关于报告期末存在的条件之资料,其将评估有关资料会否影响其财务

报表中确认的金额。本集团将调整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以反映报告期后之任何调整事项,并根据新资料更新与该

等条件有关之披露。就报告期后的未调整事件而言,本集团将不会更改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惟将披露未调整事

项之性质及对其财务影响之估计,或无法作出该估计之声明(如适用)。

外币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呈列。本集团旗下各实体自行决定其本身之功能货币,而各实体综合财

务报表内之项目均以该功能货币计量。本集团实体记录之外币交易初步按彼等各自于交易日期适用之功能货币汇率记

录。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与负债按于报告期间结算日通行之功能货币汇率换算。结算或换算货币项目产生之差额均

于损益内确认。

按外币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按初始交易日之汇率换算。按外币公允值计量之非货币项目采用计量公允值当日之

汇率换算。换算按公允值计量之非货币项目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与确认项目公允值变动之收益或亏损同样处理(即其公允

值收益或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中获确认之项目换算差额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中获确认)。

为厘定初始确认有关资产及有关预付代价的非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负债终止确认的开支或收入的汇率,初始交易日期为

本集团初始确认预付代价产生的非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负债的日期。倘预付或预收多笔款项,本集团厘定每笔预付或预

收代价的交易日期。

若干海外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以外货币。于报告期间结算日,该等实体之资产及负债均按报告期间结算日之适

用汇率换算为港元,而该等公司之损益则按与交易日期之适用汇率相若之汇率换算为港元。

所产生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外汇波动储备累计,惟非控股权益应占差异除外。出售海外业务时,与特

定海外业务有关之储备累计金额于损益确认。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海外附属公司之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日期之适用汇率换算为港元。海外附属公司年内经常产

生之现金流量按该年度之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9

财务报表附注

3. 重要会计判断及估计

于编制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须作出影响所申报收入、开支、资产与负债金额及其随附之披露,以及或然负债披露之

判断、估计及假设。有关该等假设及估计之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日后须就受影响之资产或负债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

判断

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除涉及对综合财务报表内已确认金额构成最重大影响之估计者外,管理层已作出以下判断:

(i) 物业租赁分类-本集团为出租人

本集团已就其投资物业组合订立商业物业租约。本集团按照对有关安排条款及条件之评估,例如并不构成商业物业经

济年期主要部分的租期以及与绝大部分商业物业公允值不相等的最低租赁款项的现值,决定保留绝大部分出租物业拥

有权之重大风险及回报,并将合约入账为经营租赁。

(i) 资产减值

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或过往导致资产减值之事件是否不再存在时,本集团须作出判断,特别须评估:(1)有否发生可影响资

产价值之事件,或影响资产价值之事件是否已不存在;(2)资产之账面值能否以根据持续使用资产或终止确认估计之日后

现金流量净现值支持;及(3)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合适主要假设,包括该等现金流量预测是否以适用比率折算。倘

管理层用以厘定减值程度之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之贴现率或增长率假设)有变,或会对减值检测所用净现值构成重

大影响。

(i) 所得税及预扣税

本集团须就本集团于多个司法管辖区之干木薯片销售额缴纳所得税及预扣税。在厘定本集团之所得税及预扣税拨备

时,本集团须作出判断。倘该等事宜之最终税务结果与初始记录之金额有所不同,则该等差额将影响作出相应厘定期

内之所得税。

估计之不确定性

产生须对下一个财政年度资产与负债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之重大风险之日后相关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间结算日其他主要估计不

确定因素来源描述如下。

(i) 投资物业及楼宇之公允值估计

倘缺乏同类物业于活跃市场之现有价格,则本集团会考虑从多个途径所搜集之资料,包括:

(a) 不同性质、状况或地点之物业于活跃市场之现有价格(经调整以反映各项差异);及

(b) 活跃程度稍逊之市场所提供同类物业近期价格(经调整以反映自按该等价格进行交易当日以来经济状况之任何变

动)。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及楼宇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分别为185,84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01,400,000港

元)及14,77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4,505,000港元)。

包括适用于公允值计量的主要假设的进一步详情已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及13。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0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估计之不确定性(续)

(i) 存货可变现净值评估

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管理层审查本集团存货情况及就存货项目作出拨备。管理层亦会主要依据最新的发票价格及现

行市场情况,估计有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管理层会于各报告期间结算日重新评估算。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存货的账面值为335,48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77,346,000港元)。

(i) 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减值评估

确定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的减值亏损需要采用重要的管理判断。这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类似规模、特征及位置的

相似物业的开放市场价格等因素。

管理层委任外部估值师来支持彼等对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减值评估算。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的账面值刊载于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12。

(iv)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算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乃根据具有类似亏损模式(如按客户类型划

分)的多个客户分部组别的逾期天数厘定。

拨备矩阵最初基于本集团的历史观察违约率。本集团将通过调整矩阵以调整历史信贷亏损经验与前瞻性资料。例如,

倘预测经济状况(如通货膨胀)预期将在未来一年内恶化,这可能导致贸易分部违约数量增加,历史违约率将得到调

整。在各报告日期,历史观察违约率会被更新,并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化。

对历史观察违约率、预测经济状况及预期信贷亏损之间的相关性的评估乃重大估计。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对环境变化

及预测的经济状况较敏感。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及对经济状况的预测也可能无法代表未来客户的实际违约。有

关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的资料分别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及18披露。


干木薯片 采购及销售物业投资酒店及服务式 公寓经营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960,498960,498
13,04413,044
4,3614,361
960,4984,36113,044977,903
5,955(49,402)(26,945)(70,392)
20,103
(67,020)
(44,736)
(162,045)
734,427186,950666,1391,587,516
109,210
1,696,726
629,77791,539614,8811,336,197
11,047
1,347,244
3,51815,32418,842
3838
1,222
41,81541,815
2,500
53,76353,763
3,52722,64126,168
8,918
1,089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1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4. 分部资料

本集团就管理目的按产品及服务划分业务单位,三个可报告经营分部如下:

(a) 干木薯片采购及销售分部从事干木薯片之采购及销售;

(b) 物业投资分部投资于办公室单位及工业物业以赚取潜在租金收入;及

(c) 酒店及服务式公寓经营分部于中国内地及香港经营酒店及服务式公寓业务。

管理层会就资源分配决策及表现评估,分开监控其经营分部之业绩。分部表现乃按可报告分部利润╱亏损评估,即计量经调整

除税前利润╱亏损。除不计及利息收入、若干其他经营费用、融资成本、总办事处及公司开支外,经调整除税前利润╱亏损与

本集团除税前亏损相符。

分部资产不包括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有限制银行存款及已抵押定期存款、以公允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

资、以公允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权投资、以公允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会籍、递延税项资

产、其他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资产,原因为该等资产按集团基准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未分配总办事处及公司负债,原因为该等负债按集团基准管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入:

向外界客户销售

酒店及服务式公寓房费及餐饮收入

租金收入总额

总计

分部业绩

利息及未分配收益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融资成本

除税前亏损

分部资产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

资产总值

分部负债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

负债总额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未分配)

资本开支

资本开支(未分配)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净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使用权资产减值(未分配)

会籍减值(未分配)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2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干木薯片

采购及销售物业投资

酒店及服务式

公寓经营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入:

向外界客户销售1,173,577–1,173,577

酒店及服务式公寓房费及餐饮收入–14,80514,805

租金收入总额–4,650–4,650

总计1,173,5774,65014,8051,193,032

分部业绩16,915(57,796)(26,604)(67,485)

利息及未分配收益23,516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开支(54,603)

融资成本(41,218)

除税前亏损(139,790)

分部资产423,917505,623445,8641,375,404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资产92,135

资产总值1,467,539

分部负债267,643327,801371,534966,978

公司及其他未分配负债16,610

负债总额983,588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3,6484910,26613,963

使用权资产折旧18–3856

使用权资产折旧(未分配)–1,222

资本开支1,0921,00082,100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变动净值–60,061–60,061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25,49925,49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63,618
14,285
977,90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38,353
43,114
40,402
43,022
964,89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60,498
13,044
4,361
977,903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3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地域资料

(a) 来自外界客户收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中国内地1,177,362

香港15,670

1,193,032

以上收入资料以客户所在地为准。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香港937,408

中国内地44,918

泰国35,776

老挝1,772

1,019,874

以上非流动资产资料以资产所在地为准,但不计及金融工具及会籍。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业务向其中一名客户销售303,846,000港元,超过本集团

总收入的10%。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采购及销售干木薯片业务向其中两名客户销售384,222,000港元及

223,147,000港元,超过本集团总收入的10%。

5. 收入及其他收入

收入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与客户合约的收入

干木薯片及其他货物销售1,173,577

酒店及服务式公寓房费及餐饮收入14,805

其他来源的收入

投资物业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总额4,650

1,193,032


干木薯片及 其他货物销售酒店房费及 服务式公寓收入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960,498960,498
13,04413,044
960,49813,044973,542
960,4982,386962,884
10,65810,658
960,49813,044973,542
960,498960,498
13,04413,044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4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与客户合约的收入

(i) 分拆收入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售货品

酒店房费及服务式公寓收入及餐饮收入

地域市场

中国内地

香港

确认收入的时间

于某一时间点转让之货品

随时间转让之服务

干木薯片及

其他货物销售

酒店房费及

服务式公寓收入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售货品1,173,577–1,173,577

酒店房费及服务式公寓收入及餐饮收入–14,80514,805

1,173,57714,8051,188,382

地域市场

中国内地1,173,5773,8841,177,461

香港–10,92110,921

1,173,57714,8051,188,382

确认收入的时间

于某一时间点转让之货品1,173,577–1,173,577

随时间转让之服务–14,80514,805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分部间调整及撇销。


干木薯片及 其他货物销售酒店房费及 服务式公寓收入 及餐饮收入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960,49813,044973,54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950
275
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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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与客户合约的收入(续)

(i) 分拆收入资料(续)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总额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总额1,173,57714,8051,188,382

下表列载计入报告期初合约负债及自过往期间达成履约责任所确认的本报告期间已确认收入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计入报告期初的合约负债之已确认收入:

干木薯片及其他货物销售2,699

酒店房费及餐饮收入434

3,13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798
1,703
14,159
1,443
20,10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9,123
15,613
44,736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6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与客户合约的收入(续)

(i) 履约责任

有关本集团的履约责任资料概述如下:

销售货物

履约责任乃于交付货物时达成及付款通常须于交付起计30至180日内到期,惟新客户一般须预先付款或在授出任何信贷

期前先进行信贷评估。

酒店房费及服务式公寓收入及餐饮收入

就酒店房费及服务式公寓收入而言,履约责任于客户同时接受及使用本集团所提供的服务时随时间达成。

就餐饮服务而言,履约责任于交付餐饮时达成。

租金收入总额

租金收入总额在租赁期内按时间比例确认。

其他收入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其他收入净额

银行利息收入4,180

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公允值收益净额–

衍生金融工具之变现收益2,047

修改增益在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15,613

其他1,676

23,516

6.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贷款利息29,503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之利息11,715

41,21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96,753
18,842
1,260
1,830
18,453
977
19,430
(4,361)
2,364
2,295
1,168
26,168
8,918
1,089
(1,70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81
2,575
54
2,629
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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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7.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之除税前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售出存货成本1,040,991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折旧(附注12)13,963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14(a))1,278

核数师酬金1,45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附注8):

工资及薪金21,527

退休金计划供款*1,109

22,636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4,650)

投资物业之直接经营开支2,533

并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赁支出7,268

汇兑净亏损1,427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25,499

使用权资产减值–

会籍减值–

以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净额941

衍生金融工具的变现收益(2,047)

  • ,本集团并无已没收供款可供扣减未来年度之退休金计划供款(二零二四年︰无)。

8. 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a)、(b)、(c)及(f)条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2部披露之年内董事及行政总裁薪

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袍金381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2,720

退休金计划供款54

2,774

3,155


袍金薪金、津贴及 实物利益退休金 计划供款薪酬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418181,436
63018648
52718545
2,575542,629
158158
6565
158158
381381
3812,5755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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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朱铭泉*

廖玉明

林静芬

独立非执行董事:

崔志仁

洪思杰

Amporn Lohathanulert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袍金

薪金、津贴及

实物利益

退休金

计划供款薪酬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朱铭泉*–1,500181,518

廖玉明–66518683

林静芬–55518573

–2,720542,774

独立非执行董事:

崔志仁158–158

洪思杰65–65

Amporn Lohathanulert158–158

381–381

3812,720543,155

* 行政总裁

年内,并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之安排(二零二四年︰无)。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300
54
4,354
二零二五年
人数
1
1
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17
(452)
5,577
5,742
234
5,97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2,045)
(26,737)
5,669
(452)
(2,961)
28,290
(840)
3,007
5,976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9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9. 五名最高薪人士

年内,五名最高薪雇员包括两名(二零二四年︰两名)董事,彼等之薪酬详情载于上文附注8。年内,余下三名(二零二四年︰三

名)最高薪雇员(非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之薪酬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3,933

退休金计划供款54

3,987

非董事及非行政总裁最高薪雇员之薪酬介乎下列范围:

二零二四年

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3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10. 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乃就年内于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作出拨备。其他地区应课税溢利之税

项乃按本集团业务所在国家╱司法权区当时之税率计算。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即期–香港

本年度计提7,545

以前年度多计(5,583)

即期–澳门

本年度计提7,150

9,112

递延(附注23)117

年度税项支出总额9,229

以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所在国家╱司法权区法定税率计算适用于除税前亏损之税项抵免,与年内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

之税项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139,790)

按法定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计算之税项(23,065)

与其他国家╱司法权区税率之差异3,438

对以前期间即期税项的调整(5,583)

毋须课税收入(3,718)

不可扣税开支29,982

过往期间已动用税项亏损–

未确认之税项亏损8,175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所得税支出9,229


酒店物业及 服务式公寓永久 业权土地楼宇家具、 固定装置及 租赁物业装修机器及设备汽车在建工程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561,93911,28424,50526,1527,17021,421652,471
(121,190)(24,822)(6,565)(15,728)(168,305)
440,74911,28424,5051,3306055,693484,166
440,74911,28424,5051,3306055,693484,166
8,5222,50033,29344,315
253,3004,230257,530
(5,947)(13,750)(19,697)
(15,324)(498)(603)(275)(2,142)(18,842)
(142)(142)
(22,641)(3,324)(203)(26,168)
(67)39942997(127)(91)640
656,01714,25814,7743,46033,293721,802
815,11714,25814,77428,8517,90321,72633,293935,922
(159,100)(28,851)(7,903)(18,266)(214,120)
656,01714,25814,7743,46033,293721,802
815,11714,25828,8517,90321,72633,293921,148
14,77414,774
815,11714,25814,77428,8517,90321,72633,29393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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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建议第二支柱规则于二零二四年生效(建议于二零二五年生效的否准扣抵法除外)。跨国企业集团需要评估

于何等司法权区可能需要遵守第二支柱规则,以及该等规则的适用日期。关于在香港自二零二五年起在香港实施全球最低税率

和本地最低税负制的咨询文件已经发布。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本集团于过去四年中每年的综合收入

均低于750百万欧元,因此本集团并不于第二支柱的范围内。

11. 本公司普通股权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照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及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584,726,715股(二零二四年:584,726,715

股)计算。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具潜在摊薄影响之已发行普通股,故并无就摊薄调整该等年

度所呈报每股基本亏损数额。

  1. 、厂房及设备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成本或估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添置

转拨自投资物业

转拨至投资物业

年度折旧拨备

重估亏绌

减值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或估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

账面净值

成本或估值分析:

按成本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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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厂房及设备(续)

酒店物业及

服务式公寓

永久

业权土地楼宇

家具、

固定装置及

租赁物业装修机器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或估值564,86012,06426,18027,7817,77020,707659,362

累计折旧(86,800)–(26,254)(6,689)(14,243)(133,986)

账面净值478,06012,06426,1801,5271,0816,464525,376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478,06012,06426,1801,5271,0816,464525,376

添置–8252,0672,100

年度折旧拨备(10,154)–(1,095)(171)(363)(2,180)(13,963)

重估亏绌–906–906

减值(25,499)–(25,499)

汇兑调整(1,658)(780)(1,486)(34)(138)(658)(4,75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440,74911,28424,5051,3306055,693484,16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或估值561,93911,28424,50526,1527,17021,421652,471

累计折旧及减值(121,190)–(24,822)(6,565)(15,728)(168,305)

账面净值440,74911,28424,5051,3306055,693484,166

成本或估值分析:

按成本561,93911,284–26,1527,17021,421627,96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估值–24,505–24,505

561,93911,28424,50526,1527,17021,421652,47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租赁土地之成本为711,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81,670,000港元)减折旧40,06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26,907,000港元)及减值亏损93,1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70,549,000港元)计入酒店物业及服

务式公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楼宇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中诚达资产评值顾问有限公司根据其现时用途个别重估,

公开市值合共为3,58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287,000港元)及经折旧重置成本为11,1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1,218,000

港元)。

倘本集团之楼宇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入账,则其账面值应约为9,50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8,006,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分别将账面值合共约1,290,000港元及630,227,000港元之楼宇以及酒店物业及服务式

公寓(二零二四年:楼宇以及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1,320,000港元及413,736,000港元)抵押,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贷款之抵

押(附注22(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酒店业务的营运业绩恶化及年内香港物业的市场情绪普遍走低,本集团对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项目之可收回金额进行审查。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损益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中确认减值亏损

22.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25.5百万港元,即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若干项目撇减至可收回金额)。该等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项

目之可收回金额656,01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40,749,000港元)根据公允值减出售成本计算。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乃参考一

家独立估值事务所进行之估值使用直接比较法厘定。主要假设的任何或全部变化均可能导致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值发生重

大变动。

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之公允值计量属于公允值计量层级之第三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采用公允值计量
市场报价 (第一层)重大 可观察元素 (第二层)重大 不可观察元素 (第三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4,7741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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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厂房及设备(续)

下文概述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估值所采用之估值方法及主要元素:

种类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元素范围

酒店物业直接比较法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4,800港元至13,140港元

(二零二四年:5,600港元至

15,300港元)

服务式公寓直接比较法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21,401港元至22,982港元

(二零二四年:22,836港元至

23,833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估值是按照直接比较法进行,参照可比性市场交易。

每平方呎价格单独大幅增加(减少)会令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公允值大幅上升(下降)。

公允值层级

楼宇的公允值计量层级载于下表:

经常性公允值计量:

楼宇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采用公允值计量

市场报价

(第一层)

重大

可观察元素

(第二层)

重大

不可观察元素

(第三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经常性公允值计量:

楼宇–24,50524,505

年内,公允值计量概无于第一层及第二层之间转移,亦无自第三层转入或转出(二零二四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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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厂房及设备(续)

公允值层级(续)

下文概述自用楼宇估值所采用之估值方法及主要元素:

种类估值方法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公允值

千港元重大不可观察元素

范围╱

加权平均

位于泰国的商业物业直接比较法

(二零二四年:直接比较法)

3,042

(二零二四年:

2,789)

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

(二零二四年:

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

10,806港元至

16,035港元

(二零二四年:

9,620港元至

16,968港元)

位于中国内地的

住宅物业

经折旧重置成本法

(二零二四年:经折旧重置成

本法)

(二零二四年:

980)

每平方米建筑成本

(二零二四年:

每平方米建筑成本)

5,074港元

(二零二四年:

5,074港元)

位于泰国的工业物业经折旧重置成本法

(二零二四年:经折旧重置成

本法)

2,242

(二零二四年:

16,389)

每平方米建筑成本

(二零二四年:

每平方米建筑成本)

539港元至

858港元

(二零二四年:

319港元至

830港元)

位于香港的商业物业经折旧重置成本法

(二零二四年:经折旧重置成

本法)

7,970

(二零二四年:

3,850)

每平方呎建筑成本

(二零二四年:

每平方呎建筑成本)

2,629港元

(二零二四年:

2,583港元)

位于泰国的住宅物业直接比较法

(二零二四年:直接比较法)

(二零二四年:

498)

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

(二零二四年:

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

6,555港元至

7,552港元

(二零二四年:

5,608港元至

7,396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楼宇的估值是按照直接比较法及经折旧重置成本法进行,参照可比市场交易,及在

当地复制或在新的条件下重置物业的成本,并以观察状况或过时程度(包括外观、功能或经济上的原因导致的)为证据计提折

旧。经折旧重置成本法,在知悉市场缺乏可比销售交易的基础下,一般提供最可靠的物业价值指标。

公开市场价格及每平方米╱呎建筑成本单独大幅增加(减少)都会令楼宇公允值大幅上升(下降)。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采用公允值计量
市场报价 (第一层)重大 可观察元素 (第二层)重大 不可观察元素 (第三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76,845176,845
9,0009,000
185,84518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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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3. 投资物业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账面值510,900

添置50,561

公允值调整(60,06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501,400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19,697

转拨至物业、厂房及设备(257,530)

转拨至使用权资产(25,570)

公允值调整(53,763)

汇兑调整1,61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185,845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包括位于香港之七项(二零二四年:九项)商业物业及一个(二零二四年:一个)停车位、位于泰国之一个(二

零二四年:零)仓库及位于中国内地之一项(二零二四年:一项)工业物业。

本公司董事决定,根据各项物业之性质、特性及风险,投资物业分为两类资产,即商业及工业。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于二零二

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中诚达资产评值顾问有限公司重估,其价值为185,84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501,400,000港元)。每年,本集团之管理层及首席财务官取得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决定委聘外部估值师负责本集团物业之外

部估值。筛选标准包括市场知识、声誉、独立性及是否符合专业资质。本集团管理层及首席财务官已于每年一次估值时与估值

师讨论估值假设及估值结果,以便呈列年度财务报告。投资物业按经营租约租予第三方,其他概要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将账面值合共为91,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09,300,000港元)之投资物业抵押,作

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贷款之抵押(附注22(i))。本集团投资物业之进一步详情载于第85页及第86页。

公允值层级

本集团投资物业之公允值计量层级载于下表:

经常性公允值计量:

商业物业

工业物业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采用公允值计量

市场报价

(第一层)

重大

可观察元素

(第二层)

重大

不可观察元素

(第三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经常性公允值计量:

商业物业–490,400490,400

工业物业–11,00011,000

–501,400501,400


二零二五年
7,000港元至 9,500港元
678港元
590港元至 1,4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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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公允值层级(续)

年内,公允值计量概无于第一层及第二层之间转移,亦无自第三层转入或转出(二零二四年:无)。

分类为公允值层级第三层之公允值计量之调节如下:

商业物业工业物业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账面值497,90013,000

添置50,561–

于损益确认的公允值调整(58,061)(2,00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490,40011,000

转拨自物业、厂房及设备–19,697

转拨至物业、厂房及设备(257,530)–

转拨至使用权资产(25,570)–

于损益确认的公允值调整(51,763)(2,000)

汇兑调整–1,61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155,53730,308

下文载列概述投资物业估值所采用之估值方法及主要元素:

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元素范围╱平均

二零二四年

商业物业直接比较法(二零二四年:直接比较法)每平方呎公开市场价格

(二零二四年:每平方呎

公开市场价格)

8,500港元至

12,000港元

工业物业经折旧重置成本法

(二零二四年:经折旧重置成本法)

每平方米建筑成本

(二零二四年:每平方米建筑成本)

720港元

直接比较法每平方米公开市场价格

1,400港元

不适用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资物业的估值是按照直接比较法及经折旧重置成本法进行,参照可比市场交易,

及在当地复制或在新的条件下重置物业的成本,并以观察状况或过时程度(包括外观、功能或经济上的原因导致的)为证据计提

应计折旧。经折旧重置成本法,在知悉市场缺乏可比销售交易的基础下,一般提供最可靠的物业价值指标。

每平方呎╱米价格单独大幅增加(减少)会令投资物业公允值大幅上升(下降)。

每平方米建筑成本单独大幅增加(减少)会令投资物业公允值大幅上升(下降)。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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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4.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拥有其于经营中所使用办公室物业及仓库多个项目有关的租赁合约。已提前作出一次性付款以向业主收购租赁土地,原

租期为38年,而根据该等土地租赁的条款,将不会继续支付任何款项。租赁办公室物业及仓库租期通常为期一年至两年。一般

而言,本集团就转让及分租赁资产予本集团以外人士受到限制。多项租赁合约包含延长及终止选择权以及可变租赁款项,其

于下文进一步披露。

(a)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及年内变动如下:

预付土地租金租赁土地楼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6333,3421834,323

折旧费用(38)(1,222)(18)(1,278)

汇兑调整(54)–(5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87132,120–32,991

转拨自投资物业–25,570–25,570

折旧费用(38)(1,222)–(1,260)

减值–(8,918)–(8,918)

汇兑调整(3)–(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83047,550–48,38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将账面值约7,8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1,098,000港元)之租赁土地抵押,以

作为本集团获授一般银行贷款之抵押(附注22(i))。

(b)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之账面值及年内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之账面值23

年内确认利息增长–

付款(23)

于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租赁负债之到期分析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中披露。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60
2,295
3,555
固定付款可变付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539
1,464
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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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c) 于损益中确认的租赁款项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费用1,278

短期租赁开支2,235

并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款项5,033

于损益中确认的总金额8,546

(d)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b)中披露。

(e) 本集团拥有位于泰国仓库的租赁合约,其可变付款乃根据所储存的存货水平而定。管理层目标乃使租赁开支与所储存

单位及所赚取收入一致。下表提供本集团可变租赁款项的有关资料:

二零二五年

只有可变租金

二零二四年

只有可变租金–5,0335,033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租赁其投资物业(附注13),包括位于香港之七项商业物业及一个停车位、位于泰国之一个仓库及位于

中国内地之一项工业物业。租赁条款一般要求租户支付保证金,且会定期按当时市况调整租金。本集团年内确认的租金收入为

4,36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650,000港元),有关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与其租户订立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未来期间未贴现应收租赁款项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3,762

一年后但两年内3,038

两年后但三年内1,312

8,11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8,330
18,33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5,235
253
33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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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5.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权及股权投资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权投资

非上市债务证券(i)–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

以公允值计量之非上市股权投资

Changting China Newtown Plaza Development Co., Ltd.(i)20,664

非即期部分20,664

由于本集团认为该等投资属于策略性质,故上述股权投资不可撤回地指定为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附注:

(i)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共1,823,000港元之公允值亏损已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i) 结余指于Changting China Newtown Plaza Development Co., Ltd. (「Changting」)的股权投资。该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一月成立,主要于中国内地

福建长汀从事房地产发展业务。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共2,100,000港元之公允值亏损(二零二四年:公允值亏损3,800,000港元)已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16. 存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作转售之干木薯片277,107

餐饮及其他239

277,34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9,570
56,822
176,392
(17,236)
159,15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59,15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983
253
1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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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7.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收账款37,060

银行以带有追溯性条款贴现的应收票据–

37,060

减值(16,983)

20,077

本集团之政策为有意与本集团进行买卖之客户,通常须向本集团提供信誉良好银行所发出限期为90日至180日之即期不可撤销

信用状(可获信贷期一至三个月)或以现金货到交收。本集团就个别客户设定信贷限额。本集团致力严格监控其未偿还应收款

项,以尽量减低信贷风险。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面临任何信贷集中风险。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期及扣除亏损拨备后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0日内20,077

如附注22(i)所述,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一日,应收票据56,82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已向银行以带有追溯性条款贴现。

应收账款减值亏损拨备之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初17,745

汇兑调整(762)

年末16,983

于各报告日期均采用拨备矩阵进行减值分析,以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乃基于具有类似亏损模式的多个客户分部组别(即

按地理区域、产品╱服务类别、客户类别及评级以及信用证的保障范围划分)的逾期日数厘定。该计算反映概率加权结果、货

币时间价值及于报告日期可得之有关过往事项、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及可靠资料。一般而言,应收账款如逾期

超过90日及毋须受限于强制执行活动则予以撇销。


逾期
即期三个月内超过九个月总共
100%14.4%
102,33417,236119,570
17,23617,23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924
52,025
125,949
(12,815)
113,134
(8,864)
104,27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815
1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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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下表载列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算的应收账款的信贷风险资料: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信贷亏损率

账面总值(千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逾期

即期三个月内超过九个月总共

预期信贷亏损率–100%45.8%

账面总值(千港元)20,077–16,98337,060

预期信贷亏损(千港元)–16,98316,983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预付款项30,338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51,568

81,906

减:减值拨备(12,815)

69,091

减:分类为非流动资产的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8,787)

流动部分60,304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乃参考债务人的信贷状况个别评估,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计提减值拨备12,815,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12,815,000港元)。就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余下结余而言,相关预期信贷亏损根据其中包括过往数据、担保

及前瞻性资料的因素被视为微不足道。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初12,815

减值亏损–

年末12,81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709
133
5,84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7,804
6,114
43,680
49,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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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财务报表附注

19. 以公允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上市股权投资,按公允值3,766

其他非上市基金投资,按公允值373

4,139

上述股权投资因持作买卖而分类为以公允值计量及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上述非上市基金投资被强制分类为以公允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此乃由于其合约现金流量并非纯粹为本金及利息付款。

  1. 、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定期存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现金及银行结余49,424

受限制银行结余6,001

已抵押定期存款–

6,001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本集团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为357,263港元(二零二四年:677,845港元),不可

自由兑换为其他货币。根据中国内地外汇管制规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准透过获授权进行外汇业务之银行

将该人民币金额兑换为其他货币。

银行现金按照每日银行存款利率,以浮动利率赚取利息。短期定期存款年期不一,视乎本集团即时现金需求而定,介乎一日至

三个月不等,并按相关定期存款利率赚取利息。银行结余、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定期存款存放于信誉良好且近期并无失责

记录之银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8,927
2,521
3,497
5,626
5,943
56,514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3,223
274
3,497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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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付账款4,133

其他应付款项2,515

合约负债(附注)3,225

应计负债4,879

已收租赁按金2,715

17,467

根据发票日期,于报告日期间结算日的应付账款为一个月(二零二四年:一个月)内到期。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并不计息,

平均为期三个月。

附注: 合约负债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

货品销售之合约负债2,9502,699

酒店住宿服务之合约负债275434

3,2253,133

合约负债包括交付货品及提供酒店住宿服务的短期预付款。二零二四年合约负债增加乃主要由于该年度末就酒店住宿服务向客户所收取的短期预

付款增加。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合约负债增加乃主要由于该年度末就酒店住宿服务向客户所收取的短期预付款增加。


实际利率(%)到期日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84 – 6.16应要求381,777
香港银行 同业拆息+1.0二零二五年404,000
5.19二零二五年56,822
3.08 – 3.35二零二五年36,842
879,44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79,441
879,441
(879,441)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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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2. 计息银行贷款

实际利率(%)到期日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即期

银行贷款-有抵押5.85 – 6.85应要求159,900

银行贷款-有抵押

香港银行

同业拆息+1.0二零二四年8,000

有追索性应收票据贴现的银行预付款–

银行贷款-已抵押–

167,900

非即期

银行贷款-有抵押

香港银行

同业拆息+1.0二零二五年404,000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分析为于下列日期偿还之银行借贷:

一年以内或应要求167,900

第二年内404,000

第三至第五年内,包括首尾两年–

571,900

减:分类为即期部份(167,900)

分类为非即期部份404,0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一项金额为404,000,000港元的定期贷款在技术上违反与一间银行签订的银行贷款协

议项下之契诺,乃由于本集团的贷款价值比率及综合有形价值净额均不符合该银行规定。本集团已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偿还

4,000,000港元,并成功就遵守上述的贷款价值比率及综合有形价值净额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取得该贷款银行的书面豁免,期限

至该贷款原到期日二零二五年十月七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若干金额合计为381,800,000港元的发票融资贷款在技术上违反与多间银行签订的银行

贷款协议项下之契诺,乃由于本集团的综合有形价值净额、借贷比率、净借贷比率、利息覆盖率及流动比率均不符合该等银行

规定。于年结日后,本集团已偿还该等发票融资贷款的所有未偿还本金。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技术上违反与一间银行签订的银行贷款协议项下之契诺,乃由于本集团的贷款价值比率

及综合有形价值净额均不符合该银行规定。本集团已就遵守上述的贷款价值比率及综合有形价值净额成功取得该银行日期为二

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书面豁免,豁免期自报告期末起计不少于12个月。因此,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相应的非流动

部分银行借款404,000,000港元获保留为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若干银行借贷603,98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09,500,000港元)以下列各项作抵押:

(i) 本集团位于香港账面值分别为7,810,000港元、630,227,000港元及1,290,000港元之租赁土地、酒店物业及服务式公寓

及楼宇(二零二四年:11,098,000港元、413,736,000港元及1,320,000港元)之法定押记(附注14(a)及12);

(i) 本集团位于香港账面值为91,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09,300,000港元)之投资物业之法定押记(附注13);

(i) 银行有追溯性贴现本集团应收票据56,82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附注17);及

(iv) 本集团已抵押定期存款43,6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附注20)。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4

财务报表附注

23.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资产

应收

账款减值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6969

年度于损益扣除之递延税项(附注10)–(69)(6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度于损益扣除之递延税项(附注1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递延税项负债

以公允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的

公允值调整

以公允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之金融

资产的

公允值收益物业重估

超出有关折旧之

折旧拨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373–4,9671,71812,058

年度于损益扣除之递延税项(附注10)–149–(101)48

年度于其他全面收益计入之递延税项(761)–182–(57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6121495,1491,61711,527

年度于损益扣除之递延税项(附注10)–320–(86)234

年度于其他全面收益计入之递延税项(433)–(27)–(460)

转入保留溢利–(4,003)–(4,00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1794691,1191,5317,298

本集团于香港及泰国产生之税项亏损79,47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1,249,000港元)及20,98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0,306,000港元),可无限期用以抵销产生该等亏损之公司之未来应课税溢利。由于录得该等亏损之附属公司已于一段时间内

持续录得亏损,且可用以抵销税项亏损之应课税溢利被视作不太可能出现,故并未就部分此等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于中国内地成立之外商投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宣派之股息须按10%征收预扣税。此规定由二零八年

一月一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二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之盈利。倘中国内地与外国投资者之司法权区有签订相关税务协议,

则可运用较低之预扣税率。就本集团而言,适用税率为5%或10%。因此,本集团有责任就于中国内地成立之该等附属公司于

二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产生之盈利所分派之股息缴付预扣税。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0,000
58,473
二零二五年
4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5,414)
(177,445)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5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递延税项负债(续)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就本集团于中国内地成立的附属公司的须缴付预扣税的未汇出盈利的应付预扣

税确认递延税项。董事认为,该等附属公司不大可能于可预期未来将分派该等盈利。截至二零二五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概无就与中国内地附属公司有关的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就本集团附属公司尚未汇出盈利之应付税项而言,并无重大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负

债。本公司向其股东派付股息并无附带任何所得税后果。

24. 股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法定:

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2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584,726,715股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58,473

25. 储备

本集团之储备金额及其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变动于综合财务报表第27至28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呈列。

26. 具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具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本集团附属公司的详情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非控股权益持有的股权比例:

338 Apartment (BVI) Limited40%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度分配至非控股权益的亏损:

338 Apartment (BVI) Limited(41,459)

于报告日期非控股权益的累计结余:

338 Apartment (BVI) Limited(142,03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3,101
(101,636)
(88,535)
(88,535)
11,241
706,566
1,079,499
81,920
22,714
(22,827)
(113)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6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下列表格阐述上述附属公司的财务资料概要。所披露之金额均属获集团成员公司间撇销前:

338 Apartment (BVI) Limited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收入11,918

开支总额(115,565)

年度亏损(103,647)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103,647)

流动资产10,783

非流动资产793,436

流动负债1,017,265

非流动负债142,031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22,874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22,827)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净增加╱(减少)47

27.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

租赁负债计息银行贷款

应付附属公司

非控股权益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3961,266275,828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23)(389,366)10,699

利息开支–29,50311,715

已付计息银行贷款之利息–(29,503)–

修改增益在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15,61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571,900282,629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307,54111,230

利息开支–29,12315,613

已付计息银行贷款之利息–(29,123)–

修改增益在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14,15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879,441295,31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295
2,29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7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575
54
2,629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7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b)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载于现金流量表的租赁现金流出总额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内7,268

融资活动内23

7,291

28. 关连方交易

(a) 除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章节详述之各项交易外,本集团年内曾与关连方进行以下重大交易: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付关连公司之租金开支*(附注)1,322

附注: 租金开支乃根据当时适用之市场租金厘定。

(b)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毋需于报告期间结算日起计一年内偿还。

(c)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补偿: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2,720

退休后福利54

已付主要管理人员之补偿总额2,774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以公允值计量且 其变动 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银行带 有追溯性条款 贴现的应收票据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按摊销成本 列账之 金融资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8,33018,330
159,156159,156
30,06430,064
5,8425,842
49,79449,794
57,80457,804
5,84218,330296,818320,990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8

财务报表附注

29. 按类别划分之金融工具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以下各类别之金融工具之账面值载列如下:

金融资产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定期存款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以公允值计量且

其变动

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

银行带

有追溯性条款

贴现的应收票据债权投资股权投资

按摊销成本

列账之

金融资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

股权投资–20,664–20,66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20,07720,077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38,75338,753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4,139–4,139

受限制银行结余–6,0016,001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49,42449,424

4,139–20,664114,255139,058

金融负债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所有金融负债,包括计入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

债、计息银行贷款、租赁负债及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均分类为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负债。


使用以下各项进行公允值计量
市场报价 (第一层)重大可观察 元素 (第二层)重大不可观察 元素 (第三层)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8,33018,330
5,7091335,842
5,70913318,33024,172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9

财务报表附注

30. 金融工具公允值及公允值层级

管理层已评估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定期存款、计入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计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之金融负债、计息银行贷款以及租赁负债的公允值与其各自的账面值相若,主要由于该等

工具于短期内到期。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的公允值乃使用具类似条款、信贷风险及余下到期日之工具的现时利率将预期现金流量贴现而计

算。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产生的违约风险而导致的公允值变动被

评定为不重大。

公允值层级

下表阐述本集团金融工具的公允值计量层级:

以公允值计量的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使用以下各项进行公允值计量

市场报价

(第一层)

重大可观察

元素

(第二层)

重大不可观察

元素

(第三层)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20,66420,664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3,766373–4,139

3,76637320,66424,803


千港元
25,851
(3,807)
(1,380)
20,664
(2,163)
(171)
18,330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0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权投资、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及应收票据以重大可观察元素的第二层内被分类于公允值计量。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权投资、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应收票据之估值分别

按照报价、相关资产及负债之公允值及为对方╱本身信贷风险而使用及调整之贴现率的现值所厘定。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概无于公允值计量第一层及第二层转移,亦无自第三层的其他转入

或转出。

年内,公允值计量于第三层内的变动如下:

以公允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亏损总额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亏损总额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下文概述股权投资估值所采用之估值方法及主要元素:

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元素二零二五年范围二零二四年范围

股权投资产法及直接比较法车位每单位收费的公开市场价格86,237港元107,796港元

商业楼宇每平方米的公开市场价格6,468港元至

12,936港元

8,624港元至

17,247港元

住宅楼宇每平方米的公开市场价格9,163港元10,780港元

未发展土地每平方米的公开市场价格895港元1,035港元

在建工程每平方米的替换成本3,048港元–

每平方米或每单位收费价格单独大幅增加╱(减少)会令股权投资的公允值大幅上升╱(下降)。

31. 已转移但未完全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作为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本集团订立应收票据保理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并转移若干应收账款给银行。根据安排,如果任

何贸易应收账款逾期付款,本集团可能须偿还银行利息损失。由于银行有追索权贴现应收票据,所以贴现应收票据并未达到可

终止确认的要求。因此,应收票据及相应就贴现应收票据授出的银行贷款均反映在综合财务报表上。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根据安排已转移但尚未结算的应收票据账面值为56,82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


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终身预期信贷亏损
第1阶段第2阶段第3阶段简化方法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19,570119,570
56,82256,822
30,06430,064
12,81512,815
49,79449,794
57,80457,804
194,48412,815119,570326,869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1

财务报表附注

32.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贷以及现金及现金等值物。该等金融工具之主要用途乃为本集团营运集资。本集团有多项自

其营运直接产生之其他金融资产及负债,例如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以及应付账款。

本集团现时及于整个年度内之一贯政策为不会买卖任何金融工具。

本集团金融工具产生之主要风险为外币风险、信贷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检讨及协定管理各项该等风险之政

策,兹概述如下:

(i) 外币风险

由于本集团业务主要于香港、泰国及中国内地进行,而交易主要以实体之所在国家之功能货币列值,因此本集团并无

重大外币风险。

(i) 信贷风险

本集团仅与信誉良好之第三方交易。本集团之政策为所有意按信贷条款交易之客户均须通过信贷审核程序。所有

意与本集团进行买卖之客户,均须向本集团提供由信誉良好银行所发出之不可撤销信用状(可获信贷期一至三个月)或

以现金货到交收。本集团已就个别客户设定信贷限额。因此,本集团之坏账风险甚微。

下表载列基于本集团的信贷政策的信贷质素及最高信贷风险,主要基于逾期资料(除非其他资料可在无须付出不必要成

本或努力的情况下获得),及于三月三十一日的年结阶段分类。所呈列的有关金额指金融资产总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未逾期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

金融资产

—正常

—可疑

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已抵押定期存款

—未逾期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未逾期


1%7,343
(1%)(7,343)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2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i) 信贷风险(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终身预期信贷亏损

第1阶段第2阶段第3阶段简化方法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账款*–37,06037,060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

金融资产

—正常38,753–38,753

—可疑–12,815–12,815

受限制银行结余

—未逾期6,001–6,001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未逾期49,424–49,424

94,178–12,81537,060144,053

  • ,有关资料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披露。

倘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为未逾期,且并无资料表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其信用质素则

被认为是「正常」,否则其信用质素将被认为是「可疑」。

(i)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按浮动利率计算之债务承担有关。本集团并无特定政策处理现金流量利率风

险。然而,管理层监控有关风险,并将于日后有需要时考虑采取适当对冲措施。

下表显示在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之情况下,本集团除税前亏损(受浮息借贷影响)及本集团权益对港元利率合理可能

变动之敏感度。

利率上升╱

(下降)

除税前

亏损增加╱

(减少)

%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港元

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港元1%4,775

港元(1%)(4,775)


应要求一年内超过一年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75,441418,870894,311
53,01753,017
295,313295,313
475,441471,887295,3131,242,64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79,441
(57,804)
821,637
504,572
1.63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3

财务报表附注

  1. (续)

(iv)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藉考虑其金融资产及预测经营现金流量之到期日,监控资金短缺风险。本集团之目标为利用银行借贷应付其营

运资金需要,借此于资金持续可供动用与灵活弹性之间维持平衡。

下表概述本集团金融负债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按已订约但未贴现款项之到期情况。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计息银行借贷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计息银行借贷159,90030,587417,574608,061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14,242–14,242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282,629282,629

159,90044,829700,203904,932

(v) 资金管理

本集团资金管理之主要目的为确保维持稳健资金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本集团按风险比例设定资金数额。本集团管

理其资本架构,并视乎经济状况变动及相关资产之风险特性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能调整向股

东派付股息、退回股东资金或发行新股份。年内,管理资金之目标或程序并无变动。

本集团按债务净额对权益比率之基准监控资本。债务净额指计息银行借贷减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于报告期间结算日之

债务权益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计息银行借贷571,900

减:现金及现金等值物(49,424)

债务净额522,47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610,739

债务权益比率0.8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4,475
266,390
149
52
266,591
20,429
650
21,079
245,512
339,987
58,473
281,514
339,987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4

财务报表附注

33. 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

于报告期间结算日本公司财务状况报表的资料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一间附属公司之投资94,475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381,310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49

现金及银行结余55

流动资产总值381,514

流动负债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20,429

其他应付款项596

流动负债总额21,025

流动资产净值360,489

资产净值454,964

权益

股本58,473

储备(附注)396,491

权益总额454,964

附注:

本公司储备概要如下:

股份溢价缴入盈余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24,93184,475(1,801)507,605

年度亏损–(111,114)(111,11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24,93184,475(112,915)396,491

年度亏损–(114,977)(114,97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24,93184,475(227,892)281,514

本公司之缴入盈余指根据本公司股份上市前进行之集团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值之公允值超过为换取该等资产所发行本公司股份之面值的部分。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公司可在若干情况下自缴入盈余向股东作出分派。

34. 报告期后事项

如附注2.1所述,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向控股东兼董事朱铭泉先生提取了220,000,000港元的贷款。控股东的贷款为有

息贷款,年利率为香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加1.25%,须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或定期贷款成功续期时(以较早者为准)偿还,

且仅在本集团拥有足够营运资金以应付其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营运及财务义务时才须偿还。

35. 批准综合财务报表

董事会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批准及授权刊发综合财务报表。


公司持有的物业详情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5

位置用途年期本集团应占权益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7楼1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7楼2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11楼3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11楼4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11楼9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科学馆道1号

康宏广场

北座

12楼12室

办公大楼中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科学馆道14号

新文华中心

A座

5楼2室

办公大楼中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6楼9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6楼13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香港九龙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6楼17室

办公大楼长期租赁100%

九龙

么地道67号

半岛中心商场地库层

车位号74

车位长期租赁100%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6

公司持有的物业详情

位置用途年期本集团应占权益

九龙

么地道75号

南洋中心地库层

车位号P6及P7

车位长期租赁100%

九龙

科学馆道1号

康宏广场

车位号LB032

车位中期租赁100%

九龙

科学馆道1号

康宏广场

车位号LB032

车位中期租赁100%

中国广东省

深圳市

龙岗区平湖镇

鹅公岭

东深路22号

工厂综合大楼

(不包括1座2楼1室)

工业大楼中期租赁100%

泰国

春武里府

Phanutnikom区

Nong Pru分区

Chachoengsao Satahip路

(331号公路)之建筑物

仓库永久业权100%

泰国曼谷

Thai Wah Tower 11楼

21/34号

办公大楼永久业权100%

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

御景山墅

6号楼东侧E单位

员工宿舍中期租赁100%

香港上环

皇后大道中338号之建筑物

拥有酒店牌照之商业楼宇长期租赁60%

泰国

佛统府

Nakhon Chai Si区

Tha Tamnak分区

67/150 Mo 4号之建筑物

住宅楼宇永久业权100%

老挝

沙拉弯省

老南县巴托村及

通郭村之建筑物

工业大楼永久业权5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77,903
(162,045)
(5,976)
(168,02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96,726
(1,347,244)
349,482

财务资料概要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7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已刊发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该等资料摘录自已刊载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1,193,0323,969,2763,585,0192,715,508

除税前利润╱(亏损)(139,790)(115,003)58,346(52,796)

税项抵免╱(开支)(9,229)(29,583)(23,856)4,300

年度利润╱(亏损)(149,019)(144,586)34,490(48,496)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总值1,467,5392,041,7792,920,7812,670,395

负债总额(983,588)(1,379,229)(2,087,871)(1,869,610)

483,951662,550832,910800,785


公司资料

亚洲木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8

董事

执行董事

朱铭泉先生

廖玉明女士

林静芬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崔志仁先生

洪思杰先生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法定代表

朱铭泉先生

沈成基先生

公司秘书

沈成基先生

审核委员会

崔志仁先生(主席)

洪思杰先生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薪酬委员会

崔志仁先生(主席)

洪思杰先生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提名委员会

洪思杰先生(主席)

崔志仁先生

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网址

w.asiacasava.com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香港分行

Bangkok Bank Public Company Ltd.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Buterfield Fulcrum Group (Cayman) Limited

Buterfield House

68 Fort Stret

P.O. Box 609

Grand Cayman KY1-1107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54楼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兼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尖沙咀

么地道63号

好时中心

11楼1109室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股份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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