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50 李氏大药厂 公告及通告:自愿性公布 – 有关一项肿瘤科研究性药物的最新情况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Le’s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

李氏大药厂控股有限公司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50)

自愿性公布

有关一项肿瘤科研究性药物的最新情况

本公布由李氏大药厂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李氏大药厂」,连同其附属公

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本公司附属公司中国肿

瘤医疗有限公司(「COF」)肿瘤药物Socazolimab,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

监局」)批准于中国内地联合化疗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一线治

疗。

此次批准是基于一项Socazolimab联合化疗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的第

三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该试验涵盖54个中心,由

上海市胸科医院陆舜教授牵头。试验结果显示,接受Socazolimab治疗的患者整

体生存期(13.90个月)相较安慰剂组(11.58个月)显著提升,且该药物未增加治疗

的安全风险。

Socazolimab是一种全人源抗PD-L1单株抗体,用于癌症治疗。至今该药物已获批

用于复发或转移性子宫颈癌及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针对持续性、复

发性或转移性子宫颈癌一线治疗的另一项第三期临床试验亦在进行中。


关于李氏大药厂

李氏大药厂是一间结合研究主导及市场导向的生物医药公司,已于中国医药

行业进行超过三十年的经营活动。凭借药品发展、临床发展、规管、制造、销售

及市场推广的稳固基础建设,本公司已与约二十家国际公司建立广泛合作关

系,且目前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台湾推广超过二十五种专利、仿制及引

进医药产品。李氏大药厂致力于心血管、女性健康、儿科、罕见病、肿瘤科、皮

肤科及产科等领域,由多项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产品。过去两年,李氏大药厂

在中国成功取得十三项新药批准。更多资料可于w.lespharm.com浏览。

承董事会命

李氏大药厂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小芳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李小芳女士(主席)及李烨妮女士;非执行董事为李

小羿博士、James Charles Gale先生及黄瑞瑨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友正博

士、蒋绮华女士及詹华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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