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8 医思健康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股份代号:2138)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EC Healthcare

医思健康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医思健康(「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十时

三十分假座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德宏大厦20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b) 重选陆韵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c) 重选梁杨世嫡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d) 重选区隽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e)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 (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c)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

文)行使本公司之权力,以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之额

外股份(「股份」)或可转换为股份(包括自库存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具

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之证券,并作出或授出可能须行使有关权力

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赋予权利以认购或以其他方式

收取股份的认股权证、购股权、债券、票据、证券及债权证);

(b) 上文(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有关期

间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之要约、协议及╱或购股权;

(c) 董事根据上文(a)段之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

根据购股权或其他形式)之股份总数(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出售或转

让),惟根据下列各项除外:

(i) 供股(定义见下文);或

(i) 根据本公司现有购股权计划或当时采纳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的

类似安排授出购股权或购买股份的权利,或因根据有关计划或安

排授出的购股权或权利获行使而发行股份;或

(i) 根据本公司不时生效之组织章程细则(「细则」)为配发及发行股份

以代替全部或部份股息之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之安排;或

(iv) 因根据本公司授出之任何购股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或任何可

转换为股份的证券之条款行使认购或转换权而发行股份,


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

份)之20%,而本决议案(a)段之授权须受相应限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其他适用法例(包括但不限于开曼群

岛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时;及

(i) 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

授予董事之授权时;

「供股」指董事于指定期间,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之股份持

有人按彼等当时之持股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或发售或发行认股权证、

购股权或给予认购公开股份权利之其他证券(惟董事可就零碎配额或

经考虑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权区或香港以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

证券交易所之法例规定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规定,或根据法例而厘

定任何限制或责任之存在或范围所涉及之费用或延误后,作出彼等

认为必需或权宜之取消权利行动或另作安排)。

有关配发、发行、授出、发售或处置股份的任何提述,在上市规则及适用

法律法规条文准许范围内及在不抵触有关条文下,应包括出售或转让本

公司股本中的库存股份(包括于转换或行使任何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

股权证或类似权利认购股份时履行任何责任)。」


  1. (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b)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

文)行使本公司权力,以在联交所或股份可能上市且经证券及期货事

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买股份,

而董事行使本公司权力购买股份须根据所有适用法例及上市规则或

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不时修订的规定而进行;

(b) 本公司根据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于有关期间可购买之股份总数,不

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

份)之10%,而本决议案(a)段之授权亦须受相应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或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定

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时;及

(i) 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

授予董事之授权时。」


  1. (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载于本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第4及5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上文

第4项决议案所述的一般授权,根据与本公司按照上文第5项决议案所述

授权购回有关数目股份有关之一般授权,加入董事可能配发或发行或经

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或发行之股份总数(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出售或

转让),惟此数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

任何库存股份)的10%。」

代表董事会

医思健康

公司秘书

萧镇邦

谨启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注:

  1. ,所有提呈大会之决议案(不包括程序及行政事项)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而投票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内刊载。

  1. ,均有权委任其他人士作为其受委代表

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凡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委任多于一名受委代表代

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倘多于一名受委代表获委任,

须指明各受委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数目及类别。

  1. ,本公司仅接纳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之投票(无论亲身或

委派受委代表),其他联名持有人之投票将不予接纳,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按本公司股

东名册内就有关股份所示之排列次序而定。

  1. (如有)或经由公证人证明之授权书或

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

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

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本公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并于会上投票。在该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论。


  1. (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包括首

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股东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即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出席大会

并于会上投票。为符合资格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最迟须

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便登记。

  1. (星期五)上午八时正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或八号或

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仍然悬挂,则大会将会押后。本公司股东须参看本公司网站

(w.echealthcare.com)获取另行举行大会安排详情。本公司股东如有任何有关另行举行大

会安排之疑问,请于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营业时间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六

时三十分致电本公司电话热线(852) 3975 4798查询。

  1. ,则大会将如期举行。
  1. ,本公司股东应因应其本身之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出席上述大会,如

选择出席大会,则务请小心注意安全。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邓志辉先生、吕联炜先生及李向荣先生;非执行董

事为陆韵晟先生及梁杨世嫡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清楠先生、陆东先

生及区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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