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1 医汇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年年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

资者应了解投资于此类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的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承受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为高的市场波动风险,

同时亦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

对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供有关医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的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对本报告所载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

等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或当

中任何陈述有所误导。

本报告将由刊登日期起计至少一连七天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内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栏内及于本公司网

站w.MediNetGroup.com 刊载。


目 录

公司资料3

主席报告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10

企业管治报告15

董事会报告29

独立核数师报告38

综合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4

综合财务状况表45

综合权益变动表47

综合现金流量表4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9

财务概要112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公司资料

独立核数师

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上环

德辅道中322号

西区电讯大厦22楼2201室

开曼群岛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铜锣湾威非路道18号

万国宝通中心36楼3601室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MediNetGroup.com

(本网页之资料不构成本报告之部分)

股份代号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主席)

姜洁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

黄伟梁先生

郭思治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辞任)

吴伟雄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成员

梁宝汉先生(主席)

黄伟梁先生

郭思治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辞任)

吴伟雄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成员

梁宝汉先生(主席)

黄伟梁先生

陈志伟先生(自2025年6月27日起辞任)

姜洁女士(自2025年6月27日起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成员

黄伟梁先生(主席)

梁宝汉先生

陈志伟先生

合规主任

陈志伟先生

公司秘书

梁文辉先生(自2025年1月2日起辞任)

谢逢春先生(自2025年1月2日起获委任)

法定代表

陈志伟先生

梁文辉先生(自2025年1月2日起辞任)

谢逢春先生(自2025年1月2日起获委任)

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

CLKW Lawyers LP

香港律师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主席报告

各位股东:

大湾区崛起,香港巩固于其中的地位。2025年充满重大机遇,同时存在不少挑战。随著边境重新开放,区域一体化不断深

化,我们将会继续专注于利用香港的国际级医疗保健标准、健全的监管框架及作为创新枢纽的地位,巩固我们于医疗行业的

领导地位。

展望未来,尽管本集团将面临挑战,但未来充满潜力。我们对保持并加强核心业务营运的承诺,依然坚定不移,同时积极探

索机会拓展服务范围。该等工作旨在推动收益增长,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管理团队致力于提高运营效率,维持

成本效益。通过优化资源分配、精简运营及善用战略优势,我们的目标乃为病人及持份者提供更高的价值。

我们在此竞争激烈的格局中迈进时,对卓越、可持续发展及社区健康的承诺坚定不移。

本人谨代表本公司,衷心感谢股东、客户、业务合作伙伴及员工的信任及支持。我们会继续共同促进公司发展,带来具意义

的影响,并把握时代变迁带来的机遇。

陈志伟

主席

2025年6月27日


2023/24财年2024/25财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与展望

医汇在香港超过28年,是知名企业医护方案供应商之一。我们主要为企业及保险公司提供医疗及牙科解决方案,基于客户

所需、预算及医疗保健福利范围,我们为合约客户提供量身定制、可靠、协调及全面的医护方案。我们亦在香港自营五间牙

科诊所、两间医疗中心及一间基因实验中心。我们的目标为帮助每名客户在面对日常生活不同的目标及挑战时建立强壮体魄

及保持健康。

本集团的收益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2024/25财年」)约为106.4百万港元,减少约9.8百万港元或8.4%,而截至

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2023/24财年」)约为116.2百万港元。于2024/25财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约为8.1百万

港元(2023/24财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8.1百万港元)。转亏为盈主要由于经考虑代价的公平值后出售我们其中一间

牙科附属公司恒泉有限公司的收益约为12.8百万港元。此外,由于有效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及出售恒泉有限公司,有助减少整

体供应开支,导致医疗及牙科供应成本减少约3.5百万港元。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由2023/24财年约116.2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106.4百万港元,减幅约为8.4%。下表载列本集团按

收益分部划分的收益明细连同比较数字:

向合约客户提供医疗方案40,36142,5335.2%

向自费病人提供医疗服务25,17622,981–8.7%

向合约客户提供牙科方案5,5254,521–18.2%

向自费病人提供牙科服务45,18636,355–19.5%

116,248106,390

向合约客户提供医疗解决方案所得收益由2023/24财年约40.4百万港元增加至2024/25财年约42.5百万港元,增幅约为5.2%,

主要由于探访联系医生及辅助服务供应商的病人增加及合约客户数目增加。

向自费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益由2023/24财年的约25.2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的约23.0百万港元,减幅约为8.7%,

主要由于自费病人对若干体检、其他检测程序及疫苗接种服务等的需求减少所致。

向合约客户提供牙科解决方案所得收益由2023/24财年约5.5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4.5百万港元,减幅约为

18.2%,主要由于牙科解决方案服务的合约客户及个别人士数目均有所减少所致。

向自费病人提供牙科服务所得收益由2023/24财年约45.2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36.4百万港元,减幅约为19.5%,

此乃主要由于出售恒泉有限公司,导致寻求第二层牙科服务的病人就诊次数减少所致。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2023/24财年约561,000港元增加至2024/25财年约878,000港元,主要由于2024/25财年获得香港政府提供与科

技券计划相关的额外政府资助约139,000港元以及额外租金收入约131,000港元。

其他收益及亏损

其他亏损由2023/24财年约2.6百万港元减少约1.4百万港元至2024/25财年约1.2百万港元,主要由于与2023/24财年相比,

2024/25财年并无确认商誉减值亏损。

医疗及牙科专业服务开支

医疗及牙科专业服务开支主要包括(i)支付予透过由联系诊所、医疗中心、牙科诊所及联系辅助服务供应商组成的网络(「医汇

网络」)提供服务的联系医生及联系辅助服务供应商的费用;(i)支付予本集团所委聘外聘牙医及医生的费用;及(i)就向本集

团提供服务而支付予第三方化验所的费用。

本集团的医疗及牙科专业服务开支由2023/24财年约50.3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45.3百万港元,减幅约为9.9%,与

本集团收益减少相符。

员工成本

员工成本由2023/24财年约37.2百万港元略微减少至2024/25财年约36.9百万港元,减幅约为0.8%。有关该减少乃主要由于

2024/25财年平均雇员薪资水平有所下降。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由2023/24财年约1.7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1.3百万港元,减幅约为23.5%。

使用权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由2023/24财年约8.0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7.5百万港元。

医疗及牙科供应品成本

医疗及牙科供应品成本由2023/24财年约9.4百万港元减少约37.2%至2024/25财年约5.9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有效实施成本

控制措施及出售我们牙科业务的其中一间附属公司恒泉有限公司,导致整体供应成本下降。

租金开支

租金开支由2023/24财年约0.9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约0.8百万港元,减幅约为0.1百万港元,主要由于采纳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短期租赁的租金付款,其中短期租赁的租金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其他开支

其他开支主要包括(i)一般间接及行政开支,例如维修及保养开支、印刷成本及保险开支等;(i)专业及法律费用;(i)水电开支;

及(iv)主要与信用卡及银行的分期付款有关的银行手续费。其他开支由2023/24财年约14.0百万港元减少至2024/25财年的

12.4百万港元,减幅约为11.4%。有关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对一般开支实施有效成本控制。

融资成本

由于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于2024/25财年及2023/24财年分别录得融资成本约655,000港元及660,000港元。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于2024/25财年录得所得税开支约33,000港元(2023/24财年:约105,000港元),主要由于应课税收入减少。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总资产约为51.7百万港元(2024年:约42.0百万港元),分别由总负债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

益(包括股本及储备)约40.5百万港元(2024年:约38.8百万港元)及约11.6百万港元(2024年:约3.6百万港元)拨付。

于2025年3月31日的流动比率约为0.7倍(2024年:约0.8倍)。

库务政策

本集团已对其库务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方针,故在整个2024/25财年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致力透过进行持

续的信贷评估及评估其客户的财务状况以降低信贷风险。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以

确保本集团的流动资金架构可应付其不时的资金需求。

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产生收益的业务均以本集团的呈列货币港元进行交易。本集团并无制订针对外币风险的任何对冲政策。然而,

管理层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货币风险。

资本架构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为10,400,000港元,普通股数目为41,600,000股,每股面值0.25港元。于2025

年3月31日,本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份。

分部资料

本集团呈列的分部资料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披露。

所持重大投资、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其他所持重大投资、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2024年2025年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出售恒泉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于2025年1月9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MediNet (BVI) Limited(作为卖方)与赵创波医生(作为买方(「买方」)订立日期为

2025年1月9日的协议,内容有关按总代价14,400,000港元买卖恒泉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目标公司主要

从事经营提供牙科服务之牙科诊所业务,包括牙齿矫正治疗、激光牙科植入手术、牙齿美白及其他一般牙科服务。买方为目

标公司的董事之一,因此于附属公司层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出售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超过25%但低于75%,故于附属公司层面出售事项构成主要及关连交易。

出售事项于2025年2月19日完成。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且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

综合计入本公司账目内。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i)日期为2025年1月9日的公告;及(i)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出售事项。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2024/2025财年并无任何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2024年: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下表载列我们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按职能划分的全职╱兼职雇员、合约牙医及牙齿卫生员人数明细: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89

受雇及合约牙医1915

受雇及合约牙齿卫生员63

牙科护士3819

牙科支援员工74

医生23

医疗护士109

医疗支援员工33

其他支援员工(附注)1616

中国牙医2 –

中国护士2–

中国支援员工11

总计11482

附注: 其他支援员工包括人力资源、行政、会计、资讯科技及其他后勤办事处支援员工。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2024/25财年,相关员工成本(包括薪金及其他利益形式的董事酬金)约为36.9百万港元(2023/24财年:约37.2百万港元)。

本集团根据雇员的资历、职位、经验、表现及职级厘定其薪酬。除薪金外,我们的员工亦有权就所提供若干类别的牙科服务

或医疗服务,获得按若干协定收费百分比计算或若干固定金额的佣金收入。其薪酬待遇通常按表现评估及其他相关因素每年

更新。

董事的薪酬待遇乃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根据相关董事的经验、职责、工作量及于本集团投入的时间而进行

检讨,并不时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及酬金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及前景可能受到一系列风险及不确定因素所影响。以下为本集团识别的主要风险及不确

定因素。除以下所示者外,可能有本集团未知或目前可能不属重大但于日后可能变得重大的其他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声誉风险

本集团的医生、牙医及联系医生及辅助人员,可能因客户提出的医疗或牙科纠纷或失当的指称,而面对申索、投诉、监管或

专业调查,可能损害本集团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品牌及声誉。

合规风险

我们的业务营运、本集团在香港及中国的医生、牙医及联系医生均面对广泛的法律、法规及牌照要求,倘未能符合该等法规

或法律,可能招致罚款或损害本集团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品牌及声誉。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董事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主席)

姜洁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

黄伟梁先生

郭思治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辞任)

吴伟雄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获委任)

董事会

董事会目前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召开股东大会、

在该等大会上作董事会工作报告并落实在该等大会上通过的股东决议案;(i)确定业务营运、财务、资本及投资计划;(i)厘

定内部管理架构,订定基本管理条例;(iv)委任及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厘定董事薪酬及制定溢利分配提案及增减注册资本的

提案;及(v)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的责任。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68岁,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合规主任兼本公司控股东之一。其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业务发展及财务及战

略规划。其于2015年8月20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16年5月19日调任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合规主任。其亦为本公

司旗下所有附属公司的董事。

陈先生于香港的企业医疗及牙科解决方案行业拥有超过36年的经验。在1994年创办本集团前,陈先生自1983年至1988

年任职于Bupa Ltd,其最终职位为经理,自1989年至1993年任职于汇丰医疗保险有限公司(前身为Carlingford Medical

Insurance Limited),其最终职位为医疗保险顾问。陈先生透过遥距学习于2017年2月获白金汉郡新大学颁发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陈先生为执行董事姜洁女士的配偶。

于2025年3月31日,陈先生于23,400,000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56.25%)中拥有权益。除所披露者外,陈先生并

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公司股份代号梁先生先前担任的职位委任日期辞任日期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姜洁女士,43岁,为执行董事,主要负责业务发展及客户关系管理。姜女士于2015年8月20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16年

5月19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其亦为本公司旗下所有附属公司(康齿服务有限公司及恒泉有限公司除外)的董事。

姜女士于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就读中国山东省青岛第十六中学,于1997年7月获授予毕业证书。彼亦于1997年9月至

2000年7月就读中国山东省物资学校(于2001年4月并入济南大学),主修企业管理,于2000年7月获授予毕业证书。

姜女士于2009年9月加入本集团,自此已于本集团的营运累积超过11年经验。加入本集团后,姜女士负责业务发展及客户

关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联络现有及潜在客户及其他业务发展活动,如营运公司网站及于医汇中心及牙科诊所派发小册子及

宣传单张。姜女士为陈先生的配偶。

于2025年3月31日,姜女士被视为于23,400,000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56.25%)中拥有权益。除所披露者外,姜

女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陈先生及姜女士各自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期满后除非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否

则合约将自动续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61岁,于2016年5月1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先生目前为执业会计师。梁先生自1993年1月起获认

许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会员,并自1997年1月起成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1987年11月,梁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会计专业文凭。其亦于1990年12月获得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的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梁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经验。

梁先生先前在下列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位:

丰银禾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汇联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8030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8月15日2020年11月19日

恒昌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前称工盖有限公司)

1421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11月13日2024年1月19日


公司股份代号黄先生目前担任的职位委任日期
公司股份代号黄先生先前担任的职位委任日期辞任日期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黄伟梁先生,47岁,于2016年5月1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3月至今,黄先生现时为亲食品集团(开曼)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食品及零食产品生产、分销及销售的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负责企业发展、

投资、会计及财务事宜。彼亦为连捷体育投资有限公司(为家族办公室管理投资及信托的私人公司)董事。自2000年9月至

2009年8月,其任职于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自2004年7月起,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会员,并自2010年9月起成为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2000年11月,黄先生获得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其拥有超过20年的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经验。

黄先生目前在下列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位:

亲食品集团(开曼)股份有限公司1583执行董事2016年3月22日

黄先生先前在下列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位:

中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59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5月13日2021年5月21日

数盟资本国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前称

弘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8375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10月24日2025年2月27日


公司股份代号吴先生目前担任的职位委任日期
公司股份代号吴先生先前担任的职位委任日期辞任日期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吴伟雄先生,61岁,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7月2日起生效。吴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香港大学,获法律学

士学位。吴先生为香港执业律师,并为姚黎李律师行的合伙人。吴先生于香港从事证券法、公司法及商业法的业务。

吴先生目前在下列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位:

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8172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3月19日

信义储电控股有限公司8328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6月25日

吴先生先前在下列联交所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位:

1957 & Co. (Hospitality)

Limited

8495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11月6日2022年8月19日

瀛晟科学有限公司209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5月20日2023年6月16日

律齐文化有限公司(前称京基

智慧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550非执行董事2023年9月24日2024年7月8日

新耀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970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6月21日2025年6月12日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2369非执行董事2018年1月19日2025年6月7日

我们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各委任函的条款及条件在一切重大方面均类似。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初步

为期三年,惟可于相关委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

概无拟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之董事与本公司订有任何不可由本公司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

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高级管理层

以下为本集团的高级管理层团队:

李依皓女士,51岁,为总经理,主要负责本集团日常营运的整体管理及实施业务策略。其于1995年8月加入本集团,自此

已于本集团的营运累积超过29年经验。李女士于1995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士学位。其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

任何公开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

黄兆基医生,54岁,为牙医之一兼康齿服务有限公司及恒泉有限公司董事。其主要负责牙科诊所的营运及提供牙科服务。其

于1997年7月加入本集团,自此已于本集团的营运累积超过27年经验。其自1996年8月起成为注册牙医。黄医生于1996年

11月获得香港大学牙医学士学位。其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何公开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

公司秘书

谢逢春先生,36岁,于2025年1月2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谢先生于2011年在澳洲昆士兰大学毕业,

获得会计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的注册会计师,亦为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的特许管理会计

师。谢先生于审计、会计及企业管治方面拥有逾十一年经验。谢先生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棹资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

并根据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彼亦自2023年4月起担任股份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3)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并自2022年4月起担任股份于联

交所GEM上市的公司民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456)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谢先生过往曾于2020年8月至2023年5月担任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汇隆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21)的执行董事、

公司秘书、监察主任、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于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担任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公司卓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65)的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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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44(2)条,董事会欣然提交本集团2024/25财年之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及本集团管理层深明良好的企业管治对本集团长远的成功及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董事会致力于维持健全的企业标

准及程序,以便提升本集团的问责制度及透明度,保障本公司股东权益及为股东创造价值。

绪言

本公司致力确保以崇高的商业道德标准营运业务,反映公司坚信如要达到长远的业务目标,必须以诚信、透明和负责的态度

行事。本公司相信恪守此理念长远可为股东取得最大的回报,而雇员、业务伙伴及公司营运业务的社区亦可受惠。

企业管治是董事会指导本集团管理层如何营运业务以确保实现业务目标的过程。董事会致力维持及建立完善的企业管治常规,

旨在确保:

  • ;及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董事会致力达致良好企业管治标准。董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对本集团提供框架以维护本公司股东(「股东」)利

益、提升企业价值、制定其业务策略及政策,以及提高其透明度及问责性至关重要。

本公司已应用GEM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原则及常规,并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作为

规管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守则。

本公司设有企业管治框架,并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订一系列政策及程序。该等政策及程序为提升董事会实施管治以及对本

公司业务操守及事务进行妥善监察的能力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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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于整个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惟偏离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及行政总

裁的角色区分除外,此乃由于董事会相信陈志伟先生出任主席及行政总裁对本集团有利。董事会认为,目前的架构有利于实

施本集团的业务策略,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本集团的运营效率。本公司将不时审查管理层架构,并将继续加强其企业管治常规,

以配合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发展。就未有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的情况而言,本公司已于2024年12月6日就本集团

所订立的租赁协议刊发公告,当中载列须予披露交易的详情以及补救行动及措施,以防止未来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进一步详

情请参阅本报告「董事会报告 — 遵守法律及法规」一节。

本公司将参考企业管治的最新进展,定期检讨及改进其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统筹及监督本公司,以及识别其偏离情况进而促使本公司达致成功。董事会辖下已设立董事委员会,并根据该等

董事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转授其各自的职责。该等委员会各自的职权范围详情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发。全体董事已真诚履

行职责,遵守适用法律及规例,并时刻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有关政策事宜、策略及预算、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董事及公司秘书(或联席公司秘书)

提名及其他重要财务及运营事项的所有主要事项拥有酌情决定权。全体董事均为本公司带来宝贵的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

使其高效运作。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地获取相关资料,以及获得公司秘书(或联席公司秘书)的意见与服务,以确保董事会程序

及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均获遵从。

董事会委派高级管理层负责本集团的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并对管理层获授权的职权进行定期检讨。高级管理层订立任何

重大交易前必须取得授权。

董事会须遵守则条文第A.2.1条有关企业管治的规定。董事会已审阅及讨论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政策,并对企业管治政策的

表现感到满意。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目前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

董事会的组成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主席)

姜洁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

黄伟梁先生

郭思治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辞任)

吴伟雄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获委任)

有关各董事的履历资料以及彼等之间的关系(如有)载于本报告第10至14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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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名单(按分类)根据GEM上市规则于本公司不时公布的所有公司通讯内予以披露。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根据GEM上市规则

于本公司刊发的所有公司通讯内明确列出。本公司应在其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设存及提供最新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并列明其

角色和职能,以及注明其是否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据本公司所知,董事会成员之间概无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关系。

于2024/25财年,董事会一直遵守GEM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

以及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拥有适当专业资格、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各自获委任前,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向联交所递交一份书面声明,确认其独立性并承诺日后若情况有任何变动以致可能会

影响其独立性,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联交所。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指引,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

行董事有关其独立性的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根据GEM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规定,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董事的委任及重选

董事的委任、重选及免职程序及过程已载于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组成、研究

及制定提名及委任董事的有关程序,监管董事的委任及继任计划,以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守则条文第B.2.2条指明,每名董事(包括有指定任期的董事)应轮流退任,至少每三年一次。

在提名新董事时,提名委员会考虑不同的技能、经验及背景、地区及行业经验、种族、性别、知识和服务年资以及董事会成

员的其他特质。目前,全体董事均按既定任期三年获委任。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3(3)条,董事会有权不时及随时委任何人士作为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出任董事会新增成员。按

上述方式委任的董事任期将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时届满,届时有资格于会上膺选连任。

另外,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1)条,于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在任董事(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或三的倍数,

则人数最接近而不少于三分之一)须轮值卸任,每位董事(包括获指定任期的董事)须每三年最少轮流退任一次。因此,姜洁

女士及黄伟梁先生将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出席╱举行会议数目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审核委员会 会议薪酬委员会 会议提名委员会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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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条款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规定交易准则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作为其监管董事证券交易的自身守则。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别问询且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于2024/25财年已全面遵

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交易准则。

董事会议、股东大会及程序

董事会议出席率及次数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5.1条规定,董事会议应每年召开至少四次,大约每季一次。该等定期董事会议通常要求大

部分有权出席的董事积极参与,不论为亲自或通过电子通讯途径参与。

董事年内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议的情况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1/18/8不适用2/22/2

姜洁女士0/18/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1/18/82/22/22/2

黄伟梁先生1/18/82/22/22/2

郭思治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辞任)不适用1/21/1不适用不适用

吴伟雄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

获委任)1/15/61/1不适用不适用

会议常规及指引

年度会议时间表及每次会议的草拟议程一般会事先向董事提供。本公司已订有安排,以确保董事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列入会

议程。

定期董事会议通知一般于会议前至少提前14日送交所有董事。就其他董事会及委员会议而言,在一般情况下将给予合

理通知。

董事会文件连同所有适当、完整及可靠资料于每次董事会议或委员会议前至少提前3日寄发予所有董事,以便董事了解

本公司最新发展及财务状况及使董事在知情况下作出决定。于需要时,董事会及各董事亦可单独及独立地联络高级管理层。


头衔性别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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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高级管理层成员出席所有定期董事会议并于需要时出席其他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以就本公司业务发展、财务及会计事项、

遵守法规事宜、企业管治及其他重大事项提供意见。

公司秘书负责所有董事会议及委员会议记录,并保存有关记录。董事会议及委员会议记录应对会议上所考虑事项及

达致的决定作足够详细的记录,包括董事提出之任何关注事宜或反对意见。每次会议后一般于合理时间内交予董事传阅记录

草稿并发表意见,其定稿可供董事随时查阅。

组织章程细则载有规定,要求有关董事于批准彼等或其任何联系人拥有重大利益的交易时放弃投票且不计入会议法定人数。

主席及行政总裁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兼任。陈志伟先生为董事会主席,

亦为我们的执行董事,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即时授权进行本集团的业务,因此,就GEM上市规则而言,亦为行政总裁。

陈先生自1994年起一直管理本集团业务及整体财务及战略规划。董事会相信,陈先生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职务有利于本集

团业务营运及管理,将为本集团带来有力及一致的领导。此外,因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会认为,此

足以均衡权力及职权,以致并无个别人士有绝对决定权。因此,本公司并无按照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区

分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理解且接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故设有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有关政策于切合本公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致力确

保董事会可于技能、经验及多元观点各方面取得平衡。董事会所有委任将继续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适当考虑董事会成员多

元化的裨益。候选人将根据一系列多元化角度选出,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委任5名董事,其中1名为女性。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由具有多元化性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业

务经验、技能及知识的成员组成。本集团全体雇员当中,男性雇员占28.0%,女性雇员占72.0%。本集团认为雇员性别比例

在合理范围内。

根据可计量目标对董事会现时组成的分析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2名董事男性:4名董事41–50岁:2名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董事女性:1名董事61–70岁:3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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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目前,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已属充足。董事会具备切合本公司业务所需的平衡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观点。董事

会将考虑制定可计量目标以实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不时检讨有关目标,以确保其适当性并确定在实现该等目标方面

取得进展。

提名委员会将在有需要时及定期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成立三个委员会,分别是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以监管本集团事务之个别范畴。三个委员会各自具

有其本身的界定职务与权责范围。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委员会拥有充足资源以履行彼等职责,并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28至5.33条及企业管治守则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审

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检讨及监督财务控制、内部监控、提名及监察外聘核数师及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系统,以及

就本集团的财务报告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梁宝汉先生、黄伟梁先生及吴伟雄先生。梁宝汉先生目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

于2024/25财年,审核委员会共举行2次会议,以审议及批准以下事项:

(i) 于提呈予董事会之前审阅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以遵守与财务报告有关的会计准则、GEM上市规则及其他要求为重

点;

(i) 于本集团内讨论内部控制系统的成效,包括财务、运营及合规控制以及风险管理;及

(i) 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事宜。

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其认为有关业绩之编制已遵守适用会计准则及规

定并作出充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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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即执行董事陈志伟先生(于2025年6月27日辞任)、姜洁女士(于2025年6月27日获委任)及两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梁宝汉先生及黄伟梁先生。梁宝汉先生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其中包括):

— 参考董事的贡献及表现以提名董事;

— 每年厘定一名董事是否属独立;

— 检查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就执行前述政策而达至目标的进展;

— 决定一名董事是否能够及已经完满地履行作为一名董事的职责;及

— 检视及评估本公司企业管治指引的充份性及向董事会推荐任何建议变动以供批准。

提名委员会已采纳一项提名政策(「提名政策」),列载挑选、委任及再委任董事的程序及准则。于评估及挑选董事候选人时,

提名委员会至少须每年考虑一次(其中包括)性格及品德,投入充足时间履行作为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委员会成员职责的

意愿及能力,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术、知识及服务年期),并协助董事

会编制董事会技能表;以及提名委员会可能认为适合的该等其他相关因素。

提名委员会于物色合适的合资格人选成为董事会成员时,亦考虑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而董事会将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为

执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订立及检讨可计量目标,并监察达成该等目标的进度。

于2024/25财年,提名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以审议及批准以下事项:

(i) 审查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成员组成;

(i)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i) 于本公司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重选陈志伟先生、梁宝汉先生及吴伟雄先生为董事;及

(iv) 向董事会推荐委任吴伟雄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范围(港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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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根据GEM上市规则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即执行董

事陈志伟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宝汉先生及黄伟梁先生。黄伟梁先生目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其中包括)(i)就应付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的条款、花红及其他酬金(包括实物福利益、

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或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任何应付赔偿)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所

有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评估执行董事的表现及批准董事服务合约的条款;及(iv)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3

章审议及╱或批准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于2024/25财年,薪酬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以审议及批准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

2024/25财年支付予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按范围划分如下:

500,000港元以下3

500,001港元至1,000,000港元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2

3,500,000港元至4,000,000港元1

董事的持续培训及发展

本公司鼓励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彼等之知识及技能。此乃确保董事及时了解相关行业知识及技能以及监管

最新资料。

董事定期获得有关GEM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常规及其他监管政策的最新变动及发展的简介及书面资料,并出席研讨会,探

讨涉及董事职责及责任之专业知识及监管规定之最新发展。

全体董事均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内容关于最新监管资料、董事职责及责任及本集团业务,包括阅读有关监管最新资料之材料

及╱或出席研讨会以培养专业技能。


董事姓名培训类型(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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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董事提供的记录,2024/25财年董事接受的培训概述如下: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A, B

姜洁女士A, B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A, B

黄伟梁先生A, B

吴伟雄先生A, B

附注: 培训类型

A: 出席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简报、研讨会、会议及工作坊。

B: 阅读相关新闻快讯、报纸、期刊、杂志以及相关出版刊物。

公司秘书

谢逢春先生自2025年1月2日起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彼负责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资讯交流良好,以及遵循董事会政策及程序。

于2024/25财年,谢逢春先生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15条的相关专业培训规定接受合共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董事的责任声明

董事负责编制2024/25财年之财务报表。

董事会负责对本公司年度及中期报告、股价敏感公布及按GEM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财务披露作出平衡、清

晰而可理解的评估。

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供该等解释及资料,以让董事会对财务及其他资料作出知情评估。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对本集团维持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对检讨其成效承担整体责任。董事会致力落实有效及完善的内部监控及风险

管理系统,保障股东利益及本集团资产。作为年度检讨程序的一部分,董事会已评估本集团的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确保有

关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已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已充足。董事会亦已委聘独立专业公司哲慧企管专

才有限公司(「哲慧企管专才」)每年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涵盖已成立框架内的所有相关财务、营运及合规监

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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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于制定时已考虑到其业务性质及本集团整体组织架构。有关系统的目的在于管理而非排除

营运系统的失误风险,以及提供合理而非绝对地保证不会出现重大虚假陈述或损失。此外,该等系统的另一个目的则在于保

障本集团的资产,保存适当的会计记录及财务报告,维持营运效率及确保遵守适用的法例法规。

于2025年6月27日举行审核委员会议时已向审核委员会成员呈列由哲慧企管专才编制的内部监控检讨报告及企业风险评

估报告。哲慧企管专才进行的内部监控检讨及企业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充分资料以了解管理层及董事会就监控环境

及风险管理机制因素的态度、意识及所采取的行动。根据哲慧企管专才及审核委员会所得的结果及意见,董事会认为内部监

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有效及足够,且认为并无可能会对本公司股东有影响并需关注的重大事宜。

本公司会继续每年聘请外聘独立专业人士对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进行检讨,并于适当时进一步改善本集团系统。

本集团已制定内部监控程序,除对内幕消息保密外,提供董事及相关雇员有关评估、报告及传阅内幕消息的指引。内幕消息

只会传阅给有需要的相关人士,而本集团不时检讨现行的政策及做法以确保完全符合监管规定。

现时本集团并无内部审计部门。董事已检讨内部审计部门的需要,彼等认为以本集团业务的规模、性质及结构而言,在需要

时聘用外聘独立专业人士为本集团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更具成本效益。然而,董事将会继续最少每年检讨一次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的需要。

本公司已制订举报政策,供本公司雇员及与本公司有往来的人士以保密及匿名的方式向审核委员会提出与本公司有关的任何

事项中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

本公司亦已制订反贪污政策,以防止本公司内部出现贪污及贿赂。本公司已开放内部举报渠道,可供本公司雇员举报任何涉

嫌贪污及贿赂的行为。雇员亦可向审核委员会匿名举报,该委员会负责调查所报告事件,并采取适当措施。本公司继续进行

反贪污及反贿赂活动,培育廉洁文化,并积极组织反贪污培训及调查,确保反贪污及反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合规主任职能

陈志伟先生为董事会主席、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合规主任。其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第10页。

合规主任负责建立正式的机制作风险评估及管理,并监督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成效,及评估其修复功能。


所提供服务已付╱应付费用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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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核数师的薪酬

审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委任外部核数师的事宜。

于2024/25财年,本公司委聘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博」)为外部核数师。

已付或应付予本公司核数师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薪酬列载如下:

审核服务

— 关于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服务450

非审核服务

— 审阅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150

— 有关出售恒泉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主要交易70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股息政策,董事会于决定是否派付股息及厘定股息金额时,除其他

外,须考虑以下因素:

(i) 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i)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

(i) 本集团对业务营运及未来发展的资本要求;

(iv) 本集团的保留盈利及可分配储备;

(v) 股东的期望及行业惯例;

(vi) 总体市况;及

(vi) 董事会认为属适当的任何其他因素。

本公司宣派及支付股息亦受开曼群岛法律、组织章程细则及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的管束。

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股息政策,概无法保证在任何特定期间内将会提呈或宣派任何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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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权利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提交请求日期持有本公司附带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之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之任何股东,有权

递交书面请求书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该书面请求书(i)必须注明股东特别大会之目的;及(i)必

须由提呈要求人士签署并送呈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以送交公司秘书,有关要求可能包括同样格式之多份文件,每份文件经

由一名或多名提呈要求人士签署。有关要求将由本公司股份登记处核实,经其确定要求为妥当有效后,公司秘书将要求董事

会向全体股东送达充分通知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另一方面,倘有关要求被证实无效,提呈要求人士将获知会此结果,因此

将不会应其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倘董事会于送呈有关要求日期起计二十一天内未有正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提呈要求人士或占全体提呈要求人士之总投票权

一半以上之任何提呈要求人士,可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惟如此召开之任何股东特别大会将不得于上述送呈有关要求日期起计

两个月届满后举行。提呈要求人士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须按与董事会召开任何股东特别大会尽可能相同之方式召开。

于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之权利

如欲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议案,股东须将其建议书(「议案」)连同详细联络资料,送呈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有关要求须经由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核实,待确认有关要求属适当及符合程序后,即要求董事会将议案纳入股东

大会议程内。

向董事会查询之权利

股东可将彼等提请董事会的查询及关注事宜,以书面形式送交公司秘书,地址为香港铜锣湾威非路道18号万国宝通中心36

楼3601室。股东亦可于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提出查询。此外,股东可向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查询彼等之持股及派息资格情况。

组织章程文件

于2024/25财年,本公司的组织章程文件并无任何重大变更。组织章程细则可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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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东的政策

股东通讯政策

本公司设有股东通讯政策(「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股东的意见及关注得到妥善处理。董事会已审阅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

成效,结果令人满意。

本公司已建立以下多个途径以维持与股东进行持续沟通:

(a) 公司通讯

GEM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公司通讯」是指本公司为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知悉或采取行动而发出或将发出的任何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下列文件:(a)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副本以及其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b)半

年度报告及其半年度摘要报告(如适用);(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本公司的公司通讯

将按GEM上市规则的规定适时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公司通讯将按照GEM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以中

英文或在允许的情况下以单一语言向股东及本公司证券的非登记持有人提供。股东及本公司非登记证券持有人有权选

择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英文或中文)或接收方式(印刷版或电子版)。

(b) 符合GEM上市规则的公告及其他文件

本公司应根据GEM上市规则在联交所网站及时发布公告(如有关内幕消息、公司行动及交易等)及其他文件(如组织章

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c) 公司网站

任何登载于联交所网站的本公司资料或文件亦将登载于本公司的网站( w.medinetgroup.com )。

(d) 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是本公司与股东沟通的主要渠道。本公司应当按照GEM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向

股东提供有关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相关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应合理及必要地能供股东就提呈的决议案作出知

情决定。我们鼓励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或倘股东未能出席会议,亦可委任受委代表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投票。在适当或

需要时,董事会主席及其他董事会成员、董事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以及外聘核数师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以回答股

东提问(如有)。独立董事委员会(如有)的主席亦应出席任何批准关连交易或任何其他须经独立股东批准的交易的股东

大会以于会上回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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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股东查询

查询股权

股东可透过以下方式,直接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提出与彼等股权有关的查询: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电邮: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

电话:(852) 2980 1333

传真:(852) 2810 8185

向董事会及本公司查询关于企业管治或其他事项

一般而言,本公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查询。股东可将任何查询发送至以下渠道:

地址:香港

铜锣湾威非路道18号

万国宝通中心36楼3601室

电邮:ir@medinetgroup.com

传真:(852) 2571 3071

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相信,与投资界保持有效沟通,对加深投资者对本公司业务及发展的了解至关重要。为达到这一目的并增强透明度,

本公司将继续采取积极手段,促进投资者关系及沟通。因此,本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政策之目的为使投资者可公平及时地获

取有关本集团之资料,以令彼等能够作出知情决定。

欢迎投资者透过写信至本公司或发送查询至本公司网站w.MediNetGroup.com 与董事会分享彼等的意见。本公司网站亦

向投资者及公众提供本集团最新之企业资料。

问责及审核财务申报

管理层须就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业务前景向董事会提供有关说明及资料,并向董事会汇报,以便董事会能就提呈其批准的财

务及其他资料作出知情评估。

诚如独立核数师报告所载,董事知悉其编制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集团事务状况的财务报表的责任。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概

不知悉任何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可能会严重影响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且董事会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外部

核数师负责根据其审核结果,对董事会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独立意见,并向本公司股东汇报其意见。外部核数师作出的

申报责任声明载于本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活动是通过设计及管理定制医疗及╱或牙科福利计划为合约客户提供企业医疗及牙科解决方案,通过医汇网络

及╱或我们的自营医汇中心及牙科诊所为客户提供不同组合的医疗及╱或牙科服务。

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2024/25财年的业务回顾连同使用财务主要表现指标对本集团表现作出的分析以及未来展望载于第5页「管理层讨

论及分析」。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描述载于第15至28页「企业管治报告」。

财务回顾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年度的已刊发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第112页。

环境政策

本集团致力创造环保之企业环境,珍惜天然资源。本集团致力减低对环境造成之影响,因此我们鼓励员工不但节省水电消耗,

亦回收办公室用品及其他物料。环保政策及表现载于另行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遵守法律及法规

于2024年5月27日,医汇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作为承租人)与Palawan Investments Inc.(作为业主)就租赁

物业订立租赁协议,每月租金127,800.00港元(不包括差饷、管理及空调费及其他开支),期限由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7

年4月19日止(包括首尾两日)为期三(3)年。该物业曾用作本集团于香港的总部,位于香港威非路道18号万国宝通中心36楼

3601室。

于2024年8月1日,嘉伟男仕健康中心有限公司及医汇医务中心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天

富星企业有限公司(Bright Sky Enterprises Limited)(「天富星」)(作为业主)就租赁位于香港中环砵典乍街10号及利源西街18号

6楼601室的物业(「中环物业(一)」)订立租赁协议,每月租金34,910.00港元(不包括差饷、管理费及空调费),期限由2024

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包括首尾两日)为期两(2)年。于2024年8月1日,康齿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附

属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天富星(作为业主)就租赁位于香港中环砵典乍街10号及利源西街18号13楼物业(「中环物业(二)」)

订立租赁协议,每月租金69,784.00港元(不包括差饷、管理费及空调费),期限由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包

括首尾两日)为期两年。中环物业(一)用作经营男士健康中心,而中环物业(二)用作经营牙科中心,两者均为本集团提供的

核心医疗服务。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订立租赁协议将使本集团须于其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使用权资产,因此根据GEM

上市规则第19.07条所载交易的定义,订立租赁协议将被视为本集团收购资产。

由于对与租赁有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实施疏忽,本公司未能及时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07条项下的租赁公告

规定。因此,本公司已于2024年12月6日刊发有关租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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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对于订立租赁协议时未有遵守GEM上市规则之规定深表遗憾。为避免日后再次出现未有遵守上市规则之事件,截至

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i) 本公司已于两个月内加强对本集团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员工的培训,包括定期邀请本公司外部法律顾问为员工举办有

关须予公布交易的合规要求及实务知识的研讨会;

(i) 本公司亦已于两个月内提醒其管理层及本集团业务单位各自的负责人于订立可能构成潜在须予公布交易的交易前,向

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有关交易,以供批准及评估披露义务;

(i) 本公司已于六个月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章及20章委聘外部专业人士检讨及修改其监控本集团关连交易及须予披

露交易的现行内部监控程序;及

(iv) 本公司将于适当及必要时就未来任何建议交易或事件所需采取的任何行动寻求外部法律或其他专业建议。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所知,本公司于2024/25财年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GEM上市规则以及其他

相关守则及法规。

与持份者的关系

本集团深知与其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及业务伙伴保持良好关系以实现其长远目标及发展至关重要。为提升竞争力,本

集团致力于不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继续为员工营造贴心的环境,同时强调员工的个人发展。于2024/25财年,本集团

与其持份者之间并无实质性或重大争议。

主要风险及不稳定因素

本集团业务营运所涉及的风险及不稳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增长前景。本集团一直专注于风险及不稳定因素

的控制,旨在了解及应对持份者所关注的事项。有关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 主要风险及不稳定因素」一节。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2024/25财年的财务表现载于本报告第44页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载于

本报告第45及46页综合财务状况表。

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9月2日举行。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大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至

2025年9月2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出席本公司应届股

东周年大会及于大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4时30分前一并送达本公司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或有负债、法律诉讼及潜在诉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法律诉讼或潜在诉讼。

持续经营

根据现行财务状况和可动用的融资额度,本集团在可见未来有足够财务资源可供继续经营。因此,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已

采用「持续经营」基准。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2024/25财年,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银行借款

于2025年3月31日,我们有长期银行借款。资产负债比率乃根据报告期末的总负债除以总权益计算得出。总负债包括银行

借款及租赁负债。权益包括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的所有组成部分。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56(2024

年:4.39)。

股本

本公司于2024/25财年的股本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第47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第111页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

可供分派储备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包括股份溢价加累计亏损约10.4百万港元。

董事

于2024/25财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陈志伟先生(主席)

姜洁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宝汉先生

黄伟梁先生

郭思治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辞任)

吴伟雄先生(自2024年7月2日起获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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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捐款

于2024/25财年,本集团作出慈善捐款约24,000港元(2023/24财年:约24,000港元)。

报告期后事项

有关订立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的租赁协议的交易

于2025年4月23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康齿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租户)与Hero Town Limited(作为业主)就租赁物业订立租

赁协议,每月租金为29,535.00港元(不包括差饷、管理费及空调费以及其他支出),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8年4月29

日止为期三(3)年(包括首尾两日)。该物业用作经营牙科服务中心,其为本集团提供的核心牙科服务,位于香港九龙观塘观

塘道388号创纪之城一期一座22楼5室。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户订立租赁协议将使本集团须于其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使用权资产,因此根据GEM上

市规则第19.07条所载交易的定义,订立租赁协议将被视为本集团收购资产。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及2025年4月29日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自2025年3月31日起至本报告日期止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取得之资料及就董事所知,于刊发本报告前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众最少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25%。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2024/25财年,对本集团五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约22.5%,其中对最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约11.7%。本集团最大

供应商及五大供应商分别占本集团总采购额约16.6%及42.1%。

于2024/25财年,董事或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本公司任何股东(据董事所深知,持有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5%以上)概无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其五大供应商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资产抵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于2024年3月31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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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控股东于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的权益

年内,本集团已与其关联方进行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i)的交易。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其控股公司或其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为董事于其中(无论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且于年末或在2024/25财年任何时间存

续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的订约方。

竞争权益

董事并不知悉本公司董事及控股东及彼等各自任何紧密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于2024/25财年进行与本集团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于当中拥有权益,亦不知悉任何有关人士与本集团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就其独立性而发出的确认函,并认为自彼等各自的委任期起及

截至本报告日期止期间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管理层合约

于2024/25财年,并无订立或存续涉及管理及执行本公司业务之全部及任何部分之合约(雇佣合约除外)。

获准许之弥偿条文

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董事可从本公司的资产及溢利中获得弥偿,彼等就其各自职务或信托履行其职责或拟定职责时因所作出、

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招致或蒙受之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此外,本公司已为董事就由企业活动引发

对其进行的法律行动的责任安排合适及足够的投保。


所持普通股数目、身份及权益性质
董事姓名身份╱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附注1)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的概约百分比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各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

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该条例所指之登记册的

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a) 于本公司普通股的好仓

陈志伟先生受控制公司权益(附注2)23,400,000 (L)56.25%

姜洁女士配偶权益(附注3)23,400,000 (L)56.25%

附注:

  1. 「L」指本公司股份好仓。
  1. (「陈先生」)全资实益拥有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陈先生被视为于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陈先生为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董事。

  1. (「姜女士」)为陈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姜女士被视为于陈先生被视为拥有权益的本公司股份中拥

有权益。


相联法团名称董事姓名身份╱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附注1)占已发行 股本百分比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b) 于本公司相联法团股份的好仓

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附注2)陈先生实益拥有人5 (L)100%

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附注2)姜女士配偶权益(附注3)5 (L) 100%

附注:

  1. 「L」指本公司股份好仓。
  1.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姜女士被视为于陈先生拥有权益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

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必

须列入该条例所指之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i)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身份及权益性质所持普通股数目 (附注1)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的概约百分比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就董事所悉,下列人士(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于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实益拥有人(附注2)23,400,000 (L)56.25%

NSD Capital Limited(「NSD Capital」)实益拥有人(附注3)7,800,000 (L)18.75%

Convoy Aset Management Limited

(「CAM」)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3)7,800,000 (L)18.75%

Favour Sino Holdings Limited

(「Favour Sino」)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3)7,800,000 (L)18.75%

Convoy (BVI) Limited(「Convoy (BVI)」)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3)7,800,000 (L)18.75%

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康宏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康宏环球」)

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3)7,800,000 (L)18.75%

附注:

  1. 「L」指本公司股份好仓。
  1. 。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陈先生被视为于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陈先生为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董事。

3. NSD Capital是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管理层股份由CAM(为Favour Sino之全资附属公司)全资拥有。Favour Sino为

Convoy (BVI)之全资附属公司,Convoy (BVI)为康宏环球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CAM、Favour Sino、Convoy (BVI)及

康宏环球各自被视为于NSD Capital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主要股东或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除外,其权益载于上文「董事及

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一节)概无于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于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董事会报告

根据GEM上市规则披露的交易

于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的关联方交易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i),而概无任何该等交易构成GEM上市规则第20章所

界定且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章不获豁免遵守年度申报规定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于2024/25财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企业管治报告全文载于本报告第15至28页。

优先购买权

除联交所另有规定外,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即本公司注册成立所在司法权区)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

发售新股之优先购买权条文。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2024/25财年派发任何股息(2023/24财年:无)。

核数师

续聘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的决议案,将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表决。

代表董事会

主席

陈志伟

香港,2025年6月27日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医汇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第44页至第111页所载医汇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

务报表包括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及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

合现金流量表,以及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资料在内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

而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 贵集团的综合财务表现及其综合现金流量,

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根据该等准则,吾等的责任于本报告「核数

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一节中详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

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足够及能适当地为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为吾等的专业判断中,审核本期综合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事项。吾等于审核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时处理此等事项

及就此形成意见,而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于审核时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续)

收益确认

我们识别收益确认为关键审核事项,因为收益是 贵集团

的主要业绩指标之一,而 贵集团从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

解决方案的收益涉及 贵集团操作系统中记录的大量交易。

确认这种收益相当依赖 贵集团从操作系统至会计系统产

生的资料数据。因此, 贵集团产生这种收益可能被误报或

受到操纵的内在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贵集团就向保险公司提

供医疗解决方案确认收益约30,134,000港元(2024年:

30,197,000港元)。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解决方案的收益详

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

我们与收益确认有关的程序包括:

• 了解和测试操作系统数据以及将资料数据从操作系统传

输到会计系统有效性的控制;

• 通过从操作系统摘取相关数据以重新计算会计系统所记

录选定月份的交易金额,从而核实将向保险公司收取的

咨询费的准确性;

• 对提供医疗解决方案的收益进行审查并识别及取得所发

现波动的解释;及

• 选定收益交易样本并与年度预付款的合约及结算文件进

行比对。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于审核时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我们识别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为关键

审核事项,因为其对综合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以及在确定可

收回金额时涉及高度管理层判断。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所披露,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

面值为2,136,000港元(2024年:3,119,000港元),诚如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15所披露,于2025年3月31日,使用权

资产的账面值为10,113,000港元(2024年:7,509,000港

元)。

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需要 贵集团管理层估计该等资产的公

平值减出售成本或使用价值之间的较高者。管理层于报告

期末审阅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方法为透过估计该等资产各自的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

价值,以确定将该等资产撇减至可收回金额所需的减值金

额。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所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

年度,概无就物业、厂房及设备计提减值亏损拨备(2024

年:864,000港元),概无就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亏损拨备

(2024年:23,000港元)。

我们与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有关的程序

包括:

  • 、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进

行减值评估;

  • 、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可收

回金额的评估;

  • 、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可收回金

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及

• 将 贵集团的现金流量预测与现金流量预测所依据的历

史财务资料进行比较。

关键审核事项(续)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年报所载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相关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当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吾等的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于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于审核过程中

所了解的情况有重大抵触,或者似乎有重大错误陈述。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倘吾等认为其他资料有重大错误陈述,吾等

须报告该事实。于此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负责管治的人员对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并真实兼公允地呈列综合财

务报表,并为其认为必须为使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内部控制负责。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

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负责管治的人员履行监督 贵集团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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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为合理鉴证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并发出载有吾等意见的核

数师报告,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按照吾等协定的委任条款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吾等不会就本报告内容向

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鉴证属高层次鉴证,但不能担保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的审核工作总能发现所有存

在的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源于欺诈或错误,倘个别或整体合理预期可影响使用者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

则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时,吾等运用专业判断,于整个审核过程中抱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因应此等风险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获得充足

及适当审核凭证为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由于欺诈涉及合谋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误导性陈述或凌驾内部控制,因

此未能发现由此造成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较未能发现由于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更高。

  • ,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程度发表意见。
  • ,以及董事所作会计估算及相关披露是否合理。
  • ,并根据已获取的审核凭证,总结是否有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

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情况等重大不确定因素。倘吾等总结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吾等需于核数师报告中提请

注意综合财务报表内的相关资料披露,或如果相关披露不足,则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吾等的结论以截至核数师报

告日期所获得的审核凭证为基础,惟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再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 (包括资料披露)的整体列报、架构及内容,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已公允反映及列报相关交易及事项。
  • ,以就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吾等须负责指导、

监督及执行集团的审核工作。吾等须为吾等的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续)

吾等与负责管治的人员就(其中包括)审核工作的计划范围及时间安排及重大审核发现,包括吾等于审核期间识别出内部控制

的任何重大缺陷沟通。

吾等亦向负责管治的人员提交声明,说明吾等已遵守有关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并就所有被合理认为可能影响吾等的独立性的

关系及其他事宜以及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应用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与负责管治的人员沟通。

吾等从与负责管治的人员沟通的事项中,决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

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容许公开披露此等事项,或于极罕有的情况下,吾等认为披露此等事项可合理预期的不良后果将超越公众

知悉此等事项的利益而不应于报告中披露,否则吾等会于核数师报告中描述此等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核项目合伙人为刘鸣德。

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刘鸣德

执业证书编号:P07579

香港

2025年6月27日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收益5106,390116,248

其他收入6878561

其他收益及亏损7(1,154)(2,648)

医疗及牙科专业服务开支9(45,343)(50,262)

员工成本9(36,890)(37,22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9(1,255)(1,730)

使用权资产折旧9(7,533)(7,998)

医疗及牙科供应品成本9(5,883)(9,388)

租金开支9(803)(912)

其他开支(12,414)(13,983)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3112,754–

融资成本8(655)(660)

除税前溢利╱(亏损)98,092(7,999)

所得税开支10(33)(105)

年内溢利╱(亏损)8,059(8,104)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8,062(8,082)

非控股权益(3)(22)

8,059(8,104)

每股盈利╱(亏损) — 基本及摊薄

(港仙)1319.38(19.43)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其后可能重新归类为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90)(44)

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7,969(8,148)

以下人士应占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7,972(8,126)

非控股权益(3)(22)

7,969(8,148)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42,1363,119

使用权资产1510,1137,509

其他无形资产17–

商誉16–

租金按金191,733816

应收代价199,552–

递延税项资产241,2181,333

24,75212,777

流动资产

存货1862058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1911,55810,679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20855651

可收回税项–13

银行结余及现金2113,86717,325

26,90029,24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2213,05214,239

合约负债226,5726,406

租赁负债236,9624,726

银行借款267,6448,431

拨备25286317

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201,8331,485

应付税项180167

36,52935,771

流动负债净额(9,629)(6,52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5,1236,25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33,5062,802

拨备25467272

3,9733,074

资产净值11,1503,181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

资本及储备

股本2710,40010,400

储备1,204(6,76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1,6043,632

非控股权益(454)(451)

11,1503,181

载于第44至111页之综合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6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陈志伟姜洁

董事董事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特别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小计非控股权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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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于2023年4月1日10,40051,853(1,253)20,515(154)(69,603)11,758(429)11,329

年内亏损–(8,082)(8,082)(22)(8,104)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44)–(44)–(44)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44)(8,082)(8,126)(22)(8,148)

于2024年3月31日10,40051,853(1,253)20,515(198)(77,685)3,632(451)3,181

年内溢利–8,0628,062(3)8,059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90)–(90)–(90)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90)8,0627,972(3)7,969

于2025年3月31日10,40051,853(1,253)20,515(288)(69,623)11,604(454)11,150

附注: 于2012年11月,本集团向当时为康齿服务有限公司、医汇服务有限公司及医汇医务中心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医汇控股有限公司(陈志伟先生(「陈

先生」)为其最终拥有人及控股东(「控股东」)提供一笔本金额为13,663,000港元的三年期无抵押、免息贷款垫款。免息贷款初期按实际年

利率3.25%根据公平值12,410,000港元计算,其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入账。免息贷款初次确认时的公平值调整1,253,000港元在权益中

确认为视作向股东的分派。贷款已于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年度偿还。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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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经营活动

除税前溢利(亏损)8,092(7,999)

经下列各项调整:

银行利息收入(68)(163)

应收代价的利息收入(3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2551,730

使用权资产折旧7,5337,998

租赁负债的利息380423

银行借款利息27523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2)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12,754)–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确认减值亏损–864

使用权资产之已确认减值亏损–23

商誉之已确认减值亏损–1,905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拨回)╱已确认

减值亏损净额(20)53

应收代价的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确认减值亏损189–

法律索偿拨备34–

长期服务金拨备160–

已撇销坏账985–

拨回修复成本拨备–(189)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6,0234,880

存货增加(39)(216)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236)(1,226)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增加(204)(223)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增加(957)724

拨备减少–(75)

合约负债增加166153

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增加348329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5,1014,346

已退还香港利得税1354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5,1144,400

投资活动

出售附属公司的应收代价6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29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292)(2,786)

已收利息106163

出售附属公司的现金流出净额(230)–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184(2,594)

融资活动

已付利息(275)(237)

已筹集新银行借款–9,000

偿还银行借款(787)(569)

偿还租赁负债,包括相关利息(7,604)(8,205)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8,666)(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3,368)1,79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7,32515,574

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90)(44)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指银行结余及现金13,86717,325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事项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1961年第3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在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登记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自2016年5月31日起在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

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披露于年报内公司资料一节。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Medinet International Limited

(「Medinet International」,一间在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由执行董事陈志伟先生控制)。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有关其附属公司之主要活动的详情载于附注34。

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货币为港元(「港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相同。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以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就编制综合财

务报表而言于2024年4月1日开始的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

香港诠释第5号(2020年)相关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供应商融资安排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当前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于此等综合

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续)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续)

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2020年)相关修订本(「2020年修订」)的

影响

本集团于本年度首次应用该修订本。2020年修订为评估将结算期限延迟至报告日期后最少十二个月的权利提供澄清及

额外指引,以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当中:

  • 。具体而言,该分类不受管理层在12个月

内结算负债的意图或预期所影响。

  • 、货品或服务,或实体本身的股本工具进行结算。倘若负债具有条款,可由对

手方选择透过转让实体本身的股本工具进行结算,则仅当实体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将选

择权单独确认为股本工具时,该等条款不会对其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造成影响。

就将结算期限延迟至报告日期后至少十二个月的权利(以遵守契诺为条件)而言,2022年修订特别澄清,只有实体在报

告期结算日当日或之前须遵守的契诺,方会影响该实体将负债结算期限延迟至报告日期后至少十二个月的权利,即使

仅在报告日期后评估是否遵守契诺。2022年修订亦订明,实体于报告日期后必须遵守的契诺(即未来契诺)并不影响负

债于报告日期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然而,倘实体延迟结算负债的权利须待实体于报告期后十二个月内遵守契诺,则

实体须披露资料,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负债须于报告期后十二个月内偿还的风险。这将包括以下信息:契诺、相关

负债的账面值以及显示实体可能难以遵守契诺的事实及情况(如有)。

根据过渡条款,本集团已追溯应用新会计政策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于本年度应用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并

无重大影响。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 — 第11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于待确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于可

见将来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载列有关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的规定,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的呈列。此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延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各种规定的同时引入新规定,以于损

益表内呈列特定类别及界定小计;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管理层定义的绩效指标,并改进将于财务报表中披露信息的汇

总和分类。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若干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亦对香港会计

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作出轻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的修订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应用。新准则

的应用预计将影响损益表的呈列及日后财务报表的披露。本集团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

报表的详细影响。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在编制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时,鉴于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约9,629,000港元,董事已

充份考虑本集团未来的流动资金。

尽管于2025年3月31日及其后截至综合财务报表获授权刊发当日出现上述情况,综合财务报表仍假设本集团将继续以

持续经营基准营运而编制。为改善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可即时动用之流动资金及现金流,以及让本集团继续以持续经

营基准营运,本公司董事已采纳若干措施,连同于综合财务报表获授权刊发当日正在进行的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各项:

(a) 本公司董事将继续实施全面政策,通过削减成本及资本支出来监控现金流量;

(b) 管理层将继续寻求其他融资安排及集资方案,以增加本集团的资本╱股本并支持本公司的持续增长。

基于上述因素,董事信纳本集团将拥有足够的财务资源以全面履行其于可见未来到期的财务义务。因此,综合财务报

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倘本集团无法持续经营,则须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将本集团资产的价值调整至其可收回金额,以就可能产生的

任何进一步负债计提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该等潜在调整的影响并未反映在综合财务报表中。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

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所要求的适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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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控制的本公司及实体的财务报表。若本公司符合以下各项时,则拥有控制

权:

  • ;及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因素中有一项或以上出现变化,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

附属公司于本集团取得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综合入账,并于本集团丧失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综合入账。具体

而言,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直至本集团不再控制附属公司当日止,于年内收购或出售的附属公司收支均计入综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个项目均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的全面收益总额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

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于有需要情况下作出调整,以使其会

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一致。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及现金流量(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之交易有关)均于综合入账时予以

全数对销。

于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与本集团于当中的权益分开呈列,指赋予其持有人权利于清盘后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资

产净值的现时所有权益。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商誉

收购业务产生的商誉按于收购业务当日(见上文会计政策)确认的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入账。

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将分配至预期可从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本集团各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

生单位组别),代表基于内部管理目的监控商誉的最小单位,且不大于经营分部。

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将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如有迹象显示该现金产生单位可能发生减值,

则会更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报告期内购买业务产生的商誉,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将在报告期末前进行减值测试。倘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减值亏损首先会予以分配,以削减所分配之任何商誉

之账面值,随后以该单位(或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各资产账面值为基准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

出售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的任何现金产生单位时,商誉的应占金额会于厘定出售损益金额时计算

在内。当本集团出售现金产生单位内的一项业务(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的现金产生单位)时,所出售的商誉金额乃根

据所出售的业务(或现金产生单位)的相对价值及所保留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部分而计量。

无形资产

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与商誉分开确认,并按收购日期的公平值(被视为成本)初步确认。

于初步确认后,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具有限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呈报。

无形资产于出售时,或预期经由使用或出售不再产生未来经济收益时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无形资产生之收益或亏损

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及该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并于该资产终止确认时于损益确认。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本集团于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即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一项特定的货品及服务(或一组货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特定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标准,控制权及收益将参考相关履约责任的完成进度而分别在一段时间内转移及确认:

  • ,客户同时取得并耗用本集团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 ;或
  • ,而本集团有强制执行权以收取至今已完成履约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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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续)

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得特定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已向客户转让的货品或服务收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进行减值评估。相反,应收款项则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该笔代价的到期支付仅须待时间推移。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从客户收取代价(或代价到期支付)而须转让货品或服务予客户的责任。

有关同一合约之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及呈列。

按时间确认收益:计量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

输出法

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按输出法计量,该方法根据直接计量至今已转移予客户的商品或服务价值与该合约项下承诺

的余下商品或服务相比较确认收益,可以最佳方式描述本集团转移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履约情况。

本集团于计量履约责任进度时对向企业提供的牙科及医疗解决方案及牙科服务的隐适美治疗采用时间差输出法。

物业、厂房及设备

持作生产或服务或用于管理目的之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去其后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后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内列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确认,以撇销资产成本减其剩余价值。各报告期末会对估计可

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进行检讨,以反映估计如有任何变化的预期影响。

于物业、厂房及设备出售后或当预计不会因持续使用资产而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该项物业、厂房及设备终止确认。

因出售或弃用而任何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而确认的任何收益或亏损按该项资产出售所得款项与账面值的差额计算,

并于损益内确认。

租赁

租赁的定义

倘合约在某一时期内授予控制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以交换代价,则该合约属于租赁或包含租赁。

就于首次应用日期或之后订立或修订或业务合并产生的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于开始、修订

或收购日期(倘适用)的定义评估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条款及条件其后改变,否则不得重新评估该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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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将代价分配至合约组成部分

就包含租赁部分及一个或多个额外的租赁或非租赁部分的合约而言,本集团会根据租赁部分的相对独立价格以及非租

赁部分的独立价格总额,将该合约中的代价分配到各租赁部分。

非租赁部分根据其相对独立价格与租赁部分开呈列。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自开始日期起计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并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若干诊所租赁采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本集团

亦就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确认豁免。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乃于租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系统性基准确

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

  • ,减去所得的任何租赁优惠;
  • ;及
  • 、修复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状态将予产生的

估计成本。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倘本集团合理确信在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则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起至可使用年期结束期间折旧。

否则,使用权资产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租期的较短者以直线法折旧。

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将使用权作为单独项目呈列。

可退回租赁按金

已付可退回租赁按金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初

步确认时对公平值的调整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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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以于该日期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并计量租赁负债。倘租赁隐含的利率不易厘定,

则本集团会使用于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付款现值。

租赁付款包括:

  • (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 (倘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有关权利);及
  • (倘租赁条款反映本集团行使终止权终止租赁)。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透过增加利息及租赁付款作出调整。

本集团于以下情况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就有关使用权资产作相应调整):

  • ,于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于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

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 ,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初始贴现率贴现经

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 (有关「租赁修改」的会计政策见下文)。

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将租赁负债作为单独项目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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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修改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将租赁修改作为独立租赁入账:

  • ;及
  • ,增加的金额相当于范围扩大对应的单独价格及为反映特定合约的实际情况而对该单独价格进行的

任何适当调整。

就未作为单独租赁入账的租赁修改而言,本集团按透过使用修改生效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的经修

改租赁的租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入账。当经修订合约包含租赁组成部分及一项或

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时,本集团会基于租赁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总独立价格将经

修订合约中的代价分配至各个租赁组成部分。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归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当租赁条款将相关资产的拥有权附带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移至

承租人时,合约归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则归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乃于相关租赁的租期内按直线法于损益内确认。协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所产生的初步直接成本加入

租赁资产的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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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将代价分配至合约组成部分

当合约包括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时,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合约的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

分。非租赁组成部分基于其相对独立售价而与租赁组成部分开呈列。

可退回租赁按金

已收可退回租赁按金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初步确认时对公平值的调整被视为承租

人的额外租赁付款。

分租

当本集团为中间出租人时,其就原租赁及分租入账为两份独立合约。分租乃参考原租赁之使用权资产(非参考相关资产)

分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

租赁修改

本集团将与原租赁有关的任何预付或应计租赁付款视作新租赁的租赁付款一部分,将经营租赁的修改自修改生效当日

起入账为新租赁。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列账。存货成本按加权平均法厘定。可变现净值乃存货估计销售价格减所有销售所

需之成本。作出销售所需的成本包括销售直接应占的增量成本及本集团作出销售必须产生的非增量成本。

金融工具

当集团实体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则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所有以正常方式买卖的金融资产按交易日的

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以正常方式买卖指按照市场规定或惯例于一段期限内进行资产交付的金融资产买卖。

除自客户合约产生的应收账款起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进行初步计量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以公平值计

量。于初步确认时,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除外)直接

产生的交易成本将视乎情况加入或自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公平值扣除。因收购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而直接产生的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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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金融工具(续)

实际利率法是一种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分配予有关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

指确切地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预计年期内或(如适用)较短时期内,将估计未来现金收支(包括所有属于实际利率一

部分的所有已付或已收费用及点数、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贴现至初步确认时账面净值的利率。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

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 ;及

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惟在初始应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日期,倘股本投资既非持作买卖或

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项下收购者于业务合并中确认之或然代价,则本集团可不可撤回地选择于其他

全面收益呈列股本投资之其后公平值变动。

下列情况下金融资产乃归类为持作买卖:

  • ;或
  • ,且近期出现实际短期获利模式;或
  • ,惟指定及具有效对冲作用之工具除外。

此外,倘可撇减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不可撤回地将须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的金融资产,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就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通过对金融资产(其后发生信贷减值的金融资

产(见下文)除外)账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就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自下一个报

告期间起透过对该金融资产摊销成本应用实际利率计算得出。倘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工具信贷风险有所改善,以致该

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则从厘定该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之后的报告期间开始,通过对该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

用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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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减值之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

应收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

始确认后信贷风险之变化。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相关工具的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将导致之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将导致之部分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评估乃根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

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作出调整。

本集团通常就应收账款及属贸易性质的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就该等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而

言,所有应收款项将作单独评估。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按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亏损拨备,除非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显著增

加,在该情况下本集团会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是否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评估乃取决于自初始确认以来发

生违约之可能性或违约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于评估信贷风险是否自初始确认以来已大幅增加时,本集团会比较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出现违约之风险与该金融工具

于初始确认日期出现违约之风险。作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具有理据支持之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历史经验

及无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即可获得之前瞻性资料。

尤其是,评估信贷风险是否已大幅增加时会考虑下列各项: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之实际或预期大幅恶化;
  • ,例如信贷息差大幅增加、债务人之信贷违约掉期价大幅上升;
  • 、财务或经济状况之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
  • ;及
  • 、经济或技术环境之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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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续)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本集团假定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时,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已大幅增加,

惟本集团有合理且具有理据支持之资料显示情况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本集团定期监察用作识别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的标准的有效性,并作出适当修订,确保有关标准能够于款项逾期前

识别信贷风险的大幅增加。

违约的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在内部制订或得自外界来源之资料显示债务人不大可能向其债权人(包

括本集团)悉数偿还款项时发生。

本集团认为,当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时便已发生违约,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可作为依据之资料显示更滞后之违约准则

更为适合则作别论。

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金融资产信贷减值的

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或

(b) 违反合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或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借款人财困相关之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提供优惠(在其他情况下不予考虑);或

(d) 借款人很可能面临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撇销政策

本集团于有资料显示交易方处于严重财政困难且无实际复苏前景时,例如交易方处于清盘程序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时,

或就应收账款而言,相关金额逾期超过一年(以较早者为准)撇销金融资产。于计及适用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已撇销金

融资产可仍然受限于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进行的强制执行工作。撇销乃构成销账事件。任何后续收回款项将于损益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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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计量及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取决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程度(即倘发生违约之损失程度)及违约风险。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

程度之评估乃根据过往数据以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预期信贷亏损的估计反映无偏颇及概率加权的数额,其乃根据加

权的相应违约风险厘定。

一般而言,本集团以按照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与本集团预期收取之所有现金流量两者之差额估计预期信

贷亏损,并按初始确认时厘定之实际利率贴现。就属贸易性质的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而言,用于计算预期信贷亏损的

现金流量与用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计量应收租金的现金流量一致。

利息收入乃基于金融资产之账面值总额计算,惟倘金融资产已出现信贷减值,则利息收入会按金融资产之摊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藉调整所有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于损益确认相关减值收益或亏损,惟应收账款及属贸易性质的应收一名关联方款

项则透过亏损拨备账确认相应调整。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当从资产收取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或金融资产已予转让及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已转让予其他实体,

本集团终止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如本集团并无转让或保留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但继续控制该转让资产,本集

团将确认其于该资产之保留权益及就可能须支付的款项确认相关负债。如本集团保留所转让金融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

分风险及回报,本集团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及就已收代价确认担保借款。

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与应收代价之差异将于损益确认。

金融负债及股本

集团实体发行之债务及股本工具乃根据合约安排内容及就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之定义分类为金融负债或股本。

股本工具

股本工具为证明股本资产剩余权益(经扣除其所有负债)之任何合约。本集团实体所发行的股本工具确认为所收取的所

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银行借款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当及仅当本集团之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本集团方可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已付及

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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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有形及无形资产(除商誉外)的减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检讨其具有限使用年期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之账面值,以决定有否

任何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已经出现减值亏损。如有任何迹象显示减值存在,相关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将被估计以决定减值

亏损之程度(如有)。具无限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及尚未可使用的无形资产至少每年一次用作测试减值,以及每当有迹

象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独立估计。当不能估计个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

估计该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此外,本集团亦评估企业资产有否迹象或会减值。倘确有减值迹象,且可识别出合理及连贯之分配基准,企业资产将

获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否则,有关资产将获分配至可识别出合理及连贯分配基准之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之较高者。评估使用价值时,使用税前贴现率将估计未来现金流量贴现至

其现值,而该税前贴现率反映现时市场对金钱时间价值及估计未来现金流未经调整之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特定风险

之评估。

倘估计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调低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至其可收回金额。

企业资产或部分企业资产,倘其无法按合理及连贯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本集团会将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账面值(包

括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企业资产或部分企业资产的账面值),与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于

分配减值亏损时,则减值亏损首先会予以分配,以削减任何商誉之账面值(如适用),随后以该单位或该现金产生单位

组别各资产账面值为基准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有关资产之账面值不可调减至低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如可计量)、

其使用价值(如可厘定)及零之最高者。以其他方式分配至该资产之减值亏损金额乃按比例分配至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

组别内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确认。

倘减值亏损于其后拨回,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将调升至其经修订之估计可收回金额,而增加后之账面值不

得超过倘若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在过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应厘定之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内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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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退休福利成本

向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所作的供款于雇员提供可使其享有供款的服务时确认为开支。

就定额福利退休福利计划(包括香港雇佣条例项下之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而言,提供福利的成本乃按照预计单

位贷记法厘定,并于各年度报告期末进行精算估算。于厘定本集团之定额福利义务及相关即期服务成本之现值以及(如

适用)过往服务成本时,本集团根据计划之福利公式将福利归属于服务期间。然而,当雇员于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福

利水平显著高于早前年度时,本集团按照直线法于以下期间归属福利:

(a) 雇员之服务首次导致计划项下之福利(不论福利是否以进一步服务为条件)之日起直至

(b) 雇员之进一步服务将不会产生计划项下进一步福利的重大金额(除薪金进一步增加外)之日。

重新计量金额(包括精算损益、资产上限变动的影响(如适用)及计划资产的回报(利息除外)即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反映,而扣除或抵免于产生期间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重新计量金额将即时于保留盈利内反

映,且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

过往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或缩减期间于损益确认,而发生结算时确认结算收益或亏损。厘定过往服务成本或结算收益

或亏损时,实体应使用计划资产的即期公允价值及即期精算假设重新计量定额福利负债或资产净额,反映计划下提供

的福利及计划修订、缩减或结算前后的计划资产,不考虑资产上限的影响(即计划收回款项或计划的未来供款减额形式

的任何经济利益的现值)。

利息净额以期初的贴现率贴现定额福利负债或资产净额计算。然而,倘本集团于计划修订、缩减或结算之前重新计量

定额福利负债或资产净额,本集团利用计划下提供的福利厘定于计划修订、缩减或结算后余下年度报告期间的利息净

额及厘定于计划修订、缩减或结算后的计划资产以及重新计量该定额福利负债或资产净额所用的贴现率,当中计及期

内定额福利负债或资产净额因供款或福利付款而产生的任何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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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退休福利成本(续)

定额福利成本分类如下:

  • (包括即期服务成本、过往服务成本及有关缩减及结算的收益及亏损);
  • ;及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退休福利义务指本集团的定额福利计划的实际亏绌或盈余。由此计算产生的任何盈余将仅

限于以该等计划收回款项或该等计划的未来供款减额形式的任何经济利益的现值。

雇员或第三方的酌情供款于向计划支付该等供款时削减服务成本。

当该等计划的正式条款列明雇员或第三方需要供款时,会计处理取决于供款是否与服务有如下关联:

  • (例如需要供款以减少计划资产亏损或精算亏损导致的亏绌),其于对定额福利负债或资产

净值的重新计量金额内反映。

  • ,则可削减服务成本。对于取决于服务年期的供款金额,本集团透过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

19.70号所规定有关福利总额的归属方法(即使用供款计划公式或按直线法)将供款归属至服务期间以削减服务成

本。对于独立于服务年期的供款金额,本集团于提供相关服务期间减少服务成本╱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9.70号

将供款归属于雇员的服务期减少服务成本。

就长期服务金义务而言,本集团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第19.93(a)条将雇员强积金(「强积金」)供款之预期抵销金额入账为

视作雇员对长期服务金义务之供款,并按净额基准计量。长期服务金义务之估计金额乃于扣除由本集团强积金供款所

产生并已归属雇员之累计福利(即经预测及已归入服务期间)所产生的负值服务成本后厘定,并将用作抵销雇员的长期

服务金权益,而该等金额被视为相关雇员之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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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以预期支付的福利未贴现金额及于雇员提供服务时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确认为开支,除非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另有要求或允许将福利计入资产成本。

给予雇员的福利(如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扣除任何已支付金额后确认为负债。

就其他长期雇员福利确认的负债乃按预期本集团就截至报告日期止雇员所提供服务而作出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

计量。因服务成本、利息及重新计量而导致的任何负债账面值变动乃于损益中确认,除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另有要求

或准予纳福利入资产成本。

外币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之功能货币以外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按交易日期之现行汇率确认。

于报告期末,以外币为单位之货币项目按当日适用之汇率重新换算。按历史成本以外币为单位计量之非货币项目不作

重新换算。

因货币项目结算及重新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于产生期间确认于损益。

就综合财务报表呈报方式而言,本集团之境外经营之资产及负债按各报告期末之现行汇率换算为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即

港元)。收入及开支项目则按年内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期内汇率大幅波动,在该情况下将使用交易日期的汇率。所产生

的汇兑差额(如有)均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并于换算储备名目下累积计入权益。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不予确认,直至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政府补助附带条件以及将会获得补助。

政府补助于其拟定补偿之相关成本获本集团确认为开支的期间有系统地确认于损益。具体而言,以要求本集团购买、

建造或以其他方式收购非流动资产为主要条件的政府补助乃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为递延收入,并于相关资产的可使

用年期内按系统化及合理化基准转拨至损益中。

作为与收入有关的已产生支出或亏损的补偿,或目的为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资助(并无日后相关成本)的应收政府补

助,乃于其成为应收账款期间在损益内确认。该补助于「其他收入」项下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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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即期应缴税项及递延税项总和。

即期应缴税项乃按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因其他年度的应课税或可扣税收支项目及毋须课税或不可扣税项

目,故有别于除税前溢利(亏损)。本集团即期税项之负债使用于各报告期末前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根据综合财务报表内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采用相应税基之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

债通常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进行确认。一般情况下,递延税项资产于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时确认

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如初步确认一项交易(业务合并除外)之资产及负债所产生之暂时差额不影响应课税溢利或会计

溢利,且于交易发生时不产生相等的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有关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不予确认。此外,倘暂时性

差额为源自商誉之初次确认,则不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与投资附属公司有关之应课税暂时差额须确认为递延税项负债,惟本集团可控制拨回暂时差额之时间及有可能在可见

将来不会拨回暂时差额则除外。自与该等投资有关之可扣税暂时差额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仅于有足够之应课税溢利能

够利用暂时差额利益并预期在可见将来可拨回时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审阅,并在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可收回全部或部分资产时调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按预期清偿负债或变现资产期间适用的税率,基于各报告期末前已实行或实质上已实行的税率(及

税法)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的计量反映本集团预期于各报告期末收回或清偿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产生的税务影响。

就计量在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的递延税款而言,本集团首先确定税项扣减是否归属于使

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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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续)

就税项扣减乃因租赁负债而产生的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将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规定整体上应用于租赁交易。

与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有关的暂时差额按净额基准评估。由于使用权资产折旧超过租赁负债主要部分的租赁付款,

故导致可扣减暂时差额净额。

当有合法执行权利许可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并涉及与同一税务机关征收之所得税有关且本集团拟按

净额基准结算其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时,则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可互相对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内确认,惟与在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或直接于权益内确认的项目有关则除外,在此情况下,即

期及递延税项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内确认入账。倘业务合并的初始会计处理产生即期税项或递延税项,

则税务影响计入业务合并的会计处理。

于评估所得税处理的任何不确定性时,本集团考虑相关税务机关是否可能将接纳个别集团实体于申报所得税时所使用

或拟使用的不确定税务处理。倘为可接纳,即期和递延税项的确定与所得税申报中的税务处理一致。如果相关税务机

关不太可能接受不确定的税务处理,则使用最可能的金额或预期价值反映每个不确定的影响。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承担现有责任(法定或推定),而本集团有可能需要履行该责任,且相关责任金额能可靠估计时,

则会确认拨备。

确认为拨备之款项乃为于报告期末对支付现有责任所需代价之最佳估计,当中已考虑有关责任涉及之风险及不确定因

素。倘拨备使用估计支付现有责任之现金流进行计量,则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之现值(当货币之时间价值影响重大时)。

修复拨备

将租赁资产恢复至其原始状态的成本拨备,按照租赁条款及条件的规定,乃于租赁开始日期按董事最佳估计的恢复资

产所需支出确认。估计乃定期审阅及就新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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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为与本集团有关连的人士或实体。

(A) 倘属以下人士,则该人士或该人士家族近亲成员与本集团有关连: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其中一名成员。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即该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连: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即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彼此间有关连);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为成员公司的集团旗下成员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

企业);

(i) 两间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连的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划。倘本集团本身即为该计划,则

提供资助的雇主亦与本集团有关连;

(vi) 该实体受上文(A)所识别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于上文(A)(i)所识别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成员;或

(v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向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成员服务。

该名人士之近亲为于与实体进行交易时预期会影响该名人士或受该名人士影响之该等家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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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载于附注3)时,本公司董事须就未能从其他来源取得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及

假设。该等估计及有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而作出。实际结果与该等估计或有所不同。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会作持续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影响某一期间,则有关修订会于估计修订期间确认,或倘修

订对当前及未来期间均有影响,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以下为于报告期末极可能导致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于自各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内需要作出重大调整之未来相关主要假

设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

年度预付款合约

本集团有关向企业提供的医疗解决方案及牙科解决方案的合约通常向本集团预付定额费用,作为(i)于特定期限内无限

或指定次数约见接受特定范围的医疗及牙科解决方案;及(i)通常于特定期限内透过(a)本集团拥有及经营的医务中心及

牙科诊所,或(b)本集团维系的医护服务供应商网络内非本集团拥有或经营的医务中心及辅助服务供应商但已同意向合

约客户提供若干医疗解决方案按折扣价接受不为(i)所涵盖的其他医疗及牙科解决方案(「年度预付款合约」)。根据年度

预付款合约提供的方案水平具有不确定性,取决于未来的不确定事项。为此等合约评估定价及服务之提供时,本集团

须考量根据此等年度预付款合约履行提供方案的合约责任的成本会否超过将收取的收益,以及此类风险(「相关风险」)

发生的机率。

相关风险发生的频率及严重程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此等年度预付款合约所涵盖人员及香港公众的健康状况及

意识、任何流行病的爆发╱潜在爆发、气候变化、合约有效期(一般为短期)以及各种社会、工业及经济因素。就个别

合约的实际利用率而言,与此等因素相关的风险(包括风险过于集中及受其影响的若干事件的发生机率)是拟预计的不

确定性之主要来源。于两个年度,概无年度预付款合约的成本超过收益。

本集团通过定期审阅个别合约的预计及实际利用率以管理相关风险,并于该评估后修改相关收费表及决定是否需要续

订此等年度预付款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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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续)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对并非进行个别评估的贸易应收款项采用权宜办法,使用拨备矩阵估计预期信贷亏损。经考虑本集团观察的过

往违约率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可获取的合理及佐证前瞻性资料,将不同账款根据账龄分组,据此得出拨备率。

于每个报告日期重新评估过往观察的违约率,并考虑前瞻性资料之变动。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对估计变动敏感。有关预期信贷亏损及本集团应收账款的资料于附注19及33披露。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

可收回金额计算要求本集团管理层估计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及该等资产的使用价值(以较高者为准)为可收回金额。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于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时,本集团须行使判断

及作出估计,尤其是评估:(1)是否发生事件或出现任何迹象显示可能影响资产价值;(2)资产的账面值能否获得可收回

金额的支持,就使用价值而言,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乃根据持续使用资产估计得出;及(3)估计可收回金额所用的适

当主要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适当的贴现率。当无法估计个别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会

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包括于可建立合理一致的分配基准时分配公司资产,否则可收回金额按已

分配相关公司资产的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更改假设及估计(包括现金流量预测中的贴现率或增长率)可能对可

收回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低于预期,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公平值减出售若干资产的成本乃

根据市场可得资料厘定。

于2025年3月31日,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为2,136,000港元(2024年:3,119,000港元),而使用权资产的账面

值则为10,113,000港元(2024年:7,509,000港元)。概无就物业、厂房及设备(2024年:864,000港元)及使用权资产

(2024年:23,000港元)分别确认减值亏损。详情分别载于附注14及15。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分部牙科业务医疗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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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i)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分类

服务种类

牙科业务

解决方案4,521–4,521

服务36,355–36,355

小计40,876–40,876

医疗业务

向保险公司提供解决方案–30,13430,134

向企业提供解决方案–12,39912,399

服务–22,98122,981

小计–65,51465,514

总计40,87665,514106,390

地区市场

香港40,68065,514106,194

中国196–196

总计40,87665,514106,390

确认收益的时间

某一时间点18,50458,06676,570

一段时间后22,3727,44829,820

总计40,87665,514106,390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分部牙科业务医疗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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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分类(续)

服务种类

牙科业务

解决方案5,525–5,525

服务45,186–45,186

小计50,711–50,711

医疗业务

向保险公司提供解决方案–30,19730,197

向企业提供解决方案–10,16410,164

服务–25,17625,176

小计–65,53765,537

总计50,71165,537116,248

地区市场

香港50,38265,537115,919

中国329–329

总计50,71165,537116,248

确认收益的时间

某一时间点27,33458,08985,423

一段时间后23,3777,44830,825

总计50,71165,53711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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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

牙科解决方案

本集团的牙科解决方案服务指与企业、保险公司及个人客户订立的年度预付款合约(「年度预付款合约」)产生的年

度预付款。该等客户通常会按每名计划会员的定额年度服务费缴款,而每名计划会员一般有权在一年内前往本集

团的牙科诊所,免费或以特定牙科服务的指定价格(不论是否额外付款)接受若干牙科服务。向该等客户提供牙科

解决方案的履约责任包括向病人提供牙齿矫正治疗、牙科植入手术、牙齿美白、其他一般牙科服务、洗牙、补牙、

口腔内X光及例行口腔检查,而该等客户有权同时享受该等牙科服务。

本集团通过在年度预付款合约期内向企业、保险公司及个人客户提供牙科解决方案履行履约责任,而该等客户有

权在整个合约期内享受牙科解决方案。由于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一段时间内已履行其履约责任,因此收益按

与时间消逝类似的模式于一段时间后确认。

牙科服务

本集团的一般牙科服务指向病人提供牙齿护理服务,如牙齿矫正治疗、牙科植入手术、牙齿美白、其他一般牙科

服务、洗牙、补牙、口腔内X光及例行口腔检查。一般而言,本集团根据特定牙科服务的协定价格收取一次性一

般牙科服务费。本集团有义务执行牙医或卫生员为病人提供的一般牙科服务。于牙科诊所完成执行一般牙科服务

后,本集团已履行其履约责任,因此收益按某一时间点确认。

就隐适美治疗服务而言,本集团通过执行咨询服务来履行履约责任,以便在牙医的指导及控制下移动及对齐病人

的牙齿。收益在病人接受并同时享受病人牙齿移动及对齐的益处的时间内确认。病人将就隐适美治疗服务支付预

付款项。由于董事认为本集团于一段时间内履行其履约责任,因此收益按与时间消逝类似的模式于一段时间后确

认。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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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续)

医疗解决方案

本集团的医疗解决方案指与企业订立的年度预付款合约产生的年度预付款。该等客户通常会按每名计划会员的定

额年度服务费缴款,而每名计划会员一般有权在一年内前往本集团的医疗诊所,免费或以特定医疗解决方案的指

定价格(不论是否额外付款)接受若干医疗服务。向该等客户提供医疗解决方案的履约责任包括全科医生咨询服务、

免疫服务、体检及男士健康医疗服务,而该等客户有权同时享受该等医疗解决方案。本集团通过在年度预付款合

约期内向企业员工提供连续医疗解决方案来履行履约责任,且企业员工有权在整个合约期内享受医疗解决方案。

由于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已于一段时间内履行其履约责任,因此收益按与时间消逝类似的模式于一段时间后确

认。

本集团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解决方案指提供包括全科医生咨询服务、免疫服务及体检等在内的医疗解决方案。

一般而言,本集团基于所提供的医疗解决方案按预先协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收费。于完成医疗解决方案后,本集

团即履行其履约责任,因此收益按某一时间点确认。

医疗服务

本集团经营医疗诊所,为病人提供普通医疗及男士健康医疗服务,主要是全科医生咨询服务、免疫服务、体检及

男士健康医疗服务。一般而言,本集团根据特定医疗服务的协定价格收取一次性一般医疗服务费。于医疗诊所完

成执行普通医疗及男士健康服务后,本集团已履行其履约责任,因此收益按某一时间点确认。


2024年 牙科服务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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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 分配至客户合约中之剩余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本集团与牙科解决方案、牙科服务、其他一般牙科服务、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解决方案、向企业提供的医疗解决

方案及医疗服务有关的所有客户合约的期限为不多于两年。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准许,分配至该等未履约

合约的交易价格并未披露。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并无分配至与牙科服务(隐适美治疗服务)有关的剩余履约责任(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交

易价格。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交易价格及确认收益的预计时间如下:

一年内397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83

(iv) 分部资料

向本集团行政总裁陈先生(即主要营运决策人(「主要营运决策人」)报告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资料著重

于所提供的服务类别。本集团根据其进行之业务活动性质将经营分部分类为(i)牙科解决方案及牙科服务(「牙科业

务」);及(i)医疗解决方案及医疗服务(「医疗业务」)。本集团经营分部的详情如下:

(i)牙科业务提供牙科解决方案及牙科服务

(i)医疗业务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解决方案、向企业提供医疗解决方案及医疗服务

该等经营分部亦为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在设定本集团可呈报分部时,主要营运决策人并无将所识别之经营分部

汇合。


牙科业务医疗业务分部总计抵销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牙科业务医疗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v) 分部资料(续)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的收益及业绩分析: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外部收益40,87765,513106,390–106,390

公司间收益7777,4208,197(8,197)–

分部收益41,65472,933114,587(8,197)106,390

分部溢利9,84538210,22710,227

未分配开支(3,013)

未分配收入878

除税前溢利8,092

其他分部资料

计量分部损益的金额:

使用权资产添置2,1268,01110,137

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7821429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5337221,255

使用权资产折旧3,3734,1607,533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12,754)–(12,754)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拨回减值亏损净额(4)(16)(20)

应收代价的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确认减值亏损189–189

已撇销坏账–985985


牙科业务医疗业务分部总计抵销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牙科业务医疗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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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v) 分部资料(续)

分部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外部收益50,71165,537116,248–116,248

公司间收益6046,1626,766(6,766)–

分部收益51,31571,699123,014(6,766)116,248

分部(亏损)╱溢利 (8,066)3,600(4,466)(4,466)

未分配开支(4,095)

未分配收入562

除税前亏损(7,999)

其他分部资料

计量分部损益的金额:

使用权资产添置5,660–5,660

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2,5422442,78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7989321,730

使用权资产折旧3,8224,1767,998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确认减值亏损,

扣减拨回–5353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确认减值亏损82143864

使用权资产之已确认减值亏损23–23

商誉之已确认减值亏损1,905–1,905

分部溢利╱(亏损)指在并无分配未分配开支、收入及亏损(主要包括一般办公室开支、其他收入(不包括信用卡回

赠)、利息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以及融资成本)的情况下各分部赚取的溢利╱产生的亏损。此乃向本集团主要营

运决策人呈报以供其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基准。

公司间销售乃参考就类似服务向外部人士收取的价格定价。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于3月31日的非流动资产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续)

(iv) 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产及负债

由于并非定期向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人提供分部资产或分部负债分析,故并无呈列有关分析。

主要客户的资料

占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的主要客户贡献的收益如下:

客户A13,85113,637

地区资料

本集团于香港及中国营运业务。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的资料乃根据营运业务的地点呈列。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的资料乃根据资产的地理

位置呈列。

香港106,194115,91912,24910,628

中国196329–

106,390116,24812,24910,628

附注: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6. 其他收入

租金收入341210

银行利息收入68163

应收代价利息收入38–

政府补贴(附注)139–

杂项收入292188

附注: 于本年度,本集团确认与香港政府提供的科技券计划有关的政府补贴139,000港元。

7. 其他收益及亏损

汇兑收益净额 –*6

已撇销坏账(985)–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拨回╱(已确认)减值亏损净额20(53)

应收代价的预期信贷亏损产生的已确认减值亏损(18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确认减值亏损–(864)

使用权资产之已确认减值亏损–(23)

商誉之已确认减值亏损–(1,90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2

拨回修复成本拨备–189

(1,154)(2,648)

  • ,000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8. 融资成本

租赁负债利息380423

银行借款利息275237

  1. (亏损)

除税前溢利(亏损)经扣除:

董事薪酬(附注11)5,4995,554

员工(不包括董事)薪金及津贴30,14430,458

员工(不包括董事)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0871,215

员工福利160–

员工成本总额(附注i)36,89037,22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2551,730

使用权资产折旧7,5337,998

医疗及牙科专业服务开支(附注i)45,34350,262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5,8839,388

有关租赁物业的最低租赁付款803912

法律索偿(附注i)34–

核数师酬金670600

附注:

(i) 医疗及牙科专业服务开支主要包括实验室费用、支付予并非由本集团营运的诊所雇用的外部医生费用及外部辅助服务供应商(向本集团

的合约客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i) 员工成本主要包括支付予本集团雇员(包括医生、牙医及其他员工)的款项。

(i) 法律索偿指就其中一间附属公司深圳医汇卓越时代口腔门诊部的法律案件作出的赔偿。详情请参阅附注37。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0. 所得税开支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13167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香港利得税–(75)

递延税项2013

在利得税两级制下,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百万港元的溢利将按8.25%征税,其后超过2百万港元的溢利则按16.5%征

税。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的集团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16.5%的固定税率征税。

因此,估计应课税溢利的首2百万港元按8.25%计算香港利得税,超过2百万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则按16.5%征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为25%。由于本集团于中国

并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中国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

本集团于香港经营的附属公司合资格享有若干税项优惠。每间附属公司可享有的最高税项优惠为1,500港元(2024年:

3,000港元)。

年内所得税开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列除税前溢利╱(亏损)的对账如下:

除税前溢利╱(亏损)8,092(7,999)

按香港利得税率16.5%计算的税项1,335(1,320)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453340

毋须纳税收入的税务影响(2,264)(27)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4531,336

未确认可扣税临时差异的税务影响111154

动用先前未确认可扣税临时差异(1)–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损–(228)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75)

于其他司法权区经营的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52)(72)

税项优惠(2)(3)

年内所得税开支33105

递延税项详情载列于附注24。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先生姜洁女士梁宝汉先生黄伟梁先生郭思治先生吴伟雄先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i))(附注(iii))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先生姜洁女士梁宝汉先生黄伟梁先生郭思治先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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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主要行政人员及雇员薪酬

陈先生及其配偶姜洁女士于2015年8月2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陈先生为本公司的行政总裁,其于下文披露

之薪酬包括其作为行政总裁所提供的服务。

董事及行政总裁

2025年

袍金–18018046120526

其他薪酬

薪金及津贴1,8801,497–3,377

其他福利及津贴1,560–1,560

表现相关奖励付款(附注(i))–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818–36

薪酬总额3,4581,515180180461205,499

2024年

袍金–180180180540

其他薪酬

薪金及津贴1,9231,495–3,418

其他福利及津贴1,560–1,560

表现相关奖励付款(附注(i))–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818–36

薪酬总额3,5011,5131801801805,554

上文所示的执行董事薪酬乃有关彼等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宜的服务。上文所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乃有关彼等作

为本公司董事的服务。

附注(i): 表现相关奖励付款乃经参考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及当前市况后厘定。

附注(i): 郭思治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7月2日起生效。

附注(i): 吴伟雄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7月2日起生效。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人数人数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千股千股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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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主要行政人员及雇员薪酬

(续)

雇员

于年内,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本公司两名董事(2024年:两名董事)。于截至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止两

个年度期间,余下三名(2024年:三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如下:

薪金及津贴5,0934,18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5454

5,1474,240

在下列薪酬组别的最高薪酬人士(不包括本公司董事)的人数如下: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2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1–

年内既无董事或行政总裁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亦无支付加盟酬金或董事离职补偿。

12. 股息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2024年:无),自年末亦无拟派任何股息。

  1. ╱(亏损)

用于计算年内每股基本盈利╱(亏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亏损)8,062(8,082)

股份数目: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亏损)的普通股数目41,60041,600

由于并无潜在已发行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本年度及上一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亏损)。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两个年度,本公司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


租赁 物业装修专业设备家私及 固定装置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成本

于2023年4月1日9,56715,8626,9882,99935,416

添置1,431786569–2,786

出售–(38)–(38)

汇兑调整(32)(81)(7)–(120)

于2024年3月31日10,96616,5297,5502,99938,044

添置–23755–292

出售附属公司(1,218)(3,608)(133)–(4,959)

汇兑调整(7)(94)(2)–(103)

于2025年3月31日9,74113,0647,4702,99933,274

折旧及减值

于2023年4月1日9,06715,2885,5582,54932,462

年内拨备5012047552701,730

出售时撇销–(11)–(11)

已确认减值亏损–625239–864

汇兑调整(32)(81)(7)–(120)

于2024年3月31日9,53616,0256,5452,81934,925

年内拨备4661744351801,255

出售附属公司(1,218)(3,593)(128)–(4,939)

汇兑调整(7)(94)(2)–(103)

于2025年3月31日8,77712,5126,8502,99931,138

账面值

于2025年3月31日964552620–2,136

于2024年3月31日1,4305041,0051803,119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成本乃按以下年率计提折旧,以使用直线法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撇销其成本:

租赁物业装修 20%或租期(以较短者为准)

专业设备 20%

家私及固定装置 20%

汽车 20%


办公室及诊所
千港元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续)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减值检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对物业、厂房及设备进行减值评估。由于经济衰退及新冠病毒疫情通关放松

后患者日趋前往中国内地获取牙科服务,若干诊所于年内录得亏损,而牙科业务营运可能继续受这一趋势影响。截至

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出现经营亏损(被视为减值指标)的诊所已进行减值评估。

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已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厘定。于2025年3月31日,该计算使用基于相关附属公司管理层所批

准涵盖未来5年的财务预算的现金流量预测,税前贴现率为11.5%至24.4%。所使用的年增长率为1%至5%,乃基于

人力资源能力及未来业务计划。所计算使用价值的另一主要假设为预算毛利,乃根据现金产生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

层对市场发展的期望厘定。

根据评估结果,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部分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截至2025年

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确认减值亏损(2024年:864,000港元)。

15. 使用权资产

于2024年4月1日

账面值7,509

于2025年3月31日

账面值10,11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折旧开支7,533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折旧开支7,998

已确认减值亏损23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803912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8,4079,117

使用权资产添置10,1375,660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5. 使用权资产

(续)

于两年内,本集团租赁多间办公室及诊所。租赁合约按下列固定租期范围订立:

办公室及诊所 1至5年

本集团已合理确定可于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由开始日期起至可使用年期结束止计提折旧。

余下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于租期内计提折旧。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定期订立诊所之短期租赁。年内产生的短期租赁开支为803,000港元(2024年:912,000

港元)。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可变租赁付款的租赁。租赁协议并无施加仅可由本集团而非对应出租人行

使的任何延期或终止选择权。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就租赁安排提供残值担保。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的担保权益外,租赁

协议并无施加任何契约。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已承担但尚未开始的租赁。

租赁负债的到期情况于附注23及33所示。

于2025年3月31日,管理层对其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检讨。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评估假设详情于附注14披露。

根据减值评估结果,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若干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截至

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就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确认减值亏损(2024年:23,000港元)。


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6. 商誉

成本

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19,483

出售附属公司(19,483)

2025年3月31日–

减值

2023年4月1日17,578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 1,905

2024年3月31日19,483

出售附属公司(19,483)

2025年3月31日–

账面值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本集团每年及在收购发生的财政年度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或倘有迹象显示商誉可能减值则更频密地进行测试。

商誉减值测试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管理层认为,就商誉减值测试而言,提供牙科业务的附属公司为一个单独的现金产生单位。

于2024年3月31日的商誉金额分配予恒泉有限公司,其从事提供以下牙科服务业务:

由于经济衰退、新冠病毒疫情通关放松后患者日趋前往中国内地获取牙科服务及有关现金产生单位的经营成本增加,

特别是牙科专业服务成本的增加(因为有关成本是按照经营业绩的百分比收取),原因是最新续期条款及安排的成本百

分比增加,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有关现金产生单位的收益减少约12,700,000港元。

本集团管理层已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评估。在独立估值师的协助下,本集团管理层已审阅及重新评估用于厘定现

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的主要假设。

相关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厘定。该等计算采用基于管理层批准涵盖5年期间的财务预算作

出的现金流量预测及于2024年3月31日的除税前贴现率14.7%。现金产生单位超过5年期的现金流量按于2024年3月

31日的增长率为零推算。该增长率乃经参考相关现金产生单位的历史表现及相关行业人力资源能力及业务计划增长预

测(不超过相关行业平均长期增长率)。与现金流入╱流出估计有关的使用价值计算的其他主要假设包括预算收益及毛

利率,该估计乃基于现金产生单位的历史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根据减值评估结果,管理层确定,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商誉减值亏损为1,905,000港元,其已计入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7所讨论的其他收益及亏损。


商号使用权客户关系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7. 其他无形资产

成本

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4,2913,1757,466

出售附属公司(4,291)(3,175)(7,466)

2025年3月31日–

摊销

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4,2913,1757,466

出售附属公司(4,291)(3,175)(7,466)

2025年3月31日–

账面值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商号使用权指以(i) Dr. Keny CP Chiu & Dental Surgeons及(i) Invisible Orthodontic & Laser Implant Centre的商号名称

经营牙科诊所以提供服务的权利。客户关系指就牙科服务将继续访问牙科诊所的现有客户。

于业务合并中获得的商号使用权及客户关系乃识别及确认为无形资产。于业务收购中获得的商号使用权及客户关系乃

按收购日期的公平值确认。商号使用权及客户关系具有限使用年期。有关其他无形资产于以下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商号使用权 57个月

客户关系 57个月

18. 存货

医药产品620581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租金按金

应收账款8,0697,453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529)(550)

7,5406,903

其他应收款项

— 应收代价(附注)12,868–

—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89)–

12,679–

— 其他应收款项–980

— 预付款项5151,218

— 租金及水电费按金2,1092,39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22,84311,495

减:流动资产项下所示12个月内应收款项(11,558)(10,679)

非流动资产项下所示租金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1,285816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非流动资产项下呈列:

— 应收代价9,552–

— 租金按金1,733816

附注: 应收代价指出售附属公司恒泉有限公司之代价14,400,000港元。应收代价于初始日期之公平值约为13,429,000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结余约9,552,000港元计入非流动部分之「其他应收款项」,约3,127,000港元计入流动部分之「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客户一般会以现金、信用卡及易办事系统(「易办事」)缴付款项。就信用卡及易办事付款而言,银行一般将于交

易当日后数天缴付款项。以医疗卡支付的客户付款一般将由医疗卡发卡公司自发票日期起60至90日内结算。

以下为按发票日期(与收益确认日期相若)呈列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30日内4,1323,607

31至60日2,1442,242

61至90日1,264805

91至180日–249

7,5406,903

本集团按相等于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亏损拨备。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乃根据信贷风险特征

及应收账款的账龄使用拨备矩阵进行评估。本集团考虑过去三年的过往亏损率,并在计算预期信贷亏损率时就前瞻性

因素作出调整。


年度最高未偿还结余
于2025年于2024年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租金按金

(续)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结余包括账面总值为1,264,000港元(2024年:1,054,000 港元)的应收账款,

该等款项于报告日期已逾期。于已逾期结余中,零元(2024年:249,000港元)已逾期超过90日或以上,且不被视作违

约。本公司董事认为,由于该等客户的还款记录良好及与本集团的持续业务,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亦无违约情况

发生。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3。

  1. (付)一名关联方款项

应收(付)关联方款项如下:

应收(付)关联方款项

Face Factor Limited(「Face Factor」)

1、2、3

时代保险顾问有限公司(「时代保险」)

(1,833)(1,485)–

(978)(834)

  1. 。Medinet International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1. ,855,000港元(2024年:651,000港元)的账龄于30日内。

应收(付)关联方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的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3。

21. 银行结余及现金

两个年度的银行结余乃按基于每日银行存款利率的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银行结余的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3。

22.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合约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账款9,80610,517

其他应付款项1,137776

应计开支2,1092,946

13,05214,239

应付账款的信贷期介乎30至120日。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应付款项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2.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合约负债

(续)

以下为按发票日期呈列的应付账款的账龄分析:

30日内2,9623,324

31至60日2,4112,752

61至90日2,2732,440

91至120日2,1602,001

9,80610,517

合约负债

医疗服务1,0241,092

医疗解决方案3,5053,231

牙科解决方案2,0431,603

牙科服务–480

6,5726,406

于2023年4月1日,合约负债为6,253,000港元。

本集团根据合约所确定的结算时间收取客户付款。付款通常于合约责任获履行之前收取,主要来自医疗解决方案及牙

科服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5,064,000港元(2024年:17,456,000港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与年初合约负债有关的收益;

管理层认为,余额将于2025年3月31日起计约两年内确认为收益。

23. 租赁负债

一年内6,9624,726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期间3,5012,455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期间5347

10,4687,528

减:流动负债下所示于12个月内到期结付的款项(6,962)(4,726)

非流动负债下所示于12个月后到期结付的款项 3,5062,802


加速税项折旧税项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4. 递延税项

以下为已确认的主要递延税项资产(负债)及有关变动:

2023年4月1日1911,1551,346

计入损益(自损益扣除)23(36)(13)

2024年3月31日2141,1191,333

出售附属公司(95)–(95)

自损益扣除(14)(6)(20)

2025年3月31日1051,1131,218

以下为财务报告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的递延税项结余的分析:

递延税项资产1,2181,333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未动用税项亏损56,868,000港元(2024年:61,296,000港元)可用于抵销未来溢利。已就有关

亏损中的6,745,000港元(2024年:6,782,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由于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来源,故概无就余下的

50,123,000港元(2024年:54,514,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未确认税项亏损包括

可结转一至五年的亏损约12,023,000港元(2024年:16,373,000港元)。其他未确认税项亏损可无限期结转。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有可扣减暂时差额1,101,000港元(2024年:4,050,000港元)。由于不大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以

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故概无就有关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5. 拨备

就报告目的分析为:

非流动负债467272

流动负债286317


修复成本 拨备长期服务金 拨备法律索偿 拨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5. 拨备

(续)

于 2023 年 4 月 1 日718–718

添置135–135

使用(75)–(75)

拨回(189)–(189)

于2024年3月31日589–589

添置1316034207

出售附属公司(43)–(43)

于2025年3月31日55916034753

修复成本拨备指本集团的租赁诊所及办公室协定于有关租赁届满后进行修缮工程的估计成本。由于影响不大,因此在

计量修复成本拨备时未对该金额进行贴现。

26. 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7,6448,431

含有须按要求偿还条款但须于以下期限偿还的上述借款的账面值

(于流动负债下列示):

一年内830781

超过1年但不超过2年854810

超过2年但不超过5年3,6842,613

超过5年2,2764,227

7,6448,431

银行借款为无抵押,由本集团执行董事陈志伟先生提供个人担保。于2025年3月31日,银行借款按3.00%的可变利率

计息,并附有应要求偿还条款。


股份数目金额
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7. 股本

法定:

每股0.25港元的普通股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200,000,00050,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每股0.25港元的普通股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41,600,000 10,400,000

28. 经营租赁安排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年内所赚取的物业租金收入为180,000港元(2024年:210,000港元)。物业已出租予Face Factor(本集团的关联公司)。

有关详情请参阅附注20及29。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与租户就以下未来最低租赁付款订约:

根据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

一年内180180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15195


关联公司╱关联方名称关系交易性质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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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9. 关联方披露

(i)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的结余及承担外,本集团订立下列关联方交易:

Face Factor关联公司租金收入180210

齿立方关联公司牙科专业服务开支5,3059,601

齿立方关联公司租金开支7496

时代保险关联公司佣金开支421432

赵创波医生(「赵医生」)

关联方租金开支111144

Karvin Investments关联公司租金开支231300

(i) 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

于年内,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层成员的薪酬如下:

短期福利8,1628,038

离职后福利7272

8,2348,110

董事薪酬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11。

30.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为其所有香港合资格雇员参与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的资产乃独立于本集团于基金的资产,由独立信托人控

制。本集团就强积金计划的唯一责任为根据计划作出规定的供款。概无任何没收供款可用以减少来年应付的供款。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法规,本集团须就其于中国的雇员的薪金的若干百分比向国家管理的退休福利计划供款。本集团

就退休福利计划的唯一责任为根据计划作出规定的供款。

于损益中确认的总开支1,123,000港元(2024年:1,251,000港元)指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已向或应向

上述计划支付的供款。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0. 退休福利计划

(续)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支付长期服务金(LSP)的义务

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对于本集团在香港运营的附属公司,本集团在特定情况下(例如雇主解雇或退休)有义务向符

合条件的香港员工支付长期服务金(LSP),需要满足至少5年的就业期限,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雇佣终止之前)× 2/3 ×服务年限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上限为22,500港元,而长期服务金的金额不得超过390,000港元。这项义务被视为一项离职后雇员

福利计划进行核算。

此外,根据1995年通过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雇主可以利用其强制性公积金(MPF)的缴费金额,用于抵销应向

员工支付的LSP(「抵销安排」)。

《2022 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于2022年6月17日公告,废除了使用雇主强制性

MPF缴纳的应计福利来抵销LSP的做法(「废除」)。废除将在2025年5月1日(「过渡日期」)正式生效。此外,香港特别

行政区政府预计在过渡日期后的25年内推出一项补贴计划,以帮助雇主支付一定金额的每位员工每年的LSP。

根据修订条例,在过渡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本集团的强制性MPF缴纳金额可以继续用于抵销过渡日期前的LSP,但

不适用于抵销过渡日期后的LSP。同时,于本集团于过渡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作出的自愿供款的累计利益可继续用于

抵销过渡前及后的LSP。此外,过渡日期前根据连续性合约的雇佣将获豁免,并根据过渡日期前最后一个月的月薪和截

至该日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修订条例对本集团对参与MPF计划的雇员的LSP义务并无重大影响,且本集团已对抵销

机制及其废除作出会计处理。


2025年2月19日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1.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于2025年1月9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Medinet (BVI) Limited与恒泉有限公司之董事赵创波医生(「买方」)订立

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买方同意以代价14,400,000港元收购Medinet (BVI) Limited持有之恒泉有限公司之100%已发行股本,

代价将按月分期支付。详情请参阅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之公告。

完成已于2025年2月19日落实,而应收代价之公平值约为13,429,000港元。于2025年2月19日完成出售直接全资附

属公司后,恒泉有限公司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失去控制权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物业、厂房及设备20

商誉–

其他无形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95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603

银行及现金23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230)

修复成本拨备(43)

已出售资产净值675

应收代价:

代价的公平值(附注)13,429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代价的公平值(附注)13,429

已出售资产净值(675)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12,754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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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1. 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

(续)

出售附属公司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现金代价–

减:已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0)

(230)

附注: 应收代价将由买方按以下方式以现金支付:

  • ,800,000港元,每月分期付款各300,000港元。买方已支付300,000港元,并已于

出售事项完成时交付35张每张面值300,000港元之期票;及

  • ,买方须支付3,600,000港元。于第37个月至第42个月之六个月期间,买方

须每月支付不少于600,000港元,直至3,600,000港元之余额全部付清为止。买方已于出售事项完成时交付六张每张面值600,000

港元之期票。

于2025年2月19日,公平值以贴现金流量预测计量。管理层预测的期间为42个月,所使用的贴现率为3.80%。根据

贴现金流量预测,应收代价之公平值约为13,429,000港元,并于「其他应收款项」中确认。

于2025年3月31日,结余约9,552,000港元已计入非流动部分之「其他应收款项」,而约3,127,000港元已计入流动部

分之「其他应收款项」。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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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实体能够持续经营,透过维持债务及权益的最佳平衡而缔造股东最大回报。本集团

的整体策略自去年维持不变。

本集团资本架构包括债务净额(包括附注23及26分别披露的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本公

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股本及储备)。

本公司董事定期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本检讨的一部分,本公司董事考虑各类资本的成本及涉及风险。按照本公司董事

的推荐建议,本集团将透过派付股息、发行新股以及发行新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来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

33.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种类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7,05028,253

金融负债

摊销成本22,52924,155

租赁负债10,4687,528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应收代价、租金及水电费按金、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银行结

余及现金、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及银行借款。该等金融工具的详情披露于各附注内。与该

等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及如何降低该等风险的政策载列于下文。管理层管理并监控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有效地采取适

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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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3. 金融工具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由于现行市场利率波动,本集团面对主要与浮息银行结余(见附注21)有关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对冲

利率风险的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敏感度分析

由于本公司董事认为银行结余的利率风险敏感度微不足道,故并无为银行结余呈列利率风险的敏感度分析。

外币风险

由于集团实体的业务以港元及人民币计值,而港元及人民币亦为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故本集团并无重大外币风险。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指本集团的对手方违反其合约责任,导致本集团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源于应收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项、应收代价、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以及银行结余。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以

弥补与金融资产有关的信贷风险。

应收账款

估计亏损率乃根据债务人预期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违约率估计,并就毋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作出调整。本集团管理层使用有关前瞻性资料评估于报告日期的当前及预测状况方向。本集团管理层定期检讨分组,

以确保有关特定债务人的相关资料已作更新。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公司董事已委派团队负责厘定信贷限额、信贷审批及客户的其他监察程序,确保采取跟进行

动以收回逾期债项。此外,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账户结余单独进行减值评估。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认为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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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金融工具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已使用逾期资料评估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的信贷风险,并得出自初步确认以来信

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的结论。因此,并无就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计提亏损拨备,因为有关该等结余的

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被认为并不重大。

应收代价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考虑应收代价的信贷风险,其中计及债务人的财务状况、逾期资料、违约率可能性估计、合理的定

量及定性资料以及支持性的前瞻性资料。

本集团会定期就应收代价的可收回性作出集体及个别评估。同时亦设有其他监察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收回逾期

债项。就此而言,应收代价的信贷风险被视为较低。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对应收代价作出减值拨备,年内确认减值亏损189,000

港元。量化披露详情载于本附注下文。

银行结余

本集团认为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该等结余乃存放于外部信贷评级高的银行。因此,并无就银行结余计提

亏损拨备,因为有关该等结余的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被视为并不重大。

除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存放于若干信贷评级高的银行的流动资金集中信贷风险外,本集团来自多数对手方的应收账款及

其他应收款项并无重大集中信贷风险。


内部信贷评级描述应收账款其他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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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金融工具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本集团的内部信贷评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低风险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低,并且无任何逾期

款项。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观察名单该等金额已逾期,而对手方于到期日后持续

偿还,并与本公司持续进行业务交易。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存疑自透过内部生成之资料或外部资源进行初始

确认后,信贷风险显著增加,但对手方与

本公司持续进行业务交易。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亏损有证据显示有关资产已发生信贷减值。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陷入严重的财务困难且

本公司并无事实根据日后可收回有关款项。

撇销有关金额撇销有关金额


附注内部信贷评级12个月或存续期 预期信贷亏损2025年 账面总值2024年 账面总值
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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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金融工具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详列本集团须进行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水平: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19附注(i)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8,0697,453

应收代价19附注(i)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868–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9附注(i)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2,1093,374

应收一名关联方款项20附注(i)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855651

银行结余21不适用

附注(i)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3,84117,304

附注:

(i) 就应收账款而言,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简化方法以按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亏损拨备。

(i)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使用逾期资料评估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i)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使用银行的外部信贷评级评估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千港元
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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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金融工具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列示根据简化方法就应收账款确认的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于2023年4月1日497

— 已确认预期信贷亏损550

— 已拨回预期信贷亏损(497)

于2024年3月31日550

— 已确认预期信贷亏损529

— 已拨回预期信贷亏损(550)

于2025年3月31日529

下表列示根据一般方法就应收代价确认的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于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

— 已确认预期信贷亏损189

于2025年3月31日189


加权 平均利率应要求或 少于3个月3个月以上 但不超过1年1年以上 但不超过2年2年以上 但不超过5年超过5年未贴现现金 流量总额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加权 平均利率应要求或 少于3个月3个月以上 但不超过1年1年以上 但不超过2年2年以上 但不超过5年超过5年未贴现现金 流量总额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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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金融工具

(续)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归于管理层,管理层已建立一套合适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框架,管理本集团的长中短期

资金以及流动资金管理要求。本集团通过保持充足的储备及借款融资,以及通过持续监督预测及实际现金流量以及配

对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到期情况管理流动资金风险。

下表详列本集团之非衍生金融负债余下合约到期日。该等表格根据本集团可能被要求支付金融负债之最早日期按金融

负债的未贴现金流量编制。

流动资金及利率风险表

于2025年3月31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3,052–13,052

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1,833–1,833

银行借款3.002627851,0474,1882,3578,6397,644

租赁负债3.431,7725,4353,5485–10,76010,468

于2024年3月31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4,239–14,23914,239

应付一名关联方款项–1,485–1,4851,485

银行借款3.632688061,0743,2234,5689,9398,431

租赁负债3.911,6763,2382,512349–7,7757,528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平值计量的本集团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值乃根据公认定价模式按贴现金流量分析厘定。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的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注册成立╱成立╱已发行及本公司所持 应占股权
附属公司名称营运地点及日期缴足股本2025年2024年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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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附属公司之详情

本公司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之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Medinet BVI英属处女群岛

2015年8月12日

1,000美元普通股100%100%投资控股

康齿服务有限公司香港

1994年12月22日

10,000,000港元

普通股

100%100%提供牙科解决方案及牙科服务

医汇服务有限公司香港

1994年3月29日

10,000,000港元

普通股

100%100%提供医疗解决方案服务

医汇医务中心有限公司香港

1998年12月9日

500,000港元

普通股

100%100%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嘉伟男仕健康中心有限公司香港

2003年10月20日

10,000港元

普通股

100%100%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Medinet Genetics Limited香港

2017年12月12日

2,000,000港元

普通股

100%100%提供实验中心服务

Medinet Privilege Limited香港

2016年8月22日

10,000港元

普通股

100%100%提供线上服务以销售牙科及

医疗咨询服务

恒泉有限公司(附注(i))香港

2016年6月30日

1港元普通股–100%提供牙科服务

深圳医汇卓越时代口腔门诊部

#

中国

2017年8月23日

人民币

3,000,000元

注册资本

100%100%提供牙科解决方案及牙科服务

医汇医疗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2017年2月23日

1,000,000港元

注册资本

100%100%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Great Smile Limited香港

2021年8月11日

300,000港元

普通股

70%70%提供隐形矫正牙套

#

该等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登记为外商独资企业。

附注(i): 该附属公司已于2025年2月19日出售。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附注 31。

除Medinet BVI外,所有上述附属公司由本公司间接持有。

于年末,概无附属公司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银行借款租赁负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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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5.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的对账

下表详列本集团的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的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指其现金流量已经或未

来现金流量将会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内分类为来自融资活动者。

于2023年4月1日–9,8239,823

融资现金流量8,194(8,205)(11)

融资成本237423660

已订立的新租赁–5,4925,492

租赁提前终止–(5)(5)

于2024年3月31日8,4317,52815,959

融资现金流量(1,062)(7,604)(8,666)

融资成本275380655

已订立的新租赁–10,16410,164

于2025年3月31日7,64410,46818,112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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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6.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非流动资产

于一间附属公司之投资20,48120,481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款项4,8114,595

25,29225,076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8,4788,708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165173

银行结余348109

8,9918,990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237147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12,41319,110

12,65019,257

流动负债净额(3,659)(10,267)

资产净值21,63314,809

资本及储备

股本10,40010,400

储备11,2334,409

总权益21,63314,809


股份溢价资本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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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6.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续)

本公司储备变动:

于2023年4月1日125,065796(121,990)3,871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538538

于2024年3月31日125,065796(121,452)4,409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6,8246,824

于2025年3月31日125,065796(114,628)11,233

附注:

(i) 于2016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份溢价指本公司就收购Medinet (BVI)配发及发行的股份面值及Medinet (BVI)于2015年11月11日账面值

的差额。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医汇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财务概要

截至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止五个年度

业绩

收益129,481121,068110,392116,248106,390

除税前溢利(亏损)4,746(6,735)(25,463)(7,999)8,092

所得税抵免(开支)9358313(105)(33)

年内溢利(亏损)4,755(6,377)(25,150)(8,104)8,059

资产及负债

总资产75,88868,46042,87542,02651,652

总负债(32,840)(31,822)(31,546)(38,845)(40,502)

资产净值43,04836,63811,3293,18111,15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43,04836,79911,7583,63211,604

非控股权益–(161)(429)(451)(454)

43,04836,63811,3293,181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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