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78 晶门半导体 公告及通告: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78)

(「本公司」)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成员

  1. ,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不时委任及大部分

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至少一名成员须为不同性别人士。

  1. 。提名委员会主席

须为董事局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

会议次数及议事程序

  1. ;若因工作需要,委员会应召开额外会议。

职责、权力及职能

(a) 制定并定期检讨提名政策供董事会考虑,并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提名政策;

(b) 在不影响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

(i)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经验及服

务任期方面),并按本公司的企业策略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改动建议;

(i) 物色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名,供董事会委任或向股东推荐选任为董事。

董事会及股东须获提供提名候选人的详尽个人履历,使董事会及股东可

作出知情的决定;

(i) 考虑董事的技能组合需要,然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iv) 物色及提名可填补董事临时空缺的人选,供董事会批准;

(v)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审视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而作出

的年度确认;并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检讨结果;

(vi) 定期检讨董事履行其责任所需付出的时间;

(vi) 就主席、行政总裁及高级管理层继任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vi) 采取任何行动使提名委员会可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及职能;及

(ix) 符合董事会不时指定或本公司组织章程不时所载又或法例不时所定的任

何要求、指示及规例。


  1. ,包括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的资源。

10. 提名委员会应检讨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及董事会不时为董事会成员及员

工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和达标进度,以及每年在公司的《企业管治报告》

内披露检讨结果。

汇报程序

  1. 。在委员会议后的下一个董事会议上,提名委

员会主席须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及建议向董事会汇报。

注: 如本文件的英文及中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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