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76 科轩动力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三十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通告所载之项目 | 赞成(附注四) | 反对(附注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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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 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2. | (1) 重选张韧先生为执行董事。 | ||
(2) 重选孙景春先生为执行董事。 | |||
(3) 重选陈炳权先生(任职已逾九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4) 重选拿督陈于文(任职已逾九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5)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 |||
3. | 续聘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4. | (1) 普通决议案:批准新股份之一般发行授权。 | ||
(2) 普通决议案:批准回购授权。 | |||
(3) 普通决议案:批准扩大一般发行授权。 |
Ev Dynamics (Holdings) Limited
科轩动力(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76)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一)
地址为
为科轩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5港元之股份 股之登记持有人(附注二),
兹委任大会主席或(附注三)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9号环球大厦
2102室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代表本人╱吾等按以下指示投票。
请在以下空栏内填上「✔」号,指示 阁下之受委代表代 阁下投票(附注四)。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 股东签署(附注五):
附注:
一、 请用正楷填上姓名及地址。
二、 请填上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每股面值0.05港元之股份之数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本
公司股份有关。
三、 如拟委派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址。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
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四、 注意: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反对」
栏内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代表可自行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或酌情投票。 阁下之代表亦有权酌情对召开大会之通告所载以外,
并于会上适当提出之任何决议案投票。
五、 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 阁下或 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一家法团,则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由行政人员或获正式
授权之授权人签署。
六、 倘属任何股份之联名股份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于任何大会上就该等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犹如彼为该等股份唯一有
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位有关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任何大会,则仅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有人中排名较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
股份投票。
七、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指
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八、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但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九、 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则在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应视为被撤销论。
十、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
会进行任何股份之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是次股东周年大会,所有填妥及签署之股份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九月
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
心17楼。
十一、 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乃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们
可能向为本公司提供用于有关该等用途之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
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
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将保留为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期间。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有权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要求存取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
而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为按照上述的地址通过邮件通知本公司。